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流动研究:基于知识网络视角
- 刘晓 于庆东 王庆金
- 16字
- 2024-10-30 02:43:18
第二章 相关理论综述与基本概念界定
第一节 技术创新联盟理论综述
在新技术产业革命的冲击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传统的生产方式不断得到改造,企业持续发展更加依赖于企业技术的不断创新。由于新技术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使得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提高,企业已经不能够独自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的巨大风险,于是世界各国开始寻求提高技术创新绩效的新途径。
一 技术创新联盟的内涵及特征
(一) 技术创新联盟的内涵
技术创新联盟是战略联盟的一种。“战略联盟”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DEC公司总裁简·霍普兰德 (J. Hopland) 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格尔(R. Nigel)提出。雷费克·卡尔潘 (Refik Culpan)将战略联盟定义为跨国公司之间为追求共同的战略目标而签订的多种合作安排协议,包括许可证、合资、R&D联盟、合作营销和双方贸易协议等。迈克尔·波特 (Porter)认为联盟是企业之间进行长期合作,它超越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但又未达到合并的程度,联盟的方式包括技术许可生产、供应协定、营销协定和合资企业。古拉蒂 (Gulati)对战略联盟的定义比较具有代表性,他指出战略联盟是为企业间交换、共享或共同开发新产品或服务的自发性活动;它们可以是一系列动机或目标推动的结果,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可以建立在企业纵向或横向的界限上。
目前,文献中对技术创新联盟的概念定义比较全面,但也各有不同。技术创新联盟是基于技术的战略联盟,许多学者在战略联盟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其中以技术创新为目的的战略联盟进行研究。库西 (Cour-sey) 等通过对企业和政府实验室合作情况的研究,将技术创新联盟定义为基于正式或非正式的安排,至少有一个政府实验室和一个私营企业共同参与开发或获取技术知识的R&D合作。邓宁 (Dunning)认为,技术创新联盟是指联合研发项目和研发合资企业等双向技术转移的模式,最主要的目的是获取新的互补的技术,加速创新或学习的进程。钟书华认为技术联盟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为实现技术资源共享、R&D风险或成本共担、技术优势互补等制定战略目标,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通过股权参与或契约连接的方式建立较为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并在某些领域采取协作行动,从而取得双赢效果。纳鲁拉(Narula)将技术创新联盟视作一种新兴的合作创新模式,这一模式因分担研发风险,实现研发活动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大大提高了技术创新的效率。哈格杜恩 (Hagedoorn) 等将技术创新联盟定义为“在从事重要的研究与开发中所建立的一种创新关系”,它们主要是基于创新导向的,为了共同的研发而组合在一起。诺曼 (Norman)认为技术创新联盟是指企业在实现创新战略目标的过程中,为共享创新资源、促进知识流动和创造新知识,与其他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通过各种契约或股权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网络组织。
综上所述,并结合中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本书认为技术创新联盟本质上是一种基于非零和合作博弈过程的组织制度创新,是产学研各方之间借助契约或股权安排形成的长期而紧密的合作关系,借助这种安排在产学研各方之间形成合作创新网络以促进网络内的知识流动和知识创新,最终实现创新资源共享、研发活动风险及成本共担。
(二) 技术创新联盟的特征
技术创新联盟是产学研合作发展的高级阶段,与一般的产学研合作相比,技术创新联盟通常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 技术创新联盟是以大型企业 (或企业集团) 为活动主体的组织间合作,技术创新联盟的各个组织之间相互依存度很高,合作具有一定的连续性;而一般的产学研合作组织之间相互依存度低、合作常常断断续续。(2) 技术创新联盟是一种大型的、常常要涉及技术创新全过程的综合型合作;而一般产学研合作是随着工业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较小范围内组织间的协作,所实现的是小规模研究开发及生产技术合作。(3) 技术创新联盟是企业为了获取竞争优势而进行的相互依存的战略性合作。技术创新联盟能将数个大型企业集团的研究开发及生产技术资源集中起来,实现相对于单个企业集团内企业技术联合来说更大规模的技术合作;而一般产学研合作是一种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的自由合作。
二 技术创新联盟的分类
最早的技术创新联盟是20世纪20年代在英国出现的研究联合体,并且很快被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借鉴引用。到20世纪60年代,日本发现了欧洲国家这种联合体的优势所在,并且加以模仿和研究,也成立了大量的工矿业方面的技术联合体,具有代表性的技术联合体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组合 (VLSI)”,它充分展示了技术创新联盟的优势。随后美国也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等紧密联系,形成技术创新联盟,并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不同国家对技术创新联盟的称呼是不同的,我国称之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日本称之为“技术研究组合”,而美国则称之为“合作研究”。虽然称呼不同,但实质都是相同的。学者根据研究视角的不同对联盟进行了如下分类。
巴达拉科 (Badaracco)从知识技术及学习动机观点出发,认为联盟可以分为产品联盟和知识联盟两种形态。美国学者彭 (Peng) 等根据企业选择的联盟伙伴的性质把联盟分为五种类型:与产品用户组成的技术联盟 (customer alliance)、与零部件的供应商组成的技术联盟 (supplier alli-ance)、与竞争对手企业组成的技术联盟 (competitor alliance)、与本企业技术关联密切的企业组成的技术联盟 (complementary alliance)、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等非企业组织组成的技术联盟 (facilitating alliance)。日本学者首藤信彦以企业在技术资源方面的不同互换方式为标准将企业联盟分为五种具体类型:交叉型联盟 (不同行业企业互换技术资源)、竞争战略型联盟(竞争对手企业在特定研究开发领域结成联盟)、短期型联盟 (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与拥有市场优势的企业联盟)、环境变化适应性联盟 (多个企业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大规模合理调配技术资源而进行的联盟)、开拓新领域型联盟 (多个企业共同提供某种新技术的战略联盟)。
更常见的分类依据是联盟的治理结构,包括权益式联盟和非权益式联盟。其中,权益式联盟是指各参与方共同出资而建立的某种产权共享的合作关系,这种基于产权纽带建立的紧密合作关系使得参与方之间互相依存、共同经营。表现为股份合资、交叉持股和单方持股等形式。而非权益联盟则是各参与方通过协议而建立的合作关系,联盟参与方之间没有股权交换和共享而仅仅借助于契约来维持合作关系;包括单边合作协议 (许可协议、技术转让协议等) 以及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 (联合研发协议、技术共享协议)。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技术行业中85%的联盟采用了非权益性的或合同基础上的联盟形式,其主要原因是非权益性质的联盟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联盟各方相互之间的依赖程度不如权益性质的合资企业强烈,相对于纯粹的层级组织而言,联盟内部化的程度也不深,因此这样的联盟在高度不确定的环境中既能发挥合作各方的互补优势,彼此之间又相对独立,比较起正式的“准层级组织”的合资企业有更大的柔性。但是在技术相对成熟、合作的目的在于进入某一特定市场时,采用正式的联盟形式可能更合适,它能够把合作各方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三 技术创新联盟的形成机理
技术创新联盟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从最初的生产联盟到如今的技术创新联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技术创新联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组织,有利于提高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化程度,在战略层面建立持续稳定、有法律保障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有利于保障科研与生产紧密衔接,快速实现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有利于促进技术集成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随着技术创新联盟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学术界对这种现象特别是其形成机理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纷纷从交易成本理论、价值链理论及企业能力理论等角度对此做出经济学理论上的解释,不同观点的争鸣和交锋,给我们带来了有益的启示。技术创新联盟的动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加入联盟,从联盟伙伴那里获取在要素市场不能轻易获取的互补性资源,或者从联盟伙伴那里获取关键的信息、隐性知识或技能,以构建自己的技术能力,提高创新效率。正是这种学习的动机以及学习的复杂性把技术创新联盟与其他类型的联盟例如合作生产、营销和销售协议区分开来。二是应对市场变化和技术研发的不确定性,降低研发过程中的风险,促进技术转移,提高技术创新绩效。联盟的动机和目标往往是多维的。在合作过程的不同时期,其目标亦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对于不同行业和部门以及产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联盟的动因排序也会不同。此外,不同的联盟动因还会导致联盟方式和联盟治理结构的变化,也会对联盟绩效产生影响。
四 评述
技术创新联盟作为传统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延续和发展,已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实现科技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它突出强调了通过技术创新联盟来实现技术的突破,并将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其实质是通过联盟合作者发挥各自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比较优势,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海水养殖业作为中国的弱质基础性产业,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较为薄弱,原创性成果不多,致使高新技术研究明显滞后,科技成果储备及有效供给明显不足,许多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突破海水养殖关键共性技术,降低产学研各方合作研发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升整个产业的技术水平,非常有必要构建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在龙头养殖企业、科研院所及其他相关组织之间形成长期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联盟组建必须以养殖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通过联盟组织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机制的设计促进各盟员之间的技术学习和知识创新;由于突破海水养殖关键共性技术存在着高度不确定性,为了发挥各盟员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应选择柔性较强的非权益方式组建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