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建筑施工图

2.1 建筑施工图概述

2.1.1 比例

任何一幢建筑物,要在图纸上画出与实物同样大小的图样是办不到的,都需要将建筑物按一定的比例缩小后表示出来。建筑物图纸上的大小与实际大小相比的关系叫做比例。比例注写在图名一侧,例如首层平面图1:100,即表示将物体尺寸缩小到1/100。当整张图纸只用一种比例时,也可以将比例注写在标题栏内。

建筑物的形体庞大及复杂,绘图时需要用各种不同的比例。常用比例的选用见表2-1(包括其他专业)。

表2-1 房屋建筑图中常用比例及可用比例

2.1.2 图线与线型

为了使建筑图中图线所表示的不同内容有所区别和层次分明,需要用不同的线型和粗度的图线来表达。一般来说,被剖切到的主要建筑构造(包括构配件)的轮廓用粗实线,被剖切到的次要建筑构造(包括构配件)和建筑物的轮廓用中实线,其他图形线、图例线、尺寸线、尺寸界线等用细实线。图线的宽度见表2-2。

表2-2 图线的宽度

国家规定的线型用法见表2-3。图2-1是具体图线宽度示例的选用。

表2-3 线型的用法

图2-1 图线宽度示例

2.1.3 标高

建筑物某一部分高度与确定的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称为该部位的标高。施工图中,主要部位及室外地面的高度用标高表示。标高符号几种形式见图2-2。注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总平面图中,可注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尺寸单位除标高及建筑总平面图以“m(米)”为单位,其余一律以“mm(毫米)”为单位。

图2-2 标高符号及画法

L—注写标高数字的长度;h—高度,视需要而定

在单体建筑工程中,零点标高注写成±0.000;负数标高数字前必须加注:“-”;正数标高前不写“+”。在总平面图中,标高数字的标注形式与上述相同。

(1)标高的种类 标高分为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两种。

a.绝对标高 在我国,把山东省青岛市黄海平均海平面定为绝对标高的零点,其他各地标高都以它作为基准。

b.相对标高 除总平面图外,一般都用相对标高,即是把房屋底层室内主要地面定为相对标高的零点,写作“±0.000”,读作正负零点零零零,简称正负零。高于它的为正,但一般不注“+”符号;低于它的为“负”,必须注明符号“-”,例如表2-4中的“-1.200”,表示比底层室内主要地面标高低1.200m;表2-4中的“6.000”,表示比底层室内主要地面高6.000m。相对标高见图2-3。

图2-3 相对标高

(2)标高的标注方法 标高的标注方法见表2-4。

表2-4 标高的标注方法

2.1.4 图例

建筑图中有各种各样的图例,参见相关标准。

2.1.5 定位轴线及其编号

建筑施工图中的定位轴线是用来施工定位、放线的。对于承重墙、柱子等主要承重构件都应画上轴线。对于非承重的分隔墙、次要承重构件等,一般用分轴线。

在平面图中,纵向和横向轴线构成轴线网(见图2-4),定位轴线用细点划线表示。纵向轴线自下而上用大写拉丁字母…编号,横向轴线由左至右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顺序编号。编号写在圆内,圆用细实线绘制,圆直径为8mm。

图2-4 定位轴线

对于次要构件的位置,可采用附加定位轴线表示。两个轴线之间的附加分轴线,编号可用分数表示。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如图2-5中,是轴线3号轴后附加的第一条轴线和B号轴后附加的第二条轴线。

图2-5 附加轴线

大写拉丁字母中的I、O及Z三个字母不得用为轴线编号,以免与数字混淆。

2.1.6 尺寸标注

尺寸数字是用来反映图形各部分的实际大小、相对位置,图形上的尺寸标注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见图2-6)。图样上所标注的尺寸数字是物体的实际大小,与图形的大小无关。

图2-6 尺寸标注

平面图中的尺寸,只能反映建筑物的长和宽。

2.1.7 索引符号和详图符号

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配件详细尺寸如需另见详图时,常常以索引符号索引,另外画出详图,即在需要另画详图的部位编上索引符号。

如图2-7中,“5”是详图编号,详图“5”是索引在3号图上,并在所画的详图上编详图编号“5”。皖92J201是标准图集编号,“17”是标准图集的17页,“7”是17页的7号图。图2-8是详图符号。

图2-7 索引符号

图2-8 详图符号

2.1.8 指北针及风向频率玫瑰图

(1)指北针 在建筑总平面图上,均应画上指北针,见图2-9。

图2-9 指北针

(2)风玫瑰图 在建筑总平面图上,通常应按当地实际情况绘制风向频率玫瑰图。见图2-10。各地主要城市风向频率玫瑰图见《建筑设计资料集》。有些城市没有风向频率玫瑰图,则在总平面图上只画上单独的指北针。

图2-10 风玫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