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结

服务业集聚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一群相互联系(竞争或协作)的服务型企业及其相关联的其他机构为了获得持续发展优势,不断地进行空间上的集中和聚合的动态过程。当服务业集聚演化到呈现出高度地理集中的状态时,便形成了服务业集聚区,也即服务业集群。服务业集聚的机制包括内生机制和外生机制。内生机制源自服务企业的生存压力和集聚的利益诱导,体现为互补共生效应、知识溢出效应、学习扩散效应和创新加速效应。外生机制源自区域内的基本经济规律和国家政策导向,体现为外部经济效应、吸聚效应和政策引导效应。从不同的发展动力角度可将服务业集聚模式分为内生型、嵌入型和外生型三种。内生型服务业集聚模式强调本地丰富的资源禀赋及市场需求;嵌入型服务业集聚模式注重当地的产业基础以及政府、企业和城市的嵌入作用;外生型服务业集聚模式侧重于依靠地区优越的区位条件以及政府的导向作用。服务业集聚的影响因素可分为成本因素和收益因素。成本因素包括制度因素、资源集中度和配套设施水平等;收益因素包括城镇化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产业结构和相关产业发展水平等。

服务业集聚水平主要测度指标包括赫芬达尔指数、空间基尼系数、区位熵指数和产业地理集中指数等。本章首先利用修正后的EG指数测算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各服务业行业的集聚水平。测度结果表明:我国东中、西部三地的服务行业均处于中低度集聚状态,没有出现高度集聚的服务行业,且所有服务行业的集聚程度均呈现东、中、西部依次递减的趋势;东部地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程度较高,而西部地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则较为落后;低度集聚服务行业在东、中、西部的分布情况存在明显差异。其次,运用区位熵指数测算了我国西部地区12个省(市、自治区)的各服务业行业的集聚水平。测度结果表明:西部地区非生产性服务行业集聚程度比生产性服务行业高,具体来说,非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行业在西部地区大部分省(市、自治区)中的集聚水平都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