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帝国的巩固,公元前195—前141年

前汉最初大约70年的特点是帝国力量的巩固、行政的试验和制度的修改。在这几十年中,政治家们集中力量加强国内中央政府的权力,再无精力进行扩张或与潜在的敌人作战。国家的政策原则上是时新派的,其目标是使新的帝国幸福安乐,有求于更古老的形式的迹象甚少;但是这种政策的执行还不能像武帝时期(公元前141—前87年)那样有力,那时物质资源能更好地加以利用,人民也更易被动员起来。在刘氏皇室的生存经受了一次短期威胁以后,随之而来的是文帝(公元前180—前157年在位)和景帝(公元前157—前141年在位)之治,两帝的性格和成就长期以来引起了中国作者的景仰。他们由于井然有序地治国和治民而受到赞誉。文帝为了国家利益而躬行俭朴,所以特别被人称颂;这类赞赏可能是作为批评后世某些皇帝耽于奢侈的手段而被渲染出来的。

表3 刘邦的后裔

①刘邦的其他两个亲属被封为王:

1.刘贾(刘邦堂弟),前201—前196年荆王。

2.刘泽(隔房堂兄弟),前181年琅邪王,前179年燕王(该支至前127年中断)

②死时无子。

③继惠帝位的是两个幼儿皇帝,都非皇帝嫡系:1.刘恭为一宫女所生,前187—前184年为少帝恭;

2.刘弘,衡山王,前184—前180年为少帝弘。

这些年巩固的主要成果可以从诸王国面积和力量的缩减以及同时期帝国沿黄淮流域的直接控制的扩大中看出。此外,有效的税收使帝国在公元前141年掌握的物质资源比以往任何时期都多得多。分裂的威胁来自高帝的遗孀吕后及其家族,这些人成功地控制宫廷和政府约有15年之久(公元前195—前180年)。

消灭刘氏家族的企图是短命的,未取得成功,但由于广泛的牵连及对后世历史的影响,它相应地具有较大的重要性。当吕氏家族进行夺权时,刘氏皇室的稳定性一点没有保证;王朝建立仅仅10年。这个时期出现了逐步消灭一批潜在争权对手的情况,但其他家族不能做到的事情,吕氏家族比大部分家族更能做到。这件事是中国历史上皇帝的后妃及其家族几乎把王朝搞垮的许多事例中的第一件。这类情况通常发生在正式登基的皇帝的力量或成熟程度不足以消除周围影响的时候。同时,不论皇帝是幼儿、未成年的少年或是弱者,他的存在对太后或有野心的政治家控制朝政和推行他们的计划来说显然是必不可少的。

如同以后类似的情况,吕氏家族发动的夺权活动给中国留下了一个王朝世系或典章方面的问题,因为安排好的皇位继承已经被人篡改或打乱。中国历史学家的态度是预料得到的,这个事件通常被描述为一件非法的篡位行动,而那些最后清除吕后的人受到尊敬并被给予特殊的待遇。在王朝史中的关键时刻,政治家们能够援引吕后的经历作为告诫,容许一个太后或公主突出她的位置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例如,见《汉书》卷三六,第1960页成帝朝(公元前33—前7年)快结束时刘向所作的提示。又见鲁惟一:《危机和冲突》,第301页。

惠帝统治时期(公元前195—前188年)和长安的加固

刘邦在他一生的一个较早阶段,娶山东吕家之女为妻。她为他生下一子一女,在他立为汉王以后的次年(公元前205年),其子刘盈被指定为太子。《汉书》卷一上,第3、3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30页以下、81页)。刘邦称帝后,对原定的继位问题未作变动,虽然曾出现这类言论。因为高帝已经纳了几个妃子,她们生下的七个儿子比皇后之子更为健壮。但是尽管皇帝自己有意指定另一个妃子之子为太子,但吕后之子仍保持了太子的称号,并在公元前195年阴历五月高帝去世后正式登基。高帝当时年在五十岁至六十岁之间,据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他在公元前195年与淮南王作战时受了箭伤。此人为黥布,是非刘氏的诸王之一,他作为淮南王于公元前196年被刘长取代。见《汉书》卷一下,第7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42页以下)。

新帝惠帝在其父死时仅15岁,过了四年他才正式举行据以被承认为成年的仪式(公元前191年)。不论他的性格多么坚强,他很难指望能够阻止他的长辈们对朝政和皇宫的控制。据正史记载(它们在这方面的偏见只能令人怀疑),他的母亲特别放肆、暴虐和残酷。据说她把高帝有意让其继位之子刘如意毒死,并将如意之母杀害,然后令人震惊地断裂她的肢体,这把皇帝吓得神志不清,使他决心永远不问国事。吕后还被认为杀害了高帝其他三个可能会对她的野心提出挑战的儿子。《汉书》卷二,第8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78页);卷三八,第1988页;卷九七上,第3937页。

惠帝时期朝廷采取了两个重要的措施,一是在全国建立纪念先皇的宗庙,一是加固长安城。高帝宗庙的建立可能是想通过加强皇帝与国土边沿区之间的联系,以提高王朝的威信,它们的设立提供了汉王朝在以后的时间里遵循的先例。到了一定的时期,这引起了财政困难和恐慌,因为宗庙的数量和维修费用猛增;最后,由于国家的状况,它们的数量不得不削减。本章《宗教问题》。

在惠帝时期,多次征募劳工去建造长安城墙。关于城墙的价值,用数字可以具体说明:将近15万名男女两次被派去劳动,每次长达30天。关于国家征集劳动力的情况,见以下《国内政策》。他们从长安城附近征集,但有一次两万名囚犯也被调来协助。到公元前190年阴历九月,工程经过五年的努力后完成。这次重大事件的特点是对人口中的男丁普遍赐爵。

前汉帝国京都的残存遗址位于今西安城的西北。该城呈矩形,其四边面向罗盘的四个方向,但有的地方不很规则,因此只有东面形成不断的直线。这些不规则形状可能是地形特征所造成,也可能是出于防御的需要。根据可能早在3—6世纪就已有的一种说法,长安城的这种不规则的布局旨在仿照大熊座和人马座两个星座的外形;这样,该城就与不朽的天体联系起来。不管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另外的宇宙论的考虑则是影响了东汉京师洛阳的外形的;但在征募人员到长安城墙劳动之时,这些宇宙论的考虑尚未被普遍接受。关于与北斗七星的关系,见保罗·惠特利:《四方的中轴》(爱丁堡,1971),第442页以下;霍塔林:《汉长安的城墙》,第5页以下;关于洛阳的平面图,见第3章《京都》;毕汉斯:《东汉的洛阳》。

结果,城四周的每边约长5或6公里(3.5英里),城内的面积为33.5平方公里(13平方英里)。城墙的墙基宽16米以上,耸立的高度为8米,上面宽度减至12米。主体宫殿未央官靠近城的西南角;其他的皇宫,包括位于主墙之外的一座皇宫,是后来增建的。设计此城的匠人们显然是根据一个方格平面图的构想进行工作的,平面图包括160个500步(693公尺)见方的坊,但还不能肯定地说这个规划完成到了什么程度。四面城墙的每一面都有三座宏伟的城门,城门两侧可能有防守的塔楼,以便保持警戒。有迹象表明,每座城门建有三条分离的通道,每条通道的宽度能容纳四辆车辆通行。关于这些结论,见霍塔林:《汉长安的城墙》;王仲殊:《汉代文明》,张光直等英译(纽黑文和伦敦,1982),第1—28页。

城内有每年诸王来京向皇帝朝拜时居住的王府。公元前189年开设西市,《汉书》卷二,第91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84页)。这意味着东市已经设计出来;在后期,据一个未证实的报道,城内共有九个市场。这些市场在官员的监督下营业。关于当时长安的人口数字,还不能作出合乎实际的估计。

正当西市在长安开市时,在黄河流域的敖仓正在整修。敖仓在楚汉内战期间已引人注目,这时开始的工程据推测是修复那些年所造成的损坏。惠帝朝所采取的其他积极行动还包括放松某些法律规定和取消秦朝不准私藏某些文献的禁令(公元前191年)。在外交事务方面,汉仍采取消极的政策,皇室一名成员被赐给公主的称号和地位,准备嫁给匈奴的首领(公元前192年)。在执行同样的安抚政策时,朝廷承认福建独立的东海王的存在,并且宽厚地接受了南越王赵佗的礼物(公元前192年)。《汉书》卷二,第89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81页)。

地图4 西汉京都长安

根据王仲殊的《汉代文明》

吕后(公元前188—前180年)

惠帝死于公元前188年。死时他不过23岁,但没有人提出他的死是由于谋杀。他的正式的皇后未生子,他的一个地位较低的妃子所生之子被正式指定为皇帝,称为少帝恭。仅在三年以后,他被也是幼儿的第二个傀儡少帝弘所取代。“少帝”恭(公元前187—前184年在位)据说出言威胁吕后而死于狱中。他被“少帝”弘(公元前184—前180年在位)接替。有人怀疑两人是否都是惠帝之子(见《史记》卷九,第410页;沙畹:《〈史记〉译注》第2卷,第438页)。这些正式的安排使吕后得以行使摄政的大权,负责国家大事。她有权颁布诏令,考古发掘不久发现一方用来表示她批准这类文件的御玺。这方御玺旨在象征帝皇的威严,玉质,上面刻有皇帝专用的文字。见秦波:《西汉皇后玉玺和甘露二年铜方炉的发现》,载《文物》,1973.5,第26页。

吕后克制住自己,不作自行宣布为女皇的安排。她的做法在后汉时期和以后中国的王朝几次被一个皇后所把持时被人仿效。可是她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力。她立自己家族的四名成员为王,违背了她与高帝和他的支持者之间的誓言;她还提升她的六名亲属为侯,并任命其他亲属为将军。这样,她就能确保她能指挥驻扎在长安的军队。但在远地,她就没有那么大的力量了。她的部队未能阻止匈奴进入中国的领土。在公元前182年至前181年,他们入侵陇西郡(甘肃南部),次年,他们抓走了2000人。同时,南方的南越王利用了中国的明显的弱点。为了试图抑制其王国的发展,中国政府禁止向南越出口某些有特别价值的物品,如铁制品。南越王被这种歧视行动所激怒,于公元前183年称南武帝,以此暗示他与中国的君主处于平等的地位。两年后,他入侵长沙国境内的汉朝领土。《汉书》卷三,第99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99页);卷九五,第3848页。

吕后死于公元前180年,但死前留下了临终诏书,命她家属的两名成员担任最高的职务:相国和上将军。《史记》卷九,第406页(沙畹:《〈史记〉译注》第2卷,第428页)。吕氏家族的成员受到这些任命的鼓励,决定争取消灭刘氏皇室。但是他们的野心被遏制了。高帝仍留有三名拥有楚国、淮南国和代国的后裔;这些人能够争取其他亲戚与其忠诚尚未被吕后和她的亲族收买的那些政治家的支持。高帝之孙齐王带头行动。在向其他王国的伙伴求助后,他率领自己的部队向长安进军;由于他们协同行动,吕氏家族被消灭。《汉书》卷三,第100页以下(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200页以下)。

文帝(公元前180—前157年在位)和景帝(公元前157—前141年在位)

帝国的稳定和刘邦的封国制在清除吕氏家族时面临的考验,其严峻性不亚于吕后夺权时所受的考验。一些根本的问题影响着帝位的继承。与高帝关系的亲疏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个人继承帝位的要求或权利,这个问题很不明确;同时也不能肯定诸王对帝制的忠诚是否会超过他们自己的野心和利益。

争取这个最高荣誉的两个可能的候选人为高帝的亲生子代王和淮南王;第三人为齐王之子,即高帝之孙,但他可以声称他的父亲是他两个叔叔的兄长。此外,齐国建于公元前201年;代和淮南公元前196年才建立,所以他的一支也比代王和淮南王两支更有资格继承帝位。

齐王所处的地位也比其他人更为有力。由于他的领导,吕氏家族才被消除,为此目的而向长安进军的也是他的军队。他对这些事情采取主动行动,部分地可以用齐国所受吕后的对待来解释;齐国丧失了许多领土,它们形成了吕氏家族所把持的几个王国。关于这些事件,见《汉书》卷四,第105页以下(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221页以下);卷三八,第1987页以下。

驱使齐王采取行动的动机不能肯定;可能他真正地急于想恢复祖父开创的大业;也可能他的主要目的是为自己取得帝位。但是有人会问,如果恢复刘氏皇室是齐王的主要目的,他为什么迟至吕后死亡以后才行动。由于没有中央政府的特别权力而派出军队,他越权行动了,这一行动甚至在他自己的支持者中也不无非议。

推举齐王登基的建议遭到反对,因为人们怕他母亲很可能效仿吕后;也提出了同样的理由来反对淮南王的候选资格,另外,他也还没有到达法定的年龄。这些保留意见对后来称为文帝的代王刘恒没有影响。对他的评语是,他不但有承担其使命必须具备的条件,即使命感和仁慈心,而且他母亲还被认为具有十分高贵的品质。于是长安传送信息给代王,请他登帝位。经过得体的谦让以后,刘恒离代国前往长安,住在长安的代王府中;不久,他同意接受御玺:其新尊号的象征。这时,齐王已解散其部队返回齐国。

新皇帝称为文帝,是在位时间超过10年的前汉诸帝中的第一个。他在位的时间超过了以前两代皇帝总的统治时间,这赋予了帝国迄今所缺乏的那种延续性和长期性的意识。王朝的稳定性因和平地传位于他的儿子而加强;后者为窦后于公元前188年所生,称景帝(在位期公元前157—前141年)。相对而言,这两代皇帝统治时期没有威胁帝国生存的事关王朝兴废的问题;它们都采用了旨在稳定社会和经济形势和巩固中央政府权力的措施。

地图5 汉帝国,公元前163年

朝廷没有出现皇帝的后妃及她的亲属直接干预国家事务的情况可能部分的是由于窦后对“道家”著作的偏爱。她可能更急于宣扬清静无为并通过这些方式使国泰民安,而不是想直接参政。她的儿子刘启,即未来的景帝只有服从他母亲的意志,学习老子的著作,别无其他选择。她于公元前135年死去,这也许可以视为汉代政治的一个转折点,因为这正好与王朝积累力量和修改制度以适应国家需要的漫长时期的结束相吻合。从此以后,国家的时新派政策以更强有力的形式出现;一个虔诚的《道德经》信奉者是很难赞同国家朝积极的和扩张主义的政策方向作明显的转变的。关于窦后爱好道家著作的情况,见《汉书》卷八八,第3592页;卷九七上,第3945页。近期从中国中部马王堆发现的文书证实,现存的《道德经》文本与文帝时流行的文本实质上并无什么不同。此外,马王堆文物中还包括可以确定为黄帝一派的道家思想的文书,这些文书在其他地方还未见过。见鲁惟一:《近期中国发现的文书初探》,载《通报》,63:2—3(1977),第118页以后;鲁惟一:《马王堆三号墓文书》,载于(1)《国际汉学会议纪要,历史和考古学小组》(台北,1981),第181—198页;(2)《中国:延续性和变化,第27届中国研究会议论文集》,1980年8月31日至9月5日,苏黎世大学(苏黎世,1982),第29—57页。又见威廉·G.博尔茨:《从马王堆帛书看〈老子〉想尔注的宗教和哲学意义》,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45:1(1982),第95—117页。

文、景两帝治下诸王国的减少

在文帝朝和景帝朝,中央政府的权力有明显的提高。文帝登基后约25年,帝国的政治家们已经意识到分离主义的危险性;他们感到必须控制或消灭某几个王,并且成功地应付了这一挑战。公元前164年和前154年,出现了帝国行政形态的主要变化,通过对公元前179年和前143年的形势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变化前后的差别(见地图3、5和7)。

在公元前179年,汉帝国基本上恢复到高帝末期的状态。吕后立的诸王已被消灭;要么他们被刘氏的成员取代,要么他们的领土被归还给分离前的行政单位。中央政府再次直接掌握京畿区及邻近的郡,这时共有19个郡,周围则为11个王国。对比之下,公元前143年的帝国则包括京畿区、40个郡和25个王国。在最初,少数郡被形成弧形圈的几个大王国所保护;到了公元前143年,甚至更明显的是到了公元前108年,中央政府的政令能在分散于全国的郡中实施,许多小王国作为飞地处在这些郡的包围之中。

总的说,诱使诸王向中央闹独立的原因有两个。有的王国位于边远地位,超过了与长安官员方便而迅速联系的范围。像齐或吴等地区从前曾经支持独立,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通过利用这些财富,一个王如果没有向皇帝朝觐或上缴税收的义务,是很容易维持自己的独立的。其次,时间的消逝改变了诸王与汉帝之间的关系,紧密的家族纽带这时不能自动地确保诸王的忠诚的支持。在高帝时期,大部分王国都委托给他的儿子治理。到公元前170年,只有三个王是在位皇帝之子;一为高帝之孙,一为高帝的曾孙;高帝兄长之子治理吴国,他的一个兄弟之子在楚国;一个旁系亲族为燕王。

削减诸侯国的行动部分地通过精心的安排完成,部分地通过利用时机——如某王的谋反或他死后无子嗣——来完成。关于诸王的继承和取代及大国分成小单位的基本材料可见《汉书》(卷十四)的世系表之一。关于个人所起的作用,见于诸如《汉书》卷三五、三八、四四、四七和五三的列传。大国被分成小单位,皇帝近亲中的刘氏成员被立为这些小国之王。如果一国谋反,中央政府就接收该国领土的一些部分,把这些部分的领土作为郡来治理,原来的王国于是变小。这样,在公元前179年至前176年期间,政府接管了梁的一部分,并把这一部分划为东郡;赵、齐和代诸国由于它们的部分领土被建为河间、城阳、济北和太原四个王国而被削弱了;高帝时期曾经短期存在的淮阳国这时分成淮阳、颍川和汝南三郡。意义甚至更为深远的是淮南的分割和齐国进一步的缩小,它们曾是帝国两个最有实力的部分。

虽然高帝时期所定的淮南国的南部边界还不能确定,该国可能幅员很广。在公元前174年淮南王谋反以后,淮南显然是作为郡来治理的。公元前164年恢复为国,但领地大为缩小;两个新国(衡山和庐江)这时把淮南分成两部分。同年,齐王死后无后裔,这给文帝提供了削弱该国实力的理想机会,该国因有丰富的鱼、盐、铁和受资助的丝织业而繁荣兴旺。到公元前163年,在原来组成齐国的土地上至少另立了五个国。它们都交给高帝的孙子们治理,因此这些王都是在位皇帝的晚辈;同时,他们的一个弟兄成为领地大为缩小的齐国之王。

在景帝朝一开始,朝廷就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去孤立诸国和缩小它们的领地。这个机会发生在公元前154年,当时吴王同几个与他一伙的王协同行动反对皇室。当时他已62岁,但他的不满是由来已久的。他的儿子和指定的继承人因为下棋(六博)而与太子发生口角后,在长安被杀。《史记》卷一〇六,第2823页。六博可能不但是一种消遣,而且是一种占卜。口角可能是因六博的一二轮的预言引起的。他视为杀害其子的那个太子,这时就是在位的皇帝。此外,还有几个明显的原因可以说明东或东南的诸王为什么准备追随他叛乱:独立能使他们自由自在地享受自己国内的自然资源,而不必向中央上缴税收;像吴国那样的边沿国能够窝藏逃脱帝国官员缉捕的罪犯或逃兵。几个政治家已经看出,从帝国的长期利益考虑,诸王的权力必须削弱。见《汉书》卷十四,第395页;卷四八,第2230页以下;卷四九,第2299页以下。

不论动机如何,叛乱的规模比汉代历史上见到的任何类似冒险活动要大得多。其他六个王被说服参加,不但包括山东半岛几个小国的王,而且还包括根基牢固的赵和楚的王室。但是中央政府对这一威胁已有了准备,甚至可能采取行动促使它爆发,因为自信能够取胜。通过镇压叛乱者,政府能够沿从华中通往沿海的两条宽广的路线把郡扩大到山东半岛的两边。最后,虽然自大而古老的齐、赵和楚残存下来,它们却悲惨地被割裂和孤立,处于日暮途穷的境地。策动叛乱的吴国被重新命名为江都,由另一王室治理。

地图6 叛乱诸国,公元前154年

这时又进一步发生了变化。始于公元前203年吴芮统治时期的长沙国王的一支在公元前157年消失,当在公元前155年重立长沙国时,新王来自刘氏皇族。最后,高帝作出的只有刘氏家族成员才能为王的誓言完全得到遵守。

公元前144年当梁王未留下继承人而死去时,梁国分成五个部分,每个部分分别由一个王监管。可能几乎在同时,景帝的政治家们通过接管北方的代、燕两国和南方长沙国的领土,分解了帝国其余的大王国。最后的这些变化是一种新现象,因为帝国直接控制的新郡位于帝国边陲。政府不再满足于依靠诸王来防御敌人或在对付入侵者时让他们充当缓冲者;中央政府显然希望自己来监管那些有可能受袭击和破坏的地区。

表4 齐王刘肥的后裔

* 死时无子。

在公元前155年至前145年期间,总共有14名景帝之子被立为王。见《汉书》卷十四,第409页及以后各页的条目。值得注意的是,至少有九个王在位达25年以上,一个王在位长达67年。这些事实说明,许多景帝之子在他们称王时尚未成年;他们之能取得王位,是因为相信他们年纪轻不致引起麻烦。其中的一个儿子刘彻登位为胶东王时年仅四岁(虚岁)。与他的弟兄不同,他当胶东王只约四年。公元前150年,他得到擢升,被指定为皇太子;他在历史上以他的皇帝名号汉武帝最为知名。《汉书》卷五,第143—144页;卷六,第315—31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315—316页;第2卷,第27页)。

除了缩小和分割诸王的领地外,景帝还作了典章上的变动,以削弱他们的权力和减少他们招纳随从的机会。在此以前,他们都有一套适合一个王的朝廷的官员编制,以使他们能卓有成效进行治理。在公元前145年,通过正式改变官衔,他们的高级官员(即丞相)的地位降为相,并直接由中央政府任命。其他的高级官职都被取消,他们的朝臣和大夫的人数也大幅度地减少。《汉书》卷十九上,第741页。还有几个阻止诸王发动分裂活动的措施,这些将在武帝时期被采用。

贾谊和晁错

贾谊和晁错因劝各自的皇上采取坚定的措施而获得人们的赞誉;他们都力主削弱诸王和其他方面的权力。他们两人都可被视为具有时新派精神的人,因为他们希望维护当时国家的现状和加强帝国的结构;两人都未能施展其政治家的才干。贾谊至死未担任国家的重要职务,而晁错则被判以公开处死。关于这两个政治家的主要材料,见他们的传记,《史记》卷八四,第2491—2504页(伯顿·沃森:《英译〈史记〉》﹝纽约和伦敦,1961﹞第1卷,第508—516页);《史记》卷一〇一(沃森译注第1卷,第517—532页);《汉书》卷四八,第2221—2266页;《汉书》卷四九。另外见《史记》卷六,第276—284页;卷四八,第1962—1965页(沙畹:《〈史记〉译注》第2卷,第219—236页;狄百瑞等:《中国传统的来源》﹝纽约和伦敦,1960﹞第1卷,第150—152页);《汉书》卷三一,第1821页以下关于贾谊著名的《过秦论》。关于两位政治家论经济事务,见《汉书》卷二四上,第1128—1134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52—159页);《汉书》卷二四下,第1135—1156页(斯旺前引著作,第233—239页)。《新书》(非贾谊所编)中贾谊的文集可能没有收于《史记》和《汉书》中的版本可靠,见江润勋、陈炜良和陈炳良合著:《贾谊研究》(香港,1958)。

贾谊(公元前201—前169年)几乎已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传奇人物,他在历史上俨然是其美德在当时未得到赏识的政治家的典型。他的文章和诗被人们称颂,其中有的留传至今;他极力提倡许多被认为是孔子的伦理思想和社会观念;他的最著名的论文之一论述了秦朝的缺点。因此,他通常被人列为儒家。

但是,这样的描述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在政治思想方面,他是帝国原则的坚定的维护者,当时,这些原则是以秦的榜样和制度及所谓的法家哲学家为基础。他对秦的批评并不是专门打算攻击商鞅、李斯或秦始皇的目标和政策;相反,它旨在揭露这些人在贯彻他们的原则时的缺点,并告诫当时汉代的皇帝应如何避免这些错误。贾谊认为,他们的某些缺陷是由于抛弃了与孔子有关的伦理理想而产生的,他热切地希望他自己的皇上能避免采取导致秦灭亡的暴政。

贾谊担任过的最高职务是太中大夫,据说他的政敌阻止他升至国家的高级职务。他被任命为长沙王的太傅,自认为功业未成而于33岁时自杀。但在此时期,他曾就两件重大事情向文帝提出积极的建议。他已看出必须立刻削弱诸王的权力;他还看出和匈奴算账的日子不能长期拖延下去。

晁错(死于公元前154年)也是献身于帝国大业的政治家,他在公元前155年至前154年曾任帝国三个最高职务之一的御史大夫。据说他个人曾使《书》免于亡佚,所以他不能绝对地被描述为反儒家的人。他比贾谊更坚强,是一个能有条理和系统地分析当时问题的务实的政治家。他劝景帝勇敢地对付诸王的挑战;他总结了影响与匈奴关系的战略和战术;他力主采用为国家增加农业生产的措施。与贾谊一样,他也很清楚秦的错误和缺点。

这两人的差别是一种程度或侧重点的,而不是原则的差别,根据我们见到的史料,他们的知识基础也不同。据说晁错在商鞅和申不害著作的基础上深造;而贾谊则受《诗》和《书》的熏陶。在《汉书》保存的晁错的那些文章中,他没有涉及与儒家著作有关的伦理理想或社会等级,从西历纪元之初,他就被列为法家。

贾谊和晁错向各自的皇上提出了基本相同的建议,而且都被采纳了;但是贾谊受到英雄般的对待,而晁错直到不久前才被中国的作者称颂。不同的待遇可能是由于两个原因:中国的作者偏爱的是那些被列为儒家而不是法家的人;晁错死亡时的环境。到公元前155年,他已升任仅次于丞相的御史大夫;他在次年死去,成为妒忌他的政敌的受害者。有人向皇帝提出,清除晁错将会赢得心怀不满的诸王的忠诚;但是当晁错被处死时,吴王及其盟友仍然发动叛乱反对中央,所以这种主张的虚伪性就昭然若揭了。

表5 文帝及其后裔

* 死时无子。

国内政策

诸王国的孤立和缩小在黄淮流域和山东给中国留下了许多小行政单位。帝国最富饶的部分已被分成官员可以对它们行使权力的较多的小单位。大约到公元前150年,政府的施政比以往更为有力了。

同时,有种种迹象说明,中央当局注意到了贾谊提出的关于防止暴虐政策的警告。在公元前180年至前141年期间,人民得益于八次大赦;公元前167年,包括致残的特别严厉的刑罚被取消;在帝国的重大庆典时,政府还普遍赐爵六次。

公元前168年,对产品的标准税率从1/15减至1/30;次年,这项税全部被取消。当公元前156年重新开征时,税率依然是较低的1/30,这在汉代一直是标准税率。但是尽管有这些措施,据说到景帝末年,国家仍积累了大量作为税收的钱粮。文帝传统形象的重要部分是一个决心不使人民负担不必要的费用和为公众利益而克制自己欲望的皇帝。《汉书》卷二四上,第1135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73页以下)。关于说明文帝俭朴的一件轶事,见《汉书》卷三六,第1951页。在文帝时,贾谊请求减少用于奢侈品的不必要的开支;他还设想了在他死后约50年采用的若干措施,根据这些措施,铸币将由国家垄断。

到景帝末年,汉政府的基础已经牢固地建立起来;施政的主要原则已经制定;个人指望从官员那里得到的待遇的定例已经确立,这种关系的形式也已经形成。帝国政府对整个民众正在产生强有力的影响。

也许9/10的人口在农村生活和劳动。许多农民习惯于使用木质工具;如果他们幸运,也拥有铁器。人们对付旱涝和饥馑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在受灾时期他们能指望从地方官员和粮仓得到救济。少数有天赋的人可以充当工匠,他们装饰帝王的宫殿,制造玉、石、铜、漆等玩物以供帝王们玩赏;或者他们准备其帝王死后所需要的一切装备,或者装饰陵墓,为帝王的亡故做准备。

在正式说法中,称呼个人用姓名和籍贯,连同其可能接受过的爵位。这种材料提供了某人故里所在的郡(或国)、县(或侯)和乡里的名称。它给对某人的职业、劳务和行为负责的行政官员提供了指南;通过对某人爵位的了解,万一此人陷于法网时,官员们就知道他应有的特权,以及他被豁免律令规定的义务的程度。

当人们在登记人口、应征入伍或纳税时,他们通常与官员们直接打交道。这些官员是这人乡里的低级文官;人们只有在犯有比较严重的罪行或不端行为时,才能见到更高级的县或郡的官员。23岁至56岁之间的男丁除了应缴人丁税和田赋外,还应服两种律令规定的劳务。服这种形式的劳务的最小的年龄有时降低到20岁。见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49页以下。他们要在军队中服役两年,或者在本地受训或担任治安工作,或者可能戍边;他们在紧急情况下有应召的义务。此外,男丁每年要在劳动队伍中服劳役一月,在地方官员辖区内从事各种劳动。他可能奉命把大宗产品从田地运往粮仓或从粮仓运往集散地;也可能被派去建筑道路和桥梁,或者去维护河道。有时服徭役的人被派去建造皇帝的宫苑或陵墓;在公元前119年国家进行盐铁专卖后,劳役者被派去开矿。有时候也可能雇人代替去履行这些任务。

触犯法律能招致长期诉讼和严厉惩罚。对判决提出上诉几乎没有希望取得成功,减免的唯一机会寄托在有幸碰上帝国的大赦,或者多年争取到的爵位带来的特权。一旦判决,男女囚犯的生活可能是严酷的;当服刑已有一段时期,在一定情况下,生活条件会有所改善。

这时,国家祭礼的仪式开始受到重视。文帝是汉代诸帝中亲自在公元前165年去雍郊祭五帝的第一人;次年,他参加了渭阳新建祭坛的仪式。景帝在公元前144年向雍的宗教遗址表示敬意。见《汉书》卷四,第127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258—259页);卷二五上,第1212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67页以下。

外交关系,公元前180—前141年

贾谊和晁错都对中国易受匈奴攻击的情况表示关心,他们的担心是事出有因的。公元前177年,中国遭到匈奴通过鄂尔多斯地区的大规模入侵,中国在那里无力抵抗。在公元前176年至前174年期间,汉朝进行了一系列和平的妥协活动,其中包括互赠礼品,通信和相互致意。但是在匈奴新单于登位后,公元前166年的又一次入侵粗暴地破坏了和平。敌人的骑兵深入离长安城不到120公里之处。但是匈奴没有与中国的守军进行大战,随之而来的是每年对中国边境的袭扰。在以后几年中,所发生的事件的形式几乎重复得分毫不差:公元前162年恢复友好关系,公元前160年新登位的单于又破坏了双方的关系。约在这个时期,据说中国人建立了烽火台的瞭望站系统,以后似乎一度没有大的入侵。但在公元前155年,中央政府肯定意识到一种潜在的危险;某个反叛的王国完全可能在向汉帝挑战时说服匈奴与之合作。这个考虑可能促使中央政府作出瓦解北方边境诸王国的决定。

在南方,中国能够更大胆地行动。文帝派陆贾率一使团说服赵佗放弃他近期所称的帝号;陆贾的成就表现在,赵佗同意照办,表示他作为长安汉帝的臣民,承认应对长安的汉帝效忠。《汉书》卷九五,第3349页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