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走在蓝山的森林里,八月的中国正是酷暑难当,而这里仍是只有零上六七度的深冬。已经记不得第几次来蓝山了,但好像这次的空气最为冷冽。
我在露指手套外面又套上了一层黑色麂皮手套,戴上了黑色的兔毛帽子,才觉得稍微暖和起来。身体暖了起来,老肠子老肚子也开始了奏鸣曲,早上五点多起的床,吃了两块饼干就小跑着去了火车站,路上颠簸了两个多小时,自然已是饥肠辘辘。
我冲进了路边的咖啡店,点了一份浓缩咖啡和巧克力泥蛋糕,坐到了最角落的位置。我一直喜欢靠墙的位置,安静隐秘,不会有太多人注意我,我却能看到店里大部分的顾客。
巧克力泥蛋糕有点粗糙和苦涩的味道在嘴里扩散开来,配上酸苦的浓缩咖啡,隐约有种幸福的念头。我总是着迷于这种苦却香醇的感觉,让味蕾千回百转欲罢不能。可能这就是我们的区别吧,那个喝摩卡还要加双份糖浆的男人。
Andrew朝我笑了笑,我发誓他是我见过的最帅的咖啡店经理,和蔼的笑容,优雅的口音,待人谦恭有礼。他端着一杯刚做好的longblack走到了窗边,和那人攀谈了几句,很亲热的样子,我还从未见过Andrew对谁如此亲近,或许是个熟人吧。
匆匆的吃完剩下的蛋糕,我和帅经理说了声再见就向门口快步走去,出门前扫了一下窗边那人,他也正望向我,那是一双清澈的眼睛,带着淡淡笑意,我的心紧了一下,这久违的清澈曾经在哪里遇见过呢?
门口清冷的山风让我打了一个寒战,也顺便吹走了那模糊的记忆。我顺着主街走了下去,路边都是些看着不起眼的小店,卖些工艺品,二手书,上午九点多,有些店家还没开张。小镇的生活就是如此悠闲而缓慢。
我停在一家古董首饰店门口向里张望,目光被橱窗角落里一枚镶嵌有黑色心形宝石的戒指吸引,宝石上有着简单的切割,发出幽幽的光来。我愣了一下,把自己从那幽幽的光中拉了出来,最近总爱盯着一个物件发愣,然后会在大脑留下几秒钟的空白。
拐进了旁边的街道,路边已没有了商店,都是些拥有小院落的住户,我喜欢悉尼郊区这种矮矮的围墙,你可以看到院子里的鲜花,偶尔还会有坐在摇椅上看报的老爷爷跟你说声早安。
身边开过了一辆旅游车,多半是韩国人或是台湾人,今天的EchoPoint(回声角)没准又是满耳的思密达。我有点烦躁的掏出一根中华,直到那股辛辣进到了喉咙里,才觉得舒服点。
“有火吗?”
我吓了一跳,一直没觉得周围有人啊,忙着掏书包里的打火机,一抬头发现是咖啡店窗边的那人,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登喜路正冲我笑。我递给他打火机,蹲在路边说:“你是中国的啊,我刚才在店里以为你是棒子呢,眼睛那么小。”
他笑了笑,坐在了马路牙子上,娴熟的玩着我的打火机,也不说话。片刻,他突然说:“你没发现我们穿得特情侣吗?Andrew告诉我,我才发现。”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自己,说:“没啥情侣的,无非都是一身黑衣服配双金鞋,再说了,我裹着四五层又背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登山包,哪有你潇洒,连打火机都不带。”
我狠狠的吸完了最后一口,站了起来,说:“打火机给我,我要走了。”他看见我随手扔在地上的烟头,说:“你可真没公德,再说女孩子抽烟哪有你那样玩命嘬烟屁的。”说着,也顺手把他的烟头扔在了地上。我无语。
把打火机塞进包里,我决定不去回声角了,向着相反的Katoomba瀑布走去。没走几步,就听着他小碎步的跑过来:“你不去回声角啊,那边景色好。”我不耐烦的回头说:“那边全是观光客,再说不就是能看见三姐妹那三个破山头吗,你土不土啊,你跟着我干什么,大老爷们的自己玩去。”接着加快了脚步。
谁知道遇上了个锲而不舍的主儿,他颠颠的跑到了我身边说:“你是BJ的吧,听口音像,我也是。你在悉尼念书吗?本科?硕士?什么专业的?”这本应该是个失恋女人理清思绪忘掉过去的孤独远足,无端蹦出来这么一个不着调的人,很是让我恼火。
“你有完没完,悉尼BJ人多了去了,我读什么书跟你有关系吗,理我远点,没心情和你穷唠叨。”
我头也不回的走进了森林里,这一回他没跟着,我松了口气。
走过Katoomba瀑布,亨利王子悬崖,我坐在离回声角不远的山头上,风要比山外大好多,竟然开始下起毛毛细雨来,我贪婪的呼吸着空气中那苍凉原始的味道,雨丝打在嘴唇上,甜甜的,就像是林子深处的泉水。
失去了七年的挚爱,我竟然只流了几个小时的眼泪,是我麻木吗,抑或是本来爱就淡了,只有不舍而已。可那温暖的笑容,低沉的声音却为什么总在我脑海萦绕,梦里也依旧靠在他宽阔的胸前听着心跳。但是没有眼泪,一滴也流不出来了。
雨大了,我的夹克已经有些打湿了,我还没有像言情小说男女主角一样心痛到去淋雨。赶忙拿出了伞,向着林子外面走去。
已经快到主街了,不知怎么回事脚底一滑,我趔趄了一下,紧接着左脚腕传来一阵疼痛,该死的习惯性扭伤。我找到公交车亭子做了下来,拿出药膏,喷雾和绷带,简单的抹了药用绷带固定一下,吞了止痛片,接着往火车站走去。习惯成自然,习惯性扭伤让我扭到脚也麻木,心也麻木。
尽管有点一瘸一拐,我还是把自己拖到了火车站,正好赶上一班车,车里暖暖的,有很多空位子,我挑了一个靠窗的坐了下来。身上湿漉漉的夹克是不能再穿了,否则一定感冒。从包里拿出一件毛衫盖在身上,听着歌我昏昏欲睡。
不知道过了多久,好似做了个噩梦,我猛的惊醒,一下子睡意全无,发现对面坐着一个人。
怎么又是他,真够三生有幸的。我没吭声,想继续闭眼休息。他却开口了:“没想到又遇上你了,你在哪站下车啊?”我连眼都不睁的说:“你管呢,反正不和你一站。”竟然听到了他的笑声。我斜着瞪了他一眼,他止住笑不再说话了,翻着手里那本滚石杂志。
我却再也睡不着了,窗外天色已经有些擦黑了,无意中看到车窗反射出他的样子,短短的头发,还算硬朗的面部线条,腿长得不错,很修长,好像他挺高吧…
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车厢里很安静,所以这咕噜噜尤为大声,最可怕的是,他听见了。又在笑。
我急于挽回面子,忙说:“有什么可笑的,饿了肚子叫很正常的,今天没怎么吃东西呢。”他说:“我也没说什么,你解释个什么劲。不过,我也确实饿了,这么冷的天真该吃顿热乎乎的饭菜啊。”
一提到吃的,我来了精神,说:“可不是吗,这倒霉天气就该来一大盆羊蝎子就着小二,不然就去棒子那烤肉,来碗大酱汤两瓶真露。唉,可惜我家附近的店怕是已经关门了。”我气馁的缩回了座位。
他看了我一眼,笑道:“感觉你还挺会吃,一说起吃的两眼放光,不过我知道city有一家川菜相当不错,估计现在还开着,那水煮鱼做的真叫一个地道,再来份口水鸡,香辣虾和两瓶冰啤酒,幸福也就是这意思了。”
我的胃已经拧成了一个麻花,哪经得住他这么形容,脱口而出:“那就那家吧。”说完有点后悔了,我又不认识他,唉,但是干瘪的五脏庙已经容不得我多考虑,就权当学一次古人,陌路之人也能一起大快朵颐啊。
不得不承认那是一次还算愉快的晚餐,他不是个话多的人,我也只看得见眼前那几道美食,席间的话题也多是围绕着BJ的小吃大餐。就这方面我们还算谈得来,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一吃就胖,他却一点不长肉。
没有问过多关于他的事情,只知道他是来悉尼读本科,选的是公共关系专业,学校不错,好像还比我小上几岁,云云。他倒不似早上那么鸡婆的问我,也就是问了问专业,来了几年之类。很快桌上的美食风卷残云般的没了,我们是AA制,本来嘛,路人而已。
走出了饭馆,我大大的打了一个饱嗝,脚也似乎不那么疼了。掏出中华递给他一根,我们往车站走去,他问道:“你常去蓝山?看着好像很熟悉似的。”我说,是啊。他说他一直很想去蓝山,只不过来了半年多一直没时间。
他突然问:“下次,能和你一起去丛林远足吗?”我愣了一下,以前一直是和好朋友去,不然就是自己,和他,还真有点奇怪。但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行啊,看在你介绍了好餐馆的份上。”于是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我的手机上便从此出现了一个新名字:吕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