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 罗志田
- 2942字
- 2020-08-29 03:43:31
二 谁改变谁的思想方式
19世纪之前,不仅中国士人自认中国为世界文化中心,就是17、18世纪来华之天主教耶稣会士在欧洲造成的印象,也认可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文明的民族”。但是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带来的发展使西人的自信心与日俱增,故19世纪来华之新教传教士对中国文化的看法就远没有耶稣会士那样高,而且随着其自信心的增强,可以说是与日俱减。在19世纪30年代,他们尚认为中国文化典籍至少在量上不仅超过任何非开化民族,而且超过希腊和罗马。到19世纪50年代,他们只承认中国文化优于周边国家许多,却已远逊于任何基督教国家了。到19世纪中叶,中西双方已都认为自己的文化优于对方。
英国传教士杨格菲(Griffith John)于1869年指出:
难道我们不比他们[按指中国人]优越许多吗?难道我们不是更具男子气,更有智慧,更有技艺,更通人情,更加文明,不,难道我们不是在每一方面都比他们更高贵吗?根据我们的思想方式,答案是肯定的。但根据他们的思想方式,答案是断然否定的。而且,要我们改变对此事的看法与要他们改变看法几乎是同样困难的。
因此,问题最终还是在于到底是谁能使对方改变其思想方式。
但中西之间有一个根本的文化差异:处于中西文化之争前沿的西方传教士的最终目的是在精神上征服全世界,故对于异教徒始终有传播福音以使其皈依基督教的强烈使命感。但中国儒生对非华夏文化的“夷狄”,则主要是采取“修文德以来之”的方式。若“夷狄”本身无“变夏”的愿望,中国儒生一般并不觉得有努力使其“变夏”的责任感,更不用说使命感了。
中国传统行为准则的一个要点即《礼记》所谓“礼闻来学,不闻往教”。要别人先表示了“向学”的愿望且肯拜师,然后才鼓励教诲之。主动向人输出知识,即是“好为人师”,这样的行为是不被提倡的。这一准则同样适用于中外关系。中国对于倾慕华夏文化的“四夷”固表欣赏且予鼓励,亦可向之传播中国学问。但“夷狄”若不行夏礼而用夷礼,通常亦听任之。至于对不友善的“夷狄”,更禁止向其输出中国文化。西方传教士既然是骑在炮弹上飞到中国来,则中国人之不欲让其了解中国文化正在情理之中。19世纪中西接触之初,不仅中国书籍严禁出口给西人,就是中国语言文字也是不准教授给西人的。因此,西方传教士远比中国儒生更热衷于使对方改变其思想方式。中西文化之争是以自觉而带进攻性的西方向防御性的中国挑战为开端的。中国士人自觉地认识到这是一场文化竞争,已是在西方发动一系列进攻之后了。
中西文化竞争的第一步就是要证明自身的文化优于对方。中国士人既然是竞争中被动的一方,一开始并未感到有必要证明其文化的优越。且中国人视经典文献为华夏文化的核心,而文化典籍的优劣是很难靠自身证明的。但有备而来的西人在声称其文化优越的同时,尚携有近代工艺技术为证明的手段。早期的中西冲突多在沿海,航海和海防恰又是中国工艺技术最为薄弱之处,乃进一步加强了西强中弱的认知。
的确,强势本身也是一种说服的手段。船坚炮利的力量不仅在于其军事的效率,而且在于其体现船炮制造者本身的优越性。英国在鸦片战争中有意识地使用当时最先进,也是英国第一艘铁甲舰“复仇神”号(the Nemesis),就是要向中国人显示其最新的近代技术。这一着显然达到了目的。“船坚炮利”给中国人的印象极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基本上成为中国思想言说中西方“长技”的代名词。
但是,对尚武轻文的中国士人来说,船坚炮利虽然能够证明西人有“长技”,尚不足以证明西方文化的优越。许多西方人,特别是传教士,的确也更愿意采取和平的直接说服的方式。盖强制只会造成口服心不服,说服才可导致真正的心服。一般而言,传教士虽然以征服为目的,其出发点通常是善意的。因为大多数传教士的确相信基督教和西方文化的传播对中国有好处。当其采用和平的说服方式时,这种善意就容易体现出来,也就可能缓解中国士人对西方文化的抵触。可以说,西方对中国的文化侵略之所以远比政治、军事和经济的侵略更成功,正是因为传教士不完全认同于炮舰政策和不平等条约体系。而且其成功的程度基本上与其疏离于炮舰和条约的程度成正比。
当然,传教士最后选择和平说服为主要手段也是有个过程的。在中西交往初期,许多传教士也曾在不同程度上支持过对中国人使用武力或使用武力为威胁手段以迫使中国“开放”。这种明显违背基督教义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中世纪西方尚武心态之无意识传承的影响。故传教士本身也经历了一个近代化的过程。传教士自己在19世纪末变得近代化亦即更加尚文之后,他们曾选择了以传播西方科学这个手段来证明西方文化的优越。这一点只取得了部分的成功。但他们毕竟播下了种子。当传教士最后集中于利用出版物来影响中国读书人时,由于适应了中国士人的行为习惯,其效果即开始凸显出来。
正如胡适在1926年对英国人所说:“中国人不能在胁迫下接受一个与其信念相左的新文明。必须有一个说服的过程。”胡适自己是提倡或赞同某种程度的西化的,但他却不能接受压服。反过来看,和平的说服有时确能造成中国士人对西方文化输入的主动配合,尽管配合者自己通常并未意识到他们所起的作用;其动机和目的,即要使中国富强并最终凌驾于西方之上,也与传教士的动机和目的相反。到西学获得了“新学”这一超越中西认同的普世性名称后,很快在中国成为显学,士人竞相趋从。一旦不存在认同问题,西学在中国的传播便如翻江倒海,形成一股巨澜。
但屡受西方欺凌的中国人竟会主动向敌人学习,特别是甲午中日战争失败以后,大量的中国学生涌入敌国日本而转手学习西方,这个现象终究有些不合人之常情。有学者以为,只有文化失败才可能造成对征服者同时既憎恨又模仿,不仅自认不如人,而且为了自救而忍受向敌人学习的屈辱。中国在近代中西文化竞争中的失败是明显的,但是中国向敌人学习的情形似乎不能完全以文化失败来诠释。在某种程度上,这恐怕也是信心尚存,即确信中学可以为体这一观念使然。
近代中国除一些割地和少量租界外,领土基本得以保持完整。不平等条约固然侵犯了部分中国主权,但基本的主权仍在中国人手中。这样,西方虽然力图在中国取得文化控制,却不能像在殖民地那样直接地破除中国的本土文化,只能采取间接的渗透方式。因此,中国士人对西方文化的仇视和抵制通常较殖民地人为轻。领土主权的基本完整,应该是士人确信中学可以为体的根本基础。由于不存在殖民地政府的直接压迫,中国人在面对西方压力时显然有更大的回旋余地,更多的选择自由,同时也更能主动地接受和采纳外来的思想资源。故中国知识人学习西方的愿望和实际行动都远比殖民地人要主动得多。
不过,中国士人未能认识到,在中国,对文化控制的竞争既是手段也是目的。中国的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文化悠久、中国朝野对外国入侵的持续抵制,以及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相互竞争造成的均势等因素,使得全面的领土掠夺对列强来说既不合算也不可能。故列强退而采取一种间接的侵略方式,即以条约体系巩固其非正式控制,同时寄希望于以文化渗透来为以后实质上的经济利益铺路。这就使西方需要不仅在物质上,而且恐怕更多是在文化上表现其权势和优越性。换言之,西人是有备而来的。然而,也许正是领土主权的基本完整带来的潜存信心,使中国士人轻视了文化竞争的严重性。故“西学为用”渐成士林共识,传播和推广西学的角色,也逐渐更多由中国士人自己承担起来。传教士要改变中国人思想方式的目标很快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