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我们为什么抓不住舞弊

无论我们作为会计师、投行人员还是PE人士,在财务分析的道路上都始终与各类财务舞弊相伴同行,斗智斗勇。无须讳言,即使作为掌握了标的公司大量信息的专业人士,智商不低,情商也不低,我们也经常掉进财务舞弊的陷阱。痛定思痛,我们为什么总“抓不住”舞弊呢?

对舞弊的认识、判断和处理,对专业人士而言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入职场,宛如“小白兔”,天蓝云白,世界美好,财务舞弊书本上学过,故事里听过,就是自己没见过。不被舞弊欺骗几次,不来几次痛苦的复盘,风险意识根本不可能生根发芽。懵懵懂懂被骗几次,“小白兔”进化变成了“大黑牛”,满眼都是舞弊,世界相当阴暗,深信“细节决定成败”,经常执着于程序的完备和证据的齐全,殊不知舞弊者最擅长满足的就是程序性要求,于是很容易被牵住了鼻子,一身蛮劲经常撞上棉花墙。眼睁睁又被骗了几次,“大黑牛”摇身变成了“老狐狸”,眼中的世界不美好也不阴暗,熟悉风险并能够识别风险,有自信与风险从容共舞。“老狐狸”容易犯的错误,是风险处置的问题,主观上不愿意放弃交易的机会,又过于相信控制舞弊的能力,所以有时候会低估潜在的风险,最终导致对舞弊产生错误的判断。

9.4.1 我们的风险意识不够

我们面对的标的公司是上市实体,它们是最好的公司,也是“最坏的”公司,它们受公众瞩目,已经与资本紧密结合,时常高度渴望利润。套用一下舞弊“三角论”的压力、机会和借口。

1.压力

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压力,来自于避免“戴帽”“保壳”或再融资、市值管理等行为;新三板公司则来自于定向增发、进入“创新层”的业绩指标等;IPO公司十分期望保持业绩在审核期内持续增长,以便顺利通过审核并发行上市;引入外部资本的公司,则往往急于完成与投资机构的业绩对赌。所以,毫不夸张,很多客户都面临着生死攸关的业绩压力。

2.机会

我们的上市实体,多是一股独大,治理层与管理层高度重合,老板命令必须执行,内控经常被系统性超越且无人在意。在这样的环境中,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角度探讨如何防止舞弊,是非常幼稚的想法。

3.借口

管理层舞弊,经常等同于大股东舞弊,大股东甚至会有一些道德高尚感:我愿意为公司输血也算舞弊吗?公司上了市不是大家都有好处?我这不是自己担风险来为全体股东做贡献吗?撑过这一关,业绩一定会好起来,但结果经常是事与愿违。

“压力山大”、机会通畅、借口堂皇,在正常经营无法满足的情况下,通过财务舞弊创造利润经常会成为现实的选择。夸张一点,这是一个舞弊丛生的世界,处处都是财务“陷阱”。只有意识到这一点,你才会时刻警惕,时刻保持职业怀疑。

一般而言,重大财务舞弊都是多岗位参与、全流程跑通的系统性舞弊,系统性舞弊是处于水面下的暗礁,要想找到它们,前提是识别出露出水面的舞弊预警信号,其中的关键,一是要高度关注财务分析过程中不能合理印证的经营或财务数据,二是要深入理解财务舞弊的高风险领域并予以重点分析。

9.4.2 我们经常囿于程序完备

锚定了舞弊预警信号,接下来肯定是“顺藤摸瓜”了。假定我们的标的公司是非常开放的,愿意配合我们执行进一步的详细分析程序,甚至是审计程序,并以此来打消我们的顾虑。从逻辑上,如果程序已经充分执行,我们还是没有发现直接的证据,那么就应该排除对方的舞弊嫌疑;如果我们发现了有力的证据,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存在舞弊,相当于通过程序直接抓住了“舞弊之手”。但事实是这样的吗?

假定我们决定进一步实施详细的财务分析和审计程序。全部程序的本质,是一个在企业内部、企业外部两个层面同时开展,用所获取的相关数据对财务报表进行核对、核查的过程。

企业内部层面,包括财务数据之间、财务与业务数据之间、不同业务数据之间的核对核查。对于财务数据之间的核对,在ERP环境下,财务和业务数据的来源是统一的,其数据的核对基本是无用功。不同业务数据之间的核对理论上是有效的,比如,产量与产能的关系、产量与原材料的单耗关系、产量与能源耗用量的关系等。数据关系的异常可以进一步印证舞弊,但很难做到无懈可击。产能利用率波动,可以解释成生产线冗余设计;原材料或能源耗用量的波动,可以解释为技术改造或不良品控制。总之,除非一些相当夸张已无法解释的情况,内部层面能够得出的结论,大多数情况下很可能还是一个舞弊线索。

外部层面,即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之间的核对,相对于内部数据,外部数据来源于第三方,其证明力大大提升。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的外部证据,如函证回函、访谈问卷等,多数情况下是第三方自述性的,我们是请求而不能强制第三方的配合,期望但不能控制第三方如实提供证据。我们不会“读心术”,也没有监管部门的稽查或者执法的硬性手段。总体上说,我们的手段都是柔性的,其提供的证明力经常也是有限的。

对于外部证据取得,核查资金流水、走访交易对手、检查关联方财务数据是我们可以使用的额外手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经常是绵软无力的,比如核查资金流水,你发现销售回款不是来源于客户,舞弊者可以轻松拿出三方代付协议;比如走访客户,客户总能诚恳地说出舞弊者想要的话;再比如,检查关联方财务数据,这种延伸检查也不太可能达到与核查客户同等的程度。

从程序和证据的角度,在很多程序无法深入的情况下,也就谈不上真正的穷尽程序。反过来,即便做了表面完备的程序,得到的也可能是“无依无靠”的证据。所以,如果我们过于依赖程序和证据来判定舞弊,则很有可能被舞弊者用似是而非的证据来得以脱身。

此外,从揭露出来的财务造假案例来看,大部分似乎通过常识就可以得出判断,重视程序和证据而忽略了常识,这也是经常让我们扼腕叹息的错误。但是,常识是一层窗户纸,捅破了大家都明白,没捅破大家都看不透。

9.4.3 我们缺乏对关键数据的认定能力

对于大多数行业来说,如果不长期混迹其中,就不可能对行业运行和数据有真正的了解,换句话说,我们精通财务,但很可能并不是真正的行业专家,对财务和经营数据的真实性缺乏准确的认定能力。比如,与同行业财务或非财务指标的印证是发现舞弊的有效工具,但我们经常不知道行业的核心经营指标是什么,指标正常值在哪里,偏离的原因最可能是什么。以最常用的毛利率指标为例,发现其明显高于同行业,舞弊方也很容易从上下游渠道、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管理水平等方面给你提供听上去头头是道,实际上若有若无的分析。

还有一些特殊行业,正常的延伸性程序我们都难以完成,更不要提抓住舞弊了。比如,农林牧副渔行业的存货验证,历来为业界诟病。种植野山参的参仙源被证明财务造假,其为吸引投资者参与定增,通过将外购野山参包装为自产野山参进行销售而大幅虚增业绩。试想一下,自产和外购的野山参在“卖相”上有区别吗?在广阔的森林里,我们拿什么方法来确定这些野山参的产量和品级?再比如,互联网行业的“刷单”造假也是近期的一个热点,“刷单”已经常态化、流程化和组织化,“刷单”是一种互联网环境下的不当营销手段,但形成的客观结果是公司自行掏钱买利润,是不折不扣的财务舞弊。某新三板公司在其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自曝存在大规模“刷单”,让人惊愕,也让人深思,一个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为什么只有这一家自曝家丑呢?如果不是人家主动承认,我们有能力去把“刷单”全部扒出来吗?

平心而论,如果这种关键性证据都没有专业手段保证,我们对某些行业的财务分析几乎就完全成了碰运气的事情了。

9.4.4 我们经常心存侥幸

如果你已是“老狐狸”的阶段,只要放平心态、相信常识,通过财务分析,发现舞弊迹象,甚至“抓住”舞弊并不是很困难。但是,无论是审计还是投资银行,我们都是乙方,就算我们是掏钱的投资机构,在热门的标的公司面前也经常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多数情况下,当舞弊能够认定的时候,我们的工作已投入了很多的人力和精力,主观上我们不愿意轻易放弃与客户交易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开始衡量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我们充满哲理地对自己说:任何业务都是有风险的,如果不承担一定的风险,业务就完全没办法干了;这个虽然有问题,但客户也有“苦衷”,只要将已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后面保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风险就是可以控制的,是能够承受得了的。但是,风险的界限到底在哪里?我们真的能够透过舞弊看清楚公司的真正面目吗?过去的舞弊真能和没有发生过一样吗?同样的舞弊未来肯定就不会重复上演吗?大多数时候,我们往往是心存侥幸,或者不过是盲目相信自己控制风险的能力而已。

之所以会被蒙蔽,还有一个“感情”的问题。多数老板都是有人格魅力的人,你发现了问题,如果他大打“感情牌”,诚恳地给你解释这就是实际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地解释,说到最后,你甚至会模糊了常识,放松了警惕,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过于多疑了。

9.4.5 我们应该怎么做

风险意识的不足,财务分析及相关程序的不给力,行业专业技能的欠缺,导致我们经常不能够“抓住”舞弊。但是,回过头来想一想,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抓住”舞弊呢?我们是侦探吗?我们一定要“人赃俱获”,一定要舞弊者“立地成佛”吗?

我们和舞弊者之间,其实只是一种商业关系,如果我们不能发现或有意回避存在的舞弊,交易完成后一旦暴露或再次发生,我们所获得的收益与风险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我们应该着重于风险判定而不需要穷尽程序,只要经验和常识告诉我们存在系统性舞弊,我们就没必要再纠结于程序和证据的完备。如果我们不是非常可靠的行业专家,我们就应该远离那些“上山下海”的业务。

当然,也不排除舞弊者只是“无知无畏”的偶尔为之,我们愿意相信经营者的诚信,经权衡后决定还是要继续交易。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历史上的财务舞弊对财务分析带来的风险。

1.能否解决会计差错问题

存在财务舞弊的,历史财务数据很可能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如果能够完整掌握舞弊事项及相关会计影响,我们就可以对相关调查期间的财务报表做出更正,并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下一步的财务分析。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可能已无法恢复真实的数据,相关分析也就无法可靠进行。

2.舞弊性质是否影响交易

我们与标的公司达成交易,最终目的可能是协助其IPO或并购上市,也可能是股权市场或股票市场的财务投资。出于未来能够顺利达成交易的目的,我们需要深入判断舞弊事项的影响。例如,基于未来上市的公司,其舞弊事项暴露的管理层诚信问题、会计规范性问题、内部控制问题等很可能会形成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基于未来股票升值的上市公司,其历史上的财务舞弊事项一旦暴露,可能会导致股价大跌,可能会导致其发生重大重组,甚至有可能导致其被监管层勒令退市。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财务分析只是一种分析财务报表的技术方法,不是万能的,更不是抓住财务舞弊的“神器”。在实际运用中,一方面,财务分析依赖于充分有效的数据,但我们经常无法取得足够的、真实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财务分析依赖于我们的判断和推理,但这往往会受到不同分析者的经验、能力甚至性格的影响。上述缺陷的存在,就有可能导致财务分析不能发现舞弊,或者不能对财务质量形成正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