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党支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并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指导下进行活动和开展工作的,因此,民主集中制也是党支部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包括民主制和集中制两个方面。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具体实践中,党支部领导成员要做到:第一,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一定时期必须有统一的意志、统一的目标、统一的决策和行动。同时必须有个人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二,工作中必须尊重党员的权利,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择和确立工作目标,实行决策民主化,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第三,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要善于将党员和群众中分散零碎的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和办法。

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制度中的体现,是各级党委实行正确领导的可靠保证。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要建立和完善有关议事原则、表决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必须通过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而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

二要实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和制度。在集体作出决定后,要作好具体分工,明确任务和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