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漫天的黄沙,李浩取出地图看了看,距离沙州还有两百多里,想想两百多里的沙漠,李浩忽然好想把地图掼在地上,然后大吼一声:“不走了,回长安!”然而他知道这不可能。
原地检查一遍人马和水粮,陆云跑来跟李浩说:“少爷,要进沙漠了,马车必须得弃了。”
“弃马车?怎么可能!”李浩闻言惊叫起来,把头摇成拨浪鼓,“不能弃马车。”
陆云蹙了蹙眉,解释道:“少爷,马车在戈壁之上还能勉强行走,在沙漠中根本是寸步难行啊,你和夫人们就吃点苦,骑骆驼吧。”
李浩依旧摇头:“不能抛弃,我那么多行李呢,怎么能抛弃,你知道我的行李有多重要吗。”
陆云闻言苦劝:“你就算带着马车进沙漠,车子陷入沙地中,也是被迫抛弃的下场。”
李浩闻言沉默了,低头蹙眉沉吟了好久,忽然凑到陆云耳边道:“不瞒你说,我马车里的东西十分重要,不能露白的。”
陆云闻言一惊,随即恍然:“钱?”
“真金白银。”李浩点头。
“多少?”陆云低声问。
李浩竖起一根指头
“一万贯?”
李浩摇头。
“十万贯?”陆云的眼神有点惊恐了。
李浩想了想,道:“差不多吧,一万两黄金。”
“嘶——”陆云倒吸了一口凉气,他都不知道怎么说李浩了,急问,“少爷,你去赴任带这么多黄金干嘛?”
“有钱好办事嘛。”李浩翻着白眼道,“你们大唐既没有银行,又没有银票,最好带的就是黄金了。”
“你真是……”陆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了想,又问,“装在哪个马车了?”
“裹得最严实的那两辆,两匹马拉的。”李浩没心没肺地笑道,“一匹马也拉不动呀。”
陆云忽然感觉自己的这个少爷一遇到钱就智商暴降,真叫人捉急,他想了想,道:“咱们在这里歇息一宿,夜里派咱们的特种兵将这些黄金装到口袋里,装作货物让骆驼背负,一万两黄金啊,若是传出去,只怕满丝绸之路上的强盗马贼都会来劫。”
“没事,我还有五百右骁卫。”李浩依旧笑得没心没肺。
“万一彭海见钱眼开呢?”陆云脸色凝重道,“你可知道这片沙漠之中埋藏了多少尸骨。”
李浩脸色骤变,显然是被他的话吓到了,半晌之后才毫无底气地说:“不能够吧……”
他想了想,忽然点头道:“好吧,就按照你说的,夜里偷偷从马车上卸下,装袋子里让骆驼背。”
陆云闻言赶忙去传达李浩的命令,就地扎营歇息。
夜幕降临,李浩让陆云把马车赶到三个营帐包夹的小巷子里,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赶紧让自己的三十个部曲开始卸黄金,并快速装袋,袋子虽然结实,但李浩不敢多装,每个袋子装上三百两,一共装了三十多袋,每只骆驼背伏四袋,很快便搞定了,接下来便卸载其他货物,让骆驼背伏,一百头骆驼光是驼货物就用掉了四十头,其他的留着备用,随时准备替换马匹,装完货物后,李浩在驼黄金的骆驼脖子上都剪掉一撮毛,以此当记号,让自己的三十个部曲专门守护这些有记号的骆驼,寸步不离。
第二天一早,李浩下令起拔出发,开始进入沙漠,波斯姐妹和图兰朵对沙漠并不陌生,骑着骆驼没什么压力,然而秦素是在关中长大的娇滴滴少女,何时经历过沙漠这种残酷的地方,更加没骑过马和骆驼什么的,李浩无奈,只能让她和自己共乘一头骆驼。
骆驼的背上有两个驼峰,中间能坐人的地方并不怎么宽,李浩和秦素一坐上去,两人的身体立刻紧贴到了一起,秦素的脸瞬间就红到了脖子跟,李浩也是尴尬得不行,这还不算,顶着秦素的屁股,秦素的脸红得都快滴血了。
为了缓解尴尬,同时让自己分神,李浩一路不断唱歌,唱一些比较积极向上的歌,比如《咱当兵的人》《咱们工人有力量》《打靶归来》等等,唱歌其实也没什么,关键李浩唱得很难听,将士们饱受摧残,却又敢怒不敢言,只能一路默默忍受。
虽然丢弃了马车,但由于是在沙漠中,他们的行程也没快多少,一天下来也就行了五十多里,没办法啊,在沙地之上速度根本上不去,而且每行十里马匹就要喂一次水,不然就开吐白沫,相比之下,骆驼就好多了,耐旱能力是真强,每天晚上歇息的时候喂一次水就可以了,起步后走一天都不带停的,李浩真想把所有的马匹都换成骆驼,但这是不可能的,马是骑兵的第二生命。
第一天其实还算好的了,毕竟大家状态都很好,马匹的状态也都很好,第二天,他们只行了四十多里,第三天四十里。
李浩每天都扳着指头数行程,仔细算算,还有一百多里就可以走出这个鬼沙漠了,下一站是沙洲,也就是敦煌,天哪,三天才走了一半,为啥感觉像过了三年,上次进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时候也没觉得像这么辛苦啊,难道是因为……现在是夏天?
第四天下午,日已偏西,彭海忽然指着远处叫起来:“看!前面有房子!”
李浩闻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有一个不小的方子在沙漠之中若隐若现,李浩立刻抬手高呼:“大家不要轻信自己的眼睛,那是蜃景!”
陆云忽然道:“少爷,这不是什么蜃景,前面那就是一家客栈,我去过。”
“啊?”李浩懵逼望着他,“沙漠里居然有客栈?”
“怎么没有。”陆云道,“在那家客栈的东边,还有个小湖,那泉清澈无比,虽久在沙漠之中,却不干涸,十分神奇,而且,那泉水的形状十分怪异,宛若新月……”
“月牙泉?”李浩闻言失声惊呼。
陆云闻言愣了愣,尴尬笑道:“原来少爷你早就知道了,倒是我献丑了。”
李浩蹙眉喃喃沉吟:“没道理啊,我去敦煌旅游的时候去过月牙泉啊,月牙泉在鸣沙山,这里也没看见鸣沙山呀,还有,月牙泉距离敦煌只有十里多一点的路程,然而这里距离敦煌起码还有八十里啊,月牙泉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陆云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茫然问:“少爷,你说什么呢?月牙泉不在这里应该在哪,正是因为月牙泉在这里,才有人在这里建了一家客栈。”
李浩掏出望远镜朝那客栈望去,只见客栈虽大,但看上去有点破落,砖墙已被风沙侵蚀得不成模样,门前竖着一根旗杆,旗杆上的旗幌随风飘舞,看了许久才认出那四个大字-“龙门客栈!”
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李浩浑身一震,吓得赶紧放下望远镜,愣神地望着陆云,问:“陆云,那家客栈叫啥名儿?”
“叫龙门客栈。”
李浩赶忙又问:“那客栈里的掌柜是不是姓金?”
“对呀。”陆云点头笑道,“金掌柜很会做生意,待人十分客气。”
“客气个屁,我们不能去!”李浩忽然大声叫起来。
陆云一脸懵逼,不知道他又吃错了什么药,不解地问:“为什么?”
“那是一家黑店,杀旅客!吃人肉的!”李浩说着便想起曾经看的电影《新龙门客栈》,还有一本武侠小说,叫做《龙门客栈》。
《龙门客栈》里的客栈掌柜姓金,是个隐居的武林高手,人称金掌柜,当然了,他是个男的。
而《新龙门客栈》里的客栈掌柜金镶玉则是他的女儿。
之后他还看过其他这个系列的电影,比如《龙门飞甲》什么的。
可能是徐克的电影拍的太好了,李浩对龙门客栈的印象太深,杀旅客,割下肉来卖,吃人肉耶!李浩能不怕吗,打心眼里恐惧啊。
听了李浩的话,陆云目瞪口呆,半晌才哭笑不得地问:“你从哪听来的,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
“怎么没有!”李浩坚持自己的观点,“你武功高,他们没难为你,那些武功低的,全都被他们剁了当肉卖,我跟你讲,他们客栈有密道和密室,人肉就是在密室里加工的……”
李浩对着陆云喋喋不休,陆云感觉头好疼,等李浩说够了,他才咂吧了一下嘴,道:“少爷!就算他是一家黑店吧,有我在,还有李元忠和彭海,还有五百右骁卫,你怕什么?”
李浩闻言一愣,终于反应过来了,对啊,老子是带着军队来的,怕他个毛线球啊,唉,看来自己是受电影毒害太深了。
于是李浩下令加速进发,朝着龙门客栈赶去,约莫过了半柱香的时间,一行人马到了龙门客栈之外,李浩招来彭海,道:“给我七双筷子。”
彭海虽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还是照做,去找炊事班的火头军要来了七双筷子,回来交给李浩。
李浩接过筷子,道:“你带着人马在客栈外扎营,一切小心。”
“得令!”彭海拱手领命,带着人马去扎营。
李浩把筷子分发给陆云、李元忠,还有四个美女,每人一双。
李元忠不解地问:“为何要给我们筷子?”
“这你就不懂了吧。”李浩神采飞扬地笑道,“这是一家吃人的黑店,在他们这个店里,有个规矩,如果是道上混的,吃饭的时候用自带的筷子,如果是什么都不懂的愣头小白,那就用客栈的筷子,用了客栈的筷子,就会被这黑店杀了,然后剁碎了做成人肉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