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党支部书记概述

(一)党支部书记的产生

选拔党支部书记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必须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要进一步推广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实行党支部领导班子直接选举。《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队伍建设,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

根据党章规定,党支部书记应由选举产生,必要时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1)选举产生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支委会成员应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而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既可由支委会选举产生,也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另一种是党员人数少,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前经过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后,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2)上级党组织指派的,系指选举条件尚不具备的,由批准成立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指定或委派党支部书记,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待条件成熟时再及时举行民主选举。临时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党支部书记在任职期间,如果出现了工作调离、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以及违犯党纪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等情况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可进行补选。一个单位支部书记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指派或重新选举产生可以任这一单位的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党支部书记要“弹好钢琴”

“弹好钢琴”是指领导者的领导艺术。党支部书记把这种“弹好钢琴”的艺术运用于领导和管理工作中,要注意两点:一是在工作安排上要注意抓住重点推动全面,善于处理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的关系,既抓住中心,又兼顾其他。二是要注意组织管理中各种因素之间的有机结合、平衡协调,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产生和谐的音响。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党支部委员会内部,书记和委员都是平等的一员,享有同样的权利,履行同样的义务,都必须把自己置于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和监督之下。习近平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上起表率作用,关键是“一把手”要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每个班子成员都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积极建言献策。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之间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分工负责的关系。在支部委员会作出决定时,书记和委员都只有一票的表决权利,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在支部委员会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书记是“班长”,负有组织支部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责任,要树立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思想,认真负责地主持日常工作,当好“班长”。支部书记要明确和摆正自己在党组织的位置,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时刻把自己视为党组织中的一员,而不能摆在组织之上,不能用个人意见来代替支部委员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