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氏族志》到《姓氏录》
所谓氏族,就是士族。魏晋南北朝指“官有世胄,谱有世官”的身份性士族,唐初则指非身份性的士族。《氏族志》与《姓氏录》的编定,对调整唐帝国社会各阶层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影响深远。仅就对中国文学的影响而言,其所带来的寒门士人的崛起,成为唐代文学人才大量涌现的基础。
一 唐太宗与《氏族志》
李唐王朝以关中本位政策立国。唐初,中央的文臣武将,特别是位居宰辅及诸卫大将军以上者,多出身于关陇地区的望族及宇文氏关陇集团,或系“太原元从”,与李唐家族构成唐初统治集团的上层。但东汉以来沿袭四百年的山东士族以及江南士族在社会上仍然保持着很高的声望,仍以不屑于同皇族通婚而自矜门第之高。这对李唐王室及关陇集团很不利,唐太宗一直对此现象非常不满。贞观六年(632年),唐太宗与宰相房玄龄言及近代士族卖婚弊病:“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旧唐书·高士廉传》亦云:“是时,朝议以山东人士好自矜夸,虽复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女适他族,必多求聘财。太宗恶之,以为甚伤教义,乃诏士廉……撰为《氏族志》。士廉乃类其等第以进。”于是,下令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负责“刊正姓氏”,撰作《氏族志》一书。这是唐统治者为了压抑士族势力,加强皇权、巩固统治的一项重要举措。
自贞观六年(632年)开始,高士廉等人经过几年的努力,于贞观十二年(638年)编成《氏族志》草稿,进呈唐太宗。唐太宗对此十分重视,仔细审阅,当他看到《氏族志》把山东士族之冠崔民干列为第一等时,甚为不满,指出:“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间,则多邀钱币。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槚,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只缘齐家惟据河北,梁、陈僻在江南,当时虽有人物,偏僻小国,不足可贵,至今犹以崔、卢、王、谢为重。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士,皆功效显著,或忠孝可称,或学艺通博,所以擢用。见居三品以上,欲共衰代旧门为亲,纵多输钱帛,犹被偃仰。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昔汉高祖止是山东一匹夫,以其平定天下,主尊臣贵。卿等读书,见其行迹,至今以为美谈,心怀敬重。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唐太宗质问:为什么仍把崔民干列为第一等?显然批评高士廉没有甄别士族盛衰,而甄别士族盛衰,是唐太宗下令编撰《氏族志》的重要目的之一,即所谓“刊正姓氏”,就是甄别盛衰,也就是他当时对房玄龄所说的“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的意思。既然唐太宗有过暗示,而高士廉等人没有照办,就难怪唐太宗予以指责了。
显然,这个《氏族志》草稿是不符合唐太宗要求的,需要修改。修改的原则,就是必须以“今日官爵高下”确定氏族的等级,也就是所谓“尚官”的原则,它与“论数世以前”的相沿郡望作为等级的“尚姓”原则是不同的。“尚姓”原则是从曹魏开始的,“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晋、宋因之,始尚姓已”。“尚姓”原则奉行了数百年,影响深远。高士廉等的《氏族志》草稿,仍按郡姓高低定等第,把崔民干列为第一等,与皇族并列,说明他没有摆脱传统“尚姓”原则的束缚。
高士廉遵照唐太宗的指示,对《氏族志》重新予以订正。“于是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降崔民干为第三。”胡三省注曰:“九等之次,皇族为上之上,外戚为上之中,崔民干为上之下。”崔民干曾于武德元年(618年)担任黄门侍郎,以山东安抚副使的职位会同山东道安抚大使李神通讨伐宇文化及的叛乱,他的谋略虽比无能的李神通稍胜一筹,然而毕竟不是能人,故新、旧《唐书》没有为他立传。此后,他也没有建立功业,官职始终不见超擢。黄门侍郎位居正四品,唐初宰相位居三品以上,列入《氏族志》第三等的,照理应是宰相、公卿大臣家族,按崔民干的职位是不足以列入第三等的。唐太宗同意高士廉降崔民干为第三等,是“尚官”与“尚姓”原则妥协的产物。
贞观十二年(638年)春正月,《氏族志》最后定稿。新修订的《氏族志》“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姓分九等,共计百卷,基本贯彻了唐太宗的指示,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改定之后的《氏族志》又称《贞观氏族志》,共一百卷,随即刊布天下。同时,“赐士廉物千段”, “寻同中书门下三品”,以示褒奖。在《氏族志》颁行的同时,唐太宗又诏告天下,婚姻嫁娶要移风易俗:“氏族之美,实系于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义。自有魏失御,齐氏云亡,市朝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古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族,或乖礼义之风。名不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自号高门之胄,不敦匹嫡之仪,问名惟在于窃赀,结褵必归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竞结婚姻,多纳货贿,有如贩鬻。或自贬家门,受辱于姻娅;或矜其旧望,行无礼于舅姑。积习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伦,实亏名教。朕夙夜兢惕,忧勤政道,往代蠹害,咸已惩革,唯此弊风,未能尽变。自今以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务合礼典,称朕意焉。”
《氏族志》以官爵排列门第等级,打破了以往纯以郡姓作为门第等差的传统,具有进步因素,也是符合当时新旧士族阶级变化状况的。
首先,与旧士族衰微的现状相符。魏晋南北朝士族势力既达极盛,但同时也呈现盛极转衰的趋势,这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十六国时期的中原战乱,削弱了北方士族地主的势力;永嘉之乱以后,“中原冠带随晋渡江者百家”,然而,“遭晋播迁,胡丑乱华,百宗荡析”。此后,侯景乱梁又使江左士族遭到沉重打击,部分幸免的世家大族,又遭江陵之祸,被西魏掳获为奴:“江陵既平,衣冠仕伍,并没为仆隶。”隋统一南北以后,确立了科举制度,科举制的推行是士族势力衰微的结果,促使士族势力的进一步衰微,所谓“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 “士族乱而庶人僭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是历次农民战争的沉重打击。东晋末年孙恩起义曾沉重地打击了江左士族,特别是波澜壮阔的隋末农民战争对士族的打击更为猛烈,史称河北地区农民军“得隋官及山东士子,皆杀之”。到了唐初,出现了“世代衰微”和“累叶陵迟”的中衰状态。武德元年(618年)六月,唐高祖在诏令中说:“近世时运迁革,前代亲族,莫不夷绝。”未被农民军镇压的士族,在经济上也陷于绝境,所谓“名虽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然而由于传统门阀观念的影响,他们的社会地位仍很显赫,这就与他们衰落的政治地位不相适应。
其次,呼应新士族渐趋强盛的现实要求。唐初在统一战争的创业阶段以及在大治天下的守成阶段中,培养了一批新贵族,他们或因驰骋战阵,或因参谋帷幄,立下了汗马功劳。唐太宗按照论功行赏,量才录用的方针,或以军功晋爵,或以奇谋授勋,他们得以成为唐王朝的开国元勋。这样,一个以宗室与功臣为主体的新贵族集团形成了。然而,唐初新贵族集团的不少成员出身庶族地主,在谱牒上不入士流;有的虽出身士族,但也屈居山东老牌士族之下。这就形成了新的社会矛盾,即他们的政治地位虽然提高了,但社会地位并没有相应地显贵起来,这与现实状况也是不相适应的。
唐太宗针对社会阶级状况发生深刻变化的现状,采取“专以今朝品秩为高下”的“尚官”修谱原则,使新旧士族的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相互适应,以便“厘正讹谬,舍名取实”,这种做法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故《氏族志》颁行之后,时人评议“升降去就,时称允当”。“允”者,公允;“当”者,妥当。这说明唐太宗提出的修谱原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氏族志》打破了以往纯以郡姓作为门第等差的传统,至于划分门第等级的标准,更不考虑过去做官的情况,只看在唐朝的官爵高下。这些变化首次触动了以往的门第等级,具有进步因素,也符合当时新旧士族阶级的变化状况。当然,客观地说,唐太宗用“尚官”原则取代了魏晋以来的“尚姓”原则,实际上仅仅改变了修谱标准,并不等于否定了门阀观念,只是以新门阀代替旧门阀而已。唐太宗的新门阀观念是以当世人臣的“德”、“功”和“言”作为确定官爵或门阀的依据的,所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其次有爵为公、卿、大夫,世世不绝,此谓之门户”。“门户”即门阀,这有下面的史实为证。唐太宗对山东士族因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十分不满。他认为“足为门户,可谓天下士大夫”,不应“恃其旧地”,而应建功授勋。这里的“天下士大夫”与上面称山东士族“犹自云士大夫”,在“士大夫”的观念方面是对应的,足见“门户”云云,即指门阀。这说明唐太宗不想取消门阀,只是重新确定门阀。如果说旧门阀观的特点是“唯矜远叶衣冠”,那么新门阀观则可说是“唯矜当朝衣冠”,可见唐太宗的“尚官”与山东士族的“尚姓”在崇贵尊爵这一点上是有共通之处的,正因为这样,“尚官”与“尚姓”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存在由此及彼的通道的。虽然表面看来,旧门阀纯以郡望相高,与唐太宗的新门阀观以功德相高不同,但唐太宗既想“世世不绝”,说明他不想放弃门阀显贵的封建血统论。“世世不绝”即子孙相传,后世冠冕同样是因先世勋业才能显贵。其结果亦必流于“唯矜远叶衣冠”,而与唐太宗原来的想法背道而驰。子孙世袭,门阀自然尊贵,但问题在于子孙能否保其先世基业而不败。如若不能,“世世不绝”,就必然返回魏晋的“官有世胄,谱有世官”的“尚姓”老路。即以“尚官”始,必以“尚姓”终。可见,唐太宗的“尚官”原则在当时虽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由于他想搞新门阀与世封制,结果必然趋向保守。据此,既不能把他的新门阀观与旧门阀观混为一谈,也不能把两者截然对立起来。概括而言,在唐太宗强力干预下修订而成的《氏族志》,其现实意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体现姓氏盛衰变化。唐太宗对高士廉等发布旨意:“天下氏族,若不别条举,恐无所凭。”条举天下氏族,就要“遍责天下谱牒”,看来这是重修全国氏族志的起点。贞观八年(634年),高士廉等条举了全国八十五个郡的三百九十八个姓,于当年五月进呈唐太宗,史称“唐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这说明,唐王朝的统一和巩固,为唐太宗提供了搜罗“天下谱牒”的政治条件。而这个条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不具备的,南北分裂时代,各地士族称雄乡里,各自修谱,往往带有浓厚的地域色彩,唐人柳芳在《姓系论》中指出:“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一方面,纷繁复杂的士族,随着历史的变迁,起了变化。在唐朝统一时期,其总的趋势是大为削弱:“侨姓”早已没落,“吴姓”逐渐衰败,“虏姓”也非昔比,山东“郡姓”亦“累叶陵迟”或“全无冠盖”。另一方面,由于唐太宗推行扶植军功地主的政策,出现了一批“新官之辈”。既然新官与旧族发生升降、浮沉,那么统一谱牒,重新修订,就需进行甄别盛衰的工作,剔除一批衰宗落谱,补进一批当代新门。这有下列事实为证。据王仲荦先生研究,敦煌石室中发现的《唐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残卷已佚十九郡一百三十二姓,“把它和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中所列举的贞观氏族即郡姓来对校一下,发现出入较大”。这说明《唐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残卷,并非《大唐氏族志》残帙。既然两者出入较大,说明前者做了较大的订正。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是高士廉纯从旧姓氏族条举,而唐太宗则主张以当世官爵作为标准。故贞观十二年(638年)颁行时必经一番筛选,剔除了一些衰宗落谱,并加进一批“新官之辈”。这样,后者尽管是以前者为基础修订的,但并不完全吻合,如后者至少比前者减少了一百零五个郡姓。
唐初索谱面向全国,就有互相比较,彼此衡量的余地。唐太宗选择熟悉全国各地区姓氏的士族官员担任这项工作,正是体现了他统一全国谱牒以甄别盛衰的政治意图。如高士廉是山东地区的渤海著姓,出自累世公卿家庭,韦挺为关中首姓甲门,岑文本为江南士族,令狐德棻是代北右姓,四人分工合编,以便于对四面八方的士谱进行统一排比。此外,还吸收了“谱练门阀”的“四方士大夫”参与此事,也含有便于天下统一的修谱需要。可见,唐太宗“便责天下谱牒”的用意十分明确,就是要以统一时期的全国氏族代替分裂时期的各地士谱,对“累叶陵迟”的各地士族予以剔除,补充“新官之辈”以甄别盛衰。
第二,确立界定士族的新标准。唐太宗责令全国各地士族进呈谱牒,而士谱是记录家族门第高贵的凭籍,冒牌士族难免乘机弄虚作假。其实,这个流弊始自魏晋,那时实行九品官人法,确立的选人标准是唯凭世资门第。因此,“百家之谱,皆上于吏部”。由于按谱索官,一些非士族文人为了谋得官职,就通过种种办法,伪造或假冒士族谱牒,于是在选官之前,先要辨别真伪。诚如柳芳所说,“于时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然而,私谱、伪谱仍不时出现。降及唐初,此风依然未息。正如颜师古云:“私谱之文,出于闾巷,家自为说,事非经典,苟引先贤,妄相假托,无所取信,宁足据乎?”这些“家自为说”的私谱,多系庶族地主伪造的家谱。既然修订《氏族志》是为士族地主追源溯流,专立门户,那么对以假乱真或以伪充真的庶族谱牒就不能让其混杂其间,修订时必须进行一番去伪存真的考订工作,考订的依据是“质诸史籍”。这个修谱原则,在贞观八年(634年)高士廉条举氏族的奏疏中亦有反映:“其三百九十八姓之外,又二千一百杂姓,非史籍所载,虽预三百九十八姓之限,而或媾官混杂,或从贱入良,营门杂户,慕容商贾之类,虽有谱,亦不通(婚)。如有犯者,剔除籍。”这就是说,当时除三百九十八郡姓以外,尚有二千一百杂姓之类的庶族地主,即使其中有的发迹跻身郡姓之列,但考其先世出身低微,仍不能与老牌郡姓平起平坐,不能与老牌郡姓通婚,如有违犯,则被剔除士籍。维护士族内部的纯正通婚,是魏晋以来的传统,目的是防止士庶混杂,保持士族血统的纯净。可见,高士廉的修谱思想没有打破旧有框框,这个奏疏是被唐太宗“依奏”批准的,亦可想见唐太宗也没有打破旧传统。唐太宗还进而提出“质诸史籍”,追查先世身份。这样,才能把“事非经典,苟引先贤”的漏洞堵塞起来,剔除那些不足为凭的伪谱,也就是庶谱。代之以“刊正姓氏”后的士谱,反映了唐太宗森严士庶之辨的思想。
第三,塑造褒忠贬奸的社会风尚。唐太宗制定褒忠贬奸的政治标准,是维护皇权利益的表现。鉴于魏晋以来朝代频换,臣下乱政的教训,唐太宗即位后就大力宣扬忠君思想。贞观元年(627年)三月下诏褒奖“昔仕邺中,名位通显,志存忠谠,抗表极言”的北齐尚书仆射崔季舒、给事黄门侍郎郭遵、尚书右丞封孝琰等,以便树立忠臣的榜样。次年六月,唐太宗下诏谴责“亲为乱首”的隋臣裴虔通,并将其“除名削爵,迁配州”。在诏书中,唐太宗从理论上阐明了“天地定位,君臣之义以彰”的君为臣纲思想,又从历史上援引了“凡庸小竖,有怀凶悖,遐观典策,莫不诛夷”的教训。贞观六年(632年),唐太宗提出以褒忠贬奸作为修订《氏族志》的原则之一,正是对他以前两次所下的褒忠贬奸诏书的贯彻。唐太宗以大臣对唐王朝的政治态度顺逆作为修谱进退的重要原则,反映了他通过修谱维护皇权、提倡忠君的意识,借以达到甄别忠奸的目的。由上可知,唐太宗提出修订《氏族志》的具体要求,带有明显的政治意图,“遍责天下谱牒”,是为了甄别盛衰;“考其真伪”,是为了甄别士庶;“褒进忠贤,贬退奸逆”,是为了甄别忠奸。
二 武则天与《姓氏录》
《氏族志》的修订、刊布及禁七姓十家自为婚,压抑了山东、江南士族,巩固提高了关陇集团的社会地位。唐太宗达到了扶植庶族地主、压抑门阀士族,加强皇权、巩固统治的目的。
虽然如此,自《氏族志》颁布之后,即使唐太宗曾诏令天下“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为昏”,但是,由于魏徵、房玄龄等重臣与之通婚,山东士族仍然保持着相当高的社会地位。被禁止自为婚的十家之间仍暗中通婚,朝廷也无可奈何。《新唐书·高俭传》云:“后房玄龄、魏徵、李复与昏,故望不减,然每姓第其房望,虽一姓中,高下县隔。李义府为子求昏不得,始奏禁焉。其后天下衰宗落谱,昭穆所不齿者,皆称 ‘禁昏家’,益自贵,凡男女皆潜相聘娶,天子不能禁,世以为敝云。”传统士族仍具有很大的实力,到武则天时门第局限才进一步被打破。
武则天之父武士曾当过木材商,所以,其虽系太原元从,亦无资格跻身于《贞观氏族志》中的高门之列。武则天最重要的助手之一李义府的家族未被录于《氏族志》中。武氏集团的社会声望并不高,而武则天以内宠掌握朝政本不合封建礼教,关陇集团出于对李唐王朝正统的维护当然不支持她当政,更不会拥戴她取李唐而代之。这样,提高自己及武氏集团成员的社会地位,重新组织统治集团骨干队伍,就成了秉政后武则天为固位进取所急于完成的两大政治任务。
于是,武则天采纳许敬宗、李义府等人的建议,决定改《氏族志》为《姓氏录》: “时许敬宗以不载武后本望,义府亦耻先世不见叙,更奏删正。委孔志约、杨仁卿、史玄道、吕才等定其书,以仕唐官至五品皆升士流。于是兵卒以军功进者,悉入书限,更号《姓氏录》,搢绅共嗤靳之,号曰 ‘勋格’。义府奏悉收前志烧绝之。自魏太和中定望族,七姓子孙迭为婚姻,后虽益衰,犹相夸尚。义府为子求婚不得,遂奏一切禁止。”《资治通鉴》记此事于显庆四年(659年)六月,“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时人谓之 ‘勋格’”。《新唐书·高俭传》亦提及此事,其云:“高宗时,许敬宗以不叙武后世,又李义府耻其家无名,更以孔志约、杨仁卿、史玄道、吕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广类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叙所以然。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仆射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叙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孙,余属不入,改为《姓氏录》。当时军功入五品者,皆升谱限,搢绅耻焉,目为 ‘勋格’。义府奏悉索《氏族志》烧之。又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为昏;三品以上纳币不得过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为归装,夫氏禁受陪门财。”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凡五品以上的官员,不管以前是否是士族,都写进《姓氏录》中,而不到五品的官员,即使曾经是士族,一概不写进去。这样一来,就沉重地打击了曾是士族的地方望姓的政治势力,而通过其他渠道,特别是军功晋升的官员,就得到合法保护。同时,在《姓氏录》中,武氏及其他皇妃的家族被安排在第一等级中,这是可以预料到的。但新志有很大的变化,它只收唐代五品以上官员的家庭。从前长期依据的“家庭出身”和社会承认的原则被取消,新志远比旧志充实,因为它的范围扩大到当时兴起的统治官僚阶级。这一点陈寅恪先生论述得极为精当:“自武曌主持中央政权之后,逐渐破坏传统 ‘关中本位政策’,以遂其创业垂统之野心。故 ‘关中本位政策’最主要之府兵制,即于此时开始崩溃,而社会阶级亦在此际起一升降之变动。”“及武后秉政,大崇文章之选,破格用人,于是进士之科为全国干进者竞趋之鹄的。当时山东、江左人民之中,有虽工于为文,但以不预关中团体之故,致遭屏抑者,亦因此政治变革之际会,得以上升朝列,而西魏、北周、杨隋及唐初将相旧家之政权尊位遂不得不为此新兴阶级所攘夺替代。”
据《新唐书》之《李义府传》及《高俭传》,修订后的《姓氏录》共收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唐高宗亲自撰写书序,说明类例。《姓氏录》仍以现任官职高低为划分等级的标准。“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仆射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叙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孙,余属不入。”不仅当时五品以上职事官得以录入,就是兵卒中以军功获五品以上勋官者也谱中有名,而旧士族未在当朝任五品以上官的均被摒弃于外。因此,它收录的姓氏大大少于《氏族志》。
《姓氏录》颁布后,舆论哗然,许多士人将其贬称为“勋格”,以被录入为耻。为使《姓氏录》真正取代《氏族志》,李义府又奏请将原存于各地官府中的《氏族志》全部收回并焚毁。
当然,《氏族志》和《姓氏录》并未能彻底打破延续多年的正统门阀观念。河北崔、卢、李、郑等大族仍然坚持传统的家门风教,在婚姻上自矜高贵。他们的社会地位仍然受到重视,就连建议修《姓氏录》的李义府也自称出于赵郡李氏来抬高自己。直到高宗后期,这些大族中仍有许多人出任宰臣。晚唐的牛李党争亦当追溯到传统的关东士族与武周之后兴起的以文词进士科发迹的新阶层的矛盾,更显示了士族及士族观念对唐代政治的深刻影响。
需要提及的是有唐一代有关氏族志的编纂除了太宗修《氏族志》、武则天修《姓氏录》以外,还有一次,即在武则天退周还唐后,中宗神龙三年(707年)开始编纂的《唐姓族系录》。武则天在中央政变中退位,中宗皇帝开始复兴唐室,政治也趋于保守。这时编纂的《唐姓族系录》,依据的是贞观时的《氏族志》, “仍令取其高名盛德、素业门风、国籍相传、士林标准,次复勋庸克懋、荣绝当朝、中外相辉、誉兼时望者,各为等列”。
厘清初唐这三次氏族志的编纂,对于了解初唐政治事件的发生、新兴阶级与旧族官僚政治力量的升降具有重要的意义。故日本著名学者池田温在论及唐朝三次编修氏族志时认为,其发端与其说是旧传统根深蒂固,不如说是由于当时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动。换言之,三种氏族志编纂的时候,都受到当时政治条件的很大制约,可以称它们为初唐政治史的缩影。八世纪中叶以后的动乱,给氏族传统以决定性的打击,氏族志遂告终结。显然,《氏族志》和《姓氏录》的编定所带来的阶级结构的变化,打破了旧的凝固的社会分层结构,给广大寒门人士的升进扫除了障碍。其所带来的寒门士人的崛起,成为唐代文学人才大量涌现的基础。
三 寒士的崛起
自唐立国以来,特别是唐太宗李世民至武则天采取一系列的尚文举措以来,随着《氏族志》及《姓氏录》的颁布,寒门士人通过各种途径特别是科举,开始逐渐得到进用,士族衰落,寒门士人逐渐崛起,是初唐以来的一个重要现象。
从唐王朝建立(武德元年,即618年)至武则天封后(永徽六年,即655年)共计三十七年(暂称为唐初的时间),从武则天封后至武则天被逼退位(神龙元年,即705年)共计五十年(暂称为武则天当政的时间),则武则天当政的时间较之唐初的时间多出了十三年,但是武则天当政之前的官员中包括了一些由隋甚至北周入唐的寒士,这样唐初的时间较之武则天统治时间并不算少,甚至大体相等。据董敏在《唐代寒士研究》一文中统计,在进士、明经及其他科目总人数中,武则天当政之前的初唐,寒士有十二人;武则天时期,寒士有三十一人;武则天之后到中宗、睿宗时共二十六人。从担任官职来看,武则天当政之前的寒士做官的人数远少于武则天时期的人数,且武则天之前的寒士主要担任一些太常博士之类的教授官职,以及太子洗马之类的东宫官职,担任宰相的数量很少,只有七人;而武则天时期寒士得到重用,担任各种高官,担任宰相的数量有明显增加,有十九人之多。
总而言之,自武则天时期开始,寒士的仕宦情况明显好于之前。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将北周宇文泰对抗北齐、梁的新途径称为“关中本位政策”, “即凡属于兵制之府兵制及属于官制之周官皆是其事。其改易随贺拔岳等西迁有功汉将之山东郡望为关内郡望,别撰谱牒,纪其所承,又以诸将功高者继塞外鲜卑部落之后,亦是施行 ‘关中本位政策’之例证……隋唐两朝继承宇文氏之遗业,仍旧施行 ‘关中本位政策’,其统治阶级自不改其歧视山东人之观念……自高祖、太宗创业至高宗统御之前期,其将相文武大臣大抵承西魏、北周及隋以来之世业,即宇文泰 ‘关中本位政策’所结集团体之后裔也。自武曌主持中央政权之后,逐渐破坏传统之 ‘关中本位政策’,以遂其创业垂统之野心”。亦即在武则天时期改变了西魏、北周以来之“关中本位政策”,开始大量进用由进士科而起之新兴集团,陈寅恪先生在谈武则天时期政策改变时特别强调了进士科的作用。武则天时期确实有更多进士科出身的寒士得到进用,不过这不仅仅限于进士科,明经与其他科目出身的寒士在武则天时期得到进用的人数也有很大增加。
毋庸置疑,武则天改变唐立国以来一直坚持的“关中本位政策”,其最主要的原因如陈寅恪先生所说,即武则天本不属于关陇集团,且关陇集团是反对她执政的,改变“关中本位政策”是为了“遂其创业垂统之野心”,这当然是最重要的,也是武则天最优先考虑的问题。另外,武则天可能还考虑到了另一个问题。
每一个从战争中建立的朝代,必然会有许多功臣,这些功臣在打天下的时候大显身手,立下汗马功劳,但治理天下却并非他们所长,唐初之关陇集团即是如此。自西魏至唐初的统治者都面临着争夺天下的问题,宇文泰一开始建立关陇集团也主要是出于战争的考虑,所以跻身其中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打天下的人才,因此关陇集团又有“关陇军事集团”之称,李唐获得关陇集团的支持进而取得天下,关陇集团便成了唐初功臣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王朝建立之后,就面临着治理天下的难题,“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这些原来的功臣需要得到合理的处置,高祖与太宗并没有像刘邦一样大规模的杀戮功臣,而是将他们保留下来,一来李唐本属关陇集团,关陇集团是其统治之重要基础;二来唐建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家还处在动乱当中,需要这些功臣继续效力。
但是随着政权的逐步稳定,朝廷越来越需要治理国家的人才,而不再是这些打天下的能手了,官僚队伍的新陈代谢在所难免,这件事情高祖、太宗时期都没有去做,那么就由武则天来做,再加上武则天自己夺取政权的考虑,这种“社会阶级的升降”在武则天时期发生也就成为必然的事情。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武则天重用了不少酷吏,比如著名的酷吏周兴、来俊臣、索元礼等。重用酷吏的结果就是原来占据高位的官员大量被屠杀,这样就会留下大量空闲的职位,这些职位当然需要人来填充,再考虑到武则天“创业垂统之野心”,寒士们在此时的地位上升就很正常了。治国人才的进用,使得整个官僚队伍整体的适应性增强。武则天时期进用的一些人才如宋璟等人确实在后来发挥了很大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治国人才在中宗以后的进一步进用,亦即对武则天政策的继承发扬,对后来唐朝保持半个世纪的盛世局面,显然发挥了巨大作用。武则天统治的时候正是统治阶级升降的关键时期,社会阶层的上下流动速度加快,寒士在政治上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也取得了更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