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银河奖征文(特别赞助:微像文化 阅文集团)(1)

画骨

文/谷第

A面 #1

“哎哟,我去!这是饿了多少天啊……”魏龙锡的话没说完,就被一个涌上来的饱嗝噎了一下,两道八字眉痛苦地拧在一起。

“行啦,甭废话了。你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该说说了吧?”警察这句话说得很溜,平淡得听不出任何情绪来。

魏龙锡赶紧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开始了他的供述。

警察同志,我跟老天爷保证,我真没想杀他。我就是图个财,哪儿敢害命啊……

是是是,警察同志,我从头说。唉……可这哪儿算是个头呢?其实吧,要说最根儿上的原因,还得说我那前女友——“苹果”。

噢,对不起,警察同志!对,我应该说她的大名。她大名叫张萍萍,小名叫“苹果”。您是不知道,老北京管漂亮女孩叫尖果儿,所以“苹果”这小名吧……

对……对……我跑题儿了。其实可能也的确跟张萍萍没太大关系……真不是我在这儿成心绕弯子!您听我说,我给您解释为什么。

我跟张萍萍是小学同学。在如今这北京,只有小区,没有胡同,我们俩这关系也算是发小儿了,后来呢,就一起处朋友了。可是吧,她家是高干。您也知道,在北京,高干那得论堆儿撮,肯定算不上稀罕。但我们家不一样,祖辈是工厂工人,到我爸妈那辈儿呢,书也念得不怎么样,工厂又全都迁出北京了,更赚不着什么钱了。我妈年轻时干过商场营业员,后来实体店都黄了,就给小公司打扫个卫生,做个中午饭什么的。我爸原先是开出租的,后来被网约车挤得没饭吃了,改行干过快递,可吃苦受累又拼不过小年轻,最后去当了保安。

我就不一样了,不一样得连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他们亲生的。从小学到大学,我虽然算不上学霸,但也一直是拔尖儿的那拨儿孩子,大学一毕业又进了央企,前途一片光明。我爸妈那些同事朋友什么的,都羡慕死了,感叹自己怎么没生出这么个好儿子来……

是是是,我又扯远了。我就是想说吧:我当时那状态挺好的,觉得自己肯定能跟张萍萍结婚,过上美满的小日子。可谁能想到,她爸死活不同意!说什么我不是潜力股,没背景、没关系,用不了几年就得碰上玻璃天花板,根本就没有未来。

张萍萍一开始还向着我,可到底禁不住她爸那张嘴,还是动摇了。有一天她来找我,说得跟我暂时分开一段时间,她爸要送她去国外读个博士,回来好安排工作。她说虽然这一去至少也得五年,可她愿意等我。不过,她也跟我说了她爸开出的条件:要么混到正处级,要么身家五百万,二者必取其一,否则五年后免谈。

警察同志,您给评评理,这不成心刁难人嘛!我什么背景都没有,爸妈都快吃低保了,本科毕业才两三年,别说再给我五年,就是再给我俩五年,我也混不到正处级,更赚不着五百万啊!

“所以你就动了绑架勒索的心思?”警察适时地打断了魏龙锡的供述,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要用目光把他看穿。

魏龙锡堆出了一副苦笑的表情,似乎是点了点头,又似乎只是把脖子缩了起来。继而,他把整张脸埋进了咖啡杯里,大口大口地喝起了咖啡。

B面 #1

“李重朝先生,这件绑架案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了,我们已经掌握了大量的人证物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个道理,您不会不明白。我们希望您能如实供述犯案的整个过程。”警察的声音并不严厉冰冷,甚至有一点儿温暖,似乎想要融化些什么。

“整个过程?从选择目标说起?”李重朝平静地回问,他无框眼镜背后的目光清澈从容,仿佛这里不是审讯室,而是一间闲谈的茶室。

“还是从你怎么认识魏龙锡说起吧……”

我跟魏龙锡是在网上认识的。其实说“认识”可能并不准确。虽然我们俩合租了这具身体,但配对过程是“悟克网”根据我们各自提供的资料自动完成的……好吧,警察先生,我尽量不说简化语。配对是在“悟天克斯网”上自动完成的,“悟天克斯”是几十年前一部日本漫画里两个人物合体之后的名字。

其实,我并不赞同他们用“悟天克斯”这个名字,更不喜欢别人把我们这种合租身体的状态说成是合体。要知道,在任意一个时刻,这具身体里都只有一个灵魂,而另一个灵魂只能待在量子脑态暂存盒里。当然,你们大概不喜欢“灵魂”这个说法,更唯物主义的用词应该是——意识。显而易见,这具身体只有一个大脑,容不下两个意识同时并存。

是的,警察先生,我跑题了。言归正传,在我们合租身体的这两年里,魏龙锡和我都谨守合租身体的基本道德守则——不介入对方的生活。毕竟长相一样会带来很多麻烦。直到这次事情之前,我除了知道他叫魏龙锡以外,关于他的其他事情我一概不知。所以,那个时候的我没法说自己认识他。

当然,您知道我是个作家,职业习惯就是揣摩别人。我的确想过他为什么要跟别人合租身体,但可能的答案太多了。我自己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两个字——没钱。写作不用靠脸吃饭,甚至不怎么跟别人打交道,所以没必要弄一具光鲜亮丽的身体。合租身体,顺便还能合租住处,可以让我省下不少钱。这年头,作家不好混,猴子会敲键盘的话都可以说自己是作家。如果下个月再没有微媒体要我的稿子,那我连这种半日租都维持不下去了,恐怕就得改成隔日租,甚至……

哦,对了,我以后都不用担心过日子的问题了,是吧?

刚才说到哪儿了?对,半日租,我跟魏龙锡是半日租。他早上八点上线,九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晚上八点把身体交给我。我一般写东西要写到凌晨两三点,要是没什么灵感的话,到不了十二点就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写完东西,通常我会吃个夜宵就睡,早上八点再由他接班。签协议时就说好了,睡觉是我的责任。反正我写五六个小时就累得不行了,大半夜的也没什么其他的事情好做。况且,负责睡觉的人还能少出一点儿费用。

“看来你的经济压力很大嘛……于是你就动了绑架勒索的心思?”警察的语气中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骄傲,但又不自觉地压抑着,就像赌徒参破了对手的牌面一样。

李重朝笑了,笑容中也带着骄傲,毫不掩饰的骄傲,“以我的智商,如果想赚钱,早就发财了。但写作才是我最大的兴趣!为了写作,我愿意过这种穷困的生活。至于这次绑架……”李重朝说到这儿收起了笑容,“事情的发展已经远远脱离了我的初衷。”

A面 #2

“咖啡还要吗?”

“不用了,谢谢您嘞。不过说实在的,警察局这咖啡还真是够难喝的……”

“不喝就接着交代吧!”警察没理魏龙锡这句调侃,让他觉得气氛又冰冷了起来。

嗨,说实在的,我打小也是老实孩子。学习还成,您说能淘到哪儿去啊。我琢磨着,五年升正处级怎么可能嘛,光是公务员职务升降规定也不允许啊……就想办法赚五百万呗。可是,就算穷,我也不至于一下子就动了歪念头。

您是没看见,我原来那长相,不敢说帅,好歹也是五官端正,要不然张萍萍也不能看上我啊。再加上我一直爱打篮球,个儿又高,身材正经不错。张萍萍出国那年,正赶上意识转移合法化,出租身体的买卖一下儿就火起来了。说是出租,其实有几个人真想着能拿回来啊?那就跟卖没什么区别。关键是那时候钱多啊!倒退三四十年前,卖个肾也就能买部手机。可我卖身那年……对,对,对,不能说“卖身”,是“出租身体”。我出租身体那年,毕竟是新鲜事物,好多人舍不得,不知道别人能拿自己的身体干啥去,所以是卖方市场,价格特别高。我找了个中介,最后卖了……呃,不,是租出去了,二百五十万,五年。现在你根本就拿不到这个价。

我本来想得挺好:高价把自己身体租出去,再低价租个次点儿的,这差价也得有个一百多万了。然后用这笔钱搞点儿投资,五年翻个三四倍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儿。等五年一到,把自己的身体拿回来,跟张萍萍跟前一站,还是我自己,五百万呢,也攒齐活了……青春嘛,不利用一下,不就浪费了!

又过了两年,合租身体的买卖出来了。我一琢磨,这更合适,找一上夜班的搭一下,又能省一半钱。就这么着,在“悟克网”上……啊,不能说简化语啊?嘿,得嘞。“悟天克斯网”,这成吧?用不用再解释一下跟《七龙珠》有什么关系啊?不是不是,我真不是耍贫嘴。您这严肃的工作,估摸着不知道这好几十年前的漫画吧?得,不说这段。反正啊,就是这个“悟天克斯网”上边系统自动给我找的这李重朝。

这小子吧,是写东西的,夜猫子,正好跟我搭。我多出点儿钱,六成;他少出点儿,四成,但他得负责睡觉的事儿。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小子不地道,晚上肯定没睡够,弄得我白天老犯困,中午还得补一小觉。后来我就买了个智能手环,要求他晚上必须一直戴着,好监督他的睡眠时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谁没事儿闲的,花钱租个身体就用来睡觉啊?您说是吧……

“那绑架的主意是你先提出来的,还是他先提出来的?”警察把话题又带回到案子上面。

“他啊!当然是他啦!都跟您说了,我是老实孩子!”魏龙锡显得很激动。

“是啊……”警察头也没抬,手中的笔缓缓地敲着桌面。

在魏龙锡听来,警察轻轻吐出的这两个字似乎是疑问,又似乎只是随口的应和。他感觉自己的义愤填膺就像是打在海绵上的拳头,无处着力。

B面 #2

“绑架的事儿,是你们俩谁的主意?”

“我的。”李重朝半点儿犹豫都没有,“不过,我后来发现事情没这么简单。”

“哦?”警察明显对这个答案很感兴趣,扬起了半边眉毛。

对,魏龙锡这个人比我想象的复杂。听我说完,你自然就会赞同我的看法。

最开始的主意是我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我穷,而是因为我的写作遇到了瓶颈。我人生所有的经历与情感体验都已经挖掘干净了,我需要新的历险、新的刺激。可是这种夜猫子的合租状态,大大限制了我与社会的接触,我已经很久没有写出能让自己满意的作品了。当初不顾家人的反对,我辞了公司的高管工作,成为一名专职作家,就已经没有退路了。我必须要写出成功的作品来,不仅仅是为了养活自己,更是为了我写作的梦想,为了争一口气。人生不可以退却,一次也不行。只要你退却过了,你就会习惯面对怯懦的自己,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无穷无尽的退却。我不能接受这样的人生,我必须成功!

于是,我决定要体验一次犯罪的感觉,写出真正的犯罪小说来,超越那些躺在被窝里臆想出来的烂作品。之所以选择绑架,一是因为它实施起来比较复杂,过程比较长,也就有足够的戏剧冲突可以去构建;二是因为它不算重罪,也不像杀人、放火会死人,万一真被抓了,不至于一关就是一辈子,更不至于以命相抵。其实,不管你们相信与否,我根本就没打算真的把这案子干成功。我要的只是体验一下而已。

如果说我的计划中有什么错误,那就是不该找魏龙锡合作。他加入进来之后,事情就全乱套了。大概冥冥中自有天意吧!

我找他,也是没什么选择余地的事情。本来我认识的人就少,而绑架这种事儿又需要有人帮我盯着另外十二小时,魏龙锡无疑是个可以考虑的选项。况且,会合租身体的人,肯定是穷人。问题只是在于,看他有没有穷到走投无路的程度。我很走运——或者应该说很不走运——魏龙锡恰恰就是这么个走投无路的穷人。

有一天,夜里睡觉之前,我在一张纸条上写了个问句:“想赚笔大钱吗?”然后把纸条缠在了智能手环上,这样等他八点钟醒来,想要查看睡眠质量时,一抬胳臂,自然就会看到我的信息。之所以写在纸上,是为了不留下任何电子痕迹,以免被你们警方察觉。当然了,从结果来看,这种小伎俩实在没什么意义。

“但的确给我们制造了一点儿麻烦。”警察把话头接了过来,“现在,犯案的过程我们掌握得很清楚了,但是策划罪案的过程全要看你们俩的供述,可以说是空口无凭。如果你们两个人各执一词,我们该相信谁呢?”

听完这话,李重朝感觉到了一丝寒意,这还是走进这间审讯室以来的第一次。不知不觉之间,他沉默了。

A面 #3

“你说他是主使,有证据吗?”警察抛出了一个疑问,却几乎没有疑问的语气。这让魏龙锡心里的困惑越来越浓,不由得更加紧张了。

是,没有证据,这我知道。李重朝这小子太精了,他一直坚持在纸上写字联络,还让我看完就把纸烧了,明摆着就是不想留下任何证据。

但是天地良心,这事儿真是他起的头。他先是传纸条问我缺不缺钱。这不废话吗,有钱谁还合租身体啊!后来他又问我想不想干点儿出格的事儿。谁不明白啊,不就是犯法的事儿吗!

说实话,我本心是不想跟他干的。可又一想吧,大家用一副身体,出了事儿,谁也跑不了,说不说得清楚都得惹一身骚,还不如跟着赚一笔呢!况且,当时我正好遇上个坎儿:我投资那个金融公司是他妈骗人的,老板卷钱跑路了,别说翻个三五番了,就连老本都保不住了。我真是没辙了,为了我的“苹果”,哦不,张萍萍,我只能赌一把了。就这么着,我就上了他的贼船。

可我也跟您说了,我本质上是老实孩子,不敢干伤天害理的事儿,所以就问李重朝到底要做个什么案子。他跟我说是绑架,我还挺犹豫的。毕竟绑架这事儿万一出点儿岔子,有可能出人命。就算不出人命,人家里要是不给钱,你是割耳朵还是剁手指头啊?这些事儿我可都干不了,连边儿都不想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