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便利店,文昊在长长的队伍中,等一份盒饭。
身为男狐狸精,文昊身边从来不缺爱慕他的女人,这些女人每天变着花样给他送吃的喝的,约他出去吃饭,但他只负责放火,不负责灭火,他就喜欢看这些女人爱而不得的样子。
山珍海味是好吃,但他宁愿一个人清清静静得吃盒饭。
这是一种习惯,尽管7—11的盒饭有些过于油腻,但是每到中午,总会不由自主地走进这里,在长长的队伍中,等一份盒饭,鸡排饭或者是红烧茄子饭。
习惯多么可怕,它禁锢了其它的一切可能,他从未吃过7—11便利店以外任何一家餐厅的午餐。
这大概也是城市中人们的通病,习惯一个餐厅,习惯一个路线,习惯一个人,不管是不是真的适合,我们都懒得再去改变。
可是,文昊的习惯,却带给了他新的可能,因为他在7—11遇到了林诗诗,只不过短暂的一天的相处,却又借由她,重新牵扯到了那个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牵扯到的人。
仿佛宿命般的,未解开的心结,统统都要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机里再次重演曾经的伤痛,直到你麻木,直到你愈合,直到你忘记,这个结才最终会解开,这件事,才最终会放过你。
鸡排卖完了,烧茄子也卖完了,玻璃罩着的柜台中,只剩下鲜红的西红柿炒蛋,那鲜红的颜色令文昊一阵心惊,最终没买,只从货架上拿了一只面包做午餐。
至今,文昊都对红色的东西有抗拒,它总是容易令他想到两年前那个下着大雪的冬夜。
那瞬间凝固在雪地里的鲜血,让人压抑到无法呼吸。
她用鲜血祭奠了他们或者是他们的爱情,唯一深爱过的一个女孩,为了董晓彬,抛弃了他,却在他的楼下,用这种极端的方法告别了这个世界。
伤痛在文昊身体中迅速蔓延。
他把自己伪装的那么好,在女人堆里那么受欢迎,当他以为他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活,掌控男女关系的时候,再次听到那个名字,一切自以为坚硬的盔甲瞬间成灰了。
没遇到董晓彬之前,他想,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的吧,无论以前有多么痛苦挣扎,自我怀疑,自我否定,羞愤不甘,终究都会过去的,但是往事始终不能如烟,董晓彬的出现再一次提醒了他人生中最大的伤痛和失败。
而如今再耀眼的荣誉,再浓烈的爱慕,都无法填补他内心的黑洞。
午饭后,一个人坐在楼道里抽烟,大厦外面的灿烂日光和商业区的繁华喧嚣仿佛都与他无关似的,没有了文秀,他注定只能做一具行尸走肉。文秀带走了他太多的憧憬和希望,在她走的那一刻,他的世界就注定不再完整了。无论外表伪装的有多好,自己的心始终骗不过大脑,否则,他不会那样惧怕“红”这个颜色。
好在,老天送来了林诗诗,这个打乱了他原本生活计划的女孩子,居然会带来董晓彬的消息。
那么,是时候好好面对过去了,他打算好好会会董晓彬。
林诗诗坐在董晓彬的车上,望着外面街道两旁迅速后退的高大白杨,心想人与人的相遇真是奇妙,原本她作为小前台都没有资格跟董晓彬这样的人说话,只配端茶倒水,而如今她可以坐在董晓彬的豪车副驾驶上,一起去逛街吃饭,还能把他当司机使唤。
她突然想到《断头皇后》里的经典台词:她那个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都早已在背后标好了价格。
那她要需要支付怎样的价格呢?
“做我女朋友吧。”董晓彬突然开口。
“啊?”林诗诗的下巴都快惊掉了。
“不喜欢我?”话虽这么问,但董晓彬仿佛有种自信,林诗诗一定必然是喜欢他的。
“......好像是有点喜欢....不过这......也太快了吧......”林诗诗不是个拘谨的人,但受到的冲击力太大,她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回应了。
“又不是拿学历,还要修够学分和课时吗?”董晓彬说得理直气壮。
……
说得好有道理,不知如何反驳。
她当然想谈恋爱,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这一切过于突然,林诗诗承认她被董晓彬的魅力给砸晕了。人总是更容易接受痛苦而非幸福。因为痛苦你只要躺着不动,忍受它就好,但幸福是需要经营的,为了不让幸福溜走,是要花心思去维护的。
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但林诗诗还没弄明白恋爱究竟要怎么谈,最好有人能给她一个说明书或者恋爱指南的之类的玩意儿。
遇到喜欢的人,要多久才能确定关系,多久牵手,多久接吻,什么时候可以住在一起,遇到分歧怎么处理,比如他想看《速度与激情》,我想看《三打白骨精》,那到底听谁的?
董晓彬笑着再次握住林诗诗的手,告诉她,别害怕,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如去庙里看看吧。
“去你家?这太离谱了吧!”
“那你现在是住在?”董晓彬早让助理大东打听清楚了林诗诗的底细,知道她现在住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
林诗诗倒也坦白,把跟文昊认识的前后原委详详细细说了一遍,不靠谱中透着合情合理。
“放心,只是吃顿饭,刚好顺路而已,离你原来住得地方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