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永恒难得大方,不过却让林荏苒愣了一下,她古怪的看着季永恒,心想他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竟然会这么好的脾气?
其实,季永恒只是礼尚往来,他早就知道当初南筱会来找他是因为林荏苒的缘故,虽然受了一个星期的冷眼,但是结果很好,因此他今天脾气很好。
只是,要是让季永恒知道林荏苒这样想,兴许就不答应把南筱‘接’给她了。
南筱没有太多的惊喜,反正这件事情已经跟他说了很久很久了,她走过去,弯腰看着季永恒,说:“我刚刚使唤你的助理小弟弟了,你是不会死从他那里知道地址过来的啊?”
助理小弟弟?
这个称呼真让人不喜欢。
季永恒眉头蹙起,沉吟片刻,冷冷的说:“换个称呼。”
南筱一愣,随后反应过来,她明媚的笑了一下,装摸做样的说:“好的,既然大老板不让叫,那我就换一个好了!”
林荏苒拎着一个小巧的购物袋,里面是她刚刚路过一家买头饰店时买的蝴蝶结发夹,她眼睛一转不转的看着两个人秀恩爱,终于感受到了吃狗粮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望了望天,林荏苒崭新的新鞋子鞋尖戳了戳地面,欲言又止的半天,才小声的说:“南瓜,我能不能先上车啊?脚有点累了。”
南筱闻言身子僵硬了一下,随即站直了身,打开车门,钻进了后座:“快上来,我们先回家。”
到了小区门口,林荏苒自告奋勇的下了车,朝着南筱摆手肯定的说:“南瓜,你放心吧,我真的真的不会迷路的,再说这个小区也不大,真的!你就快去跟季永恒吃饭吧!”
南筱稍稍犹豫的片刻,说:“那行,我吃完饭去找你,你等着我啊!”
看着南筱的车慢慢走远,林荏苒舒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说:“季永恒真是吓人,十几分钟的时间,他都从后车镜里面看了她几次了?那次眼睛里面带着的不是尖锐的目光?”
还好林荏苒会看眼色,不然早就被季永恒的眼刀子给杀死了。
进了小区,林荏苒按照那天晚上跟着宋时屿走的那点记忆,犹犹豫豫的开始找家。
只是当时是晚上,林荏苒又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她白天走的路到晚上的时候就会一点都不记得,这次也差不多,看这个地方就好像没有来过一样。
简直是路痴本痴没错了!
转悠了几圈,林荏苒到了一个她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看这个样子好像事昨天晚上宋时屿说的那个留学生大楼,前面出出进进的都是留学生,有男有女的。
林荏苒逛了一天脚脖子酸酸的,很累。
她蹲在地上准备休息一会儿再接着走,林荏苒低着头,正逢这时候有一只蚂蚁在她身边走走停停的,反正也是休息,林荏苒索性就随手拿了个树枝,玩起了蚂蚁。
不知玩了多久,头顶上方突然传过来一声低笑,林荏苒听见了,下意识的抬头,瞧见了一个身姿挺拔的少年正逆着光站在自己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