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挂羊头卖狗肉 【“挂羊头卖狗肉”本来挂的是牛头卖的是马肉】

“挂羊头卖狗肉”这句民间俗语,字面的意思是招牌上挂着羊头,实际上卖的却是狗肉,比喻表里不符,狡诈欺骗;也比喻用好的名义做幌子,实际上干的却是坏事。鲜为人知的是,在这句俗语的原始形态中,挂的却是牛头,卖的却是马肉。

记载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晏婴言行的《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中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灵公好妇人而丈夫饰者,国人尽服之,公使吏禁之,曰:‘女子而男子饰者,裂其衣,断其带。’裂衣断带相望,而不止。晏子见,公问曰:‘寡人使吏禁女子而男子饰,裂断其衣带,相望而不止者何也?’晏子对曰:‘君使服之于内,而禁之于外,犹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也。公何以不使内勿服,则外莫敢为也。’公曰:‘善。’使内勿服,踰月,而国莫之服。”

这段古文并不深奥,浅显易懂,大意是说:齐灵公喜欢让宫中的妇女穿上男人的服饰陪着他寻欢作乐,上行下效,齐国的妇女都把这当作一种时髦,争相穿上男人的服饰招摇过市。齐灵公一看这股风气有点控制不住的势头,十分影响齐国的国际形象,赶紧下令禁止,撕破她们的衣服,扯断她们的衣带,让她们当场出丑。可是没想到令行却禁不止,于是向晏子请教。晏子回答道:“您让宫中的妇女穿上男人的服饰,却禁止宫外的妇女穿戴,这就像‘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表里不一,怎么可能有用?您先在宫中刹住这股歪风,宫外自然也就不会再效仿了。”齐灵公一听有道理,照着晏子的办法一实行,过了一个月就见了成效。

晏子的这个说法被继承了下来。《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决录注》,记载了光武帝刘秀和汉中太守丁邯的一段交锋:“妻弟为公孙述将,收妻送南郑狱,免冠徒跣自陈。诏曰:‘汉中太守妻乃系南郑狱,谁当搔其背垢者?悬牛头,卖马脯,盗跖行,孔子语。以邯服罪,且邯一妻,冠履勿谢。’”

公孙述割据蜀地,自立为帝,而丁邯的妻弟担任公孙述的将领,于是丁邯将妻子押送到汉中郡南郑县的监狱,自己则脱帽、赤足,向光武帝谢罪。刘秀下了一道极富幽默感的诏书:“汉中太守的妻子关押在南郑县的监狱,那么谁为太守搔抓后背的尘垢呢?”马脯是马肉干;盗跖(zhí)是著名的强盗,曾与孔子进行过辩论。刘秀戏谑地讽刺丁邯的行为是悬牛头,卖马脯,干的是盗跖的强盗行径,说的却是孔子冠冕堂皇的语言。丁邯的行为不过是做出一种姿态,而刘秀心领神会,为了收买人心而赦免了丁邯。

从宋代开始,这句俗语中的牛和马被羊和狗所替代。两宋间大型禅宗史书《五灯会元》中,“悬羊头卖狗肉”的比喻说法凡三见,比如清满禅师在和僧人的对话中说:“有般名利之徒,为人天师,悬羊头卖狗肉,坏后进初机,灭先圣洪范。”

清代学者钱大昕在《恒言录》一书中写道:“今俗语小变,以羊狗易牛马,意仍不易也。”但是他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会“以羊狗易牛马”。其实,这一更替深刻地反映了古代肉食的变迁历史。

牛、马、羊、狗再加上猪和鸡,称作“六畜”,乃中国的先民们最早驯化的六种动物。其中牛是祭祀时最尊贵的祭牲,美称为“一元大武”,孔颖达解释说:“牛若肥则脚大,脚大则迹痕大,故云一元大武也。”也由此可见祭祀后被人们分食的牛肉之肥美。

而马是武兽,用于骑乘,肉质较粗。两周以迄春秋时期,马肉也供人食用,比如《礼记·内则》中有关于食用马肉的禁忌:“马黑脊而般臂,漏。”“黑脊”指马脊发黑;“般臂”指前胫有杂斑;“漏”通“蝼”,即蝼蛄,蝼蛄有臭味。马如果背脊发黑,前小腿有杂斑,它的肉就会散发出像蝼蛄一样的臭味,此即溃疡之肉。

马肉的肉质远远比不上牛肉,因此才会出现肉铺中“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的欺诈现象,凝练而为“悬牛首卖马肉”的民间俗语。

马肉较粗,而且随着中原地区和周边游牧民族的战争日益加剧,马匹更显珍贵,因此马不再作为肉食动物;牛的情况也是一样,随着农耕日益精细,经济日益发达,耕牛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因此,羊作为肉食动物的地位直线上升。这就是“羊头”取代“牛首”的原因所在。

而中国古人吃狗肉的风气,周代时就已经大盛,以至于先秦时期有以屠狗为职业者。这一风气至唐代方才结束,不再屠狗而食,因此才会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欺诈现象。

古人讲究无一字无来历,同时,风俗史的变迁也深刻地影响到民间俗语或谚语的嬗变,从“悬牛首卖马肉”渐变而为“挂羊头卖狗肉”,就像一面镜子,清楚地映射出这一变迁过程。此外,之所以有悬挂兽首的行为,是因为古时候的市集必须以类陈列,不许杂乱无章,而卖何肉,又必须以其首悬于门,正如尚秉和先生在《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一书中所说:“当时卖何兽肉,即悬其首于门以为标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