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跑到了邻居家的门口,点上了一支烟,他的烟抽的非常重,已经抽了四五十年了,经常咳嗽,一咳嗽别人就害怕,不是害怕他的身体,而是,他的性格中带来的东西。
他时而非常的优雅,时而非常的可怕,他优雅的时候逢人微笑,他可怕的时候,谁也不敢上去和他说话,他经常因为发脾气面红耳赤,别人的脸色苍白无血色,好像所有的血液都凝聚到他的身体里去了,而对方则是没有血的动物一样,冷冷的看着他。
昨天,他将自己的破鞋给扔了,他不喜欢这双鞋子,因为,是闺女买的也穿了好些日子了,但是,破了的鞋子就是破了,怎么能继续穿下去呢,冬天冻脚,夏天不凉爽,他的闺女出嫁之后,隔着他老爹非常的远,远的他老爸都后悔她出嫁那么远的地方。
“太远了,闺女让我去,我也不喜欢那个地方,人生地疏,还是在家里自由。”他经常跟别人说,还是家乡好,别的地方在怎么好,也住不习惯了,跟去了生活也遭罪,关键是心里还记挂着家乡的好,撇不下曾经的朋友们,跟着女儿吃富享乐,这是非常难得的一点,他去过了也享受过了,的确非常的漂亮的地方,而且,非常的新潮的地方,这个地方与他有缘分,可是,缘分只在表面上,他害怕别人嫉妒自己的好,也嫉妒别人的好,他知道,他的好与坏都不是自己想要的,他就想要个清静无为,年轻的时候他还想拼命,老了,跟谁拼命也没有意思了。
“该吃的也吃了,该喝的也喝了,就差当官了。”他说,他也当过官,小官,没有当什么电视上演出来的宰相。但是,也自己知足了,甚至开始报怨自己该早点死,早点死也早点免除所受的罪,他一天一天的老去,一天天的蹉跎着岁月,他没有了心劲儿,知道自己的生活就是如此简单,没有多少风雨在其中了,父母都离开了他好几十年了,他也该早点去与他们见面了,他微笑的时候,常常能看见他的脸上有他哀伤与不舍的痕迹,他嘴上这么说,可是,心里不一定这么的想,他想这么样子都是假话也有真话,估计,真要他老死,他还舍不得呢。
最近,他经常看报纸看新闻,谈论着一些认为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左右三板斧,反正就是讲道理,他悟出来的人生道理,他的闺女给他增光不少,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的闺女当年是奥冠群雄的人物,这样的父亲没有两把刷子能行吗,所以,人们也任他去讲道理。
可是,他也有非常腼腆的时候,他的眼神经常看的非常的远,远的让人害怕,别人看见了脚尖下面的土地,他看见了一公里之外的人在走路,这让人都害怕他的眼神好,但是,老了眼睛花了不少,他也跑不到什么地方。
清晨,他会跑步,每天都跑一会儿,坚持一会,身体还是很硬朗,经常穿着迷彩服,有的时候穿着他工作的服装,来来回回的在路上走,不知道什么地方是他的终点,但是,所有的事情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了,没有的翻转的可能了,无非是一个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