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时不能驾车

驾驶人的驾驶证损毁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依法受到处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驾驶证丢失补办流程:

一、驾驶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驾驶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白底);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损毁的旧驾驶证)驾驶证丢失的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遗失声明并加注签名和日期。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丢失补证的驾驶人属于在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审验)期限内的。

请持驾驶入本人身份证原件先行按照“驾驶证审验工作流程”办理驾驶证审验,然后按本工作流程办理补证事宜。

三、提交补证

1.驾驶人持①损毁的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不提交);②填写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白底);④驾驶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丢失的复印件上写遗失声明)到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驾驶证业务窗口前排队等候。

还可这样办理: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违规危害指数:★★★★☆

违规处罚

1.扣分:0分 1分 2分 3分 6分 12分

2.罚款:2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500元 1000元 2000元

3.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