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以前动笔写小说时,从未像这回这般焦虑。我之所以称其为小说,纯粹因为不晓得还能怎么归类,既没什么故事可说,又非以死亡或婚姻作结。死亡终结一切,因此常用来结束故事。但以婚姻作结也十分妥切,凡是通情达理之人,都懂得避免揶揄公认的圆满结局。一般人仰赖天生直觉,认为既然结了婚,故事便可画上句点。男女主角经过命运百般捉弄,最后终成眷属,达成传宗接代的任务,焦点遂转移至下一代。但我无法给读者这种交代。本书集结了我对一位男性友人的回忆,我俩数度密切来往,只是每回都相隔许久,故不清楚他在之间的遭遇。我或许能凭空杜撰情节,借此填补那些空白,好让故事更加连贯,但我无意于此,只想就印象所及加以记录。
多年前,我写了本小说《月亮与六便士》,素材取自法国知名画家高更的生平,我凭着对他粗浅的了解,动用小说家的特权,虚构不少桥段来描写笔下人物。在本书中,我并没有这么做。书中没有任何虚构。为了避免给仍健在的当事人带来困扰,凡是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我都另取姓名,也尽力修改任何可供辨认的细节。我笔下的主人翁并非名人,可能永远默默无名;他的生命走到尽头时,或许不会留下什么痕迹,犹如掷入河中的石子,不过暂时溅起水面涟漪;故本书若承蒙读者青睐,只会读到故事本身的趣味。不过,有鉴于他服膺的生活方式,以及刚强与亲和兼具的奇特性格,对同袍的影响或将与日俱增,后世的人也将发觉,这时代曾有一位奇人。届时这位主人翁的身份想必不言自明,若欲稍微了解他早年的生活,在书中或许会找到答案。本书固然有其局限,但日后可能有人想替他作传,兴许不失为实用的参考来源。
我在此也要坦承,书中所有对话并非逐字逐句的记录。我从未在任何场合做过谈话的笔记,但切身相关的事倒记得清楚。对话固然是我个人的转述,但我认为已忠实贴近原意。前文提到书中毫无虚构,我现在要略加修正。我擅自做主替书中人物所编写的话语,皆属我无法亲耳听闻的场合,希罗多德[2]时代以降的历史学家也用此做法,理由并无二致,都是为了重现生动与逼真的场景,避免枯燥的平铺直叙。为了让本书能吸引读者,私以为如此调整并不为过。聪明的读者应不难发现何处是虚构,能否接受完全取决于个人。
我之所以备感焦虑还有另一个原因,亦即笔下人物泰半是美国人。认识他人本属难事,我甚至认为,除非是自己的国人,否则不可能真正熟识。无论男女,不仅仅是代表自己,更反映出生的地域、是在城市抑或农村学会走路、儿时常玩的游戏、从老一辈听来的传说、习惯的饮食、就读的学校、热衷的运动、阅读的诗篇与信仰的神祇,等等。凡此种种,均造就了一个人的样貌,光凭道听途说不可能通盘了解,必得亲身经历,进而融入自我生命。而既然无法真正了解外国人,充其量只能从旁观察,这类书中人物便不易获得读者共鸣。即使像亨利·詹姆斯这般观察细腻的作家,定居英国四十年之久,也未能创造出百分之百的英国人物。就我而言,我向来只描写自己的同胞,部分短篇故事则属例外,因为这些故事可容我较笼统地塑造角色,提供给读者粗略的线索去想象细节。或许有人会纳闷,若我可以把高更变成英国人,为何不以同样手法处理本书人物?答案很简单:我办不到,若是如此,这些人就失真了。我无意假装成美国人来描写他们,他们都是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我也未复制他们的说话特色,因为这就好比美国作家硬要模仿英国人的口语,结果只会惨不忍睹。俚俗语更是一大陷阱。亨利·詹姆斯时常在英国故事中使用英式俚语,但就是少了英国人的味道,因此不但无法达到他追求的口语效果,更容易让英国读者感到十分突兀。
2
一九一九年,我前往远东的途中,恰巧来到芝加哥,准备待上两三周(原因无关乎本书,故无须在此赘述)。我当时刚出版一本颇为畅销的小说,才抵达芝加哥就立即接受专访。第二天清晨,电话响起,我接了起来。
“喂。”
“我是艾略特·谭伯顿。”
“艾略特?你不是在巴黎吗?”
“没啊,我和我姐来芝加哥,想请你今天跟我们一起吃午餐。”
“当然好。”
他随即告诉了我时间地点。
那时,我认识艾略特·谭伯顿已有十五年。他将近耳顺之年,身材高挑、举止优雅且五官俊朗,一头波浪般的粗黑发缀着斑白,外貌因而更显出众。他的穿着向来华丽,衣服多购自巴黎的夏尔凡[3],但西装、皮鞋与帽子则是伦敦品牌。他在巴黎左岸有间公寓,位于繁华的圣吉雍街上。看他不顺眼的人管他叫买办,但他极度痛恨这一称呼。他品味高雅、博学多闻,也坦言自己在巴黎定居的头几年,许多财力雄厚的名画收藏家经常受惠于他的建议。而他总晓得美国的美术馆在寻觅哪些大师的画作,因此凡是通过人脉听闻有潦倒的法国或英国贵族欲出售珍贵作品,他都积极地居中牵线。法英两国有不少历史悠久的望族因家道中落,可能被迫私下变卖有布勒[4]签名的家具,或齐本德尔[5]亲手打造的写字桌。他们都乐于结识艾略特,他修养深厚又彬彬有礼,能够审慎安排此事。而旁人难免觉得艾略特必定从中获利,但都碍于自身教养而未提起。有些不客气的人,断言他公寓中的东西全是待价而沽,并宣称他每回邀请美国富人来自家享用午宴、啜饮美酒后,就会有一两幅珍贵画作消失,抑或某个橱柜原本有精美镶嵌,转眼却只剩下烤漆表面。若有人问起珍品为何消失,他便回答说嫌该物件俗气,换来的质量较佳,还说同样的东西看久生腻。
“Nous autres américains [6],我们美国人哪,就喜欢改变,这既是优点,也是缺点。”
巴黎有些美国女士自认了解艾略特,说他其实出身清寒,之所以过得如此优渥,得归因于他脑筋动得快。我并不晓得他坐拥多少财产,但房东是位公爵,租金势必十分可观,而且屋内尽是高贵的装潢:墙上挂有十七、十八世纪法国艺术大师的画作,有让·安东尼·华多、弗拉戈纳尔、克劳德·洛兰等;镶木地板上铺有萨翁纳希和奥布松生产的华丽毯子;客厅还有幅路易十五套房的织锦画,典雅细腻,或许真如艾略特所言,曾是路易十五爱妾蓬帕杜夫人的收藏。无论如何,他拥有足够的财产,无须努力挣钱,就可维持士绅应有的生活水平,至于他过去是怎么办到的,除非你想与他断绝往来,否则最好不要过问。既然物质需求无所挂碍,他便全心投入毕生热爱的社交活动。当年他年纪轻轻,就携着推荐函初抵欧洲,会见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士,取得社交界一席之地,如今与英法的没落贵族在生意上又有往来,更巩固了自身地位。艾略特出身古老的维多利亚家族,母亲的先祖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因此他得以凭着推荐,拜访许多美国名媛,不久便虏获她们的好感。他天资聪颖、舞技出色,更精通枪法与网球,在各方面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他会大手笔购买鲜花和昂贵的盒装巧克力,虽然不常设席宴客,但每回都别出心裁,惊艳宾客。那些名媛都乐于受邀至苏荷区的波希米亚餐厅,或拉丁区的小酒馆。他随时准备好服务她们,再麻烦的要求都欣然接受,也由于不辞辛苦地取悦年长女性,很快就成了许多气派别墅的常客;他的殷勤堪称极端,即使临时接获邀请,得代替爽约的宾客出席聚会,他也毫不介意,无论旁边坐着多无趣的年长贵妇,他都有办法谈笑风生。
艾略特在巴黎定居之后,于夏末秋初前往伦敦,拜访各大乡间别墅的主人。不出数年,这位美国青年就结识了两地所有重要人物。当初引荐他进入上流社会的名媛,得知他的人脉愈发宽广,都大感讶异,内心五味杂陈,固然乐见自己带进门的小伙子闯出一番名堂,却又不免苦恼那些与她们关系徒具形式的人士,会与他过从甚密。虽然艾略特殷勤依旧,但她们却感到惶恐,觉得自己是他攀向高位的踏脚石,生怕他是个势利鬼。这点自不待言,他势利的作风让人咋舌,他却浑然不以为耻。他甘愿吞下他人侮辱,无视严词批评,忍受无礼待遇,只为了受邀至他想参与的宴会,或结识某王公贵族的年迈遗孀。他不屈不挠,一旦锁定猎物,便非捕获不可,好比植物学家不畏洪患、地震、热病或凶狠土著,只为觅得一株珍稀兰花。一九一四年爆发大战,真是天赐良机。他加入了救护队,先后在法兰德斯和阿尔贡服务。一年后归来,纽扣孔上多了红缎带奖章,顺利进入巴黎的红十字会工作。当时,他的生活已过得十分优渥,也大力协助政商名流购入上等艺术作品。他凭借着敏锐的眼光与天生的组织能力,任何广受宣传的慈善聚会,都可以见到他贡献所长。他加入巴黎两大私人高级会所,法国的贵妇名媛都叫他“亲爱的艾略特”。他终于功成名就了。
3
我初识艾略特时,仅是位普通的年轻作家,吸引不了他的目光。他认人的功夫一流,无论在什么场合遇到,他都亲切地向我握手问候,却无意多做攀谈。比如说,我若在歌剧院瞥见他与某某显要看戏,他便不大会注意到我。但后来因缘际会之下,我成了一炮而红的剧作家,随即发觉艾略特待我多了分热络。某日,我收到他的邀约,请我参加克拉利奇饭店的午宴。这家饭店高级奢华,是他在伦敦的落脚处。宴会规模不大,也鲜有达官贵人,我猜想这摆明是试探我。不过在那之后,我因小有名声,结交了不少新朋友,见到他的机会也更加频繁。过没多久,那年秋天我在巴黎待了数周,某回在一位共同的朋友家中,再度遇见艾略特。他向我要了住址,才没两天,我又接获邀请参与午宴,这回地点是他的私人公寓。我抵达后才赫然发现,这场午宴可不同凡响。我不禁窃笑,心里已经有了底,他深谙人情世故,想必晓得若在英国社会,身为作家的我绝对人微言轻,但如今是在法国,作家的身份备受尊崇,我的地位可就水涨船高了。之后数年内,我俩来往得颇为密切,却未发展出友谊。我不禁猜想,艾略特这人或许当不成朋友。他只在乎旁人的社会地位,其他事一概毫无兴趣。我只要恰巧人在巴黎,抑或他刚好来到伦敦,他便邀我出席聚会,有时是为了充充场面,有时则是不得不款待旅外的美国人。就我看来,部分宾客应是老客户,部分则从未谋面,携着引荐函径自前来,这些人便成了他的负担。他觉得自己有义务招待他们,却不愿将其介绍给那些有头有脸的朋友。因此,打发这些不速之客的最佳手段,莫过于让他们吃饱喝足,再带他们去看场戏。但安排起来实属难事,因为艾略特每晚都有应酬,行程通常都排到了三周之后,况且他也隐约觉得,这群人应该不大会就此满足。我既是个无害的作家,他也不介意常向我诉苦。
“美国人实在不会替人着想,推荐信给得这么草率。我不是不欢迎这些来访的客人,但真不知道为什么非得让他们去烦我的朋友。”
他为了聊表歉意,便会寄给朋友一篮篮玫瑰、一盒盒巧克力,但有时这些举措依然不够。通常在这节骨眼,他就会请我出席他筹办的聚会。但跟我发了一通牢骚后,再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略显天真。
“他们都迫不及待想见你。某某夫人很有学养,你写的东西她全都读过。”他的信中尽是奉承。
然而这位某某夫人见到我就会说,她有多欣赏我笔下的《佩林与崔尔》一书,还恭喜我写出《寄生草》剧本,殊不知前者的作者是休·沃波尔[7],后者则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8]的作品。
4
行文至此,各位读者若觉得艾略特·谭伯顿颇为卑鄙,那我真得还他个公道。
艾略特这人可用法国人口中的“serviable”来形容。就我所知,英文中并无对应的词,而依据字典的解释,英文的“serviceable”在古代意指乐于助人、殷勤与亲切,完全就是艾略特的写照。他为人慷慨,初出茅庐就懂得馈赠鲜花、糖果及礼物给认识不久的友人,彼时当然别有用心,但即使后来已无此需要,他依然大方如故,享受好施的快乐。他很懂得待客之道,家中大厨的烹饪功力不输巴黎任何主厨,凡是受邀至他家用餐,餐桌上势必摆满当季佳肴,佐餐酒款也反映出他绝佳的品味。诚然,他选择宾客的标准都是依据其社会地位,而非好不好相处,但他也会特地邀请至少一两位擅长炒热气氛的客人,所以宴会几乎都是宾主尽欢。众人背地里嘲笑他是势利小人,却仍旧欣然接受他的邀约。他能说一口字正腔圆的流利法语,也花不少力气模仿英国人的口音,耳朵极度敏锐的人才抓得到偶尔露馅的美国腔调。他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前提是话题不触及公爵或公爵夫人,但如今他在社交圈的地位牢不可破,也懂得增添言谈之间的幽默,私底下更是如此。听他毒舌别人实在畅快,上流人士发生任何丑闻,最后都会传到他耳里。从他口中,我得知了甲公主幼子的亲生父亲另有其人,以及乙侯爵有个地下情妇。我想即使是写出《追忆似水年华》的普鲁斯特,对于贵族私生活的掌握,也不及艾略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