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期 中共党史视域下的法制问题研究

主讲人

胡永恒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编审

中共革命根据地的抗属离婚案

赵晋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

罪与罚:新中国初期的不法商人及其审判(1949~1952)——以H市何宝珊、高仁义案为中心

赵海全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建国初期法制实践的特征——以1950年代《婚姻法》贯彻运动为例

李坤睿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建国初期的调解制度研究

主持人

郭志东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评论人

刘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间

2016年9月24日14: 00~17: 00

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802会议室

研讨现场

郭志东主持人):我是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郭志东。首先介绍一下本次讨论的来宾。刘星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晋老师是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赵海全是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在读博士生,李坤睿老师是党史系的讲师。黄东海老师现在任教于北京邮电大学,没有提交论文,是特意来参加我们讨论的。在我身边的是胡永恒老师,胡老师在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中共党史视域下的法制问题研究”。之所以选定这样的一个主题,是因为我们对中国法律制度的研究缺乏这样的一种视角,而这种视角却非常的重要。我们审视当今中国的法律制度会发现,它有三个知识来源——当然划分是黄宗智先生做出的一种原创性的划分。它来自西方形式化的法律知识,同时又受制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更重要的则是中国共产党所开辟的新型现代革命传统,它对中国当代的法律制度有非常重要的塑造作用。然而这样一种塑造作用却没有得到中国学界尤其是中国法学界足够的重视,在党史领域也没有太多的学者给予关注。所以这形成了交叉学科的一个模糊地带。本次的工作坊想要实现的是跨学科的学者围绕一个跨学科的问题,从不同的学科视角给予不同的解答。

我的絮叨结束了,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胡永恒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