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 骆中钊 张磊 夏晶晶等
- 29399字
- 2020-04-14 20:01:47
1.3 中国新型城镇的产生和发
中共十八大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来到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习近平总书记饱含深情而又意味深长地谈到了“中国梦”,他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的实质第一次被科学全面地总结。发展需要方向与道路,需要精神与力量,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构成了中国梦的核心支撑,新四化的道路选择自然成为中国道路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八大同时明确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城镇化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实现现代化进程中不可跨越的环节,没有城镇化就不可能有现代化。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组织强度和管理水平的标志,城镇化综合体现一国或地区的发展水平。
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54.8%,而按城镇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仅35.3%,之间存在着19.5个百分点的差距,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水平,也低于很多同等发展阶段国家的水平。国家发改委相关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3.37%,一些研究者认为,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5亿,城镇化大概能达到70%,农村人口大约还有4.5亿。
中共十八大提出建设新型城镇化,其核心是“人口城镇化”。人的城镇化,有质量的城镇化。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2013年中国各地纷纷提出城镇化率目标,出现一些新苗头,有的地方拆并村庄,搞“造城运动”;有的地方大拆大建,搞“房地产化”;不少地方片面理解城镇化,以地生财,不惜采取行政手段征用农地,迫使农民上楼,导致土地快速非农化,农民被边缘化,其根源是过度依赖土地财政。
城镇化的前提是让农民先富起来,到2030年我国的人口将达到高峰,即使城镇化率达到70%,还有30%的人生活在农村。如果不把农村建好,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将无法顺利实现。
截至2013年4月,我国共有658个城市和19722个建制镇。截至2014年年底,已经统计为城镇化的人口达到7.4916亿。面临着资源短缺、人口压力巨大等多重挑战的庞大规模的人口城镇化,决定了其科学发展的关键是城镇化发展路径的选择。
我国“十五”规划中就提出“走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而到2012年,十多年下来,结果并非如此。我国城镇人口占比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27%下降到目前的20.7%。推进城镇化,许多地方更青睐大城市。“摊大饼”的城镇化建设似乎是经济的,但难以持续。造成的结果是,大城市“城市病”凸显,城镇缺少吸引力。正如陈锡文接受采访时表示,综观我国城镇化,一方面不可否认,有巨大成就,把众多农民迁移到城镇就业,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到2012年已达到43%左右,促进了农村发展,改善了农民生活,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客观认识到,以往的城镇化中也有牺牲和代价,也遗留了许多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最突出的也是最现实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建设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过多,这就涉及整个农业能不能稳定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也关系到城镇化本身能不能持续进行;二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结合在一起,在相当程度上对资源环境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我们现在越来越感觉到,土地的污染、空气的污染、水的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城镇化过程中,对人作为主体的重视程度不够。许多地方新建的高楼大厦很漂亮,但是在这些大厦背后还有许多破旧、低矮的平房没有改造。更重要的是,已经进入城市并为城市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民工,他们在城市里只有就业的权利,还没有转为市民的权利。
截至2012年,有1.6亿农民进城了,就医、社会保障、子女入学教育等现实中的生活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全国城镇人口超过7.1亿,其中1/3没有当地户籍,许多农民进了城却成不了城里人。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农民会选择进城,已经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新进来的人自然会生成更大的压力。新型城镇化,不是农民都背井离乡,都涌进大城市打工,也可以就地实现身份转变,过上幸福生活。就地城镇化、有质量的城镇化、以人为本的人的城镇化,才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
2013年3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履新首次调研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时强调:“城镇建设好了,会比大城市生活更方便。”从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提出“小城镇,大问题”到国家层面的“小城镇,大战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以专业镇、重点镇、中心镇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特色镇,其发展壮大、联城进村,越来越成为做强镇域经济,壮大县区域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力量。特色城镇是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重要核心,对联城进村起着重要作用,是城市发展的重要速度增长空间,是城镇发展最显活力与竞争力的表现形态,是以“万镇千城”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节点,已成为镇域经济最具代表性的核心竞争力,是我国数万个镇形成县区域经济增长的最佳平台。特色与创新是特色镇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生态文明、科学发展是中国特色镇永恒的主题。发展中国特色镇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建设美丽特色镇是推进城镇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载体与平台,是丰富美丽中国内涵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元素。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阶段,经济转型升级处于关键时期,发展有巨大潜力和空间。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十分复杂,平稳运行与隐忧风险并存,制约发展的矛盾不断显现。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持续性和平稳性,继续实施和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政策针对性,统筹考虑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的同时,用更大力气释放改革红利,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稳中求进,增加就业和收入,提高质量与效益,加强节能环保,努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新兴城镇的建设与发展,对于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大力发展服务业,开发和培育信息消费、医疗、养老、文化等新的消费热点,增强消费的拉动作用,夯实农业基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都会产生积极的现实意义。而对特色城镇的发展规律、建设路径等展开学术探讨与研究,必将对解决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建设新型城镇化、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起到实践、探索、提升、影响的重大作用。
1.3.1 中国城镇的起源
1.3.1.1 镇的来源说
镇,在历史上有不同的含义,后来主要指较小的城市聚落。1984年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中规定: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应设镇;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可以建镇;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建镇。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人,如确有必要也可设镇。关于镇的起源和产生有两方面的来源。
(1)军镇 中国古代最早的镇主要指边关或要塞驻军的地方。有资料记载的“派兵将禁防者,谓之镇”极好地印证了镇作为军事目的建立这一事实,即古代的军镇。这一时期的军镇,主要是为了保护和防御而兴建的,镇将兼理军民政务或兼行政官职。
(2)古代“集市”“草市” 即集市、市场 古代,“有商贾贸易者,谓之市”。因此,市镇主要指商品流通、交易的地方,是作为市场中心地而兴起、产生的。古代的“市”有两方面的含义。《中国城镇体系历史现状展望》一书中在“中国城市起源假说”中提出“集市”说,这一假说认为城市是作为初期市场中心地而兴起、产生的,它起源于贸迁和市集之地。市主要发源于奴隶主、贵族居住的城邑之内;又因最早的市主要是为宫廷贵族服务,故而称为“都市”“宫市”。夏、商、周时代,只有城邑之内的都市、宫市。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井田制的破坏,少量的剩余产品开始在城邑之外进行交换,农民把各类农副产品集中到某一固定的场所进行交换,小商小贩也到此经商,于是便形成了稍有规模的集市,乡村集市开始产生,这类集市人们称为“草市”。唐朝时,由于经济繁荣集中表现在手工业、商业的兴盛上,随着水陆交通的发展,草市也因地方商品经济的需要而设置和迅速发展起来,并且突破了州县以下不得置市的规定,在广大农村交通要道逐渐兴起了大批集市,从而发展成为农村的商品交易中心。不仅如此,有些草市由于其形成因素不同,又具有不同的职能,从而向专业市镇发展。北宋时,随着草市的进一步发展和大量兴起,使得一些大的农村集市成为附近地区的集散中心和城乡交流的联结点,从而演变成市镇。古代有语曰“镇建于市、市随镇起”便充分体现了市、镇之间的渊源关系。
我国历史上,市和镇有明显的界线。“有商贾贸易者谓之市,设官防者谓之镇”。不难看出,当时“市”仅作为贸易交换之地,具有经济职能。“镇”则是镇守之地,具有军事、行政职能。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军镇逐渐被取消,而市镇不断发展壮大。
1.3.1.2 中国镇的产生与发展
(1)北魏至宋朝时期镇的发展 有资料显示:在中国历史上,距今1600多年的东晋王朝之前,我国并无行政制镇。直至公元四世纪的北魏时期,出于军事防御目的,国家开始设置镇。此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设置镇的地方主要有两类:一类设于全不立州、郡之地,镇将兼理军民政务;另一类设于州、郡治所,镇将兼任行政官职。唐朝时,为防止周边各族的进犯,大量扩充防戍军镇,其范围由北方进一步扩大至西北、西南、东北地区。宋代高承在《事物纪原》中写道:“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或官监之。”《哲宗正史·职官志》明确规定监管的职责:“诸镇监管,掌警逻盗及烟火之禁,兼征税榷酩,则掌其出纳会计”。由此可见,宋代完全脱离了唐代及五代时期的军镇色彩,纯粹以贸易镇市出现于经济领域。自宋代开始,在县治和草市就有了镇的建制。宋代以后,随着镇的市场功能不断完善,市镇得到了极大发展。
(2)元、明、清时期镇的发展 元代时,尤其是元末几十年中,由于连年混战,镇呈现一片衰败的景象。明朝建立后,积极推进一系列较为有效的政治、经济措施,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农业、手工业、矿冶业以及造船业等都得到了显著发展。明代中期,镇的发展步入一个高潮,并在清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其数量大幅增加,单体规模不断扩大,市镇市场走向成熟。其中,明代嘉靖、万历年间,清代乾隆、道光年间,以及19世纪中叶之后是明清镇的发展高峰,形成了著名的江西景德镇、广东佛山镇、湖北汉口镇、河南朱仙镇“四大名镇”。据有关地方志记载和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到清代中后期,江南地区的城镇数量较明代增加了1倍以上。
明清时期,农业种植形成区域化,并在全国出现了以当地种植业产品为原料的区域加工业。工业开始专业化,出现了资本主义性质的作坊和工厂。农村出现了耕织结合型、以织助耕型、商业织耕型的生产方式。相应地,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与区域生产相适应的、具有地方特点的不同类型的镇,分别为商业市镇、手工业市镇、手工业-商业市镇。
1901年,清朝政府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实行城乡分治,规定以府亭州县治城厢为“城”,城厢外的市镇、村庄、屯集,人口满五万者设“镇”,不足五万者为乡。从此,镇开始作为县以下与乡平行的行政区域单位登上历史舞台。
(3)近代镇的发展 1840~1949年,外国商品大量倾销到我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受到严重的冲击,尤其是沿海沿江通商口岸在农村传统经济首当其冲,我国传统自然经济开始解体。为适应新的市场需求,有较好生产条件的农村地区,农业生产中商品经济所占的成分越来越多。
在这种背景下,镇在商品流通的增大和农产品不断商品化的产业循环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成为城市向农村收购原料和推销商业产品的基层商业集散中心,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这一时期,我国镇在数量上有了大量增加,据我国河北、陕西、山东、河南、江苏(含上海)、浙江和广东7省(区)36州县地方志不完全统计,道光及道光前共有市镇630个,而到抗日战争时期,市镇数已增加到1106个,几乎增长了1倍。从地区增长情况看,总体上表现为中部最多、南方次之、北方较少的特点,我国各地区镇的区域差距也越来越大。
近代以来,受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镇发展较为迅速,特别是20世纪初期,镇的发展出现了一个高峰。
在中共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则没有镇这一名称,而是直接在县下面设区级市、乡级市。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1955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对我国市、镇的内涵和行政级别进行明确规定,此后,镇的行政建制才再次出现。1958~1978年间,乡镇体制再度被取代,直到1984年11月29日,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关于调整建制镇标准的报告,对1955年和1963年规定的建制镇的标准做了调整。新标准规定:a.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置镇的建制;b.总人口数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可以建镇;c.总人口数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数10%以上的,也可以建镇;d.少数民族居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区、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人,如确有必要也可设置镇的建制。在国家宽松政策的支持下,镇的数量迅速增长。据统计,1978~1996年,全国净增15998个镇,平均每年增加800多个,呈高速增长趋势;1996年镇的总数突破1.8万个。1997~2008年,镇的数量增长速度放慢,其中2002年全国镇的总数达到20600个,是数量最多的年份;此后再度进入规模调整阶段。2008年,全国镇的总数为19234个。
从我国镇的历史发展脉络中可以看出,中国的镇是中国城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我国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镇的发展为中国特色镇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研究中国镇的历史将对进一步建设中国特色镇,推动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3.2 中国城镇的演变
1.3.2.1 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化的发展
(1)起步阶段(1949~1957年)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根据生产力的布局对原有城镇体系做了调整,在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等一系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整了生产关系,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因此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初步发展。据统计,建制镇数量从1949年的2000多个增加到1954年的5402个,年均增加30%;城镇人口从1949年的5765万人增加到1957年的9957万人,城镇居民的生活状况和居住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由于当时全国镇级行政建制较乱,1955年6月9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设置市、建制镇的决定》,明确了设镇的标准。而1956年由于国家对城镇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限制了镇级商业流通,影响了城镇的发展,其规模和数量均有所萎缩。1956年11月7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各地根据有关标准对已有城镇进行了逐一审查,调整取消了一批不够标准的镇。到1958年,全国城镇减少至3621个。
(2)停滞阶段(1958~1978年) 这期间,我国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实行一系列发展和限制相结合的政策,提高了建镇条件,再加上国家农村商品生产和集市贸易的萎缩,使城镇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镇作为一级人民政府的地位几乎消亡。1964年,我国对1955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重新进行了修订,提高建镇条件,客观上限制了城镇的发展,全国建制镇在1965年减少到3146个,比1954年减少2254个,不少县城的城关镇也因条件不足而撤销了。1978年建制镇数量只有2173个,比1954年减少了近60%,集市由5万多个减少到2万个左右,建制镇人口减少了30%左右。
(3)快速发展阶段(1979~1999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及建镇标准的调整,城乡之间的壁垒逐渐松动并被打破。1979年以来,我国把城镇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日程,提出积极发展城镇的建设方针,进一步促进了城镇的发展,表现为城镇数量的快速增长。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主要为农民自发建设阶段。当时,国家提出了“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使我国农村城镇建设逐步走上了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健康发展的道路。20世纪80年代中期,进入了以集镇为重点的村镇建设阶段。为此,村镇建设的工作确定了“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带动整个乡村建设”的方针。这一阶段修建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民和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工业化进程。自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村镇建设的重点为加强城镇建设阶段。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不可能建设若干城市让农民就业,这样使得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特别是乡镇企业转移,由此促进了城镇的建设。
据统计,1979年,我国农村的建制镇为2856个,1984年拥有建制镇5656个,1985年底,建制镇增加到7511个。1985~1991年,国家在发展城镇政策上以发展新城镇为主,出现了大量新兴的城镇,到1992年增为1.2万多个,此时各类城镇的总数为5万多个。1992~1994年,国家对乡镇实行“撤、扩、并”,仅1992年一年就增设全国建制镇14539个。1999年年底,我国建制镇的总数达19756个,到2004年年底,我国建制镇的数目增加到近19883个。
(4)全面提升阶段(2000年至今)这种增长主要是数量上的增长,导致城镇自身发展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国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按照“节约土地、设施配套、节能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好城镇规划,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保护具有特色的农村建设风貌。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城镇的健康发展指明了道路。从全国来看,建制镇数量从2003年20226个减少到2004年的19883个,减少了343个,2005年19522个,比2004年又减少了361个。各地的城镇建设不再单纯追求数量,而是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规划、建设、管理方式,将建设与管理并重,增大了城镇建设的科技含量,城镇发展开始从数量的扩张转向质量的提高,并注重环境的塑造。
1.3.2.2 特色镇呼之欲出
20世纪70年代我国改革从农村先行,80年代中后期的中国城镇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开始从农村剩余产品的流通中心向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转变。1994年9月国家六部委的《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表后,各地政府把城镇建设作为大事来抓。1998年中央提出“小城镇,大战略”对当时发展乡镇企业、开拓专业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年年底,有关部门对乡镇数量进行了调查研究,当时我国共有19216个镇、24195个乡、1517个民族乡、398个区公所。2000年“第十个五年计划”中首次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即明确定义为“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战略。《关于促进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城镇的重大意义,强调要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依托,科学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协调发展。之后,各地城镇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进一步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城镇的健康有序发展。
2001年,民政部在认真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会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建设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进行的乡镇撤并工作进行指导。该意见的下发,进一步推动了各地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及合乡并镇工作。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提出“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城乡统筹发展,全面贯彻我国五个统筹的要求。经过6年多的探索,我们确实加深了对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搞好城镇建设的认识,特别是对如何在政府的引导下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城镇的路子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近年来,中央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指出: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城乡关系,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是时代赋予城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使协调城乡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城乡空间、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入关键阶段。
总结中国城镇化的历史经验:在计划经济时代,城镇化的严重滞后,源于将占人口80%的农民排斥在工业化进程之外。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农村工业化的推进提高了中国城镇化水平,城镇在我国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进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城镇的发展依然滞后于世界平均水平达7个百分点(1999年),由于乡村工业的分散化和二元经济结构下特殊的城乡分割体制,农村也出现了比城市发展差异更大的地域差异。在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已经远远超过了其自身标准,达到了城市的水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还处于传统的农垦中心地位,远远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城镇的规划建设必须适应各地特色,有各不相同的发展实践,走不同的路子。从总体上看,我国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东高西低;乡村产业化进程和乡村市场化发展东快西慢;建设水平和空间发展东强西弱。据普查资料,城镇平均拥有企业数和财政收入差别很大,一般情况下东部是中、西部的2倍以上。
因此,如果不能很好地协调城乡发展,不能处理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快速城镇化中的合理作用,那么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超大规模城市过快增长或者一盘散沙的现象,都有可能成为今后中国城镇化的潜在危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决定了中国今后的城镇化发展必须形成都市圈、城市带、城镇体系以及城镇的整体战略布局,换言之,就是要走大城市、中小城市、城镇共同发展的三元实践道路,三者缺一不可。特色镇是城镇衔接大城市、中小城市形成战略布局的重要节点,必须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格局中明确特色镇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各地在制定推进城镇化的整体发展规划中,要重视建设、发展特色镇。
1.3.3 各级高度重视特色镇工作
随着城镇的建设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1994年建设部(现住建部)、农业部、民政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城镇建设试点工作。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2010年2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也是调整经济结构的首要任务,而城镇化是扩大内需最雄厚的潜力所在,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要以推进城镇化带动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加强中小城市和城镇建设。”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单独列为一章,提出要“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从而“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十八大报告全篇提及城镇化多达七次,更重要的是其两次主要出现的位置:第一次出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目标的相关章节中,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第二次出现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相关章节中。从局限“区域协调发展”一隅,到上升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体,上升至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2012年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特色镇化道路”。特色镇化的“新”,指观念更新、体制革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复新,是新型工业化、区域城镇化、社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生态发育过程。“型”指转型,包括产业经济、城市交通、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转型,环境保护也要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政区”五同步的生态文明建设转型。
从“城镇化”一词在国家重大会议、文件中的频频出现可以看出,城镇化作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我国城镇化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将长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加快城镇化,减小城乡差距,缩短城镇化历程,应坚持以城镇为基础,凸显城镇特色,培育特色城镇,发展特色经济,从而提高城镇竞争力;调整优化城乡、区域结构,扩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近年来,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推进城镇建设的举措,进一步优化城乡二元结构关系,逐步形成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新格局。“十二五”期间,广东省提出要将城镇化率力争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70%,总体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12年年末,福建省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强调以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并举,“产业群、港口群、城市群”联动,走出具有福建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充分发挥城镇化多重效应,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
江苏省较早地从城镇化、城市化向城乡一体化迈进,初步形成了以大城市、特大城市为依托,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体系,江苏的工业化与城镇化紧密相联,苏南城市带闻名世界,苏北的小县城也充满生机与活力,如今江苏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近60%,远高于全国50%的平均水平。
早在2010年12月24日,浙江小城市培育试点便启动,选择了27个镇为培育试点。小城市培育试点,就是通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下放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等管理权限,破解发展束缚。从目前来看,浙江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27个小城市试点镇区域面积、人口数量仅占全省3.9%和4.5%,但GDP占全省5.8%,固定资产投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增速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7.4个、8.6个和5.0个百分点。
2012年9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重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
河北省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1.3%,年均增长1.4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由2010年的3150万人增加到3800万人。构建起以“两群一带”为主要特征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环首都城市群进一步壮大,冀中南城市群基本成型,沿海城市带快速崛起。
目前,全国各地都已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其总量在不断增大。就规模、数量而言,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带等区域。
1.3.4 中国特色镇的分类
早在1898年,英国建筑规划大师埃比尼泽·霍华德就率先提出“小城镇”概念,建议将“特色城镇”的发展纳入国家改革发展重点方向之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等地区已经崛起了一大批规划合理、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特色城镇,目前我国镇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城镇已达800个。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目前城镇已逐渐成长为提升县域经济的重要力量,并表现出了新的发展态势:大都市经济圈和城镇密集区成为城镇快速发展的地区;产业集群成为城镇发展的动力之源;全国各省市出现大规模撤乡并镇,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地带性差异进一步扩大。
特色镇是城镇发展个性化、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集中体现,其发展的内涵包容了:区域经济、规模经济、特色经济及文化等内容。我国特色镇的发展是在漫长的城市化进程中不断形成的,并且带有与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紧密相关的发展特点。因此,其演变过程中形成的主要类型也与当地村镇特色及优势资源息息相关,因地制宜以特色促发展。就区域分布而言,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将我国特色镇的分布划分为不同类型,下面就简要以几种划分标准为例进行介绍。
1.3.4.1 按照经济带划分
从规模、数量、发展质量而言,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区仍然是特色镇发展的实力区域,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河北等省仍然是特色镇战略的主导区域,重庆、山东、广西、福建等省市近年也十分重视特色镇发展。河北省特色镇的发展正对中国第三经济增长极——环渤海地区的核心区域产生经济支点与杠杆作用,对河北省经济的发展产生着积极的重要影响。重庆特色镇发展已开始崭露头角,彰显个性与品牌。河南省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比较注重发挥特色镇的作用。沿海、沿江、沿边、沿湖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镇也备受关注,而最具影响力、竞争力及引领效应的仍然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
例如2006年中国“千强镇”测评结果显示,强镇仍主要集中在沿海的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但河北、山东等省份入围的镇数也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并由首次测评的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和福建五个省市包揽扩大为八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包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沿海、沿江、沿边”三沿地区等近年来也逐渐成为发展热点,特别是靠近大中城市的港口贸易区更是依靠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走上了特色兴镇的道路。目前,三大主要经济带地区特色镇建设情况如下。
(1)珠江三角地区 珠江三角洲濒临南海,位于广东省东部,属于覆合三角洲。它有别于其他大河三角洲,地貌形态上西、北、东三面有山岭包围,且水网密布、沟渠纵横。它兼容海内中原、荆楚、吴越三大文化体系,吸收海外诸类文化,中外文化在此交汇。在民俗风情方面,珠江三角洲人对传统民俗节日的保留具有浓厚兴趣,如元宵游灯、做年例;中秋月饼大战、重阳登高等。同时,各地又有着不同特点的风俗,如春节行花街(广州)、新春行大运(阳江)、出春色(中山、番禺)、绮丽秋色(佛山)等。
从城镇数量上来看,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镇数量在改革开放以后发展很快。城镇发展以工业经济为推动力,指向性明显,具有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并存的产业结构特征,第一产业向集约化、“三高”型、特色型转化,部分城镇的第二、第三产业向集约化、特色型的方向转化,已经成为城镇的支柱产业,形成“一镇一品”的产业特色。从目前来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特色镇发展主要分为三类:以区域文化背景与文化区划为特征的乡镇,包括广府文化核心区城镇、西江广府文化亚区城镇、东江客家文化亚区城镇、粤北客家文化亚区城镇;以自然地理环境为特征的特色镇,包括河湖型、山岗型、田园型、水乡型和滨海型;以社会主导产业为特征的特色镇,包括工商型、交通型、房地产型和旅游型城镇。
(2)长江三角地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经济发展迅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个区域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1%,占全国人口的10.39%,但是,它的GDP和税收却约占全国的22%,进出口额占全国的35%,利用外资占全国的40%,在全国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和战略地位。而特色镇的发展则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维持经济长线进步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批乡镇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区位等比较优势,制定适合的发展思路,找准重点,树立“不求其多、但求其特”的新理念,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游则游,使特色经济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通过做优结构、做大产业,带动整体区域经济实现大发展。
这其中,既有以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见长的新型镇域经济,例如诸暨大唐袜业是中国“袜业之乡”,闻名全国的嵊州领带群、永嘉桥头镇纽扣产业群、海宁皮革、永康五金、柳市低压电器群等,被誉为“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实践”。也有集特色化和多样化于一体的多种外向经济型乡镇。例如,浙江的苍南县龙港镇,当初为5个小渔村,发展到今天已成了集聚了23万人口的经济发达、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农民第一城”。
(3)京津冀地区 这一地区又称“大北京地区”,由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等城市所管辖的京津唐和京津保两个三角形地区组成。目前,京津冀地区已初步形成了特大、大、中、小城市,城镇和乡集镇组成的城镇网络。由于北京、天津和唐山的辐射和吸引力,该地区已形成四个工业走廊,而该地区城镇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相一致,城市辐射力较大的京津周围地区及受交通带动地区的城镇分布较为密集。
1.3.4.2 按照民族区域划分
我国作为多民族聚居大国,长期坚持多民族共同发展的原则。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面积却很广,占全国总面积的64%,主要聚居在西北、西南、东北等边疆地区。我国的民族地区,主要指我国少数民族的自治地区和聚居地区,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广西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四川、重庆5个少数民族聚居省(市),再加上湖南湘西苗族自治州、湖北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和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我国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十分丰富,其中森林资源占全国的51%、草原面积占全国的94%、水能蕴藏量占全国的52.5%,矿产资源、经济作物种类齐全,蕴藏量较大,有许多种都居全国之首。
中央及各省出台的《“十一五”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曾多次提到要“完善民族聚居地区城镇规划,加快民族聚居地区城镇建设”。在不断地摸索和试验中,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乡镇的发展已逐渐成为当地支柱和发展龙头。当前少数民族特色城镇的成长和发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依靠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特色资源,发展加工制造类产业,建设多种产业基地,培育起若干特色明显、带动力强的重点产业;另一类就是依托本地悠久的历史文化习俗和特色的民俗文化,发展旅游及文化观赏产业。
(1)回族自治区特色镇 回族自治区在继续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沿黄城市群”的建设与发展。一方面,利用草畜、马铃薯加工等地方特色经济,加速发展以枸杞、乳品、清真牛羊肉等六大农产品生产以及酿葡萄酒、脱水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为特色的乡镇。另一方面,加强“塞上江南·神奇宁夏”旅游产业的发展,围绕“一河两山两沙两文化”(黄河、六盘山、贺兰山、沙湖、沙坡头、回族文化、西夏文化)特色资源,打造饱览塞上江南、探秘西夏王国、体验沙漠探险、领略回乡风情、品味黄河文化、推动红色旅游6条特色线路,结合整体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让带有民俗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业发展成为镇域优势特色产业,涌现出了像杨和镇等一批“回族旅游文化特色镇”。
(2)藏族自治区特色镇 藏族自治区已将新型乡镇建设纳入到“一心、两线、多点”的城镇建设规划中来,各城镇立足自身人文、自然优势条件,培育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成为市域内新的经济增长点。就目前来看,现发展前景较好的特色乡镇有:以自然风光旅游为主的乡镇的纳木湖;集中体现藏族人文特色和拉萨传统手工艺的吞巴乡、甲玛乡;兼具藏族人文特色和自然风光旅游为主的唐古乡、章多乡;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都比较良好的羊八井镇;还有产业发展基础良好的聂当乡、古荣乡等。
(3)蒙古族自治区特色镇 内蒙古地区利用两大资源铸造发展优势,逐步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保生态、强基础,不断夯实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基础。同时,注重历史文脉与现代精神相融合,创造新的城市人文景观,逐步将别力古台镇等民俗文化地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民族性的现代化、开放型的草原城镇,打造“内蒙古自治区哈日阿都文化之乡”、“内蒙古自治区策格文化之乡”。
(4)其他民族特色镇 还有一些其他的民族镇,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能突出自身民族的文化特色和历史传承,很好地利用本民族特色,将自身打造成具有民族风情的少数民族特色镇。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镇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1.3.4.3 按照地理区位划分
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广袤,在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不同地区涌现出各自具有不同发展优势的特色乡镇,逐渐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根据城镇的空间分布特点,综合我国自然地理和经济区域及各地区现代化水平考虑,可将我国特色镇分为东北、东部沿海、中部、西北、西南、华北六个区域。
(1)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和粮食主产区,具有综合的工业体系、完备的基础设施、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毗邻俄罗斯、朝鲜等国的区位优势。因此,东北三省城镇经济发展大多以中心地型为主,充分利用当地优越的资源条件,发展具有突出东北地域特色的主导工农产业。部分沿边乡镇地区还利用自身地理区位优势发展商贸、对外经济及特色民俗文化旅游。
(2)东部沿海地区 东部沿海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六省市,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优越的区域。该地区城镇化水平较高,突出的特点是城镇发展异常迅猛,数量快速增长。特别是沿海地区城镇密度大、产业结构合理、城镇之间联系紧密,主要分布在大都市区周围及交通沿线两侧。该地区乡镇一般市场经济体系完善,交通发达,形成了以工业为主导产业、第三产业不断发展的经济格局。并且,外向型经济较发达,具备出口创汇、引进先进技术的窗口辐射优势。
(3)华北地区 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三个省市,拥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和重要的区域地理位置,城镇根据自身发展条件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发展类型,主要有综合性城镇、卫星城镇、矿业城镇、旅游(疗养)城镇、交通(港口)城镇等。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对该地区的城镇有重要的影响,以此形成的特色乡镇主要利用与大城市关联度高的产业(如农业、副食品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以及用土地资源比较丰富等有利条件接受大城市转移的产业,建成技术先进的综合性工业基地,提高产业的素质和经济效益,形成中小企业的合理集聚。
(4)中部地区 中部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河南、山西、安徽、江西及内蒙古七省(自治区),该地区人口密集、物产丰富、劳动力密集、人口素质相对较高,资源丰富,运输便利,市场广阔,具有发展制造业的基础条件。当前,大部分城镇以农业为主,通过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自身工业与外来投资工业。此外,一部分乡镇通过接受发达地区转移的产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5)西北地区 西北地区包括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五省(自治区),该地区土地、草场、矿产、能源等资源十分丰富,开发潜能巨大,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储备基地,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支撑和推动作用。该地区农副产品、矿产以及旅游资源都非常丰富,形成了一批工矿、农牧、旅游等类型的资源特色城镇。此外,重工业起步较早,一些城镇依托已建成有色金属、能源、石油化工、机械等工业基地。
(6)西南地区 西南地区包括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海南七省(直辖市、自治区),该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自然生态条件较差等方面的原因,总体经济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沿海地区。其中,四川、重庆等省(直辖市)依靠沿边交界地区发展商贸对外加工及地域农业、民俗文化旅游发展起了一批特色城镇。
1.3.4.4 按照产业集群划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根据城镇的特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内外城镇发展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发展培育特色经济,是城镇发展壮大的成功之路。当前,我国很多乡镇或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在自身资源和条件的基础上,或依托外来经济吸引投资,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产业集群,并使之逐渐成为本镇的立镇之本、发展之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依托农业集群的特色镇 主要是依托当地农副产品资源、森林矿产等资源,形成的一批农副产品种(养)植型(包括畜牧养殖,瓜菜、特色果品和农作物种植,渔业捕捞等)、农副产品加工型、森林矿产资源开发加工型特色镇。
(2)依托工业集群的特色镇 主要依托工业制造和加工带动镇域经济发展,包括城市工业配套型专业镇、工业生产制造专业镇、产销一体化特色镇、手工业包装特色镇等。
(3)依托第三产业集群的特色镇 包括利用传统商品集散地优势发展商贸流通型城镇、利用地处城市周边优势发展的城郊工业卫星镇、风景历史文化旅游型特色镇等。
(4)依托科技及特色产业集群的特色镇 利用最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高新技术产业型特色镇、以绿色环保立镇的生态特色镇,以及依靠合作社组织走协作服务道路的新型乡镇。
1.3.4.5 按照镇域特色划分
特色镇特色之处往往也就是该镇的立镇之本,通过这一特点也就很容易对不同的新型乡镇进行归类。总的来说,从类型来看,我国特色镇的发展既有以外向经济、专业产业、商贸流通等一批以经济产业为依托的乡镇,也有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历史文化背景形成的特色乡镇,还有与时俱进,以科技信息、生态环保立足和走合作化、民主党建道路的新型乡镇。
具体来说,主要包含外向经济特色镇(外贸、加工、出口)、旅游休闲特色镇(旅游、度假、会议)、历史文化特色镇(历史文化古镇、名镇)、专业产业特色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商贸流通特色镇(贸易流通、专业交易市场)、生态环保特色镇(绿化、生态、市容、环境优美)、科技信息特色镇(高新技术、信息化示范)、品牌特产特色镇(特产之乡、品牌立镇)、科学规划特色镇(规划发展)、合作服务特色镇(第三方服务、经济合作组织、中介组织)、党建创新特色镇、社会管理创新特色镇、少数民族特色镇(少数民族聚居村镇)和文化创意特色镇14种类型。
(1)外向经济特色镇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全球产业重构和新国际劳动分工的背景下,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许多沿海城镇利用国家的特殊政策大力吸引外资发展本地经济,成为典型的外向型经济城镇。
“外向型经济”是与“内向型经济”相对的概念,指某国或某区域与国际市场紧密相联的经济体系。广义上指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贸易、资本、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经济交流活动。狭义上指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出口创汇为主要目标的经济活动。
外向型经济特色镇,顾名思义外向经济特色镇指依靠外贸、加工、出口等为发展立足点的特色镇。从发展渊源来说,这些城镇大多具备“沿海、沿港、沿边”等独特地理区位及人力资源优势,依托开展相关外向型经济活动走向振兴之路,因此此类特色镇主要分布在我国沿海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的省份和地区,如辽宁、江苏、上海、广州、海南、福建等地区。
外向经济型新型城镇的发展形式多样,有的城镇依托当地民营企业开展外贸出口等外向经济活动形成专业镇,有的城镇则通过招商引资或外资移植而形成以加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经济。外向经济型特色镇的发展离不开以下几点因素:(a)利用独特的区位地理位置吸引建立生产基地;(b)积极招商引资,开展加工出口,利用外贸推动经济;c.依托国家政策,发展边境出口贸易。
(2)旅游休闲特色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旅游业规模不断扩大,多样化的旅游方式层出不穷,而乡村旅游、古镇旅游等旅游随之兴起,这无疑带动了一批具有旅游休闲价值的特色乡镇的发展,使之成为当前特色镇发展的重要类型之一。我国许多乡镇或地处自然风景区,或依傍文化发源地,或借助革命根据地,自然、人文风情等条件优越,汇聚了一大批具备观赏性质的旅游资源。同时,一些临近城市的村镇,在便利的交通条件、良好的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自觉发展成了许多乡村旅游休闲区域,衍生成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为保护村镇的自然环境、田园景观、传统文化、民族特色、特色产业等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联合下文公布了首批105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点”名单。可以说,旅游休闲产业在拉动镇域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交流、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凸显了重要意义。尤其是在我国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旅游为产业动力的城镇化道路已经成为一种主流方向。
(3)历史文化特色镇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它们是中华民族发祥生息的摇篮和中华文明发扬光大的源泉。所谓历史文化特色镇,主要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文化特色的镇。一方面,作为传承记忆的载体,历史城镇承载了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与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新时代的发展主体之一,历史城镇也反映着各种社会环境、制度、观念等的演进与作用。长久以来,这些城镇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华夏大地,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文化体验的追求日趋流行,“历史文化城镇”开始为人们所熟悉。国家建设部和文物局从2003年开始了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评选和命名,10年来评选了5批共181个镇作为历史文化名镇。这些村镇分布在全国25个省份,包括太湖流域的水乡古镇群、皖南古村落群、川黔渝交界古村镇群、晋中南古村镇群、粤中古村镇群,既有乡土民俗型、传统文化型、革命历史型,又有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基本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当前在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下,这些被称“洋溢着浓厚古典气息”的城镇逐步迈上了新时代发展轨道。
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历史文化城镇潜在的巨大利益让人们越来越多地开始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这就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的发展面临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因此,在发掘当地历史文化特色的同时,政府更应当将合理规划、科学发展、有效保护作为历史古镇发展重点,鼓励民众自觉树立保护意识,并在旅游过程中实践保护行为,对部分亟待保护的古镇村落进行适度开发,真正实现文化古村文化长存。
(4)专业产业特色镇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在我国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沿海地区兴起了这样一批乡镇,通过开发一些较有市场前景的产业或产品,带动了多数农户致富,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发展格局,率先在国内打造出了产业专业聚集的特色镇雏形。这样一种将地域分工与产业分工有效结合的方式,不仅增强了县(区)域、市域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也为本地和外地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大大推进了农村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近年来,随着专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乡镇产业的蓬勃发展,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很多乡镇充分挖掘和发挥地区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区域资源特点为根据,以专业化、社会化、一体化为发展方向,日渐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稀产业或以名特优稀产业为主的特色产业集群。可以说,作为一种创新的农村城镇发展模式,专业产业特色镇日益成为中国城乡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空间增长中心。
专业特色镇一般指产业相对集中且分工程度或市场占有率较高,地域特色明显,具有一定经济规模,产、供、销一条龙,科、工、贸一体化,营销网络覆盖面广,民营经济占主要成分的建制镇。它们大多依托特色产业或专业市场形成并发展起来,具有“一镇一业”的块状经济特征。例如,中国有名的“铝材第一镇”南海大沥镇,汇集了日本京瓷株式会社、美能达,中国的方正等数家国内外著名IT企业的中国数码产品专业镇东莞市石龙镇,亚洲最大的服装制造和集散地东莞市虎门镇,世界四大灯饰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之一中山市古镇。集农、工、商、贸于一体的广东省水口镇等。
在发展过程中,产业和专业往往密不可分,依托优势专业发展特色产业、紧靠特色产业打造成熟专业已经成为当前此类乡镇的镇域经济特色之一。依据区位、自然资源等条件,专业产业型乡镇也形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专业类型,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产品种(养)植加工型、资源开发加工型、工业及手工业制造加工型,以及传统特色产品制造加工型等几种。
(5)商贸流通特色镇 商贸流通属于第三产业,它是经济发展和商品市场化程度的象征,随着经济发展,商贸流通将成为推动城镇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商贸流通型特色镇,主要指以商品贸易、产品流通、专业产品交易等为突出特点的城镇。这类特色镇有的依托于一个专业市场或多个市场形成传统、新兴的商品集散地;有的利用自身交通便捷、人口流动率高等优势条件实现以交通促流通、以流通促发展的“以路兴镇”的发展实践。值得注意的是,市场本身及围绕市场所形成的第二、第三产业群体是此类特色镇经济的主要成分,专业市场的发育和壮大带动商品、资金、技术、信息、人员等诸多因素的顺畅流通,促进村镇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从而直接带动镇域经济的腾飞。此外,现代流通方式延伸到农村,在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同时,现代的消费理念、生活方式、管理方式也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农民和基层干部,有利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
目前来说,我国商贸流通型乡镇主要集中分布在一些沿海、沿交通干线、大城市边缘交界地区,以及产业品牌高度发达流通的地区。张满林教授在《关于商贸流通型乡镇》的文章中,系统性地将商贸流通型乡镇分为传统型、资源型、交通型、大城市辐射型及产业带动型几种类型。
(6)生态环保特色镇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和认识的不断深化,以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洁净的食品、优美宜居的环境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特别是环境权益的集中体现。中共十六大以来形成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中共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做出战略部署,强调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相比5年前中共十七大报告直接提到“环境”或“生态”字眼的地方达28处,十八大报告中大幅增加至45处,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的高度来论述,也彰显出中华民族对子孙、对世界负责的精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经济发达、政治民主、文化先进、社会和谐的社会,也应该是生态环境良好的社会。中国特色镇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承担责任,通过发展生态环保型特色镇,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贯穿到特色镇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为全面推进城镇化的科学、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原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一文中表示:建设生态文明,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
生态环保特色镇作为新兴的城镇发展类型,主要指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的创造力、生产力与自然充分融合”为基本特征,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基础上,以实现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系统为核心、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的,构筑高效的、低能耗的、健康的绿色城镇。著名环保学家、中华环保基金会理事长曲格平曾多次表示“建设生态城镇是中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生态环保型特色镇的建设,其内容非常丰富。首先,特色镇的各级政府部门、全体人民群众必须树立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尊重自然规律,推动生态文化、生态意识、生态道德等生态文明理念的牢固树立;在产业上,特色镇政府要通过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通过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制度上,可以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法律、政策和体制、机制,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在具体举措上,包括加强综合环境整治,深化节能减排等。
生态环保型特色镇的建设,对于协调人与自然、经济与自然、创造与自然、发展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保证城镇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面对21世纪,走建设生态城镇,达到人、自然、经济协调发展的道路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现阶段在国家城镇发展战略的合理指引下,我国江苏、浙江、陕西等省份兴起了一批以生态环保为特色的城镇,这些特色镇主要是通过对原有城镇的生态化改造和新建生态工程两种途径发展而来。同时,国家环保部也通过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活动,旨在通过对全国各村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建成自来水普及率、空气环境质量等指标的审核和称号的命名,鼓励生态文明、新型健康、绿色城镇的发展,截至目前共在全国范围内命名了204个环境优美乡镇和24个生态村。
(7)科技信息特色镇 步入21世纪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科学分析和总结当代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趋势和经验,充分估计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技术发展对综合国力、人民生活和现代化进程的巨大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在此宏观环境下,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实施“科技兴镇、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兴业”战略力度,已经成为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实现城镇经济发展计划目标的出路所在、希望所在。
作为新型乡镇建设新兴典型,科技信息特色镇的兴起为我国的城镇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时俱进的兴镇步伐紧跟知识经济时代的脉搏,形成了“农、科、教”为一体的综合管理体制,卓有成效地推进了镇域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促进了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3年起,在国家科技部、建设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下,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鼓励科技信息新型乡镇建设的政策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建设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并通过实施“城镇建设科技示范”“全国星火城镇示范镇建设”等项目,评选并表彰了一批具有科技示范作用的先进城镇,让“科技兴镇”真正成为一项惠国惠民的有效举措。截至目前,我国共有百余个乡镇相继依靠先进科学技术和及时的信息服务走上了特色发展道路。
科技信息特色镇一般通过提高城镇建设的科学性,实现科学规划和布局,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维护生态环境。同时,通过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为城镇的经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注重信息化网络建设,形成信息无障碍流通的新局面,从而引导城镇可持续发展。这类新型乡镇常常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实用信息推广为主,注重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特色资源产业,以科技信息带动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多样发展,同时积极提高村镇干部和居民文化素质修养,通过科技带动、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示范推广等手段建立新型村镇经济结构。
(8)品牌特产特色镇 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制定了多项推进品牌建设的措施,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名牌战略体系,涌现出一批具有较高市场价值和影响力的成功品牌,已经成为中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软实力积累的现实标志。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品牌在国际竞争中仍处于追赶和从属地位。如何使中国从制造大国转变为品牌强国,是当前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
2011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资源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七部门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全面加强我国自主品牌建设,推动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出指导要求。该意见强调,各部要统一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在各自工作领域,各司其职,齐抓共促,共同推进我国的品牌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重点产业的品牌建设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推动实施工业和通信业品牌战略;农业部门负责推动实施农业品牌化发展战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为品牌建设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创建一批质量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旅游品牌;质检部门负责推动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建立培育、激励、发展品牌的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就加强品牌建设的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和推广。
在国家发展乡镇名品、打造乡镇名牌的宏观战略背景下,很多乡镇及时抓住了发展机遇,因势利导,将特产卖向全国,将品牌打向世界。它们凭借自身的特产资源或自创品牌,在国内国际广受赞誉,并且秉承突出特色、高产高效的原则,镇内企业围绕特色产品资源和固有市场开展制造、加工,高度发展打造强势品牌,从而带动了镇域经济的前进,这类乡镇就被我们定义成为“品牌特产”特色镇。品牌特产特色镇指城镇在发展中通过将镇域范围内具有地域特色、历史特色、经济特色等物品进行开发、利用、包装并在市场上推广后,形成了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的特色产品或形成了以特色产品为基础的特色产业或特色产业链。
当然,此类乡镇的发展也各有特点,一部分特产知名的乡镇围绕产品的现代化生产、加工、销售,利用特产原始具备的文化吸引力和知名度进一步挖掘其市场价值。另一部分乡镇则积极发挥创新精神,借助科技信息和现代化管理模式,做大做强企业品牌,创新企业文化,从无到有地拓展了一条从品牌而生的经济增长模式。
(9)科学规划特色镇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其中,规划是灵魂,城镇的建设发展离不开科学规划的“龙头”指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建议把优先发展城镇作为重要抓手,并提出了32字建设原则,“突出重点,示范引路;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政府支持,农民为主;创新机制,形成合力”。明确提出要将规划工作作为城镇发展的契机和关键。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的《城镇建设技术政策》中对于城镇规划也做出明确规定。第一,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中,要明确城镇功能结构、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并协调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第二,要准确把握城镇发展的特色功能定位。发展规划要为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创造条件;建设设施配套的住宅区,发展社会服务事业,提高服务水平,为构建农村地域和谐社会创造条件。第三,要对镇域资源、经济、社会等要素进行统筹、整合,形成合理的产业和居民点布局,并与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配套完善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防灾和文物保护等各专项规划。特别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镇域的风景名胜、自然与文化遗产、生态环境要采取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措施,实现经济、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第四,产业布局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土地、水等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城镇发展方向和布局应遵循节约土地、规模恰当、设施完善、生态健全、重点突出和发展协调的原则,建立功能清晰、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城镇功能结构体系,统筹城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全国上下城镇火热建设的大背景下,兴起了一批依靠合理规划发展起来的特色镇。总体来说,科学规划新型镇指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原则,在深入分析城镇的地理区位、优势资源的基础上,对镇域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布及区域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对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设施进行合理布置,对城镇环境、交通居住条件进行绿色管理,对城镇优势特色进行创新挖掘从而全新定位所形成的新型城镇。
①树立“规划先行、科学规划”思想。科学规划类乡镇坚持规划先行,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益规划原则,以战略发展的眼光对镇区建设进行超前的、合理的规划。它要求规划方案既要科学、合理、适当超前,又要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对城镇建设确实起到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作用。包括掌握现代规划理念、技术和方法,树立宏观、整体的规划理念,提高镇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水平、质量等。
②从实际出发,合理、高效规划城镇空间布局。空间布局决定了城镇形态,因此,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成了建设特色城镇的首要大事。在规划时一般遵循以下几点: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建设用地布局要紧凑,在建筑群组合中,要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在符合卫生、安全的条件下,适当缩小建筑间距,提高建筑密度;要坚持功能分区明确、优化布局结构的原则,处理好生产、生活、休憩、交通四大要素的关系,各功能区之间要联系方便,达到在空间上相互协调,塑造良好的空间环境。另外,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标准和规模与城镇人口规模、等级、生活水平、经济发展相协调,构建功能明确、等级结构协调、布局合理的生产生活环境。
③培育建筑风格,体现文化特色。特色是标志,规划在追求现代生活方式的同时也要注重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区域文化等文化的保留。城镇的建设要有特色,不能“百村一面,十镇同容”,要突出城镇的历史特色、文化特色、生态特色、资源特色。这就要求城镇建筑群的建筑风格和色彩基调要体现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农村传统民居和自然风貌特色,形成独特的建筑景观风貌。尤其是对于文化名镇、古镇要有相应的保护规划,要保护具有地方文化与传统特色的物质空间环境及与其相适应的文化内涵:独特的整体格局、风格各异的街巷、传统特色建筑群体、河湖水系、城镇色彩基调;不仅要关注城镇的主干道宽敞、大商场繁华,更要关注社区公园的幽雅、社区空地的活跃、街巷零售角的热闹,让居民在公共空间中感受愉快与舒适、享受生活。
④准确区域定位,突出城镇优势。规划时要做好宏观调控,统筹考虑经济、文化、环境、资源等多方面因素,在遵循以人为本原则的指导下,注重民众、政府、企业的多方参与,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可持续发展。寻找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定位,按照“科学定位—合理经营—盘活资源—优化环境”的思路进行城镇规划。同时,依据当地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构筑与之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找准经济发展与城镇建设的结合点,实现经济发展与城镇建设相互协调,双向带动,形成产业特色。
⑤新的历史时期下,“顶层设计”理念的提出和实施。“顶层设计”(TOP-DOWN)源于自然科学或大型工程技术领域的一种设计理念。它是针对某一具体的设计对象,运用系统论的方式,自高端开始的总体构想和战略设计,注重规划设计与实际需求的紧密结合,强调设计对象定位上的准确、结构上的优化、功能上的协调、资源上的整合,是一种将复杂对象简单化、具体化、程式化的设计方法。
2010年10月,“顶层设计”在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首次出现,建议提出要“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的理念。可以说,顶层设计概念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中国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认识深化的表现,也是我们党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理论成熟的表现。能从战略高度把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标志着中国的发展取向结束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历史,进入一个目标明确、规划具体、战略得当的新的发展时代。这一理论为整个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规划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在城镇建设、特色镇发展和城乡统筹的过程中值得学习和贯彻落实。
(10)合作服务特色镇 所谓合作服务特色镇,主要指依靠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服务外包带动当地经济腾飞的新型村镇。这两类特色镇都将互助合作放在了村镇建设的重要地位,通过村内合作社发挥组织引导或者服务外包转移作用,摸索具有当地特色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①专业合作社模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中共十七大第一次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2013年中央1号文件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民合作组织会获得更多政策支持。有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许多乡镇积极创新模式成立了适合本地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通过合作社的科技引导、信息服务及现代化的管理,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进步。目前来看较为成熟的合作模式有能人带动型、农民自发型、龙头企业依托型、部门依托型、新型合作型,包括协会、行会、专业组织等多种形式,呈现出形式多样化、领域扩大化、兴办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可以说,这样一种合作服务的模式不仅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加快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使得农民综合素质得到一定的提高,从而整体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②服务外包模式。2006年10月16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全方位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并不断提升服务价值,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200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复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批准北京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基于以上宏观背景,许多乡镇纷纷抢抓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机遇,依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大力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合作服务之路。
(11)党建创新特色镇 党建创新特色镇是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各乡镇在实践科学发展,找准自身地位的前提下,不断摸索,创新党建方式,从而形成的新型特色镇。主要在乡镇建设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重点,以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保证,创新思维,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创新性实践,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在长期的实践中,一批发展突出的党建创新新型乡镇不断涌现,通过对其发展模式的总结,不难看出其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a)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培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b)创新基层党建管理模式,打造党建品牌;(c)创建富民工程,多途径建设小康城镇;(d)立足主题活动,深化基层民主管理;(e)发挥先进带头作用,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建设。
(12)管理创新特色镇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对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为加快特色乡镇崛起、实现全面小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乡镇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和稳定的关键,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不少镇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调整工作方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一步步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①乡镇社会管理的现状。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分别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然而,现行的乡镇社会管理格局还没有达到这个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a)乡镇政府管理职能迷失;(b)行政老作为,服务老观念;(c)乡镇指导村委会乏力;(d)乡镇普通干部管理困难;(e)乡镇公益事业建设难办。
②大力推进乡镇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是党中央从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而乡镇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直接面对群众,直接触及各类社会矛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最前沿。因此,如何紧密结合乡镇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提高乡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就显得非常重要。
搭建学习平台,扮好“宣传”角色;搭建活动平台,扮好“导演”角色;搭建创业平台,扮好“引领”角色;搭建关爱平台,扮好“帮扶”角色。
(13)少数民族特色镇 我国拥有蒙、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锡伯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广西、云南、贵州、新疆4个省(自治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之和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1/2以上,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和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1200多个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我国陆地边境线全长2万多千米,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地区。在这些地区又都杂居着不少汉族,其比例也相当高。如在内蒙古、广西、宁夏3个自治区中,汉族人口都超过了少数民族人口,在新疆,汉族人口占40%多。同样,在各汉族地区也杂居着许多少数民族。近20年来,少数民族杂、散居人口增长快,少数民族杂、散居的县市越来越多。
这里所说的少数民族特色镇指除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起来的特色乡镇。从少数民族居住的区域来讲,地域广阔、民俗风情别样、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居住地,不仅能源、土地、森林等资源十分丰富,更具备“山、水、人”为一体的特色旅游资源,加之少数民族地区大多中心城市稀少,次一级城市数量不足,城镇的存在与发展意义就更加重大。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创造的异彩纷呈的文化遗存,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一体多元、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生动写照。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了解、保护、研究并传承民族文化,对凝聚民族精神、陶冶民族情怀、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均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全面推进城镇建设的今天,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关系到全国的城镇化进程,关系到少数民族的繁荣与进步,关系到民族团结、国家安定和祖国统一。
与一般特色镇不同,少数民族特色镇的建设具有其特殊性。少数民族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中国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把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规定为上级国家机关的法律义务。多年来,国家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少数民族经历长期的历史沉淀,形成了深厚的、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因此,少数民族特色镇建设首先要体现出民族建筑特色、民族文化特色、民族旅游特色、民族资源特色、民族经济特色以及民族区位特色等,充分展示少数民族的风情习俗、文化艺术、建筑艺术。其次要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充分发挥民族特色,变民族特色为区域发展优势,把各地区的独特因素发掘出来,规划既要考虑到城镇发展的速度,也要体现出质量和水平,对处于风景名胜、旅游胜地、文化古迹的少数民族乡镇在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文化品位、地方习俗等方面都充分展示出其自身的独特魅力。
鉴于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分布及发展特点,以下按照民族分布区域划分,选择人口较多的民族中发展较为成熟的一批少数民族特色镇加以研究:(a)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色镇;(b)东北三省满族特色镇;(c)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色镇;(d)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镇;(e)西藏自治区藏族特色镇;(f)内蒙古自治区特色镇;g.其他民族特色镇。
(14)文化创意特色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和时代精神的结合,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延续和创新,要坚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是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的需要,也是提升地区竞争力、企业竞争力、文化软实力的需要。文化创意产业指通过个人智慧与天赋,借助高科技手段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并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的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属于脑力密集型的创新型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附加值、高增长、强融合、全球化、低碳环保、高就业等特点。近年来,数字出版、移动互联网、动漫游戏等一批新业态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成为企业投资和资本热捧的对象,更成为各级政府提升区域软实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升级换代的重点内容。通过发展特色创意产业群,促进集群式创新,从而培养众多关联企业的集体竞争优势,是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关键,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也逐渐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培育新兴产业的着力点所在。
其实,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时,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自身特色和优势,因地制宜、规划有序地开发前进。近年来,除了中小企业大力开发文化创意产业,不少城镇也利用自身积淀,引入创新思路,对文化资源和产业资源进行创造提升,走上了文化创意兴镇的特色发展道路。文化创意特色镇的分类:(a)文化旅游产业模式;(b)文化演艺模式;(c)节庆会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