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府透明度(2009~2016)
- 吕艳滨 田禾
- 1426字
- 2020-08-29 06:09:11
二 以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在现代社会,公众的知识水平有了质的提升,政府要想维护自身的公信力,就必须付出比传统社会更多的努力和更高的代价。加强信息公开,充分有效地运用信息进行治理,成为提升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径。维持政府的公信力除了要求政府言必行、行必果且不朝令夕改之外,同样需要确保自身活动的公开透明以及与公众的顺畅沟通。有的管理者感叹说,“以前一个警察可以管100个群众,现在100个警察管不了一个群众”,这反映了政府权威正在受到巨大挑战。事实上,随着民主法治的发展,神秘主义和威权政治已经不能为政府带来公信力,只能引发公众的质疑和抵触,并影响政府治理的效果。相反,政府管理的可视化、公众的可参与化却可以实实在在地提升政府公信力。今天,增强政府运行的透明度,充分高效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加强与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对提升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新媒体的普及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府能够对瞬息万变的社会作出快速应对,最大限度地向公众提供信息,用信息的公开透明遏制谣言、虚假信息的泛滥蔓延,消除各种误解,提升政府的权威。
及时、准确地回应公众舆论,已经成为现代政府治理实现善治的重要手段之一。回应(responsiveness)就是要求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负责任的反应,并定期主动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回应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也就越高。“对于普通市民而言,关键问题在于他们与政府官员的交往或交涉能够得到回应,以及这些回应是否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政府如果不能及时把握舆论发展动态,并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提供真实、可信的权威信息,则极容易导致舆论失控,使政府治理遭遇困难,甚至引发社会危机。2008年的瓮安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瓮安县各级干部的反思表明,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面对社会上出现的谣言、谎言等信息,没有正常的、开放的、权威的信息发布渠道,发布信息慢、声音弱、信息少,甚至在一段时间内主要是被动地封堵虚假信息,最终导致群众不明真相并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责任应归咎于掌握信息和掌握信息发布权的政府相关部门。瓮安事件的教训之一,就在于有关政府部门错失了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的最佳时机,以至于谣言、谎言走在了政府信息之前,当谣言、谎言满天飞之后,再出面发布任何信息,就很难取得公众的认可和信任,最终导致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发生。2009年湖北石首事件、2017年四川泸县事件与瓮安事件也有很多相似之处。
当然,全面公开也必然有助于树立政府公信。例如,安徽省金寨县作为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随着各类惠民资金规模的不断增加,普通群众对惠民资金的流向分配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过去资金分配不规范,由于经手人多、审批环节多,各层级的贪污、挪用、截留、代领、优亲厚友等现象并非罕见,导致惠民资金的投放精准度不高,且容易滋生基层干部违法犯罪,群众相关信访投诉压力巨大。为让群众更全面了解、参与惠民资金监督管理,金寨县由仅偏重“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并重转变,实行政策宣传公开、信息采集公开、对象评议公开、审核审批公开、资金发放公示“五公开”。例如,白塔畈镇在确定农村低保户时,除政策宣传公开外,执行三榜公示制度,一是将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符合低保户的人员在镇村公开栏公示7天,二是将经镇政府审核评定的结果再在镇村公开栏公示7天,三是经县主管部门审批后将结果在镇村公开栏长期公示。通过全程公开,大大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升了政府为民服务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