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一百零二·成长

自从鹿煜离开后,鹿晴便一直郁郁寡欢,竟也生了一场大病。

每天都以泪洗面,可谓真真的让我觉得她是一个母亲。

第一次,对她不全是恨了。

而鹿煜一离开,鹿氏集团也更加的繁忙,鹿宇多次让我帮他处理,我都以学业太忙拒绝了,最后只得答应他高二便去帮他。

刚开始对于鹿煜的离开还稍有些不适应,不过又不是谁离开谁就不能活了,所以很快我便适应了。

6月多邵景庭便高考完了,最终他选择的是本市的重点大学,美名其曰为了我。不过我知道,他们的总公司在这,如果远了,干什么都不方便。

余元熙去了BJ,离我们也远了。不过朴学姐却不知道去了哪里,有人说她也去了国外,不过到底还是不知道的。

我们高二并不用分班,应该说盛鑫学院从高一到高三都不会分班,所以我和林秋月一直都是同班同学。

春去秋来,一年又一年。高一过去了,又临近高二;高二过去了,又临近高三;最终,高考也到了眼前。

所有人都忙着填志愿,然后焦头烂额。鹿宇他们想要我在本市上,正好可以帮助他管理公司。

我想要离着他们远远的,所以并不同意,除非是上大学后我独自居住或者住校。

鹿宇反对了一段时间,最终也同意了,后来便报的本市重点大学,和邵景庭一个学校。

Q市商业大学,也算是在全国商业大学中数一数二的,别的不行,可这出管理人才却出的不少,所以便出名了。

我大一他大三,正如高中,我高一他高三。

林秋月本来被她爸爸送去和邵景庭一个学校的,可是到了高二,她又转了过来,后来谁人不知谁人不晓Q市商业大学的林秋月和程悦珊。

林秋月便是那4年唯一一个在校花榜上第一的人,从未被超越。

我因为邵景庭的缘故,所以连名字都没有,好歹我也算是个美女啊,不过却也是因为他成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时光匆匆,转眼间我也大四毕业了。

在这期间,从来没有过鹿煜的消息,也没有人敢去提他,毕竟他和邵景庭的关系不好。

偶尔有人感叹,却也从来没有他的消息。他也从来没有传回来什么消息,连鹿晴都没有。

时间便如那流水,我也在鹿氏担任副总经理几年了,因为我从高二便开始管理,所以并没有人出来反对。偶尔决策有人不同意,可都被我一一驳回了,最终的方案实行的便很顺利。

几年的时间,商界都都知道了这个后起之秀——鹿氏大小姐。

林秋月与她妹妹的竞争更是进入了白热化,不过因为她的订婚对象是余元熙,所以林秋月还是更胜一筹的。

余元熙再也不是当年的毛头小子了,现在可谓是黑白道通吃,就连商界大佬都对他客气有加,应该是我们这里发展最好的吧。

我毕业后便与邵景庭合住在一个小区里,不过只是在一个小区,并不是同居。邵景庭一毕业便接手了邵氏集团,现如今已算是商界大佬了。

我今年二十有六了,而邵景庭比我大两岁,现已二十八了。我们并没有见过彼此的家长,只是因为我们相约他三十时才去见家长。

鹿晴自从那场大病后身体便不好了,总是小病不断,如今年过半百也是银丝随处可见。相反的鹿宇却并没有,说他四十几也绝对没人反驳。

当年妈妈那件事,我从那楼道里的监控中也得知原来这么多年都冤枉了鹿晴。

当初的推,只不过是她看到妈妈的高跟鞋断了想要拉她一把,却没想到好心却被我当成了驴肝肺,恨了这么多年。

当初的真相却被我的呆愣给掩埋了,不过还好,终究是没有铸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