第3章 维柯与赫尔德(1)

纪念伦纳德·沃尔夫

作者前言

本书的文章来源于1957年至1958年在伦敦意大利研究中心和1964年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举办的讲座。有关维柯的论文的初版[1]收录在《18世纪意大利的艺术与观念》一书中(罗马,1960:历史与文学出版社);赫尔德的部分最早出现在厄尔·R.沃瑟曼编辑的《18世纪面面观》一书中(巴尔的摩,1965: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并且在进行了一些小的修改后刊登在1965年7月和8月的《遭遇》(Encounter)上。这两部分自首次出版后都进行了修订,维柯部分还进行了大量的拓展。我想借此机会向利昂·庞帕博士表示感谢,谢谢他和我共同探讨维柯的观点,特别是维柯关于科学和知识的思想;我还要感谢罗伊·帕斯卡尔教授,他在信中关于赫尔德的内容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意义——我从他们二位那里获益良多。很遗憾,庞帕博士关于维柯的专著[2]出版时,本书已进入校对阶段,所以我无法在这本书中用来参考。

正如文中的文献引用所示,我在本书所引的维柯原文,倚仗了T.G.伯金和M.H.菲什两位教授所良译的维柯的《新科学》。我还要向B.费尔德曼教授和R.D.理查森教授、罗伊·帕斯卡尔教授和F.M.巴纳德教授致以谢意,因为文中在引用赫尔德的作品时使用了他们的译文。我还要特别感谢巴纳德教授的文集《赫尔德论社会与政治文化》[3]:他的一些译文被我逐字照搬,有些则被我进行了适度的修改。我还想要感谢弗朗西斯·格雷厄姆——哈里森,谢谢他对这本书的仔细校对,谢谢霍加思出版社的雨果·布伦纳在本书出版中给予的关照、好意,以及在和我交流时表现出的非凡耐心。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秘书帕特里夏·乌捷欣,她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慷慨并锲而不舍地为我提供帮助。

以赛亚·伯林

1975年7月

引言

对于人们业已完成和经历的事件的社会影响和结果,历史学家所关心的是如何对它们进行发现、描述和解释。但是对事实、事件及其特征的描述、解释和分析,以及选择和阐释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楚,而且如果不歪曲我们通常运用的语言和概念,就做不到这一点。歌德在很久之前就说过:对事实的陈述不可能脱离理论;尽管一些被看作事实的概念比另一些概念更少理论负载,但是在这一点上并没有达成完全一致的看法。构成事实的标准在不同的知识领域之间以及这些领域的研究者之间是不同的。即使在同一个领域,比如史学中,基督教历史学家和异教历史学家之间,或者基督教历史学家和持有不同视角的后文艺复兴的历史学家之间,都有着明显的差别;在波舒哀看来不可辩驳的证据在吉本看来则不然,构成历史事实的东西在兰克、米什莱、麦考利、基佐、狄尔泰这些人看来是并不相同的。民族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牧师和自由主义者注视的似乎不是同一个过去。说到选择和阐释,差别甚至就更大了。那些主要依靠量化研究和统计方法的人,他们所用的方法也不同于那些从事想象重构的人;而并非总是有意识地被这个或那个学派的社会心理学、社会学或文化哲学的准则所指导的作家,或者那些在功能人类学、精神分析、结构主义语言理论或想象文学中得到启发的人们,情形也是如此。

这本书考察了两位思想家的著作,这两位思想家的观念在改变对历史事实的选择和阐释的传统准则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影响了对事实本身的看法。两位思想家的创作都在18世纪,但直到19世纪他们的学说才产生了最深远的影响,并且二者的影响都主要是来自他们的学生的努力。这些研究并不打算对维柯或赫尔德的全部作品进行考察:只涉及那些其主题对我来说最具吸引力、最重要和最有建设性的著作。因此,我不想批判地考察任何一位思想家的那些更为技术性的哲学思想,尽管它们中的一些提出了一些相当重要的问题。所以本书只选取三个例子:维柯的科学观,它涉及通过原因(per caussas)解释的思想,似乎体现了一种不同于笛卡尔、休谟、康德或现代实证主义者的因果观,这把他引向一种杰出的动机和原因的学说,而这与今天所热烈讨论的那些问题紧密相关。他在科学和意识之间,以及真理(verum)和真确(certum)之间所作的区分也是如此,这种区分反过来与多数黑格尔派哲学和后黑格尔哲学——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学说——关于历史和社会学方法的讨论和争论紧密相关。此外,赫尔德有关目的论和文化解释的思想,开辟了(或者至少是拓宽了)顽固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实证主义者和机械论者未曾考虑过的概念的和心理学的道路,这也导致了思想家们采取了彼此相差甚远的立场,其中包括那些受马克思主义、维特根斯坦的学说,以及知识社会学或现象学社会学领域作家影响的思想家。但是对这些哲学发展的讨论,像维柯在《新科学》中对现代语言学结构主义的预期一样,尽管既有趣又有创造性,却会使人们远离维柯和赫尔德自己对问题的讨论,在这些问题上,他们阐发了他们最具有独创性的和最有影响的论题——一般而言就是人文研究的本质和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历史和文化的本质。我不打算追寻这些思想的起源,除非以某种试探的方式,也不打算叙述它们得以产生的历史和社会环境,也不打算叙述它们在那个时代的世界观中,甚至思想家本人那里所起的确切作用。

没有谁比维柯更大胆和更猛烈地强调综合历史观的重要性;没有谁比赫尔德更雄辩和更令人信服地主张:观念和看法只有从发生学和历史的角度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它们是它们得以产生的社会的连续发展中的特殊阶段的表达。关于这些观点的知识和意识形态源泉,那些远比我所期望的更加博学的学者们已经做了大量阐释:贝内代托·克罗齐、安东尼奥·科尔萨诺、马克斯·H.菲什、尼古拉·巴达洛尼、保罗·罗西、A.杰尔比,最重要的是福斯托·尼科利尼,他在这方面为维柯做了大量工作。鲁道夫·海姆以及最近的H.B.尼斯比特、G.A.威尔斯、马克斯·鲁谢、V.M.日尔蒙斯基和罗伯特·克拉克(这里只选最重要的)已经为赫尔德的学说提出了一个必不可少的框架。即便是我对他们对某些观点的评估持有异议的时候,我都从他们的努力中受益颇多。思想不是诞生于虚无之中,也非单性生殖的后代:有关社会历史的知识,有关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起作用的各种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知识,以及有关这些力量所导致的问题的知识,对于评估除严格的技术学科之外的一切学科的充分意义和目的,都是必要的,而现在,有些事情告诉我们,甚至对精确科学的概念进行正确的解释,那些知识也是必要的。我也不想否认考虑下述事实的重要性:为什么正是在通常被描述为思想与科学活动高涨时期的文化死水的两西西里王国,以及东普鲁士,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原创性思想。这是个历史问题,想要解决这个问题,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条件的知识,很明显是必不可少的,而据我所知,它尚未被充分考察。但是它与这些论文的主旨并不直接相关。尽管这种历史的态度对于充分的理解是必需的,但它不可能是掌握每种受历史影响的学说或观念的内核的必要条件。罗马帝国后期或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柏拉图主义者对柏拉图学说的解释也许不会像后来更为博学和小心谨慎的评论者那样可信,因为后者正确地注意到了与他的思想相关的社会和历史背景,但是如果柏拉图的主要学说没有超越它们自己的时间和空间,那么他们就不会在它们上面花费那么多精力——更确切地说,它们就不值得那些天才的学者和阐释者去费力劳神;它们也就不会激发起普罗提诺、皮科·德拉·米兰多拉、马尔西利奥·费奇诺、米开朗基罗或是沙夫茨伯里等后世子孙的想象力了;它们自身也不会有足够的生命力在我们这个时代引起重要的争论了。要充分理解洛克的《第二政府论》中的特定段落或致斯蒂林弗里特的一封信,那么,充分了解17世纪下半叶英国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状况当然是必需的。然而,伏尔泰(他没有深入这些细节)或者美利坚共和国的奠基者对他的认识则是来自他的著作,不仅如此,甚至主要来自他们自己的想法或问题。精确的历史知识对理解观念的意义、力量和影响的重要性可能比许多非历史学科思想家,尤其是英语世界的非历史学科思想家所认识到的要大得多,但它并不是全部。如果亚里士多德、斯多葛派哲学家、帕斯卡、牛顿、休谟或者康德的思想没有一种独立生命的能力,没有一种经得起翻译的能力——诚然,翻译成一种完全不同文化的语言,虽然是必要的,但有时会改变一些意义——那么,在他们自己的世界消失之后很久,他们现在充其量也只能在帕多瓦大学的亚里士多德学者或是基督徒沃尔夫的著作之旁找到一个体面的休息所,或者在某个历史古董博物馆里发现其在当时的主要影响。历史解释学的重要性在过去被缺乏历史感的英国思想家大大低估了,结果是,钟摆的摇摆往往显得就是目的本身。这不过是老生常谈,之所以需要提及它,只是因为对早先时代的观念进行有效考察的可能性的思想——除非它沉浸于丰富的文化、语言和历史背景中——在我们今天已渐渐受到质疑。尽管维柯和赫尔德的幽灵被拿来支持这种学说,但是历史上的哲学家的重要性归根到底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他们提出的问题仍然是(或又一次成为)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问题并没有随着产生它们的那不勒斯或哥尼斯堡或魏玛社会的消失而消失。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这些可以超越时间的观念到底是什么?就维柯而言,我试图概括出我认为最有吸引力的七个论题:

(1)人的本质并非像长期以来所想象的那样是静止、不变的或从未改变过的;它甚至并不包含一个历经变化而仍能保持同一性的核心或本质;人们在世界中发现自身,使它适应自己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他们理解这个世界的努力不断地改变着他们的世界和他们自身。

(2)制造或创造事物的人们能够理解它,而单纯的观察者则不能。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人们创造他们自身的历史(尽管这种创造包含些什么并不十分清楚),人们理解自身的历史,恰如他们不理解外部自然的世界,因为自然不是由他们创造的,而只是被他们观察和解释,所以在他们看来不像自己的经验和行动一样是可理解的。只有上帝,因为它创造了自然,所以才能够完全和彻底地理解它。

(3)因此,人们对外部世界的知识原则上不同于他们对自己所创造的那个世界的知识。对外部的世界,他们能够观察、描述、分类、反思,并且能够记录它在时间和空间中的规律性;而他们所创造的那个世界则遵循他们自身加之于他们的创造物的法则。例如,数学知识就是如此——它是某种人们自己发明的东西——因此,人们可以对其有一种“内在的”观点;语言知识也是如此,它是由人而不是自然的力量塑造的;因此,所有人类活动的知识都是如此,因为人既是创造者,又是演员和旁观者。历史既然涉及人的活动,是努力、奋斗、目的、动机、希望、恐惧、态度的经历,因此,它能够被以这种高级的(“内在的”)方式被认识,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不可能成为这种方式的范式——在这个问题上,笛卡尔主义者因此一定是错误的,在他看来,自然知识是典范。这是维柯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自我理解和对外部世界的观察之间所出的泾渭分明的区分的基础,如同在它们各自的目的、方法以及可知性的种类和程度之间的区分一样。这种二元论迄今仍然是热烈争论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