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日本海洋战略与国际法和国际政治
海洋法的历史已有数百年,在其发展过程中,公海自由逐渐演变成为不自由或者说被限制了的自由。马汉虽然曾把海洋比作一条全人类共有的公路,但是,他所处的100多年前的时代也有领海、内河的主张,也有出于国防或渔业上的考虑对领海以外的周边海域主张排他性权利。
从20世纪中期开始,海底石油、天然气的资源开发以及大量珍稀矿物资源受到普遍关注,围绕其归属也引发了沿海国家之间的争夺。美国于1945年提出大陆架的管辖权,巴拿马和阿根廷也追随其后。1966年,厄瓜多尔和阿根廷宣布其领海为200海里,不久南美大部分国家也纷纷效仿。但是认为领海为200海里的是少数国家,大多数国家设定4海里、6海里、12海里等为领海,日本在1977年的《领海法》中规定为12海里。但是宗谷、津轻、对马、大隅四个海峡为3海里。印度尼西亚于1960年、菲律宾于1961年分别宣布周边岛屿连线围成的海域为其内海,也因此出现过邻国渔船屡屡被印度尼西亚海军捕获,大型货船也曾被迫在马六甲海峡滞留的情况。
由于各国对海洋权利的主张纷纭,1973年国际海洋法会议召开。经过近十年的马拉松式的磋商,终于在1982年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海洋法公约》或《公约》),其中规定海岸线12海里以内为领海,海岸线200海里以内为专属经济区(EEZ),群岛国家的群岛水域得到认可,国际海峡可以自由通行,也规定了潜艇通过海峡时的状态。
然而《海洋法公约》并未解决所有问题,例如群岛国家水域设定航线问题。印尼这样的群岛国家虽然在群岛水域设定了航线,但其设定的三条航线均为南北走向,而美国也要求设定东西走向的航线。
近年来,沿海国家围绕岛屿主权的纷争愈发激烈。中日之间关于钓鱼岛,韩日之间关于独岛(竹岛),日俄之间关于北方四岛(南千岛群岛)都存在争议。中国南海的南沙群岛近年成为热点争议地区,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都非法占据着我国南沙群岛的一些岛礁,或无理主张对南海岛礁拥有主权。1982年阿根廷与英国之间围绕马尔维纳斯群岛甚至发生战争,英国派遣重兵不惜远征南大西洋占取该群岛。对俄罗斯来说,南千岛群岛(北方四岛)不仅是国防上的要塞重地,在经济方面周边是丰富的渔场,水产品产值占整个俄罗斯的20%以上。
海盗也成为全球性问题。在索马里和东南亚海域等地尤其多发,马六甲、新加坡两海峡,南海北部,以及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水域都时有发生。世界有关国家也在致力于合作打击海盗,通过护航等手段保护本国和他国的商船。海盗也通过使用钢甲船、强化武器装备、通信装备等手段加以对抗。
可见,海洋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政治问题。海洋政治、法律、外交、军事等是未来处理海洋问题的主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