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下雪的天气,我背着丁汐禾走在南熙路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如她描述,这是我两天内第二次背她。

所以,我真是个幸运的陪她度过失恋前两天的人?我这样想着,又看向临街的橱窗,里边的我满面通红,竟然带着笑。幸运?为什么我要用这样的词。

不能再让这个女人碰酒,今晚,我应该会在本子上记下这个,这个叫作丁汐禾的女人,职业、年龄不明,性格外向刚猛,长得漂亮,不算太瘦,但对于喝酒这件事,我不敢恭维。

“你怎么可以随便就喝醉啊。”我尽可能让她往上颠了一下,这样我和她都更舒服一点。

“因为是你啊,林川成,开过山车的小孩儿。”她被颠醒了,在我肩头低声说话。

又像自己对自己说:“很多原来说过的话,最后都会变成难堪的证据啊。”她所答非所问,声音极低,但仍可分辨。

“喂,你家在哪里?”我很珍惜她此刻的清醒,想,还是赶紧送她回去吧。

“其实,大可不必,我唯一觉得难过的是,为什么所谓恋人,头一天还可以在一起,第二天就能成……陌生人。”她自顾自地说着。

“我们昨天刚刚分开,所以你现在可以理解我昨天为什么那样了。”她哧哧地笑了一下。

哪样?我尽力搜索记忆,显然这毫无用处。

然后她说:“放我下来吧,今天不能再骗你了。”

“哪有……”我这样说,像是推辞,可又觉得分外不妥。

我放下她,她站在雪里微微晃动,仰起脸接那些雪花,手臂再张开,像拥抱整个黑夜。

“瞬间就清醒了。”她说,她睁大眼睛看着我,“好啦,也算发完疯了,我保证,之后绝不会再出类似问题。”她伸出中间三根手指,做发誓状。我看到她的小指,它真的无用吗?

“我送你回去吧。”我说,像这样的天气,叫车应该很难。

“不用了,我坐地铁就好了。”她向我挥手,“就此别过吧,谢谢你啊,川成。”她转身跑向地铁站的入口,并没有给我挽留的时间,当要走向扶梯的时候,她冲我喊,“我到家会给你发短信的,非智能机先生。”

然后,她消失在下行电梯的入口处。

我向她挥手,心里突然觉得失落,丁汐禾,职业莫测,声音被抽去高音,和我有奇怪的熟悉,又有超乎寻常的亲近感,可即便如此,于我来说仍是个奇怪的存在。她总是神奇出现,又神奇消失,而我竟对此毫无招架之力,我为什么说“仍”?

在雪里发了一下呆,我走进南熙路地铁站,再转七号线回家。

走出地铁,雪下得更大。有中年人从我身后快速超过,又大声唱歌,声音洪亮有力,他看了一眼我,但也并不在意,雪簇簇地落下来,打在他黑色的风衣上。他应该喝了酒,公文包开着一个搭扣,走路有一点踉跄。

我自作多情地想,他也许年轻时候想当一个歌唱家吧。只是在这酒后的无人雪夜里,才敢大声唱出来,只是世界不停转动,并没有神来之笔。

回到家里,觉得很累,代币走过来,嗅我的脚,我必须要带它到花园里走走。

雪落在地上迅速消失,天气还没有变得更冷。我打开手机看了两次,以确定丁汐禾的短信有没有发过来,她住在哪里,到底到家了吗?

代币抬头看我,偶尔又张开嘴巴试图咬住雪花。我想,它内心一定是个孤独却能自得其乐的家伙,像我一样。

短信终于响起,是丁汐禾,她说:“已经到家,准备拥着棉被好好睡觉。鉴于今天我自己的英勇表现,对我自己的奖赏便是——不洗澡,直接睡!”她的文字像她这个人一样充满生命力,我不禁要被她逗笑了,却又觉得不知怎么回复,犹豫再三,我说:好好休息吧。

我对自己的表现并不满意,这更像一个结束语,简直是暗示对方我已疲倦,请你闭嘴。即便我没有跟女人打交道的经验,选“啊?什么!”“批准!”“还是卸妆为好,不然明天会变成熊猫”中的任何一个,都比这句更加有趣。有来有往,才是交往,我想。

交往……我为这句感到脸红。

丁汐禾的脸浮现在脑海里,眼神坚定又明亮,看起来从不缺少主见。我的秘密可以帮助我仔细看她,任由我缩小放大,到任何细节。她的脸颊微红,像涂了色号很重的胭脂,嘴巴的唇色早因为喝酒褪尽了,显得眼睛和睫毛格外清晰,她在风中站着,头发在夜风里微微摆动,眼神迷离。

她没有再回我,或者真的听话地去休息了,她大概需要好好睡一觉,我想。

遛狗回来,我冲了个热水澡,浴室里迅速被雾气充满。我用手抹开镜子,上边显现出我的脸,大概此时,丁汐禾应该能睡个好觉了。她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我裹紧浴袍,到写字台那里摊开本子,思考要记下今天发生的什么,又觉得无法下笔。

最后我写道:今天认识了叫丁汐禾的女人,喜欢吃梅子糖,还不知道她做什么职业,她刚刚失恋,容易喝醉,并不太重,她帮我做了一条牛角项链,如果再有机会喝酒,一定不能再让她喝醉,不然又得背着。

我想起,她在我背上喃喃自语的样子。

另起一行,我又写:有时候,人会觉得自己一无所有。这是我此刻的感觉。

之后,我吞下一颗药。

我看着手机发呆,屏幕没有再亮起来,通信录里有三个电话:妈妈、陈悟和新增的她,然后我睡着了。

头疼欲裂,药物开始发挥作用,它们从左边的太阳穴开始,兢兢业业,绝不漏过细节,像铲车开始推动积雪。

我没有“想念”这种情感,不知道该沮丧还是庆幸。

我的秘密是每天我都要吃一粒药丸,清除掉当天的记忆,然后次日让我的世界恢复原状,变成一个无比轻快的年轻人。

但这个早上显然不同以往,闹钟响的时候我粗暴地按掉了它,还是用脚,这太不像我。再自然醒的时候已经过了九点半,我迟到了。

每个月都能拿到全勤奖的旋转动力部优秀三级员工林川成,竟然破了自己的纪录,迟到了!我在被窝里想了一分钟,觉得匪夷所思,空气中弥散着一些酒味,大概是我昨天喝了酒,代币早就醒来,呆呆地坐在床前看着我,可我为什么喝酒呢?

“我昨天喝酒了吗?代币!”

代币向上翻起眼睛,发出低吟般的声音。我坐起来,发现陈悟的大衣,大概是这孙子昨天又失恋了?

这样想着,只好迅速起来,拉着代币到花园尿尿。它大概少见如此急匆匆的我,也累得气喘吁吁。

直到地铁里,才有机会喘口气,时间已经过了早高峰。年轻人并不太多,他们耳朵里戴着耳塞,有的则拿着电子书,以此与整个车厢划清界限。我百无聊赖,只盼着早点到达八角游乐场站点,再冲进去打卡赶紧到岗,迟到是难堪的事,尤其还要面对啰唆的靳山。

下意识地摸到手机拿出来看,发现有三十九条未读短信。

全部来自一个叫作丁汐禾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