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以怨报怨,以德报德——叶真

叶真,比起这个名字,我更喜欢叫他叶十三,叶家十三子,好像他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年纪,好像他仍在那个父母双全,兄友弟恭的家里。

都说名字与人的性格很相似,叶真的名字更像是某种已经预见了的隐喻,如他的性格,坦坦荡荡,诚挚而率真,不虚伪,也不做作。

诚如他对师傅说过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可称君子;以怨报怨,以德报德,是人真本色也!

他不想、不愿也不会去做一个压抑人之本性的君子,他情愿做一个为大儒们不容的真性情之人,循着本心做一个磊落的武者。

十三,总给我一种凌厉的、干净利落的感觉,虽然他对人并不刻薄,甚至对除他仇视的ri(本人外都是温和的。

可我就是有这种感觉,他的情绪和态度都是极度果决的人,不优柔寡断,也不会将自己模糊在黑白中间的黑色。

就像他最初对黑泽川的态度,在不知道他真实身份前淡淡的友好,在知道他真实身份后的厌恶和与之战斗的狠绝。

他也绝不会羞涩或者玩那些欲擒故纵的把戏,他爱我,对我好,所以我爱他,也对他好,对十三来说,就这么简单。

或许是因久居山林学武,抑或家教使然,十三的身上总带着一种孩童似的澄明,天真而纯净,完全的心无杂念。

就像他师父说的,心底纯良,灵台明净。

就像他头也不太的问黑泽川:“你摸我干什么?”

我很向来羡慕那些“知道得少”的人,因为我已然成了一个“知道得多”的人,有了yu(望,有了套路,因而所思过深,最终深感无奈。

——《大独裁者》:我们的知识让我们玩世不恭,我们的智慧让我们冷酷无情,我们考虑的太多而感知太少。

我一直羡慕十三的,正是他的“感知”,他似乎永远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知道该怎么做,这点与帝林相似,可他似乎比帝林还要狠,还要义无反顾。

他想复仇,杀死山地仁,想向当年施加暴行的侵略者复仇,他知道这是一条黑路,没有出路的路,可他就是要走,就算是玄鳞、龙纪威,他们也没有办法叫他回头。

——我从未见到他信念动摇,他的想法清晰、稳定、毫无退缩,即便脚踏万丈尸骨,也从不怀疑自己选择的路。

我始终是很心疼十三的,这种心疼与对阿秀的又有不同,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未改变过,还是一块璞玉的模样,带着天然的通透和朴实。

他对我而言,更像是夏侯光河,他们都是经历过时代之错乱的痛苦,本是正义的报国和复仇,因他们错过的那个时代,就成了不义的杀戮,成了,罪。

我此前曾与舍友说起过《提灯照河山》,我说,这本书总给我一种写的很深刻的感觉,因为写到了旅顺大屠杀,写到了无力的十三。

我说,这本书里有三个地方最让我难忘,第一个,是十三回来时的样子。

你能想象么,那样小的一个孩子,他一个人在一座只有亡魂的死城里穿梭,与一个个残缺的魂魄擦肩而过,满目的尸体与鲜血,满目的断壁残垣。

他所有的亲人、朋友都死于那场巨大的浩劫,我要是他,我会比恨侵略者更恨自己,因为他们都死了,我却还要苟且偷生的活。所以他要报仇,因为他身上背着两万个魂灵。

那是一种椎心泣血的痛苦,他必须要做点什么进行自己的报复,否则,于十三而言,便是他亏欠了什么,他做错了什么。

这几近是一道无解的题,对他而言,是负疚,又仿佛有着救赎的意味。

第二个,是他在万忠墓前流泪的时候。

就连我们,如果不是这本小说,可能都不知道这件事。可他必须记住,因为死的都是他的亲人,他们都从他心里走过、从他命里走过,他心里装着两万个人的记忆,他哭是因为除了他再没有人记得。

又或许,他除了一个如此简单又如此艰难的“记得”,再也做不了更多的什么,所以,终其一生,不敢或忘。

第三个,是他在最后时,站在崖边,淡淡的说,我很后悔,我错过了那个风起云涌的时代,我唯一能名正言顺的、大开杀戒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去复仇的时代。

我当时看到这里是有一点愕然的,他此前的经历虽有波折,却分明透着一丝顺遂的意味,我以为这样一种“现世安稳”的生活能让他忘掉那些伤痛,却发现,那也只是我以为。

现在回想,这样的话倒颇有几分“欧·亨利式结尾”的意味,预料之外,情理之中。

若能轻易放下,他也便不是叶十三了。

重生的日子里,他未必不曾惘然,他真切的存在于和平的当下,却又真切的停留于离乱的百年之前,一个时代的间隔,一切都不同了。

他拼尽一切想强大,想复仇,却发现原来时代早已变了,他永远失去了那个机会,他的武功,他的身手已经没有了用处,他的国家也再不需要他热血祭河山,他甚至连存活的理由都找不到。

所幸他身边人仍然有爱他的人,黑泽川,玄鳞,龙纪威……他们的存在稀释了十三的心头的恨,或许还有不甘,但更多的,他已经学会了妥协式的释然,学会了守护和……爱。

——他们为我做了那么多,希望有一天我也有能力来保护他们,保护这个时代千千万万像当年我的父母乡亲一样手无寸铁,一旦发生战争,便只能被任意屠戮的人们。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谢谢你,让我学会了铭记,叶真。

——贰零壹捌年叁月初捌天香夜羽写于山东临沂

P.S.:写这篇时,我迟疑了很久,因为这本书的类型,耽美,我很惶恐为数不多的几个看文的人也会因此弃我、弃沫沫而去。

为此,还特意问过了沫沫,如我所想,她同意了。

的确,为什么不能写呢,他有什么错呢,只不过喜欢上了一个与自己性别相同的人,我甚至不能说他喜欢错了性别,而我,也不过是祝福他找到了一个他喜欢也恰巧喜欢他的人。

房龙在《宽容》中写,要允许他人有行动或判断的自由,耐心的,不带偏见的,容忍不同于自己或已被普遍接受的行为和观点。

所以,何不对他们温情以待呢?

PPS.当时羽羽就这件事征求我意见的时候,我有些惊讶,这有什么不能写的呢,写文章就是要抒发自己的心意,喜欢谁,想写谁,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这是我的看法,因此我毫不犹豫地支持羽羽写这篇文章,同性没有错,甚至刻骨之处比异性还要深,我觉得不该怀有这种歧视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