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大部分章节都采用一种被人们称为“新新闻”、“新闻小说”或“准新闻”的报道文学体裁,后一种名称是已故评论家德怀特·麦克唐纳(Dwight MacDonald)对这一体裁的贬义称谓。与其他一些评论家一样,他也对这种体裁持怀疑态度,认为使用这种体裁报道新闻的记者是为了追求戏剧性的效果,因此他们往往会对事实进行篡改加工,从而歪曲事实真相。
我完全不同意这种观点,“新新闻”虽然读起来像小说,但本质上不是虚构的小说。它追求的是一种更广泛的真实性,这种真实性光靠简单罗列事实、使用直接引语及坚持传统报道的严格组织形式这三种新闻撰写手段是不能达到的。“新新闻”这一手法允许,而且要求,用一种更具想象力的方法,对人物和事件进行报道;它允许作者像大多数作家一样把自己融入到文章当中;也允许作者像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作者一样,从一种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所报道的人物和事件。
在各种场合对人物进行观察,记录他们的各种反应,以及别人对他们的反应时,我力图做到既能全面跟踪人物,又能使自己不对人物产生影响,努力把握整个场面、人物对话、情绪、冲突、紧张关系、戏剧性场面。这样我就可以从主人公的角度去写故事了,有时能揭示我所描述的那个时刻主人公所表现出的思想。当然,这后一种洞察力完全取决于文章中主人公的合作,如果作者赢得了他(她)的信任和信赖,那么,通过当面采访,在恰当时间提出恰当的问题,了解和报告他人内心思想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在过去写的四本书中曾广泛使用过这种方法,包括《邻人之妻》(Thy Neighbor's Wife)一书。这本书于1980年出版,描述的是艾滋病到来前的“性解放”时代中几对美国夫妇的私人性生活及正在变化的道德观。我对这种报道体裁的兴趣一直延续到了20世纪90年代,它让我超越了我一般所采用的“旁观者”的角色,开始探索我自己及我的父辈们的个人生活,使我完成了最近出版的《移民家世》(Unto the Sons)一书。
但是,在1992年重读《移民家世》时,我注意到书中有许多观察甚至句子都是60年代我写你们手中拿着的这本《被仰望与被遗忘的》(Fame and Obscurity)时就已发现的事情或写出的句子。尽管它没有达到我所提出的创造性非虚构写法中的全部标准,但它确实标志着我在文风上的一种转变,即从《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所采用的旧的新闻撰写手法转变到《时尚先生》(Esquire)杂志由已故的哈罗德·海伊斯(Harold Hayes)担任主编时所提倡和鼓励的一种更大胆、更具难度的报道形式。
我于1960年开始为《时尚先生》写文章,最早写的是一篇关于纽约城里的一些无名者的散文。那是我当记者时在城里四处采访的过程中碰到的一些有关无名人士的小画像及奇闻轶事。《时尚先生》杂志发表这篇文章后,我对它进行了补充,写成了一本插图小书,1961年哈珀与罗出版公司以《纽约——一位猎奇者的足迹》(New York—A Serendipiter's Journey)为名出版了该书。其中的文章就是本书的第一部分,它代表着青年时代的我眼中的纽约,里面混杂着各种惊奇和敬畏。它使我认识到这座城市是那么的破烂不堪,有那么多地方还不尽如人意,同时,我也深深体会到E.B.怀特(E.B.White)的话是多么正确。怀特先生早在多年前就写道:“没有人应该来纽约生活,除非他认为自己总是幸运的。”从这些文章里也可以看出我使用小说技巧的一些早期征兆,即我努力想把欧文·肖(Irwin Shaw)和约翰·奥哈拉(John O'Hara)短篇小说所使用的那种语言融入到我的新闻报道中。
本书的第二部分,即被称为《大桥》的那一章,是我花了数月的时间对那些与众不同的修桥工进行观察研究后写成的。从1961年起,这些流动修桥工就开始在纽约建造史泰登岛与布鲁克林之间的韦拉扎诺海峡大桥(Verrazano-Narrows bridge)。1961年至1964年间,我把能抽出的时间全部花在了大桥工地上,不仅走访了哈德孙河两岸的工棚,而且还常常戴上安全帽出没于工人中,与他们一起爬上距海面600英尺高的钢梁和缆索。在这些脚步稳健的修桥工中,有几位是来自蒙特利尔附近的卡纳瓦加居留地的美洲印第安人;周末我也偶尔随他们一起回家,结果发现那些喝了威士忌的司机开车奔波于往返路途时,比大风天在高空中的狭窄钢梁上行走更危险,也更令人恐惧。我永远忘不了我们的汽车冲下公路,急速擦过路边那一排排红杉树的情景。有一次,我们的车子竟然跟一头跳过马路的鹿发生了一次小车祸。
就是这样的旅行使我完成了《大桥》一书,1964年由哈珀与罗出版公司以插图形式出版。本书中的那部分文章与原来出版时完全一样,因此,按90年代的说法,文中的一些语言,从政治角度来讲是“不正确的”。我没有把印第安人叫成“美洲原住民”,也没有把男主人公对漂亮“妞儿”吹口哨改成对“年轻女士”吹口哨。另外,对一些讲到人们富裕程度的词我也未做改动,也许我当时所描写的那种“富足生活”算得上今天的贫困水平。
本书第三部分,我集中描写了曾经活跃在社会各个舞台上的几位名人的梦想与逝去的辉煌——这些人物包括歌唱家弗兰克·辛纳屈、棒球明星乔·迪马乔、前拳王弗洛伊德·帕特森、演员彼得·奥图尔,还有《时尚》杂志上的那些封面女郎、文学人物乔治·普林顿及其纽约“东区军团”——在刻画第三部分这些人物及其他人物时,我使用了同一种写作风格,很接近我所喜欢的几位短篇小说家那种令人仰慕的娴熟优美的风格。
其中成文较早的一篇人物纪事是我在1962年为《时尚先生》杂志写的一篇关于退役后仍很活跃的拳击手乔·路易斯的记载。这篇故事首先描写了50岁的乔·路易斯在纽约与一些美貌女郎花天酒地玩了三天之后,回到洛杉矶与前来接他的第三任妻子(一位律师)见面的场景——那是一种火药味很浓的对话,这或许是受欧文·肖的故事《夏日盛装的女孩们》(Girls in Their SummerDresses)的启发而写成的。欧文·肖的这部小说中有很多描写夫妻在街上斗嘴的场面。
写《乔舒亚·洛根的柔软心灵》时,我遇到这样一件事:一天下午,我去剧院观看洛根排练,突然,他和他的明星克劳迪娅·麦克尼尔发生了一场争吵,这场争吵不仅比排演的节目更具戏剧性,而且也是我按常规报道形式接触主人公时所不能揭示的。
在为写辛纳屈纪事收集素材时(《弗兰克·辛纳屈感冒了》),我发现只要能观察主人公,即便是远眺,主人公的合作或不合作也就不再重要。我在洛杉矶时辛纳屈并不合作。对他来讲,我来得不是时候,当时有许多事情让他心烦,其中一件就是他的感冒,因此我没有得到他许可的采访机会。然而,在我对他进行观察的六周多的时间里,通过看他录音、拍电影以及在拉斯韦加斯赌钱,我观察到他内心中更深刻的一面。我看到了他认为我走得太近时所表现的那种情绪变化、不满和怀疑,以及他在信赖的朋友中充分放松时的那种快乐、礼貌及魅力。通过观察他的一言一行以及周围人对他的反应,我的收获远比能坐下来与他谈话大得多。
1965年,我在旧金山开始准备有关迪马乔的素材时,他是更不情愿合作的一个主人公(《一位英雄的暮年》)。六个月前我在纽约见过迪马乔,那时他答应在我写文章时给予合作。
但是,当我出现在旧金山渔夫码头他的饭店外时,他的态度却完全变了。然而,我最初受到的冷遇给我提供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开场,使我有幸成为一名见证人,还有幸成了他活动的参与者。几天之后我能够再次见到迪马乔,是因为我求助一位迪马乔的朋友和几个高尔夫球伴,我请求他们让我跟随他们四人一起去一个18个洞的高尔夫球场观看他们打球。迪马乔特别讨厌打丢球,比赛当中他打丢了三次球,我都为他找了回来,在这之后,迪马乔对我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改变,我被邀请去观看他们另外的几场高尔夫球比赛,还被邀请晚上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旧金山的诺瑞酒吧玩,我对他的了解大部分是在那儿得到的。
除了几处小的改动,例如重新恢复了《时尚先生》杂志换掉的彼得·奥图尔所使用的几个十分形象的世俗词汇,我在本书中对文章未做过任何改动,它们只不过集合了我以前所写的一些作品。如前面所说,这些文章和我以后较有名的那些书中所使用的写作风格有一定的联系。有关迪马乔、弗兰克·辛纳屈及黑帮头目弗兰克·科斯特洛的几篇文章都包含着一些我在另一本关于黑手党的书籍——《父辈的荣誉》(Honor Thy Father)中得以扩展详述的主题。在我刚才提到的最近由常春藤出版社出版的《移民家世》一书中,这些素材又被以一种不同的、更加个性化的方式发掘并利用。本书最后一篇人物纪事——《坏消息先生》描述的是我在《纽约时报》编辑部时就认识的一位专门从事悼文写作的无名记者的生活。我曾在《时尚先生》杂志上写过有关他的故事,那是我第一次把一个报业同事介绍给全国读者。四年后,即1969年,我又出版了一本关于《纽约时报》的书,书中我对这些同事进行了深刻的刻画,这就是我的第一本畅销书《王国与权力》(The Kingdom and the Power)。《邻人之妻》的创作主要来源于我对“邪恶思想”与性罪恶的好奇心,这种“邪恶思想”与性罪恶正是教区学校的修女们以及牧师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它们贯穿了我整个童年生活,正如我在《移民家世》中所描述的那样。我的创作生涯大致就是这样的。一位作家总会有些自己钟爱的话题和题材,这些东西在他的创作生涯里出现和再现都是难以预料的。作家的写作技艺在不断完善,但他的那些幻想却依然如故。
盖伊·特立斯
199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