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万人胜你,万人非你——吴邪

三月五日,忽然想写一写吴邪。

此前已经停笔半年之久,起因是朋友某次提起《岂曰》,说,感觉你写的太矫情。

我一直力求语言平淡朴实,不知道他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来,想了很久才终于明白过来,因为我对于这些人物的情感本身就是带着一股矫情的,我心疼他们,替他们觉得孤独,觉得痛苦,笔下文字自然带着一股凄凄惨惨的哀伤感。

我忽略了其实我也不过是一个局外人,并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做出某个决定究竟痛苦抑或欢愉,只是主观的以为那些事件之下必定是苦痛。

自以为是。

我一度心疼吴邪,被卷入巨大的漩涡之中,身边的人一个个变得面目全非,最好的两个兄弟一个在长白山里守门,一个在十万大山种地,三叔生死未卜,盘口都散了,一时间举目无亲,孤苦无依……好一个玛丽苏女主一般的剧情!

但他毕竟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儿,力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拢起盘口,荡平汪家,带着一票人浩浩荡荡的杀进长白山接人。

这样的吴邪是不需要任何带有同情意味的心疼的,虽然蜕变很残酷,但也仅仅是残酷而已,路是他自己选的,每一个人都在拼尽一切让他出局,是他自己又闯进来了,所以蜕变是必然的,伤痛也是必然的,他心里也应当是有着那么一丝喜悦的——比起那个被护在身后的小三爷,吴小佛爷才是他更能坦然接受的身份。

所有的同人文里,我独爱线性木头《战骨》里的小哥,如书名一样带着一身战骨。而吴邪,我独爱六欲浮屠《归人》里的吴邪,坦然的面对痛苦,面对死亡,坦然的面对生命——我的生命从来就不该仅仅为某个人而存在,而应该属于我自己。

这是与那些同人文里耽与情爱截然不同的吴小佛爷,通通透透,坦坦荡荡,有着最普通平凡也大气磅礴的情感。

这样的他,才可称得上人间绝色。

小时候看武侠小说,结局总是英雄携美人归隐山林,偶尔从说书人的嘴里听到自己还要悄悄的说,这不是我,都是后人杜撰。

或许是年少轻狂,以前总以为英雄都要白日放歌须纵酒,所谓青春作伴好还乡什么的似乎有些英雄迟暮之感,况且都说由奢入俭难,曾经在风浪里习惯了,难道真能甘于平淡?

现在却越来越爱这种平淡的生活,最终抛下所有重担跑去隐居,应当是最好的结局了,虽然作者们大多不喜欢大圆满式结局,《盗墓》里也有许多人离去,但这样的归宿可见三叔也是费了心的。

有时也会想,或许在南方真的有这么一个小村落,民风淳朴,风光秀丽,有那么一个曾经名震盗墓界的男人和他的兄弟在那里隐居,时不时刷刷贴吧里长长短短、风格各异的文字,然后不屑的撇撇嘴:“现在的孩子都什么想法?真当盗墓这么好玩啊……卧(槽,老子还没弱到那个地步好么!”

又或者在里面潜水看着众人对他的落脚处讨论的热火朝天,吐槽这些小孩子们真是精力旺盛,有这功夫刷刷《五三》不是挺好么!

只是想想就忽然觉得很幸福。

写这篇的契机很多,吴邪四十二岁生日是一方面,最大的原因,大概还是我终于彻底的、清醒的认识到许多曾经被许多人当作青春的那些书,它们的时代已经开始衰落了,cp不再瓶邪王道,稻米一家独大,翻牌的电视剧电影也不再像以前一样让人那么关注,我们这一代读着《盗墓》的人似乎也在随着吴邪逐渐老去。

曾经我最喜欢的人也只有吴邪和小哥,和身边所有人眉飞色舞的说着他们的故事,到最后所有人都知道我这个稻米有多忠诚;每天都要到贴吧签到,默默给自己追着的文点赞,留言,顶帖;各种排名赛,燃战,只要我看到必定和无数稻米一样竭尽全力让他们爬上榜首,然后炫耀着这似乎与自己也没有多大关系的战绩。

我现在也依然喜欢着吴邪,不管他是那个温润如玉的小郎君,还是那个带着点小奸商气质的小三爷,还是那个蛇精的小佛爷。我都喜欢。

只是这种热爱已经渐渐的淡了,或许是因为年龄,或许是因为生活,或许仅仅是因为盛极必衰,热爱到极致,忽然就拾起了理智,忽然就沉寂了,或许,是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厌倦。

吴邪之后,我有许多喜欢的人,张起灵,帝林,紫川秀,池傲天,楚子航,姬野,阿苏勒,罗辑……但无人能取代他,譬如西子湖畔的灵山秀水,有着独特的风骨,别处山河壮丽,波澜壮阔,也是与他不同的。

万人非你。

这是给吴邪写的最后一篇文了,电视剧和电影均未看过,以后也不会再看,《盗墓》也不知会不会再读,这样保持着对吴邪的影响也好,待我归来,他还是少年。

写这篇时一直在放着河图的《万人非你》,里面有句是在同人文里看过的,生平所历之人,非身死,太难忘啊。

虽然难忘,但是,吴邪,再见。

——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天香夜羽写于山东临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