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朱元璋肃贪
- 史鉴录:明~清
- 《史鉴录》编写组编著
- 3931字
- 2018-04-04 10:41:21
历朝历代的帝王为了避免朝廷腐败都想了很多办法,在这些君王中,朱元璋可以说是肃贪之心最坚、惩贪手段最狠的。
朱元璋出身贫苦,少时为地主放牧,长大为了生计又进了皇觉寺为僧。当时元朝政治腐败,贪官污吏横行,百姓生不如死。朱元璋的父母也是因为贪官污吏贪墨了赈灾的米粮饿死的,所以他对贪官污吏,尤为憎恶。他在打天下的时候,就十分看重部将的清正,就算下属因为他在这方面太过严厉而反叛,朱元璋也不曾稍改。至正十八年朱元璋带兵攻克婺州后,见百姓粮食都吃不上,就下令禁止酿酒。可是越国公胡大海之子胡三舍仗着父亲的权势,收人钱财,与人合伙酿酒取利。朱元璋得到消息,要严惩胡三舍,可是百官认为胡大海正带兵在外征战,处置了他的儿子,恐怕胡大海会反,所以纷纷进言,请求朱元璋放过他。朱元璋却说,就算胡大海真的反了,他也绝不能纵容胡三舍,最后亲手斩了他。
朱元璋认为吏治之弊莫过于贪虐,所以登基之后,严厉打击贪污腐化行为三令五申绝不宽待贪佞之徒。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满朝文武说:“从前我做百姓的时候,见到贪官污吏,不理百姓死活,心里恨透了他们,所以从今往后,但凡有贪官敢危害百姓,绝不宽恕!”他可以容忍官员的其他错误,处罚起来,不过就是罢官、贬斥、调任,就算处以刑法,也都不重,很少以杀戮作为手段。但是对于贪赃枉法的官员却非常严厉,他颁布的肃贪法令,是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朱元璋针对官员的贪污腐败,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在《刑律》中,专门设了“受赃”一项,规定犯“枉法赃”,官“八十贯,纹”,吏“一百二十贯,绞”。犯“不枉法赃”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同时规定:“凡监临官吏挟势求索借贷所部内财物者,并计赃准不枉法论,强取者准枉法论,财物给主”。若是执法御史及督抚这类的“风宪官吏”犯赃,加二等治罪。犯赃官吏,官除名,吏罢役,永不叙用。至于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的贪污行为,明律规定“并赃论罪”,并于犯官右小臂刺“盗官钱(粮)”字样,耻辱终身,赃四十贯处斩。明律对官吏索贿也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此外,明律还规定了对负有监察之责的都察院、监察道、在外按察的御史之官贪赃枉法的,要加重处罚。
朱元璋为了防止和发现官吏贪污不法现象,还想了种种办法以加强对官员权力的监督,其中有一条是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是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
据史料记载,洪武九年“官吏有罪者,答以上悉谪之凤阳,至万数”,在这数万人中,大部分都是朱元璋查处的贪官,朱元璋为了警醒后人,对其中罪行严重的,处以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杆、抽肠、黥刺、蜚、劓、阉割、锡蛇游、斩趾伽令、常号枷令、枷项游历、条首、凌迟、发配广西拿象、全家抄没发配远方为奴、株连九族等等重刑。
朱亮祖是朱元璋的一个老部下,他跟着朱元璋征战沙场,立下了赫赫战功,朱元璋称帝之后,封他做了永嘉侯,让他镇守广州。朱亮祖仗着自己的功勋骄横跋扈。番禺县令道同,为官清廉,刚正不阿,和当地的土豪劣绅矛盾重重,朱亮祖收了豪绅们的好处,处处维护他们。道同不畏强权,与朱亮祖百般纠缠,朱亮祖就派人暗中设伏,痛殴道同。双方矛盾逐渐升级。在道同抓了恶霸罗氏兄弟之后,朱亮祖竟然派兵包围县衙,强行将人犯给抢了出来。道同上书,列数朱亮祖贪贿徇私。朱亮祖也上奏弹劾道同收受贿赂、以下犯上等等“罪状”。虽然二人的奏本几乎同时送出,可是朱亮祖用的是最好的马,一路飞奔,到了京城,百般污蔑道同。朱元璋听了朱亮祖的话,怒不可遏,立即派人斩杀道同。可是没成想,没几天又收到了道同的奏本,两相一对比,马上就发现了问题。朱元璋连忙派人去追,可惜为时已晚。等朱元璋查明真相,肝胆俱裂。但朱亮祖手握重兵,朱元璋只能暂时强忍。朱亮祖见朱元璋那儿没什么动静,还以为事情过去了。等他心放下来,却迎来了大理寺的诏谕。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入京城,朱元璋见到他,什么都没说,上来就一顿鞭子。等他打累了手下的侍卫继续,直接将朱亮祖与朱暹打死在殿上。之后,朱元璋下令将涉案的所有恶霸全部处死。朱亮祖因为有功,才留了全尸,朱暹等人的皮,直接剥下来,悬于闹市,警戒百官。
朱元璋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很多官员胆战心惊。果然,朱元璋经此事后,对贪贿官员处罚越发严厉。凡涉贪污,定斩不饶。户部尚书赵勉夫妻贪污,事发后夫妻二人同时被杀;工部侍郎韩铎上任不到半年,就因为伙同本部官员贪墨被杀;大名府开州通判刘汝霖,因为盘剥百姓,被判斩首之刑;凤阳临淮知县张泰、县丞林渊、主簿陈日新、典史吴学文及河南嵩县知县牛承、县丞母亨、主簿李显名、典史赵容安等收逃兵贿赂,使令他人代充军役,案发后两县官吏尽行典刑;进士张子恭、王朴奉命到昆山查勘水灾接受昆山教谕漆居恭、酋径巡检姚诚宴请,收受缎匹、衣服等物及钞币一千三百贯,将他们的两万两千六百亩已成熟田地谎报为受灾农田,朱元璋查知后,命锦衣卫给他们送去兵刃、绳索,勒令自尽。……
朱元璋肃贪,不仅针对朝中官吏,就是皇亲国戚,也一视同仁。朱元璋的亲侄儿朱文正,在朱元璋征战天下的时候,曾立下汗马功劳,他带兵孤守洪都八十五日,拖住了陈友谅,为朱元璋的战争准备,赢得了大量的时间。但朱元璋登基之后,朱文正却觉得自己所得赏赐远不及自己的功劳。因此总想找些补偿。朱元璋让他镇守江西,可他骄侈荒淫,大肆盘剥,还强抢民女,无法无天。朱元璋原本想将朱文正处死,可是马皇后却一直把朱文正当儿子看待,多番为他求情,朱元璋就罢了朱文正的官,让他回凤阳守墓。可是朱文正不但不知悔改,还遁逃免罚,朱元璋最后还是杀了他。
朱元璋和马皇后的女儿安庆公主,嫁给了都尉欧阳伦。此人仗着是驸马,指使家奴周保走私茶叶,牟取暴利。洪武三十年,欧阳伦强迫陕西布政司发公文派车替他运私茶,陕西布政司畏惧欧阳伦背后的权势,给了欧阳伦五十辆车。周保到了兰县河桥巡检司,又让人给他准备车,当时正是春耕,车马本来就紧缺,巡检司的人据实以告,可是周保却全然不听,让人殴打巡检司小吏,小吏不堪其虐,一状告到刑部。朱元璋下令:“布政司官不言,并论赐死,保等皆伏诛,茶货没入于官。”马皇后与安庆公主为驸马求情,朱元璋不为所动。欧阳伦以为攀附上金枝玉叶,就可以一生无忧,却不想因为贪财,丢了性命。
朱元璋为了震慑百官,还发明了人皮稻草人,就是将贪官斩首之后,剥皮填草。自唐朝以来,各朝的县衙基本都差不多,由大门、戒石、鼓楼、二门等结构组成,但在明朝的县衙里,大门和二门之间多设置了一个土地祠,人皮稻草人就放在那里。到时,官员在前边办公,不远处,就放着他的“前辈”。
朱元璋一直希望文武百官能够清廉公正,尽忠职守,可是在他肃贪的过程中,却缺少严密的取证过程,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其中,空印案,就是明朝最大的一个冤案。当时中央为了核实地方的财政情况,每年都会让各地布政司和府、州、县的官吏入京核账目,由县到府、到布政司、再到户部,层层上报,由户部做最后的审核,可是数目稍有差错,就要整册驳回,重新填造。那时,无论是通信,还是交通都远不如现在,一来一回,几个月一年都是有的。所以为了节省时间,各地计吏都随身带着盖过官印的空册子,以备数目不对,重新填造。这种空白册子,盖的是骑缝印,只能用于报账。各地官员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中间或许有些水分,但绝不是使用空白册子的原因。官员们都知道这种情况,也从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到了洪武八年,朱元璋是第一次知道这种情况。他认为户部官员与各地布政司沆瀣一气,合起伙来贪赃枉法,因此大发雷霆,结果“系郡国守相以下数千百人入狱,刻以死罪”。户部尚书周萧及各地衙门长官全部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
朱元璋花大力气治贪,是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杀贪官最多的皇帝,可是贪腐的现象却屡禁不止。有学者估算,在朱元璋当政的31年中,大约有10万到15万贪官人头落地。据统计,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国13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铁石心肠的朱元璋都哀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眼见着贪官杀也杀不完,朱元璋只得加重刑罚,将“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这条改成不用60两,只要贪污就杀。可就算是这样,也没能挡住官员贪污的脚步。曾看过这样一个记录,说是洪武年间,开科取士,发榜派官364人。一年后,杀了6个,这看起来不多。可是,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358个。也就是说,他这一年的进士全部包圆,一个没跑。
朱元璋惩贪措施无疑非常严厉,可是贪官污吏却前仆后继,屡禁不止。原因有很多,中国树大根深的贪渎文化就是其中之一,大多数人从小听到的理念就是升官发财,当他们当了官,自然要发财。而朱元璋制定的某些政策以及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除此之外,封建社会的政治权力能受到的约束和监督都很小,贪污腐败机会俯拾皆是,官员立场稍不坚定,就容易陷进去。而且明朝的官员待遇实在太低,据统计,明朝的官俸是历朝历代最低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要是换算成银两的话,一个县令月收入五两银子,折合成人民币,也就七八百元。这七八百元,县令既要拿来养家糊口,又要算计着人情往来,打赏仆从衙役……朱元璋觉得官员应该爱民如子、不计报酬,可是大多数官员都是要处理好了自身,才能兼济天下的。而朱元璋想单纯地依靠暴力恫吓贪官,只能起一时的效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起初的威慑力会逐渐削弱。但不可否认的是,朱元璋打击贪官污吏,整顿吏治的一些措施,对于巩固明朝统治、树立清正廉洁的官风以及减轻百姓负担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