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法律人员在物联网企业服务中的交流机制和指导机制

第一节 交流机制对律师的要求

人们常说律师懂的知识多,这个并不假。由于法律涉及各个行业,因此,律师在很多项目上都要现学现卖,律师往往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然后再学习该行业内的相关知识,与业内人士交流并进而提供法律服务。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到,学习行业内相关知识应是交流的基础之一。那么,律师需要成为这个行业内知识上的专家吗?如果他能够成为这方面的知识专家当然更好,但大多数情况下,律师需要理解相关知识内涵并有所判断即可,因此,律师更应当掌握的是相关知识框架和基础术语。律师其实更应掌握的知识是经济知识和市场知识,对比来看,所有的技术法律协议最终作用在市场和经济上。

讲一个案例(Case)。某企业要求律师审查一个协议,该协议起草人为该公司副总,负责技术和市场,协议中约定了TTP,约定了BUG数量限制和SIM,这些简写没有做定义,协议本身也写得很简单。副总邮件中希望律师找个TTP,要求律师对协议做有利于公司的修改。这个案例中,如果律师懂TTP英文简写意思又会运作的话,可能额外获得一笔托管费或居间费,毕竟TTP实质指可信第三方,对于交易双方来讲,律师理解“可信第三方”常用场景,则可能以自己律师事务所来担任该第三方或为其他可信第三方业务居间介绍业务。不幸的是,律师如果不懂该简写含义,又和副总不太熟悉,不好意思问TTP含义,则这个协议的修改和履行可能遭遇一些麻烦。律师不熟悉其他简写可能也会面临这些问题。实务中,律师可以要求技术人员给相关英文简写下个定义,这些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部分上述问题,但TTP这个简写,可能技术人员并不理解其含义,再回去问副总可能会耽搁时间。另外,即便律师懂得了基本的一些简写含义,如果其对层级、软件硬件关系、中间件关系、兼容等技术框架类不懂,则理解合同还是会有一些不足。

另一个案例,在合同签署前,律师往往要参与谈判并成为谈判组成员之一,这个角色有时候是内部法务人员来充当,某些情况下则由外部律师来担任。在谈判过程中,大多数人认为律师是“交易杀手”。事实上,律师对交易中相关法律问题的把控相当重要,律师更重要的作用不是“杀手”而是交易成功的协同者。一般来说,物联网企业可能是交易的卖方,也可能是买方。这里限定物联网企业为买方。买方经常面临的问题是内部谈判和外部谈判。内部谈判中,中层或上层往往关注的是需求解决,下面人员关注问题解决,营销人员关注销售提成,在中层或上层决定签署合同后,往往会发现下面人员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需求”是个模糊概念,由具体“问题”构成,内部谈判过程中,细化“问题”形成“总问题单”很关键,但理顺这个“总问题单”并使中层非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也能理解关联性非常关键,这里往往体现出逻辑的作用。律师在内部谈判逻辑理顺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且不受内部人维护相互关系局限的限制。外部谈判中,律师会对交易框架达成、交易内容合法性、交易风险防范发挥重要作用。这里再举物联网企业为卖方的例子。外部谈判往往一方事先提供合同,如果合同是卖方提供,合同中鉴于条款部分中说明了卖方技术人员经验丰富,有强大的问题解决能力,卖方谈判过程中对此提过且最终未从合同中删除该条款,则后续软件维护中有部分软件问题未解决就可能导致更大比例的卖方责任。事实上,其他的还有谈判过程中的很多问题会被固定进入合同条款,如合同主体、定义、里程碑事件、支付、到期日、履行地点、增加或减少费用、管辖权等多重事项。

可见,律师要不断学习各类知识,能和技术人员交流、能和负责人交流、能对市场理解,这样的律师能满足非诉律师的基本要求。如果律师要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还需要有如下经历:一要有丰富的诉讼经历,这可以提高对法律的敏感度。不同律师看待同一份合同会有不同观点,其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有的律师缺乏敏感度,因此,审查合同的质量和丰富的诉讼经历有关;二要不断读书和学习,以诉讼经历提高敏感度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无疑是通过读书来提高敏感度,好读书、读好书是律师提高业务能力的必由之路。律师和企业家交流,要擅长分析其叙述逻辑,接触到很多企业家,他们往往过多夸大技术或市场应用宽度,律师不一定马上对该问题提出自己的异议,但在服务过程中可以就法律和经济关系来引导客户独立分析。

总之,为物联网企业服务的律师应是复合型且不断学习的律师。

第二节 物联网企业中律师应发挥指导作用

物联网企业需要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这种律师不是指仅仅懂知识产权申请的律师,而应是懂体系构建的律师。律师在物联网企业知识产权体系构建中应发挥指导作用。律师指导企业构建知识产权的第一步是告知企业清点知识产权,也就是说企业应清点既存权利,既存权利的内涵包含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域名等,这些权利在很多企业中存在,但企业并未知晓其存在的载体,也并未了解哪些权利重要和哪些权利不重要,不明白哪些权利需要配套。因此,律师指导企业清点知识产权过程中,可以告知企业如何分析既存权利成本,以及可取得配套权利成本,指导其分析成本和收益之间、市场和知识产权关系。第二步,通过对第一步的指导,律师要告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体系,体系人员要有知识产权认知意识,会对信息统计、加工和分析,律师应告知企业人员知识产权取得的途径,由其决定对知识产权采取购买、被许可、开发等方式,律师应指导企业人员在这些操作过程中形成相关材料及履行相关手续。律师也要告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类账管理和统计制度、监管制度、维护制度、评估制度、预警制度、检查和反馈制度、协调与沟通制度、改进制度等。第三步,在此基础上,律师应指导企业建立制度控制体系,如开发制度控制体系、采购制度控制体系、生产控制制度体系、销售制度控制体系、贸易与合作制度控制体系、海关联系体系、合同控制的内外体系。第二步体系和第三步体系之间分别是纵向和横向的管理制度,物联网企业需要从多角度来考虑设立制度,这些可以由律师指导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