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学:重新定义产品与顾客价值
- 闵昱
- 3052字
- 2022-11-11 20:02:39
(一)先谈谈知觉
知觉(perception)是个外来词,在中国经常翻译为感知。这是一个习惯问题,在本书中这两个词就是同义词。在心理学界一般称知觉的多,其他领域的人一般称感知的多。为了适应这两部分人的习惯,本书常常混用,有时称知觉有时称感知。
感知、知觉和感觉这些概念还经常出现在其他学科中,不同学科对其定义都不尽相同。但本书中所有能归于心理学研究范围的概念,都是以心理学的概念为标准,不参照其他学科的同一名词概念。
感觉(sensation)是被激活的感受器(如眼睛或耳朵)创造某种神经信息模式的过程。感觉这一过程涉及将刺激(如声音、光和针刺等)转变为大脑可以理解的形式(神经信号),就像电视机把电子信号转变为你能看到的光波一样。
这里的核心概念是:大脑并非直接感觉世界,因为感觉器官需要将刺激转变为神经系统语言,即神经信息。
我们的常识是,我们用眼睛看世界,眼睛看到的事物就是事物的本来面貌。但研究表明,眼睛仅仅是接受外界信息的感受器,眼睛把接收的图像转变为大脑能读懂的神经信息,大脑才是“看见”这些图像的器官。一些因车祸导致大脑某些区域受伤的患者的经历证实了这一点。患者的眼睛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但大脑中处理色彩信息的那一块区域受到了损伤,这导致患者只能看到黑白灰,整个世界的色彩都消失了。
听觉和视觉的形成过程相似。听觉同视觉一样,从耳蜗以后就不再传送声音,而只传送神经冲动。我们虽是用耳朵听,但最终是用大脑听见的。光和声的感觉都不是相关刺激的原本属性,而只是大脑的产物。听觉的感受器官是耳,但感受器是肌膜上的纤毛,刺激来自声波。
同视觉和听觉相似,所有的感觉(还有嗅觉、味觉、皮肤触觉、疼痛、动觉和前庭觉)都以大体相同的方式运作。只是每一种感觉都提取不同种类的信息,并将其转换为神经信息后传送至大脑内专门用来处理此类信息的区域。
再来说说知觉。
知觉和感觉的区别到底在哪里?用案例说明比较清楚。比如,我们看到一辆小车,感觉到的就是一个有外形轮廓的东西,是既有明亮区域也有灰暗区域的东西,没有任何意义;但我们知觉到的就是一辆小车,小车的概念来自原来的知识、记忆和经验等。
一个多世纪以来,生理学和心理学最伟大的发现应该是对感觉和知觉的重新定义。心理学家给知觉的定义是一个为进入大脑的感觉信息赋予具体含义的过程。
所以,知觉是对世界的解释,而非完美的如实再现。
与我们大多数人的常识不同,我们知觉到的事物并不是事物的本来面目。知觉来自有特征探测器收集到的“自下而上”的刺激线索,也同样来自“自上而下”的知识概念及经验等过程,特别是与预期有关的加工。特征探测器就是在知觉过程中奋战在前线的探测刺激具体特征(如长度、倾斜度、色彩和边界)的大脑细胞。这些具体特征是帮助我们进行知觉判断的先导者。
一般大众的理念是,我们知觉的这个结果,就是这个世界给予我们的,决定知觉结果的只是外部世界的刺激。但心理学的实验证明,知觉很大程度上也受我们知觉者自身内部因素影响:过往的经验、所具备的知识、以前的记忆、知觉者的动机、知觉者的目标,以及自身的文化背景等。
当我们看到一棵“树”的时候,我们会立即知觉到这是一棵树。但如果我们从来没有关于树的概念和知识,我们就不会知觉为树。树是我们此前已在大脑中存有的概念,如果我们看到一个低矮的像树一样的东西,我们还会区别出小树和灌木的不同,小树是会成长为大树的,但灌木却永远不会成为大树,这些知识都是我们此前就具备的。正是这种此前具备的有关树的知识,才使我们一看到树,就立即知觉为树;就是看见了小树,也不会知觉为灌木。这里有关树的概念就是“自上而下”的知识,它对我们知觉事物有着重要的作用。知觉到树不仅有来自外界(树的外形)刺激的影响,也有来自人自身内部(大脑中树的概念)的影响。
如果你进入一个食品店时肚子很饿,这时你的知觉会注意到一些可以马上充饥的点心等食品,但如果你这时并不饿,那么知觉中就不会特别关注这些点心食品。这个案例就是说明内部动机因素对知觉起作用的情形。
这种“自下而上”的外部刺激和“自上而下”的内部因素的共同作用,或者说两种处理过程的共同作用,是知觉的核心特征。
当心理学独立成为一门学科时,错觉就曾让心理学家非常着迷。
当人的大脑以不正确的方式解释外来刺激的时候,人就会体验到错觉。错觉让心理学家着迷的原因之一,就是它可以揭示我们是如何对感觉进行组织与解释的。
图1-3表示的是两种在知觉层次发生的错觉。这些错觉很吸引人,特别是缪勒-莱尔错觉(Muller-Lyer illusion),一百多年来,心理学家一直为此痴迷。图中左边的两条线段哪一条更长呢?根据我们的知觉应该是上面一条更长,但如果用尺子量一下,就会发现两条线段其实一样长。为什么是这样?心理学家花费了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来研究这种现象,但是他们一直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
图1-3 两种典型的错觉
我们前面提到的一些案例,都是一些常见的错觉。比如,前面所举的太阳在中午当头和晚上落山的时候看起来并不一样大的案例,还有图形与背景的案例等。似动现象也是典型的错觉案例,一排光源只要按照适合的时间间隔依次点亮和关闭,我们就会知觉到光源在运动,而实际上光源并没有动。
错觉是知觉的一种特殊形式,对所有生理健全的人都一样,就算你提醒人们这是错觉,但人们还会经历同样的错觉。
知觉不是对外部世界的如实再现,错觉的存在就是一个无可辩驳的有力证明。错觉的错是相对客观事实来说的,而不是相对我们人的知觉来说的,对于人来讲,错觉也是一种知觉。
知觉的研究是我们认识这个世界的关键。虽然早在2500多年前哲学家就开始关注知觉,但直到现在我们也仅仅取得了部分成果。
关于知觉研究的现状,津巴多有一段精辟的描述:“经过一个多世纪的研究,我们已经知道有关各种感觉的许多细节。但对于知觉,我们还有一些不解之谜。知觉心理学的一个伟大的、没有任何争议的发现是:知觉并不是复制现实。之所以称其为伟大发现,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大多数人依然坚信感觉和知觉不会欺骗他们。此外,我们也知道了不少有关知觉过程的具体细节,就像赫尔姆霍茨、格式塔心理学家和其他后继者所发现的那样。但是在有关知觉的神经科学基础研究中,还有许多未解之谜等待我们去解决,特别是捆绑问题,即刺激特征、记忆和情绪是如何被整合成为一个整体知觉的谜思,这依然是心理学里的一个最深奥的谜。”
更重要的是,知觉的这一伟大发现,也是我们区分本章重点论述的实人世界和实在世界的关键,这将开创一个基础学科最初分类的新时代。
感知(知觉)不是复制现实有两层含义:一是感知不仅来源于“自下而上”的刺激,而且也来源于“自上而下”的经验知识、背景预期以及天生的知觉组织能力,而“自上而下”的来源就会使现实“变形”;二是感知还受人的感觉阈限的制约,感觉不到的事物并不是不存在,这里的存在就是现实的广义含义。无线电波是人的感觉无法直接感知的,但它是现实存在的,这表明有些现实人根本感知不到。
对于感知,我们还想重点补充的是,感知具有指向性。所谓感知的指向性是指我们在感知过程中,所有的感知都指向某个对象。比如,我们观看,是在观看某个视觉对象,如桌子、汽车或者其他等;我们听,是在听某个听觉对象,如某首歌曲;我们嗅,是在嗅某个具体对象,如烤鸭的香味、某款香水的味道等。
每个感知都与某个对象相关联,每个感知都有被感知的对象。在表示上我们常说,这个汽车是我们“对汽车的感知”;或者说,这个汽车是我们“感知的汽车”。也就是说,“对事物的感知”和“感知的事物”是一个意思。
“感知具有指向性”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在后续的商学理论中有很明显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