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商标案例及评析(2)

根据原告、范文英、傅永强对上述证据的举证、各方发表的质证意见、本院的认证及当事人的陈述,本院查明以下事实:

1997年7月28日北京蓝色快车计算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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