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法看图一点通
- 冯美华
- 1163字
- 2020-08-27 14:30:15
29 生产单位随意处置危险物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案例背景
河北某化工厂将厂子建在郊区,化工厂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垃圾。虽然化工厂也会定期找到专门负责的人员过来清理,但因为清理并不及时,有时候工人们就将生产垃圾直接排放在化工厂外。郊区的居民们对此很不满意,他们认为既然化工厂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生产垃圾,那就应该找一个专门负责清理垃圾的公司每天过来清理,否则这样隔三差五的清理怎么能清理干净,工厂肯定就把垃圾随意排放在化工厂外了,这些垃圾又都是些危险品,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威胁。于是,郊区居民联名要求化工厂停止将垃圾随意排放在化工厂外。
学法有疑
郊区居民的做法受法律保护吗?化工厂这样随意处置垃圾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法律讲堂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本案中,该化工厂产生的生产垃圾为危险物品废弃物,不能随意处理,该化工厂应该依法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否则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及九十八条的规定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轻者责令限期改正、罚款,重者甚至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郊区居民的做法有理有据,依法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化工厂也应当及时处理垃圾。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
给您提个醒
为防止危险物品废弃物对环境、对人造成不利影响,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危险物品废弃物要遵循合法渠道予以处理,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对此进行规范,各企业都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生产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