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正文

苏小小,现在是凌晨1点,我躺在水泥裸露的毛坯房里,一侧身就可以看到外面的星星。

房子是去年买的,不算大,但三个人住刚好,17楼,在新区,听说这片儿的发展特好,朋友都夸我有决断力。首付的大头是我出的,当然家里也帮了点忙,你知道,老人家多少想表示一下。不过你放心,以后的月供不多,多了我也扛得起。

钥匙是上周交房时拿到的。我等了一周,一到周末就赶过来。现在我就躺在这里,躺在这空荡荡,毛糙糙的房子里。

黑夜静谧,月色美好,而我好想你。

两年前我们也是在这个点躺在床上,一人拎一点儿被子尖往床两端凑,让床中间隔了个大太平洋。我们都没睡着,却又都要辛苦地装睡,矜持地只盖一点被子角,好像以前冬天在这床上因为抢被子动静太大而被邻居投诉的不是我们俩。

可我们又不是偶像剧里刚认识还不太熟的男女主,我们都在一起9年了啊,苏小小。

我早就说了,你穿那件衣服不好看,它不衬你,甭管材质是羊毛的还是羊绒的,甭管牌子是意大利的还是法国的,甭管那些说女人有这么件大衣才算优雅漂亮的人是如何吹得天花乱坠的。

他们懂个屁!

苏小小,你的美在我心里,哪能用优雅漂亮形容?大学那时候我和乐子他们在一起排练,音乐里的荷尔蒙比破车库墙上的喷雾涂鸦还要混乱豪迈。吃盒饭时我们用架子鼓当桌子,我拿着盒饭找到车库出口才看见你。你坐在地上,就着暗沉沉的一点天光给我缝演出服的扣子。你专心致志,眼睛微微眯着,表情还有点严肃,只有紧抿着的嘴唇透出点笑意。闷热的夏天和闷热的车库,细汗从你白瓷一样的额头上冒出来,可你感受不到,世界里只剩那颗扣子。

那是我第一次产生立刻娶你的念头,苏小小。

虽然这个念头只有一瞬,而且我也从没跟你提过。当然,提了你也铁定不信。你和我在一起后,我哪次偷看路边的姑娘,没被你那股子机灵劲发现?我哪次虚伪辩解时,不是得你一锤粉拳和一句“看你那德行”的数落?苏小小,我那会儿就没机会说,你数落我偷看别的姑娘时的样子,太美了。雪白的皮肤气出一点殷红,就是那种夕阳要落不落,天光要暗不暗的感觉。我10次偷看小姑娘,有9次是为了故意气你逗你,还有一次一定是因为那个路过的姑娘长得像你。

这件事,以前没机会说,后来我们之间变成那个样子,就更没机会说了。

刚在一起那会,乐子他们当着你的面打赌说咱俩好不了仨月,要么就是我甩了你去勾搭别的小姑娘,要么就是你受不了我勾搭别的小姑娘把我给甩了。

可后来谁知道,咱俩好了9年,整整108个月,470个周,3000多个天。

你撬性感姐墙脚,把我给抢到手的故事,当年在圈子里广为流传。那时我是朋克男孩,拉风少年,摇滚病人,颓靡主唱,其实现在看起来,不就是一傻逼么。你一开始爱的人,其实就是一傻逼。可那时我没意识到,你更没意识到。我组乐队,领着半个学校的人放纵尖叫疯狂呐喊。我迷黑豹,迷滚石,迷约翰列侬,而我本人则被所有情窦初开的姑娘迷。她们的集体膜拜给了我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资本,也让我在那个其实屁都不是的年龄里误以为这个世界不过就是一个屁。

在你之前,我女朋友是我当时驻唱的那个酒吧的女经理,她神秘,风情,性感,我哥们私下里都叫她性感姐。后来你总是就我到底爱不爱她这个问题一个劲缠我,这让我头疼,苏小小。我该怎么告诉你,尽管我和她在一起之前,她私底下信誓旦旦表示要带我去见音乐制作人,要包装我,帮我出唱片,让我出名——可我和她在一起,不是爱她,也不是想出名,纯粹是因为她性感,带出去有面子。

你从她那把我抢走后,自己倒变成了个矛盾综合体,一会又说要不是你的非常手段,我根本不会就范,一会又说后悔这么干,害得我被性感姐永久性赶出她的酒吧,还出不了唱片出不了名。苏小小,你这会儿怎么又优柔寡断了?明明那天晚上是你一路杀到酒吧,当着好多人的面拔了音响设备的总线,然后站在舞台上我的面前,大声对我说:

“你选我,现在就下来和我走。你选々々,就继续留在这唱。”

々々是性感姐的名字,她也在场,脸色沉沉地看着我们。

我甩下我的话筒和摇滚带你离开了,你笑了。我发誓不是因为后来你低声加的一句威胁“你选她,我今晚就和别人上床。”——尽管我相信你说得出做得到,我也承认我并不想让你说的事情真的发生。可是苏小小,当你英勇地拔了音响设备,爬上舞台,当你咬着嘴唇紧张地立在我面前要我做出选择时,真的有种奇异的光芒从你晶亮的眸子里绽放,那光一直到我心里,一直到我心里一个遥远又陌生,我自己都没发现过的地方。

我怀疑我就是在那时候爱上的你。在那之前,你是我们乐队的头号编外成员,领着一大帮摇滚迷,在我们每次演出前给我们做道具,拉横幅,贴海报,差不多就是今天说的粉丝应援会。你傻极了,我和成员去酒吧庆祝演出成功,晚上11点出来看见你提着几个盒子守在门口,又不敢进来,又不愿离开。挺冷的冬天,你娇小的身体套在大羽绒服里,鼓鼓的,还戴着白色帽子,垂下来两个毛绒球,说实话挺可爱的。就那会儿我还觉得你只是众多追星的傻姑娘里的其中一个,除了更漂亮了些,更清纯了些,更执着了些。

我惊讶地问你怎么在这里,你解释说是来送点汤,因为我们准备演出一天都没吃东西。你说话时是笑着的,眼睛没看我,看的是外面的一棵秃树。

我后来也有回过头想过,我有没有其实更早之前就爱上你了。如果是,为什么非要等你逼我了我才承认。这个我真说不准,可能我早就觉得你家庭良好,一看就是那种根正苗红按部就班的温室里的乖乖女,你原来甚至都从没听过摇滚。而我不同,我说过了,我在那个屁都不是的年纪里轻蔑地认为世界才是一个屁,我觉得自己应该像摇滚那样永远自由和虚无,不羁和纵乐,永远是个浪子。

九年了,苏小小,我太了解你。

毕业后最开始那几年我们也吵过架,大多数情况下你也是捏着被子一个人睡在床沿边不理我。我当然有办法,我只要移过去抱住你——你会甩开我,但我死不放手,然后吵架就以我俩裹着被子一起掉到床底哈哈大笑告终。或者我轻轻对着你的后颈吹气,我知道你怕痒,又或者我故意发出巨大滑稽的鼾声——不出五秒,你肯定会憋不住笑。

但两年前的那个晚上,你依旧一动不动地躺在另一端的床沿,我却无计可施了。

因为我知道你真的生气了,我也知道,我们之间,真的有心结了。

苗头从晚饭时就不对了,你一坐下就开始讲你的同学聚会。你们高中班上那个人缘最不好的女孩现在是聚会的焦点。她一毕业就嫁一土财主,三年抱俩,自此人生功成身退,荆棘遍除,前路无阻,只剩下整天披金戴银貂皮大衣满世界转悠的逸致闲情。

苏小小,那晚的基本流程是这样的,晚饭前你给我普及高中同学貂皮大衣的质感,光泽与柔顺度,晚饭时我们无声地吞饭咽菜,不发一言。吃完饭过了很久,你突然换了衣服和鞋,拎着包要我陪你去商场买那件劳什子的羊绒大衣。

我踏着棉拖不为所动,淡淡说了句,别想一出是一出。你我都知道,任什么好衣服,也不需要在大晚上商场快关门的情况下赶过去。

哪是为衣服呀,苏小小。

然后我们彼此无言地躺在床上,你玩手机,我看电视。那电视是当初我俩从二手市场拖来的,便宜耐操,也算一路见证了咱俩的爱情。不仅电视,小烤箱也是淘来的,买的时候我说别买,还不如留着这钱去吃个火锅,你坚持要买。果然,你一时兴致用它做了几个黑暗系蛋糕后,就再也没碰过。我现在还记得那蛋糕的味道,油重,过于甜腻,干得像抹布。

你那时候总是喜欢捣鼓这些玩意。刚毕业时没钱,当然后来毕业很久了也没什么钱。你为了省钱,在吃上面打了主意。事实证明,省什么也不能省口粮,因为你几个小时捣鼓出的东西一端出来,自己就先意兴阑珊了。结果是买菜的钱浪费了,外卖叫得也比平时多。

不过话也不能这么说,你的手艺还是有亮点的,比如什锦炒饭。那个月是真快过不下去了,我说我先跟哥们借1000块吧。你先是点头,马上又摇头,你说这钱绝对不能借,不是怕还不上,而是怕一旦开了个借钱的头就刹不住了。我听了你的,于是我们吃了一个月的什锦炒饭。米饭,土豆丁,玉米丁,火腿肠丁,青豆丁,加上酱油和盐,炒出来盛在一个大汤碗里,我们俩一人一个勺子,挤在小桌子边一起吃,头碰头。

不知道那个时候的你,在商场看见羊绒大衣,是会长久地驻足观望,还是头也不回地走过,心里想着我要赶紧回家去给他做什锦炒饭?

你哭了,不用看你我也知道你哭了,毕竟我们那么熟。你一定是把头蒙在了被子里,你的双肩一定在剧烈抖动,即使你极力隐忍。

我们背对着背,我没有安慰你,我自己心里的滋味都没拎清。这种夜晚注定是漫长的,这种难捱的时刻也必须来点回忆刺激我,提醒我,在现实的光怪陆离前,我们也曾有过辉煌和美好。那时你伶俐清透,年轻无敌,世上入不了你眼的东西中,钱排第一。每次演完出我都把钱塞给你,说,看中哪条裙子,小爷我带你去买。你把我的枊钉T恤当成短裙穿在身上,笑得俏皮美丽,抓着钱塞到我裤袋里,说,姑娘我不买裙子,要买就买你。

我骑摩托车带你去兜风,故意加大速度,风在耳边呼啦呼啦,你紧紧抱住我的腰,笑声像海浪。在那接近梦境与飞翔的极速快感里,我有过瞬间这样的想法:你抱着我,我载着你,世界里没别人,就咱俩,末日来了也不打紧,在那一刻就这么死了也没关系。

这一点,我也从没告诉你,好歹一大老爷们,说出来显得多矫情。可我不说,不代表你应该不知道,毕竟咱俩都是唯物主义者,不能真来把心剖出来看那一套。再说了,真把心给剖开了,爱不爱的倒是证明了,但我这么一大活人也就没了。

说到底问题还是出在那次你回娘家上。我早该料到,你爸妈知道咱俩在一起后,冷淡地一年也没打过几次电话,可那几天闺女长闺女短,愣是让你回家一趟。这可好,你开开心心地去,愁眉苦脸地回。我问你,你说没什么,我也就心知肚明了。在那二老眼里,我不上进,工作换了好几个了,钱没多少,时间都浪费在了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上,不太正经。是的,他们说摇滚是乌七八糟的东西,这是他们的原话。

那几天我们俩之间气氛不对,我好几次见你躲着我打电话,而且我百分之百断定和你打电话的是个男人。

我猜对了。

你好端端待在家里看电视,摆弄会儿手机就说要下楼买东西。我紧随你之后出门,看见你站在小区门口,面前站着个瘦高男人。

我愤怒,绝望,第一反应就是冲过去把那男人揍一顿再说。可走近了一听,发现自己还是太年轻。

你隔着距离,语气冷淡地让那男人别再来找你,你说你本就不是孝顺女儿,和我在一起的那一刻起,就没再打算听父母的话了。你说你知道他条件好,也是自己父母极力撮合的,可别说和他结婚,就是暂时先处处也不愿意。

那是我第二次那么浓烈地想娶你,现在,立刻,马上,苏小小。

后来,男人走了,你转过身,看到我了,愣了几秒,冲我笑了。

按理说,我也应该冲你笑,然后过去抱紧你。

可那天注定不是一个happy ending,我们吵架了,而且很凶。还是先不分析我当时那所谓的男性自尊心了,因为说来说去我们吵架的原因就一个,那就是,我是个混账。追溯这种痛苦的回忆是要人命的,只记得我们吵得投入,吵得忘情,我说分手吧,我放你走,去找那个男人吧。你哭得梨花带雨,满面水光。

后来你也又恨又急又气,开始疯了一样锤我,打我,推我。你第一次推我,我没动,你第二次推我,我没动。最后一次你最用力,用了整个身体来推我。我脑子有点空,不知为什么躲开了。然后你就扑了个空,重重摔倒在地。

然后咱俩就失去了我们的小不点。

那是很久很久前了吧,我们决定将来咱俩的孩子就叫小不点。直至今天我都不知道那个被埋葬在父母怨戾的怒火中的小不点,究竟是男是女。更别说像当初咱俩共同幻想的那样,给他换尿布,唱摇滚哄他睡觉,等他满一岁了就在好天气里去公园遛他玩,半夜剪刀石头布决定谁去泡牛奶。如果是小姑娘我就负责赶走她身边的坏小子,如果是小小子我就负责传授他泡小姑娘的小秘诀。

但小不点不在了,一切落了个空,他或她被咱俩亲自带来,又亲自送走。

小不点走了,把你的魂儿也带走了。你性情大变,刁钻刻薄,瘦成皮包骨头。我们吵架的次数越来越多,你开口闭口就是薪水和房价,看见和摇滚有关的东西就发脾气,为此,你还在一次吵架后,趁我不在家,把一橱柜我的正版进口摇滚碟给清理掉了。

曾经心贴心骨挨骨的亲密,如今只剩背对背。你明知道那些碟是我的命根,而且其中大多半还是咱俩一起去淘的。可饶是这样,我也只能任凭我的心慢慢凉下去,凉透了也不能对你发脾气。

因为我是个混账,我没有给你想要的生活,我有罪。

我怕的,不是天打雷劈五雷轰顶,而是你不给我赎罪的机会。

那个晚上,你断断续续哭了挺久,等我以为你快睡着时,你又翻了个身,转过来对着我。

你伸出手,放在我的脸上,突然低声开口说,其实我根本不想要羊绒大衣。

我把手覆在你的手上,说,嗯,我知道。

你又说,可我是真的羡慕那个女同学,她的两个孩子,又漂亮又可爱。

我沉默。

苏小小,你是知道我的,我年轻的时候,把摇滚当作另一半生命,我追求放纵,不羁,享乐,自由,我以为自己想做永远的浪子。是你的那九年,加上咱俩已经变成小天使的小不点让我明白,我的另一半生命,原来是你。而我真正想要的自由,是每天回家吃你做的什锦炒饭。

可我没法直接说出来,因为有些伤痛,留下了就再也褪不去。我只能在接下来的行动里向你证明,我会长大,我会改变,我不会再让你过看不到希望的生活。

所以我在沉默之后,只是拍拍你的头,说,睡吧。却没想到那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时光,你还是选择离开我回了老家。

你带走了你的东西,留下一箱子排列整齐的摇滚碟,原来,你从来没舍得真的丢掉。

苏小小,现在,我躺在这里。黑夜静谧,月色美好,而我很想你。

距离你离开我,已经两年了,这是我们在一起后,最长的分别。就当度假了吧,现在,我要去接你。

我希望我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