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准识贫要由面到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并提出重点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和“怎么扶”三大问题,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工程。
毋庸置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脱贫攻坚的任务书、时间表和方法论已经十分明确,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任务书和时间表;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则是方法论。具体到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难点是如何把任务书和方法论联接起来,画好精准扶贫脱贫的路线图。
扶贫脱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思路,经过数年的扶贫工作,扶贫脱贫工作已经取得极大的成就。同时,扶贫脱贫的大形势发生了很大甚至是根本的变化。至今仍有群众未脱贫,说明这些人群贫困形成的原因和机理是系统性的,必须精准扶贫脱贫。这部分人口的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这也是脱贫攻坚的决胜阶段,必须打赢。因此,扶贫脱贫思路必须由大水漫灌转到精准滴灌,做到精准滴灌。欲精准脱贫,须先精准识贫。精准识贫脱贫是世界观,由面到点是方法论,地方各级政府是主体,具体来说要做到四个“分清”。
一是客观区域性贫困还是主观区域性贫困。导致区域贫困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类: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区域性贫困指导致贫困的因素以外因为主,所在区域不适合生产和生活,即使通过主观努力也很难改变。主观性区域贫困指导致贫困的因素以内因为主,所在区域有一定的资源禀赋,但不具备扩大生产的条件和意愿,通过一定的主观努力可以有所改变。
对客观性区域贫困,适宜采取易地搬迁脱贫与产业脱贫相结合的方式。导致主观性区域贫困的原因主要是长期受制于整体性生存和生产环境恶劣,资源禀赋较差,导致一方面缺乏内生脱贫的动力,另一方面缺乏脱贫的能力。对主观性区域贫困,则应当采取交通扶贫、产业扶贫和水利扶贫相结合等发展型脱贫方式为主。基础设施和项目产业要引进来,贫困人口应通过劳务输出等方法走出去,扩大视野,增长见识,引进来和走出去双管齐下,共同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
二是一代贫困还是代际贫困。对非区域性贫困地区,重点是解决部分贫困家庭的问题。贫困家庭的特点是全家两代人甚至三代人都处于贫困水平,很多时候会导致贫困代际传递现象。重点把父母一代的贫困和子女一代的贫困切割开来,绝不能让上一代的贫困影响到下一代的发展,杜绝代际贫困的传递。治理代际贫困的重点是做好教育扶贫工作,让上一代的贫困到下一代彻底截止,让下一代通过教育从根本上改变命运。
三是因病致贫还是因能致贫。对上一代贫困问题,重点分清因病致贫还是因能致贫。对因能致贫的,要通过加强职业培训、劳务输出、产业引进等方式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扩大就业机会,使其能够就业。据统计,因病致贫是导致贫困问题的首位因素,占比近一半。对因病致贫的,通过新农合、大病救助等组合医疗保障解决看病贵的问题,绝不能让贫困群众尤其是刚脱贫的群众,因为一次大病,就再次返贫。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数和次数多了,就容易对彻底脱贫动摇决心,丧失信心。
四是大病致贫还是慢性病致贫。据统计,在因病致贫的贫困群体中,大病、慢性病致贫又是主要成因。对因病致贫,重点是分清是大病致贫还是慢性病致贫。大病致贫多是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治愈后一般可以重新就业。而慢性病致贫则难以根治,多数人长期丧失劳动能力。许多贫困户之所以长期贫困,甚至陷入代际贫困,与家里有慢性病病人密切相关。
“四个分清”精准识贫应遵循从前到后的顺序,从大到小,从靶子到靶心,应分清先后,分清主次,本质是把精准扶贫脱贫与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无论是哪一种贫困机理,要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减少致贫返贫现象,归根结底离不开区域性贫困的解决,离不开区域的整体发展。
因此,脱贫攻坚一定要树立精准扶贫脱贫与区域整体发展相统一的观念,千万不能把二者割裂甚至对立起来。没有区域整体发展,精准扶贫脱贫不可能长久;没有精准扶贫脱贫,也难有完全意义上的区域整体发展。只有先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才能真正解决到村到户贫困问题;而只有切实解决到村到户贫困问题,也才能彻底实现区域性脱贫。
2.精准脱贫从点到面
精准识贫重在细分,从大到小,从面到点,把一个个的贫困点都标出来,这是精准脱贫的根基。而要精准脱贫,又不能各自为战,必须要连点成线、由线成面,把类似的问题统筹起来,分类施策,分类统筹,把精准识贫与精准脱贫结合起来,发挥好行业扶贫脱贫的作用。为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考核到位,统筹协同形成合力。
一对交通脱贫、水利脱贫、搬迁脱贫和产业脱贫等方式,应由中央和省一级政府统筹安排。对集中成片贫困地区,特别是由于基础设施较差、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地区,重点通过交通脱贫、水利脱贫和搬迁脱贫的方式,通过兴建水利设施、改善交通条件和易地搬迁,改善贫困人群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为贫困群众的脱贫提供有利于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自然社会环境。重点是把交通脱贫、水利脱贫、搬迁脱贫和产业脱贫有机结合起来,在制定交通脱贫、水利脱贫和搬迁脱贫计划的同时,一定要把产业脱贫计划一揽子考虑进去,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具体来说,应当以县市为主提出具体需求,中央和省一级政府负责统筹安排。
二对教育脱贫,中央和省市县四级政府应分层分类,各负其责。这方面已经有很多的探索,也已取得很好的经验,但一些地方在具体方式方法上还有提升的空间。义务教育阶段的脱贫重点应由县一级政府统筹解决;成片贫困地区特别是县里也较为贫困的,重点由市一级政府解决。教育脱贫的主要方式宜在县城建立寄宿班或寄宿校为主,并建议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在学校各个班级“插花”安置,不宜设立贫困生集中班,从而比较好的解决代际贫困问题和贫困生的心理健康和社会融入问题。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重点由省市两级政府统筹解决,以省一级为主。高等教育则由中央和省一级政府统筹解决,以中央为主。
三对大病贫困,由省一级政府统筹解决。大病贫困是许多家庭贫困或者返贫的重要原因,建立四级解决大病贫困的制度体系,并畅通制度渠道。对大病贫困问题,应在新农合解决贫困人员大部分医疗费用的基础上,由省级政府统筹与相关保险机构把这部分人群纳入大病保险范畴,再解决部分医疗费用;还要把大病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解决部分医疗费用;对于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还不能解决的少数特困家庭,建议最后由省一级政府统筹制定大病临时救助政策予以托底,从而形成应对大病致贫或大病返贫的制度机制。另外,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虽然已经把大病贫困纳入救助范围解决大病贫困问题,但还存在过去治病欠债的问题,如何解决好类似问题尚需进一步探索。
四对慢性病贫困,由中央政府纳入低保统筹解决。慢性病是导致部分人群贫困状况长期难以得到改善的主要原因。对慢性病致贫的,重点是通过中央统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进行脱贫,难点是实现脱贫标准与最低生活贫困线、低保线之间的衔接与统一问题,需要扶贫主管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共同尽快研究解决。同时应通过慢性病定额救助、慢性病医疗保险和社会力量承担部分费用等方法来保障药费,有些地方探索慈善总会承担部分自负费用。应尽快探索慢性病不住院也可以报销部分药费的办法。
这四大类脱贫方法,既要统筹兼顾,又要分清主次,分清先后。抓两头带中间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对脱贫攻坚也是适应的,建议脱贫攻坚应先抓两头,即先抓头抓尾。抓头就是抓产业脱贫,这是脱贫攻坚的龙头,同时抓好产业脱贫的三大支撑方式:交通脱贫、水利脱贫和搬迁脱贫,通过打造吸引产业的大环境实现彻底脱贫。在很大程度上,三大支撑只是脱贫的重要手段,要实现真正脱贫和持续脱贫,产业脱贫才是根本。
抓尾就是要快抓慢性病贫困。慢性病贫困是脱贫攻坚中最薄弱的环节,慢性病人自身几乎没有任何能力来解决贫困问题,只有依靠党和政府。对这部分人群,也要放在优先的位置,必须坚决杜绝因为慢性病必然会带来其他家庭成员贫困程度的进一步蔓延,防止贫困问题的扩大和恶化。脱贫攻坚抓住抓紧抓好了两头,中间部分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三、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领导能力现代化
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干部领导能力现代化之间的相辅相成关系决定了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利于推动干部领导能力现代化。当把某一地方好的经验上升为制度之后,然后在全国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推广应用,提高干部的领导能力,提升地方的治理效果,这就是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干部领导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和实现,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环节,精准扶贫脱贫是扶贫开发方式的重大转变,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与精准扶贫脱贫方式的创新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决定了必须组建一支听党指挥、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一线扶贫脱贫作战部队。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等文件明确提出了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近期在四川成都、遂宁,江苏徐州、安徽宿州等地开展了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和实地考察等形式的调研,并借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省部级、厅局级打赢脱贫攻坚战研讨班之际,与来自内蒙古、海南、贵州、新疆兵团等地的扶贫办主任进行座谈和个别访谈时发现,一些地方在扶贫机构队伍建设方面还没有明显进展,尤其是基层县乡两级脱贫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扶贫干部队伍力量不足、结构不忧、能力不强等问题客观存在,还不能适应精准扶贫脱贫方式的重大转变和脱贫攻坚任务的严格要求。
1.基层扶贫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个不足
基层扶贫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三大方面:一是有的干部扶贫脱贫观念还比较滞后;二是有的干部扶贫脱贫动力不够充足;三是有的干部扶贫脱贫能力还有欠缺。
一是有的干部的脱贫观念还比较滞后,“穿新鞋走老路”的情况依然存在。精准扶贫脱贫精神逐渐在各地落地,但在调研中发现仍有一些地方、一些干部还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的情况,在会上讲的是“精准”,在文件写的是“精准”,但一到实际工作,继续自己习惯的“漫灌”那一套。甚至认为,只要投入和项目到了贫困县、贫困村,就算精准。
特别是在建档立卡方面提升的空间更大,具体表现为贫困人口的识别、导致贫困的原因和精准脱贫的举措等方面都不够精准,直接影响到后续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一些地方贫困人口相关数据的动态更新不及时,不能及时反映脱贫情况,只出不进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一些新致贫返贫的人口不能及时纳入。
二是有的干部的脱贫动力不够充足,“为官不为”的现象在扶贫脱贫工作中也有所体现。有的单位和部门仍然没有深入认识到精准脱贫的重要性,很多时候还是把选派脱贫工作队当成一项任务甚至是负担。所以在选派人员时,有的派“新人”,把刚参加工作、不了解农村情况的青年干部送到扶贫一线;有的派“闲人”,把能力不强、纪律散漫、不好管理的干部送去避免心烦。这就可能导致一些干部到了扶贫一线缺乏动力。
有的干部存在“离开工作岗位进村扶贫是被边缘化”的心理,所以即使到了脱贫一线依然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经常琢磨怎么尽快回去,没有把主要心思放到扶贫脱贫上,缺乏干好扶贫工作的激情和干劲。
有的扶贫干部,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参加脱贫工作的干部,自己家庭的确有实实在在的生活困难需要解决,由于一些地方对扶贫干部的生活补助等保障措施没有到位,使得部分扶贫干部即使身在脱贫一线,可心中还时常牵挂家里的生活,难以安心定神做好脱贫工作。
还有的扶贫干部抱着“可怜穷人、施舍穷人、拯救穷人”的心态进村扶贫,甚至有少数干部认为贫困群众之所以穷都是因为自己又懒又笨,是活该,政府本就不应该管,这就导致在开展扶贫工作的时候缺乏激情和动力。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影响着扶贫干部队伍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