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贤画序

欧阳修

某不幸少孤,先人为绵州军事推官时,某始生。生四岁而先人捐馆。某为儿童时,先妣尝谓某曰:“吾归汝家时,极贫。汝父为吏至廉,又于物无所嗜,唯喜宾客,不计其家有无,以具酒食。在绵三年,他人皆多买蜀物以归,汝父不营一物,而奉禄待宾客,亦无余。已罢官,有绢一匹,画为七贤图六幅,‘此七君子,吾所爱也!’此外无蜀物。”

后先人调泰州军事判官,卒于任。比某十许岁时,家益贫。每岁时设席祭祀则张此图于壁,先妣必指某曰:“吾家故物也!”

后三十余年,图亦故暗。某忝立朝、惧其久而益朽损,遂取七贤,命工装轴之。更可传百余年,以为欧阳氏旧物;且使子孙不忘其先世之清风,而示吾先君所好尚,又以见吾母少寡而子幼,能克成其家,不失旧物。

盖自先君有事后二十年某始及第,今又二十三年矣。事迹如此,始为作赞并序。

(一)这一篇题目似乎和前一篇相类,然两篇的内容却绝对不同。前一篇是记述文,这一篇是叙述文,且带抒情的成分。

(二)“某”字通常作什么解释?在这里作什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