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不能驾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那么照此,如果驾车上路就属于违法了,哪怕是在停车场里也不行。

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癔病、美尼尔氏症——驾车时最容易出现的症状是眩晕,如果遇路面突发情况引起情绪激动或紧张,还极易出现脑部出血而导致肢体瘫痪,或诱发心肌梗死,导致猝死。另外,患有高血压和冠心病的人在驾车时最容易出现的症状也是眩晕。

开车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随时准备应对路面不停变化行驶状态,哪怕是稍稍走一下神,就有可能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更何况开车时突然出现眩晕、盲视。所以,这样的患者不宜开车。

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都是影响人的正常行为,这样的患者不宜开车。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能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如果因疾病等原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

如果在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注销驾驶证。

申请驾驶证、检审换证等,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驾驶人填写申请表中,必须对自己是否具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进行申明,如果隐瞒病情、违法取得驾驶证,随后一旦被发现证实,驾驶证将依法被注销,并将承担法律责任。

驾驶人合法拿到驾驶证后,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违规危害指数:★★★★★

违规处罚

1.扣分:0分 1分 2分 3分 6分 12分

2.罚款:0元 2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500元 1000元 2000元

3.其他:可以将涉驾车辆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