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3章:风波将至

李浩忙碌了七天,终于把能想到的资料全都搜集抄录了下来,足足用了五本笔记本,他用胶水把这五本笔记本粘到一起,整合成一本,这就是他混迹大唐的作弊宝典,将来封侯拜相发家致富什么的全都靠它了。

由于李浩现在记忆力超凡,仅抄录一遍就将其中的内容记住了七七八八,短期内应该不会忘记,而且他将要在山中住上一段时间,暂时也用不着这宝典,所以他最后决定把这作弊宝典也锁进了保险柜里。

这七天里,李成几乎每天都会发微信过来,问他在这边过的怎么样,李浩把自己上网搜资料的事告诉了他,李成无语,敢情这小子准备在大唐开挂装逼呢,小日子滋润呀,害他白担心。

第八天一大早,李浩将车里能带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然后背着一只旅行包爬出山坳,回到静云观。

道观院门大开,李浩刚进大门,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在院中打拳,只见他穿着藏蓝道服,眉粗眼大,看起来十分憨厚,他叫裴渺,至元真人的徒弟,李浩的师兄。

“师兄。”李浩上前叫了声。

裴渺闻言惊喜大叫,赶忙过来跟他打招呼:“师弟,这些天你跑哪里去了,害我好找。”

李浩咧嘴笑了笑:“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那个山坳,你用绳子把我救出去的那个山坳。”

“啊!你这些天一直都在那里呀!”裴渺恍然摸头,“我真笨,早该想到的。”

李浩刚想说话,忽听一声咳嗽传来,转头一看,只见至元真人从三清殿中走出来。

“师父。”二人一起朝至元真人行礼。

“练拳。”至元真人冷冷地丢下这两个字,转身就走。

李浩丢下背包,和裴渺笑着对视一眼,然而开始练拳。

李浩这次回来后发现至元真人变了,变得更加严厉,就好像故意针对自己似的,每天天还没亮就拿着藤条来催自己起床练拳,吃过早饭后还要跟着他学字,可不单单是学繁体字,连那些秦国小篆燕国小篆什么的都要学,因为鬼谷一脉很多藏书都是用先秦的一些字体撰写的。

生平最厌烦上学的李浩感觉生无可恋,还好,他穿越后记忆力超凡,近乎过目不忘,学字什么的也不算难,两三个月后,字学的差不多了,他以为自己终于解脱了,然而至元真人又开始出幺蛾子了,逼他学奇门遁甲兵法韬略什么的,还说这些都是什么乱世屠龙之术,将来有大用。

李浩听完直缩脑袋,乱世屠龙,呵呵……这话要是被李世民听到的话,不知道自己的尸体会被切成多少份呢。

李浩前世的时候就喜欢玩,他喜欢泡妞,喜欢K歌,喜欢骑马,喜欢射击,喜欢旅游……就是不喜欢学习和工作,其实究其根本原因,一个字:懒。

让懒癌晚期的李浩忽然学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能乐意吗,答案是不乐意也得乐意,因为至元真人手中的藤条已经饥渴难耐了。

李浩现在的日子过的很苦逼,不仅每天被至元真人逼着学这学那,还要忙着种田,为啥种田,因为要他要试验自己带来的各种水果蔬菜种子啊,唐朝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粮食可是大事,李浩带来了不少农作物,自然要好好利用起来。

山里的日子并不是与世隔绝的,他每个月都会跟裴渺去山下村镇里卖药材,遇到有人生病的话还可以帮忙诊治一番,裴渺的医术已经得到至元真人的真传,基本药到病除,远胜那些游方郎中,他们师兄弟二人在附近的村庄和小镇里颇有名望,村民们都称裴渺为小神医,称李浩为白眼小道长,为啥会获得这么一个奇葩称号呢,因为李浩这货没事老喜欢翻白眼。

李浩对于这个称呼不怎么喜欢,首先是因为很不好听,其次,因为他不是道士,只是因为身材小,穿上了裴渺小时候的道服而已,他曾经不止一次要求买几件新衣服,然而裴渺一听到这个提议就把头摇成拨浪鼓,理由很简单,赚钱不容易,钱要省着花,李浩忽然发现他很有守财奴的潜质。

岁月流转如白驹过隙,一晃眼间就到了贞观八年,李浩也已十四岁,到了开始长身体的年纪,最近这段日子里,他明显感觉自己长高了不少,脸上的婴儿肥也褪去了少许,渐渐显露出棱角,越发俊气。

照镜子的时候,他翻出手机里前世的照片对比,发现穿越之后竟还有点整容效果,比以前帅了好多,就是满脸稚气未消,看上去有点萌萌哒,这个让他很不满,于是乎,他开始养成了臭美的毛病,每天会拿着镜子照来照去,各种挤眉弄眼摆造型,乐此不疲。

今天是个很平常的日子,李浩吃完早饭后就坐在前院手拿继续挤眉弄眼,这是他每天的日常,就跟大姨妈一样,非常准时,他正撅嘴对着镜子摆萌萌哒的表情时,裴渺从关牲口的侧院走了出来,气呼呼地道:“师弟,你今天下山一趟吧。”

“干嘛?”李浩继续照镜子挤表情,眼睛都不带瞥一下的。

“可别提了。”裴渺气恼地说,“驴蛋又不老实了,把驴棚给踹坏了,每年到这个时候就闹腾,还是大黑乖,从来都不闹。”

大黑是他们养的一头牛,驴蛋则是一头驴。

李浩一边对着镜子整理刘海,一边说:“这也不怪它啊,它这是思春想母驴了,呀,有颗青春痘!”他忽然发现刘海下面藏着一颗青春痘,有挤逗强迫症的他怎么能放过这罪恶的痘痘,搁下镜子,双手就跟脸上的青春痘开始较劲。

裴渺走到石磨边,在李浩对面坐下,道:“所以我想让你带驴蛋下山去找母驴配个种啊。”

他说完还小声嘟哝,“唉,真不懂,母驴有什么好的。”

听到这话,李浩笑了,连青春痘都忘记挤了,一脸坏笑地望着裴渺:“师兄,这你就不懂了,对于驴蛋来说,胡老汉家的那头翠花就是个大美女,跟翠花配个种,它能激动得三天睡不着。”

裴渺两眼一翻:“女人有啥好的。”

李浩:……

最后李浩还是骑着驴蛋下山了,因为裴渺要去采药,没空下山,这次是他独自一人下山的,反正这四年来他已经下山很多趟了,熟门熟路的,走不丢。

驴蛋一路很激动,很亢奋,跑的好快,都快赶上马的速度了,李浩被它颠得七荤八素,暗叹爱情的力量果然强大,想了想又觉得不对,这似乎还算不上爱情,顶多算是以年为周期的****不对,是一日情。

六十里的崎岖山路,被驴蛋半天就颠完了,李浩到达胡柳村的时候才刚过中午,望着背后的遥远的南陀山,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么快就到了。

胡柳村有三十多户人家,其中十几家姓胡,十几家姓柳,所以叫胡柳村,村子南边有条河,叫金水河,金水河路过胡柳村的时候拐了个弯,通向西北边,正好把胡柳村围住,这条金水河很长,一直通到三十多里外的金水镇,金水镇因这条河而得名。

金水河上有座小木桥,没有名字,由于年久失修,桥面木板已经断了好几根,李浩每次走在上面都感觉瘆得慌,提心吊胆地过了木桥,来到胡柳村头,迎面走来一个三十来岁的庄稼汉,这庄稼汉他认识,叫做王大黑,人如其名,皮肤黝黑,是胡柳村的外姓户。

王大黑一见李浩,顿时开心打招呼:“哟,白眼小李道长,下山啦?”

李浩虽然不喜欢这个称号,但他也不想得罪人,礼貌地回以微笑,点头:“嗯。”他本想说下山来给驴蛋找母驴来了,可想想这不是什么光彩事,就不说了,想说点别的,好像也没啥别的好说的,毕竟大家也不算太熟,干脆就傻笑吧。

他虽然想应付过去,王大黑却不笨,按照以往经验,这个月份下山,还带着驴蛋,一下就猜到了李浩此行目的,笑呵呵地说:“胡老汉下地干活去了,你若想给驴配种的话,恐怕要去田里找他了。”

李浩眉角抽了抽,顺便翻了个白眼,这人真不会聊天,干嘛非要扯掉老子的兜裆布,啊,不对,是遮羞布,咦,这两玩意有差别吗?

经过了王打黑的好心提醒,李浩打算先去一趟田里找胡老汉,跟他先打个招呼,毕竟要上人家的驴,也得经过主人的同意嘛。

可驴蛋一根筋,它就是要去胡老汉家,一人一驴的意见发生了分歧,于是一场拔河比赛就此展开。

李浩拉住栓在驴蛋脖子上的套绳使劲拽,驴蛋撅着屁股朝翠花的方向拖,双方力气差不多,斗了个旗鼓相当,李浩拽了半天也没拽动驴蛋半步,又气又急,破口大骂:“蠢驴!跟我走!再不听话,信不信老子让你变骡子!”

驴蛋才不鸟他,没有人可以阻挡它去见翠花的步伐,一股狠劲充满全身,竟然拖着李浩一步一步艰难地王翠花的方向走去,那股为了约一炮而勇往直前的精神简直让人咋舌惊叹。

就在李浩气得破口大骂的时候,后方忽然传来“哒哒哒”的急促马蹄声,只见一队衙差骑马冲了过来,足有六人。

王大黑一见这六名官差,心头顿时一咯噔:“要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