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典型个案与研究方法

本书的研究以东村为典型个案,正如羊城村、珠江村的这些城乡结合部的典型案例,“试图从纷杂的现象和故事中,提炼出一些可以从学术的知识框架角度来理解的规则和道理,建立一种关于中国村落终结的具有普遍解释力和更广泛对话能力的理想类型”。李培林:《透视“城中村”——我研究“村落终结”的方法》,《思想战线》2004年第1期。那么如何从对单个村庄的了解上升到对整个中国城乡结合部的了解?在费孝通看来,这是“解剖一只麻雀来研究麻雀的微型调查在科学方法上有什么价值的问题,通过对不同类型的村庄的调查,用比较方法逐步从局部走向整体,就能逐步接近我想了解的‘中国社会’的全貌”。费孝通:《学术自述与反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4—35页。同时,这些资料也可以作为其他地方进行调查时的比较材料,以一种潜在的学术联合共同构筑中国城乡结合部的全景图示。对于东村的研究,本书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结构式访谈法和非参与式观察相结合方式。问卷法涉及大量样本,有助于对东村社会样态的横截面的静态把控,非参与式观察的方法使本研究有机会记录了东村真实生活的种种外貌,结构式的访谈可以提供一个个具体而微小的生活故事,在具体的访谈中,采用口述史研究方法,不仅面向城乡结合部的事件的动态分析,还是在底层记忆与口述史选择性契合下对于个人主体性诉求的关注。

一 个案简介

本书认为一个城乡结合部良性运行的最终结果是这一空间的多元群体顺利地融入城市中,这需要探索居住地人群与社区组织自主管理的良性互动途径,以人本主义理念关注相关群体的切实生存和发展问题,尽可能减小制度变革的成本,保证整体利益的同时实现个人空间权益的保障。本书选取东北C市东村为典型个案作为研究对象,东村隶属于C市三英区永强镇,西起中环路;东到洋浦大街;南起吉林大路;北到102国道。总占地面积608.77公顷,其中,耕地227公顷,建设用地41.96公顷。总户数6233户,其中,农业户数2941户;总人口21277人,其中,农业人口4196人;自理口粮和外来农业户2604人;非农业人口1320人;外来人口13157人。东村有17个自然屯,其中,1组、12组已经撤销;辖区内有东郊煤气宿舍;民航宿舍;09炼油厂宿舍;省建委宿舍;工厂有:热电二厂、热电加油站、热电多种经营公司、东郊煤气公司、09炼油厂、南航总部、生产资料大市场;学校有57中学、东村小学。

选取东村作为调研对象,主要是源于“城乡结合部的空间变迁与社区治理”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走访了C市五个城区的城乡结合部,发现无论是在空间物质形态还是在社会结构上,东村非常具有城乡结合部的典型特色。这也是为何笔者将调研的重点放到了东村,并且,笔者能够接触东村大量的内部文件。由于上级单位的引荐,笔者的入场过程比较顺利,在东村分别向外来人口和本地村民发放了300份问卷,共600份问卷,因为是“一对一”式问卷调查方式,问卷回收率达到100%,问卷有效率达到98.67%。虽然较高,但为了获得更加翔实具体的调研资料,笔者在东村临时租了一处房屋,作为田野调查的据点,按照半结构式的访谈提纲,在调研课题组帮助下,深度访谈62人,整理了将近60万字的访谈资料,想通过对东村居民口述史的整理和研究来透视东村社会样态形成的过程及其结果,这种问卷调查与田野调查相结合的做法,出于对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反思。

二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本土化思考

实证主义与反实证主义的矛盾一直动荡在社会学研究的天空。而我国的社会学研究也在西方的实证主义之潮中与本土化研究的迷思中不时迷茫。社会学研究的真正道路究竟在哪里?这也成为笔者近年来调研生活中一直思索的问题。定量方法是“从一组单位中收集各单位的可对比的信息。只有这种信息才有可能进行计算,并进而对资料作更广泛的定量分析。运用定量方法就是要对多少可比较的一组单位进行观察,这些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或机构,包括统计调查和实验法。定量方法的优点在于,它的标准化和精确化程度较高,逻辑推理比较严谨,因而更客观、更科学。定量方法还能大大推进理论的抽象化和概括性,促进对象之间普遍的因果关系的精确分析”。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5页。定量分析的长处是人们容易认识到的,在许多方面可以补充定性研究的不足:一是大规模抽样调查数据可以使笔者判定样本在社会群体中的代表性;二是量化数据及分析为笔者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研究提供了基础;三是有助于克服研究这既有的“价值倾向”,用客观数字检验人们通常得到的“印象”是否真正符合客观事实;四是增加了研究成果的应用性。

定量方法在社会研究中是有限性的。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社会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一些“变量”的内涵以及对社会现象的解释能力,也必然处于变化过程之中,而对于这些变化的分析,可能就需要定性研究者的观察与概括。很可能人们会与被分析的对象完全没有任何直接的接触或感受,他所分析的研究对象就是数据库中的变量和数字,他的分析在数学的角度将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当有些变量的性质发生某种重要变化时,笔者认为,还应当考虑这些变量的“承载者”(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对此的实际感受。而就这种方法操作的基础点而言,“由于是对大量样本的少数特征作精确的计量,因而定量方法很难获得深入、广泛的信息,容易忽略深层的动机和具体的社会过程。由于社会现象错综复杂影响因素众多且难以控制,因而要确立两个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非易事”。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6页。可以说,研究的现象越复杂,统计分析或相关分析也就越不可靠。此外,由于许多社会现象都是独特的,无法得出普遍的经验概括,因而也无法依赖数量分析。批评者认为,统计调查只能得到表面的、肤浅的信息,而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他们推崇实地研究方法,认为只有通过对日常生活的直接观察,才能获得有关社会生活的有效知识。因为社会是由活生生的人和具体的社会活动组成的,对它必须根据社会成员的动机和主观意义来理解。在现象学看来,“要根据日常生活的本来面貌来研究日常生活中的现象”,“要保持这种现象的完整性”。在他们看来,统计调查、问卷、测量这类方法会肢解和歪曲社会现实,实际上是把研究者本人对现实的看法强加于社会世界。他们并不认为主观洞察的方法是非科学的,相反,认为它是获取科学知识的重要手段,他们指出:“日常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还是能够直觉地被掌握的,因此而产生的创造性的见解总有一天将成为客观知识。”

定性研究指的是在自然环境下使用实地体验、访谈、观察、文献分析、个案调查等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和长期的研究。其分析方式以归纳法为主,研究者在当地收集第一手资料,以当事人的视角理解它们的意义和他们对事物的看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假设和理论,通过证伪法和相关检验的方法对研究结果进行检验。研究者个人背景及被研究者的关系对研究过程及其结果必须加以考虑。研究过程必须记载和报道。定性方法则无法对不同单位的特征作数量上的比较和统计分析,它只是对观察资料进行归纳、分类、比较和统计分析,进而对某个或某类现象的性质和特征作出概括。实地研究和文献研究都属于定性方法。与定量研究相比,定性的特征在于:注重整体性的把握,自然式的探究,描述性的叙述方式,关注研究过程,强调一种弹性的、人性化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包括研究的目的,确定研究的重心和计划,确定分析的单位,现场收集资料,资料分析——找逻辑,解释研究的发现,撰写研究报告。

不可否认,“在完整地把握社会现实,深入了解社会现象的具体过程和行为意义方面,定性方法也存在局限性”。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7页。定性研究的不足之处:一是研究对象的代表性问题,即使你调查访谈得到的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它究竟能够代表这个社会众多大比例的一部分人?是属于多数人的代表还是只是若干罕见的个案?定性调查如果没有一定的规模,对于研究对象的代表性缺乏论证,人们对结果和结论的实际意义就会提出质疑。二是定性研究如果缺乏一些量化的指标就很难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研究,甚至很难对研究对象进行最基本的勾画。这样缺乏量化指标的定性研究的成果表现出许多不确定性,必然降低其学术价值和应用意义。那些重视定性研究的学者,在他们的实际调查中还是必然会用一些基本的量化指标,也完全没有必要把定量研究看作“另类”的研究方法给予排斥。“此外,主观洞察性的分析即有可能获得真知灼见,也有可能导致荒谬的结论,这是因人而异的。由于对这种主观性的分析或结论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因此人们也无法对不同的研究结论进行检验。而定量方法则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可验性的优点”。同上。

事实上,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在区别中也具备契合与张力。根据某种特征和规则把社会现象进行类型划分是定量研究的前提,而这本身就是定性分析。比如,当计算城市与农村的收入差距时,首先,就需要对两者进行分类,分别定义,这就是定性分析。定量分析通常是以定性分析的结果为基础,再对社会现象的变化过程、社会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数据分析,从而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定量分析方法与定性研究具有各自的局限性。如果在实际研究过程中严格地把两者区别开,只提倡或基本偏重其中一种方法,有时可能会出现偏差。

走进社会,方能体察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生存与生活。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方法论存在的困境。调研是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二者的不同决定了在调研中必须要坚持它们的融合,而在真正的调研中,能否获取真实的信息,往往决定于调研者与被调研者之间的配合。也就是,理想中的问卷与访谈能否在笔者的调研场里得到实现呢?笔者想要调研的那个环境事实上并不一定轻易进入,而如果入场则是需要调动智慧。被调查者很可能会因为物质利益的原因而不会透露出真实的信息。在进入他们生活世界的时候,完成的不是调研需要的问卷与访谈数量,而是需要在调研中真正了解他者的世界。这个社会带着莫大的冷漠与怀疑,笔者的理想也常常会因此倍感苦恼。面对难以进入的熟人社会,笔者也是先找熟人,通过他的介绍,进而开始了入户访谈。在一个新的环境,需要熟人来为笔者承诺信任。再比如,在政府这一层面,笔者也只有一方面拿出自己的介绍信、学生证等证件;同时,也要调动交际网络,找到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这才可能获得准入的身份。种种情形,笔者看到的、听到的记忆于脑海,跃然于纸上。而在这背后,笔者清醒,制度不是万能的,任何一个社会也不能够将所有的不和谐消解。

毋庸置疑,社会学的学科意识的生成与社会学的本土化离不开对传统人文学科中知识的解读与阐释。如此的解读与阐释只有在学科之间展开充分对话的基础上才能形成。解读与阐释的过程,本身就意味着社会学具有的人文属性;同时也意味着社会学方法论上的创新。在一个传统文明是道德本位主义的国家,既没有自然科学的规范化,也没有社会科学的萌生,讨论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就缺少了一个本土的知识论背景,其行进就显得尤为艰难。在全球化境域中,学科的本土化的困境永远在于:如何直面与界定本土文化与本土人的原初态,进而与全球文化展开同时态有建设性的对话,而不是相互抵牾。定量研究方法与定性研究方法需要面对的就是,在笔者将其完整的、程式化的方式与技术吸纳进笔者的土壤与话语情境的时候,需要改造那些本土所不能够适应的方法,在激活传统文化、挖掘本土特质的基础上建构属于笔者自己的研究方法,这也正是拓展社会学传统界限一文中所倡导的,笔者需要研究“心性”、“人情”等交织于笔者本土文化网络之中的元素。否则,一切的调查如果不能获得本土的认可而准入,只能是徒劳无益。事实上,定量与定性方法在互相弥合各自不足的过程中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基本方法。在突破社会学研究的困境中,笔者需要在吸取两种方法的基础上,探索本土化方法的可行之径。这也正是笔者在方法论上的一种文化自觉。

三 底层记忆的口述史研究

底层,这个无论存在于现实情境还是学术论辩中的群体,从来都是缺少声音、丧失记忆的。记忆是人的权利,社会中的每一个群体当拥有属于自身的记忆,社会也当通过这些记忆,对记忆的主体以观照。底层的记忆缺席引来了学界的关注,本书认为,口述历史作为一种资料收集方法,让缄默的底层说话,记录即将消逝的声音;在对记录资料整理基础上形成的口述历史又表现为一种口述史料,是底层记忆的真实书写;在记录与整理的基础上,口述历史不仅仅局限于此,而是提供了一种研究视角,进而拆解真相背后的权力秩序结构,为底层赋权与维权。

(一)应当走出边缘的底层记忆

底层,是一个历史性的,也是一个现实性的话题,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底层的记忆、底层的声音一直是被忽略的。即使是在为数不多的底层研究中发出的呼吁与呐喊,也常常因为缺少来自底层生活世界的记录与体验而流于空洞。作为权力之下的底层,甚至社会的大多数,他们的故事无人知晓、他们的生活无人问津、他们的心声无处倾诉、他们的话语也只是被淹没于历史的尘埃之中,毫无声响。该怎样揭开权力之下的底层记忆的面纱?在此,通过在底层记忆与口述历史的高度契合中,或许,历史的真相才能掀开,人性的关注才得以显露。

在时间与空间的无限伸延中,底层既是历史的、是现实的,也是普遍的。从《悲惨世界》中栩栩如生的形象到鲁迅笔下的阿Q、闰土、祥林嫂;从古典时期西方社会的人的分层到当下鲜明的阶级对立;从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士农工商”到今日社会十大阶层间的“断裂与破碎”。任凭世事变迁、历史更迭,只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差等,便有分层,也就会有底层群体的存在。

在社会科学领域,“底层”一词最早出现在葛兰西的《狱中札记》中。在这些札记中,葛兰西着重强调了“底层”的两种含义:其一,用作产业无产者的代名词;其二,在以阶级分等级的社会里,占支配地位的阶级和从属阶级之间更一般的关系,这些讨论在20世纪80年代南亚历史学家研究中得到富有成效的应用。王庆明、陆遥:《底层视角:单向度历史叙事的拆解》,《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6期。印度学者古哈指出:“长期以来,印度民族主义的历史观长期被精英主义所控制,其中既包括殖民主义精英主义,也包括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精英主义”,“底层史观的目的就是要反对这两种精英主义”。[印度]拉纳吉特·古哈:《论殖民地印度史编纂的若干问题》,张云筝、林德山译,载许兆麟、林建芝选编《庶民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因而,作为具有“解放意义”的社会科学就应当将研究目光投向这一群体。长期以来占据着社会主体的底层,他们的生活策略、生命史的变迁、声音与记忆,构成了历史与社会演进的轨迹,那些生命本身所在常人生活世界中绽放出的华彩或者显露的晦暗,也同样值得我们关注。而通向一直被研究者所忽略的大千世界的一个路径,便是那些尘封未启的他们本身的生活记忆。

记忆是生命本身的展开,也是人的权利,社会中的每一个体与群体当拥有属于自身的记忆。一个社会在记忆什么:谁在记忆,以及如何记忆,如同一面时空之镜,映现着社会的内在机能,彰显着时代的气质,甚至预示着未来的命运。在人类历史记忆的长河里,作为社会大多数的底层群体,人们对他们的记忆,以及作为主体的自身记忆从来都是缺席的。在灿若星河的历史长卷中,小人物的历史从来都是卑微的,缺少对于这些底层人群生存状态的终极关怀。没有底层的历史只是断裂的篇章,丧失记忆的人更是被异化的客体。唯有这些承载着人类历史命运的底层的记忆,才能揭开历史与社会隐秘的实践逻辑,回归真相、关怀人性、面向正义。

(二)口述历史

口述史证据总能够很自然地把主体和客体联系起来,引导人们把公共世界和私人世界联系在一起。[英]保尔·汤普逊:《过去的声音——口述史》,覃方明、渠东、张旅平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18页。有着多层次内涵的口述历史方法为这一领域带来了可能性。对于究竟什么是口述历史,学界一直争论不休,而口述历史本身也恰恰在这种立体的、多元的含义中获得了一种与底层记忆相应的选择性亲和。

在中外学界的众多观点中,对口述历史的定义形成了这样三种观点。一是“口述历史方法论”,即将口述历史作为一种获得历史资料与社会事实的收集方法,如路易斯·斯塔尔说,“口述历史是通过有准备的、以录音机为工具的采访,记述人们口述所得的具有保存价值和迄今尚未得到的原始资料”龙永平:《“口述历史”概念浅议》,《贵州民族报》2009年12月3日第3版。;保尔·汤普逊也认为,“口述历史是关于人们生活的询问和调查,包含着对他们口头故事的记录”。[英]保尔·汤普逊:《过去的声音——口述史》,覃方明、渠东、张旅平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二是“口述历史文本论”,也就是把口述历史界定为在资料收集基础上所形成的文字记录,如杨祥银指出,“口述历史是指口头的,有声音的历史,它是对人们的特殊回忆和生活经历的一种记录,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传统的笔录或者录音盒录影等现代手段的使用,记录历史事件的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的回忆而保存的口述凭证(oral testimony)”。杨祥银:《与历史对话:口述史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三是“口述历史研究论”,这是在收集和记录后,对口述文本赋予研究与思考,并形成个人观点,如唐纳德·里奇将口述历史界定为“以录音访谈的方式搜集口传记忆以及具有历史意义的个人观点”[美]唐纳德·里奇:《大家来做口述历史》,王芝芝、姚力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钟少华也认为,“口述历史是受访者与历史工作者合作的产物,利用人类特有的语言,利用科技设备,双方合作谈话的录音都是口述史料,将录音整理成文稿,再经研究加工,可以写成各种口述历史专著”。龙永平:《“口述历史”概念浅议》,《贵州民族报》2009年12月3日第3版。因此,虽然学界对口述历史仍没有统一而明确的概念界定,但呈现在研究者面前的确是一个立体的、多元的、富有层次感的学术术语,它的内涵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包括收集、记录与研究;它的目的不仅仅是重现与还原,还在于事实背后隐秘的逻辑。

口述历史的概念虽然备受争议,但其担负的“让缄默的人群说话”的传统旨向却是学界的共识。“让那些即便留有踪迹,但原本一直保持缄默的对象说话。”[美]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口述历史自始就面向于底层,与底层研究有着天然的亲和。因此,口述历史便获得了与底层记忆的研究之间的契合,在此笔者借用韦伯的概念,将其概括为“选择性亲和”,一方面,底层记忆当通过口述历史得以传达、记载与研究;另一方面,口述历史也需在对底层记忆的挖掘中获得历史的真知与平民化的追求。

(三)选择性亲和

如何在口述历史中展开底层的记忆?本书认为,口述历史这一充满张力的学术概念所包含的多层次性,为二者这种选择性亲和拓展了得以实践的空间。作为一种获取信息与收集资料的途径,口述历史通过平民式的沟通,开启了底层群体尘封已久的记忆。每一个人的生命与生活史都深深嵌入他所在的社会情境中,在社会发展的重大事件或者关键环节,或许他们自身并无改写历史的壮举,但正是无数看似卑微的大众推动着历史前行的洪流。同时,这些口头回忆也因为能够提供“一个已经消失或快要消失的时代的整个图景”,而具有了重要的抢救性,因为一旦这些口述者因故离去,这些记忆就会如同他们的生命一般消逝于历史。挖掘历史老人头脑中的记忆,化为口述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抢救历史,抢救“非物质遗产”。因此,王明珂对研究者给出重要警示:“这是谁的记忆”,“它们如何被制造与利用”以及“它们如何被保存和遗忘”。“要广泛研究各种边缘的、被忽视的社会历史记忆,只有典范历史与边缘历史的和鸣才能唤起完备的社会记忆,才是真正的历史。”王明珂:《历史事实、历史记忆与历史心性》,《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口述史试图通过小叙事的叙事形式,以对大叙事的历史进行证实或证伪,从平凡的生命个体、日常生活视角,解构大叙事历史是如何被塑造的。在对记录资料整理基础上形成的口述历史又表现为一种口述史料,是底层记忆的本书式书写。这些记忆既承载着底层世界的生存苦难,也充满了生动鲜活的生活智慧,赋予大传统主义的历史以丰富性、立体感,甚至挑战了既往刻板化的单向叙事,而这些记忆如果不得到及时抢救,将会永久性地消逝。“在所有这些历史领域里,只要通过自下而上地引入新的证据,转移历史重心,开辟新的探索领域,向某些假设和公断发出挑战,对被曾经忽视的实质性群体加以重新认识,便会产生一种积累式的、运动着的转变过程”,“对口头只能根据证据的利用,破除了横亘在编年史学家与其读者之间以及教育机构和外部世界之间的障碍。”[英]保尔·汤普逊:《过去的声音——口述史》,覃方明、渠东、张旅平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对此,萨义德甚至说得更加干脆:知识分子的主要职责就是“挖掘出遗忘的事情,连接起被切断的事件”,而书写恰恰赋予了底层这一权利与契机。

口述历史远不止记录与整理层面,而更加强调在此基础上的反思。汤普逊曾强调,“对历史的分析和重构而言,不可靠的记忆是一种资源,而不是一个问题。”美国口述史专家迈克尔·弗里斯科也指出,“如果回忆被作为历史分析的目标来看待,口述史学将是发掘、探索和评价历史过程回忆性质的强有力工具——人们怎样理解过去,它怎样将个人经历与社会背景相连,过去怎样成为现实的一部分,人们怎样用过去解释他们现在的生活和周围世界”。Michael Frisch, A Shared Authority: Essays on the Craft and Meaning of Oral History and Public Histor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0, p.188.也就是说,口述历史作为一种研究视角,通过蕴藏着底层实践逻辑的记忆提炼,可以拆解真相背后的权力秩序结构,进而为底层赋权与维权,也即如英国学者托什所指出的,“口述研究的主要意义不在于它是什么真实的历史或作为政治团体意图的表达手段,而在于证明人们的历史意识是如何形成的”。[英]约翰·托什:《口述的历史》,《史学理论》1987年第4期。因此,记忆并不是事件的消极储存器,而是意义创造的积极过程。“精美雅致的历史学概括和社会学理论总是悬浮于普普通通的生活经验之上,而后者恰恰是口述史根植其中的沃土。口述史学家所感受到的这种张力,正是其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它蕴含在历史和真实生活之间。”[英]保尔·汤普逊:《过去的声音——口述史》,覃方明、渠东、张旅平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93页。

底层记忆与口述历史的契合充满了学术魅力,同时也是富于思想张力的学术研究尝试。因此,这种努力需在同现实对接记忆多学科的对话中达成,进而实现观照人性和面向正义的学术指向。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记忆研究须传承这一传统,在多学科对话中展开,借鉴其理论与方法上的积累。比如,康纳顿所一直倡导的历史学中口述史的研究方法其实与社会记忆研究有着极强烈的选择性亲和,社会学对口述历史方法的应用将赋予社会记忆研究以更强大的生命力。新史学所倡导的对小传统主义的关注与社会学所一直秉持的底层视角也具有高度的契合,这种取向也为社会记忆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路径。这种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声音,或者是相融的,或者是相悖的,但这种充满张力的交叉渗透拓展了社会记忆的研究领域,也激活了其内在属性,形成研究的多面性与立体感。这种尝试突破传统学科边界的研究也是对沃勒斯坦所倡导的“开放的社会科学”的具体实践。一方面,通过平民口述历史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权力与技术才能被拆解,历史的真相才能被呈现出来;另一方面,话语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言说,更是权利的体现。通过赋予话语权进而赋予底层以权利,失语的底层才能够将沉默的力量转化为对自身以及社会的积极的建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不仅是对人性、对生命的尊重,还是对历史与未来的正视,而这些都内含于社会科学研究所肩负的责任之中。“历史不应仅仅是安慰;还应该提出挑战,为理解变迁提供帮助。这个神话需要变成动力。……历史需要去行动:并不是去巩固这个世界,而是要改变这个世界。”[英]保尔·汤普逊:《过去的声音——口述史》,覃方明、渠东、张旅平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四 本书结构与主要观点

本书由八章组成。

第一章是提出对城乡结合部研究的主旨,希望通过调查问卷中的数据分析与访谈资料中的行动再现,以静态之社会样态与动态之空间实践两个层次展现东村这一城乡结合部的社会变迁。并探讨如何尽可能规避社会空间生产与再生过程所产生的不平等与不公正,从而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尤其是那些社会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公正的空间待遇。对国内外城乡结合部相关文献的整理,得到本书研究的若干启示,但其研究还有几点缺憾:对于城乡结合部社会样态的研究尚缺乏“深层肌理”的抽象概括与结构透视;对于城乡结合部主体实践的研究缺乏“一以贯之”的学术语境与理论逻辑;对于社会样态与空间实践的互构过程缺乏主体性诉求与主动性分析。所以,本书以东村为典型个案,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以口述史研究的方法再现城乡结合部三个主要群体的空间实践与社会样态的互构过程,将“社会样态”、“空间实践”与“主体能动性”融合在具体的空间语境中去分析城乡结合部形成过程与结果,透视其内在的社会肌理与结构,从而赋予其新的理论意蕴,使我们对于城市扩张中的城乡结合部的良性发展的实现机制有一个更新、更高的理解。

第二章以“空间理论”为线索,梳理了西方城市社会学发展的理论脉络。笔者认为,空间理论并非城市社会学研究的转向,空间维度贯穿城市社会学研究的始终,当下的研究只是处于空间研究的深化过程。相比古典城市社会学对空间维存与空间秩序的关注,20世纪60年代是将空间权益融入城市社会学的异彩纷呈的十年,70年代后,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异军突起,以空间维权为研究重心,透视了资本主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空间生成过程及其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这一流派的空间研究剥离了空间权益之上的笼统与暧昧,直指个人空间权益得以公平实现的空间正义之路。相比这一宏大叙事,笔者进一步指出,通向空间正义的空间实践需要在空间生产、空间分配、空间交换与空间消费过程中遵循一定的正义原则。并分析了社会样态这一概念的理论传统与当下推进,认为社会样态相比社会类型更能体现城乡结合部复杂混合的动态图景以及传统与现代、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的空间重合状态,可以克服社会类型划分中的二元对立及其纯净化方式。笔者着重指出,社会样态与空间实践不能用简单的客体与主体来衡量,二者之间以行动主体为连接中心,两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以及相互影响。通过空间生产、空间分配、空间交换与空间消费的空间实践可以不断对社会样态进行改造,同时,社会样态也决定空间实践的方式与内容。

第三章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和相关访谈资料为东村的社会样态的特点作出学理上的概括。认为东村的社会样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从乡村向城市的过渡,主要表现在物质景观与社会生态的转变;二是从静止向流动的变迁,引发的是家园归属感的消逝;三是从一元向二元的融合,主要体现在社区管理模式的转型;四是从异质向同质的固化,指的是东村社会的底层结构化动向。

第四章至第六章分析东村外来人口、本地村民与社区管理者在空间生产、空间分配、空间交换与空间消费的空间实践的典型事件。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的空间实践可以视为一种自发自维的现代性谋划,城乡结合部的社会样态为他们提供了自由流动与身份过渡的机会空间,他们以低成本的空间消费获得居住和生活的立足点,以边缘非正规就业空间的生产获得后续生活的支撑,以空间交换过程中所形成业缘与地缘的社会关系建构获得虽然是暂时的,但却是相对有益的网络重构,但不可忽视的是这些空间实践努力背后的他们所承受的自我身份再造的阵痛;本地村民将城乡结合部视为可资利用的工具空间,在“旱涝保收”的心理状态下在自己的房前屋后“种房”,这种空间生产在获得稳妥收益的房租之下带有一定的投机心理,期望以空间的占有,分享土地开发所带来的空间收益,面对房屋拆迁,一些村民的空间抗争,体现的是本地村民空间维权的弱势地位以及缺乏上下协商的缓冲空间与信息渠道,这也造成城乡结合部有序的日常生活背后所潜在的无序的空间冲突;社区管理者在资本的空间再生产过程中,将城乡结合部的空间视为利益空间,关注的是城乡结合部的空间改造所产生利益格局的协调与参与,以红头文件的话语解读、乡村的隐规则运用以及团结大部分利益一致者屏蔽了“他者”,实现了“寸地不失”的战略目标;在土地征收中,对于本地村民相关者的抗争,以“工作岗位换取土地”“拖”“瓦解动员精英”“寻求合法性文本”等诸多控制与安抚的方法促成异议者的妥协,但国家征收机制、补偿标准与本地村民意愿之间的张力依旧存在;对于因集体土地出租收益中的寻租行为所产生的上访事件,社区管理者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地回应上级的督察,但缺乏公正透明的集体用地空间消费的程序依旧难以防止集体土地出租收益的流失。

第七章总结本书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探讨了空间实践的正义原则。笔者认为,无论是作为底层群体的外来人口与本地村民,还是作为精英群体的社区管理者,他们很少将城乡结合部视为生活的家园进行建设,往往是在汲取城乡结合部空间变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空间权益,这种空间实践的取向造成城乡结合部传统集体意识瓦解后,难以重建新集体意识,在缺失集体意识的社会样态影响下,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人们缺乏应对现代性冲击的联合力量,难以维护自身在居住空间、教育空间、就业空间、交往空间、消费空间等方面的空间权益,成为漂浮于城乡结合部的底层个体,城乡结合部渐趋成为一个无根的社会。在集体意识失落与个人空间权益弱化的空间里,国家应当通过流动公共性构建和新集体认同重构等社会生根工程,抑制资本对城乡结合部的空间再生产,从而实现对城乡结合部集体意识的重建;个体应当通过积极地进行从边缘空间走向核心空间的社会扎根行动,使城乡结合部的居民有能力迫使不符合正义的空间实践与底层妥协,从而实现城乡结合部空间权益的获取与分享。笔者认为,空间实践的正义原则可以引申为“以人为本的空间生产,开放透明的空间分配,自由平等的空间交换,健康适度的空间消费”,从而抵抗资本在空间中的任意复制,在城乡结合部空间生成经验上探求民生导向下城乡结合部的发展之路,寻求可替代性方案。

第八章在东村“撤村建居”过程中,笔者认为,城市社区治理形式与城乡结合部社会肌理契合中的水土不服,征候在于未能洞悉“亦乡亦城”社区独特的文化变迁内核。在本章中,笔者力求克服传统文化概念的笼统性与碎片化,以处理环境、群体、组织与自身关系的逻辑序列,将文化概念界定为以人为中心的时空、交往、制度与理念文化,在整体性与策略性的文化框架下,厘清城乡社区文化差异的谱系,面对当下城乡社区文化的机械杂糅,以“包容共生、平等关联”的文化融合实现新文化的再生产,从而促使“撤村建居”型社区迈向可栖居的新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