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诗经》的内在价值

各民族在文明初启之时,差不多都有其民族史诗一类的东西。史诗因为有故事性,又是韵文,即使在没有文字之时,也可以通过传唱来流传。因而这种史诗也就成了该民族最初的知识、文化,乃至价值观的载体。当代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评论荷马史诗在希腊社会中的地位时说:“那时的时尚是,一个人必须诉诸于荷马才能证明自己的全部知识(无论属于什么领域)的正确性,正如基督教作家诉诸《圣经》以证实自己知识的正确性一样。”《诗经》在中国上古时期也有类似的情形。荷马是一位盲人,而当时传唱、演奏《诗经》的乐师——瞽者们,都是盲人。这些瞽者在当时,不仅是音乐教育的掌管者,同时也是知识文化的掌管者,甚至是知“天道”者,《国语·周语下》记单襄公之语说:“吾非瞽史,焉知天道?”这是说作为掌管诗乐之官的——瞽,当时被认为是知“天道”的人。

所以,尽管先秦时期还不是经学时期,像《诗》这类文献已经具有了经典的地位。人们在言谈之间,动辄说“《诗》云”如何如何,而在各诸侯国之间的外交场合,卿大夫之间能否恰当地引诗、赋诗,也是考验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外交能力的重要标志。所以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不学《诗》,无以言。”孔子认为学《诗》的人事理通达,温柔敦厚,善于言谈,这样的人国君会授之以政事,也可以作为使臣独立从事外交活动,不学《诗》的人,连谈话的资本都没有。孔子之后,儒者著书动辄引用《诗经》,像《大学》两千字的文献,有十二处引用《诗经》,《中庸》一篇有十六处引用《诗经》, 《缁衣》一篇有二十二处(有二十一处引用《诗经》原文,有一处引用逸诗)引用《诗经》。由于《诗经》所具有的这种权威性,所以古代儒家一直重视阐释它所蕴含的价值观,至少从先秦孔子到汉代儒者是这样。汉代《诗经》有鲁诗、齐诗、韩诗、毛诗四家,至《毛诗序》篇篇讲美刺而达于极致。由于儒者的一代一代的阐释,给《诗经》附加和递增了许多的价值和意义。《诗经》因而变成了一部承载价值和意义的母体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