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贫穷的美食家

菜肴与我

狗尾草籽儿捋下来当“米饭”,拍碎的玉兰花瓣团成“肉丸”,红凤仙花榨汁做成“葡萄酒”……桌上摆着这些菜肴,客人是位穿着友禅染[1]和服、系着黄绿色无花纹折纸腰带的“大家闺秀”。为了用彩色铅笔画她,我参考了老杂志《三越》里的彩页,又模仿了与谢野晶子[2]给我的千代纸上的花纹。从玩这豪华的过家家游戏时起,我似乎就喜欢动手做菜。

其实,我喜欢吃自己做的菜,而不大喜欢在一旁看别人享用我做的菜,哪怕对方是我的丈夫或儿子。我对菜肴的喜爱,其实带着摒除母爱的西方个人主义。如果有朋友称赞、佩服我的手艺,我也会为他们下厨,条件是我也一起吃。去医院探病的时候,我也是带双人餐。

我只是觉得做菜很快乐,快乐得不可思议。

银色的锅子里,透明的开水冒泡、翻滚,雪白的鸡蛋在水中沉浮……这让我感到快乐。

左手端着煎锅,右手也不闲着:放入黄油,打散鸡蛋倒进锅内,稍后用筷子轻轻搅拌,做出各种形状……鸡蛋渐渐变成黄灿灿、胀鼓鼓的煎蛋卷,这让我感到快乐。

我擅长做“天然煎蛋卷”(不加任何调料的煎蛋卷)和“香草煎蛋卷”(加香料的煎蛋卷)。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烹饪爱好者,切过荷兰芹的新砧板冲洗后残留的浅绿色印痕也令我感到快乐。

除了煎蛋卷,我还有别的拿手菜:波尔多蘑菇(鲜香菇用黄油煎过,撒上切成粉末的荷兰芹),粉丝蔬菜肉汤(巴黎的房东太太亲口传授的独门秘菜),蒸白肉鱼德国色拉(明治时期德国杂志上出现的野战食品,据传威廉二世亲自做了这道菜让军队吃。),台町式牛肉火锅(之所以叫“台町式”,是因为我的婆家在三田台町。公公的小妾以前是新桥吉三升的艺伎,我曾向她请教精致菜肴的做法。),鲷鱼醋拌小芜菁,海参醋拌萝卜泥,用鲷鱼、葱和裙带菜做成的白酱拌菜,用金枪鱼、葱和裙带菜做成的红酱拌菜,用银鱼、土当归和干贝等做成的清汤,用沙丁鱼丸和萝卜片加醋做成的清汤,等等。

由于篇幅所限,我不能把拿手菜全部列举出来。不过,我平日吃的无非是简单的德国色拉、蔬菜肉汤和煎蛋卷,那感觉就像一个独处的大厨给自己做简单可口的小菜吃,或精养轩[3]的厨师放弃讲究,用陶壶泡咖啡喝一样。

前几天,我给住院的朋友送去台町式凉菜。对于我许久以来无处施展的手艺来说,那倒算是一种安慰了。

鸡蛋菜肴

我左手拿着黄油微微冒烟的煎锅,右手把磕在红茶杯里的鸡蛋先后倒入。当微黄的透明蛋清渐渐变成半透明、边缘开始发白、变干,一对泛着红光的浑圆蛋黄隆起来,令我联想到它柔软的内在。我盖上锅盖把火关小。那对蛋黄披着一层蛋清的薄膜,朦胧中透出红色——鸡蛋背面要煎得焦一点。

鸡蛋出锅后,以蛋黄为中心若有似无地撒上一点点盐和胡椒粉,盛在边沿颜色仿佛掺入了少许玫瑰色的鸡蛋壳的西洋盘子里端上餐桌,摆在面前。这时的我,除了打翻酱油或来电话,此外的事一概不予理会;因为我要履行趁热将鸡蛋送入口中的义务。我拿起匙子,灵巧地切下完好无损的蛋黄,点上少许酱油,舀起蛋黄,囫囵个儿送入口中。这种用餐举止不太优雅,因此在别人家我不这么做。即便在餐馆,我也只在附近的馆子这样吃鸡蛋。

有的馆子用馅饼盘做煎鸡蛋或火腿蛋,而且直接连盘端上来,那样又烫又好吃。用馅饼盘做的煎鸡蛋,会让我想起我巴黎寓所的食堂。那是个简陋的长方形食堂,后院散落着煤渣的空地传来鸡鸣声。在那里,我们吃勉强咬得动的牛排、炸牛仔排(虽是炸肉排,但法国的炸肉排不加面粉、鸡蛋和面包糠,就是普通烤肉。不知为什么,只有那种炸牛仔排很软嫩。)、淋了色拉调味汁的贻贝、边上枕木似的部位(边肉)又长又宽的大怪物似的比目鱼,还有土豆洋葱色拉。不过,我偶尔对房东太太杜佛夫人说:“我吃坏了肚子,请给我做鸡蛋。”杜佛夫人便钻进厨房,不久就垫着围裙边儿抓着盘子走出来,说声“当心烫哟”,把盘子从我旁边递过来。她也常用馅饼盘烤白沙司花椰菜,很好吃。花椰菜不是高档蔬菜,我们那处廉价寓所也没少用它。

说到巴黎的鸡蛋菜肴,我想起一家专做鸡蛋菜肴的餐馆推出的“鸡蛋冻”(菜名我忘记了)。那道菜很讲究,用的是日本上等冷菜里用的那种清汤。汤中加明胶稍稍凝固,随后加入半熟鸡蛋;在凝冻的汤汁中,半熟鸡蛋清晰可见。那是夏季时令菜,因此夏天要外出去哪里坐坐的话,我常提议去那家餐馆。自己也不是不能做鸡蛋冻。可以用牛肉熬取高汤,等汤开始凝固时,把热水里的半熟鸡蛋移进去(再加一点芹菜增香),然后把汤晾凉;但想想就觉得麻烦。我不爱做费工夫的菜,能不能做出那家巴黎餐馆的味道也是个问题。

话题从我屋里的煎鸡蛋跑到了巴黎,偏离了正题。不过话说回来,我认为煎鸡蛋既不适合用来搭配面包,也不适合做米饭的配菜,我是把煎鸡蛋当作一道独立的主菜来吃的。之后我用印有花朵图案的红茶杯喝红茶(我在意大利的美术馆看过波提切利的《维纳斯的诞生》,画上那些散布在天空和大海中的小玫瑰让我着迷。杯上的花朵图案就像那些小玫瑰。),嚼烤面包。我讨厌烤面包上涂黄油,出于营养上的考虑,有时拿它蘸汤吃。如果是夹西红柿和生菜的三明治,我会涂上足足的黄油。但烤面包涂黄油就会隐约散发出我讨厌的咸味脆煎饼的味道。

一天早上,我在厨房里煮鸡蛋。银色的锅子里,沸腾的水翻滚着银色的光,雪白的鸡蛋在其中沉浮。我心里感觉很快乐,快乐得想唱歌。

又一天早上,我在厨房里做煎蛋卷。黄油在煎锅里融化、冒烟,我把三个打散的鸡蛋倒进去。鸡蛋开始凝固,我立即用筷子轻轻搅拌;搅拌两次后,我晃动锅子。当锅里的蛋皮煎至半熟时,我把蛋皮折成三层,撒上盐和胡椒粉,煎蛋卷就算做好了。如果有牛奶,我会放一点进去。用黄油做煎蛋卷,我一般不加调料;用猪油做煎蛋卷,我会多放胡椒粉少放盐,并且倒上日本酱油。据说巴黎的餐馆雇用厨师时会让应聘者做“天然煎蛋卷”。谁能做好这不加任何调料的煎蛋卷,就录用谁。不谦虚地说,我自信能做好煎蛋卷。不过,巴黎的餐馆要是雇我当厨师可就坏事了——什菜牡蛎冷盘、栗子填火鸡、炸小牛排、深褐色鸭血酱炖煮的鸭肉、烤蜗牛,这些菜我一个都不会做。

从小我就喜欢用鸡蛋做的菜肴,包括生鸡蛋拌热腾腾的米饭,所有种类的鸡蛋菜肴都让我喜欢。我至今还留有幼时的味觉记忆。用牛肉馅和鸡蛋做的Fricandeau[4]是我最喜欢吃的。

我喜欢鸡蛋,不单喜欢它的味道。鸡蛋的形状、颜色也非常让我喜欢。在街上看到码成堆的新鲜鸡蛋,即使没有拿它做菜的计划,我也不由得想买,想拿在手上端详。雪白的蛋壳有细微的凹凸,让我联想到新积雪的表面、压平的白砂糖,它与英国瓦特曼等上好的西洋纸、与法国手工书的书页也是相似的。白中带红的蛋壳也漂亮,极薄的蛋壳会让我想到西班牙铁丹红的土地上千家万户的墙壁颜色;而略带玫瑰色,隐约有白色斑点的蛋壳最为美丽。鸡蛋的形状、颜色不知为什么,总让人感到宁静平和,我喜欢这份感觉。而蛋黄颜色中蕴含的趣味,每次烹调、品尝,也都带给我新鲜的感受。

法国人在复活节把煮鸡蛋的外壳染上深红、蓝、黄、绿等颜色,放在篮子里摆上餐桌。光是想象那光景,都让我觉得快乐。复活节庆典时,在空蛋壳里塞上剪得细细的五彩纸屑,然后糊起来。小伙子把蛋扔在路过的姑娘身上,或从窗口把彩蛋往穿露背套装的姑娘身上投,弄出一场乱子来。我一直想亲眼看看复活节庆典,可惜恰恰在火车上错过了那一天。第二天,我到了波尔多,走上街头,只见彩色的小纸片被早上的小雨打湿,粘在人行道上。雨后行人寥寥的城区,似乎也还隐约飘荡着昨日年轻人快乐的喧闹声。那是一个海滨城市,在那里我只停留了一天。如今提起波尔多,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当时的情景:雨后阴云未开,隔着层玻璃似的视野中映出大步走着两三个水手的黑沉沉的港口,以及粘着复活节纸片的潮湿的灰色路面。

或许是生来嘴馋,读小说或剧本时,食物描写容易给我留下印象。在夏目漱石的小说中,蛋糕借用了“卵糖”二字表示,并注上原有的假名读音。那两个借用字似乎过于诱人,我有时会想到别的点心,而不是蛋糕。

在《大鼻子情圣》[5]中,糕点铺老板拉格诺最喜欢诗,每天都即兴作诗,并用打草稿的废纸包面包和点心卖。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拿起三四个鸡蛋/煎成焦黄色/杏子馅饼做好了

我感觉比起其他部分,那首诗我记得更清楚。而在美国推理小说家范·达因的小说中,主人公是一个与作者本人相似的侦探。他喜欢吃鸡蛋蒸白肉鱼,并让自己中意的仆人做那道菜,那道菜似乎真的很好吃。

看电影也是一样。当我看到让·迦本咬了一两口烤鸡就匆匆跑到楼上时,我觉得他真可怜。在美国电影中,农家餐桌上堆得满满的金黄色鸡蛋松饼也会给我留下印象。半熟鸡蛋则经常出现在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早餐桌上。

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读名著、看著名影片似乎有点浪费。不过,如果哪本小说或哪部电影让我对菜肴、点心和饮料之外的内容印象深刻,那它或许真算得上是名著或经典影片了。

小时候,有一天我走进父亲的房间,发现父亲在薄薄的日本纸上用墨汁描画餐具和菜肴,并用画具上色。我为父亲与自己一样边画边涂而感到十分开心。其实父亲一直在研究怀石料理,那天他找来旧书,不知怎么就开始进行摹绘。父亲似乎也喜欢鸡蛋。旅途中留宿别人家时,他似乎吃腻了家常饭菜,便上街买来鸡蛋,打在米饭上吃。父亲吃半熟鸡蛋的时候,用象牙方筷的棱角“喀喀”轻敲蛋壳,灵巧地剥开鸡蛋。孩子们看着觉得有趣,便也让父亲给剥鸡蛋。

前面谈了不少嘴馋的话题,最后不妨写一写我常做的几道鸡蛋菜肴的做法。

1.荷兰芹煎蛋卷。荷兰芹煎蛋卷与法国的“香草煎蛋卷”有异曲同工之妙。“香草煎蛋卷”是把各种好闻的叶子放进去煎,荷兰芹煎蛋卷则是把切碎的、渗出绿汁的荷兰芹与鸡蛋混在一起煎。

2.俄罗斯色拉。土豆和胡萝卜切成小丁煮,青豌豆用罐头装的,生洋葱切碎,白肉鱼煮好后去皮,鸡蛋煮硬后剁碎,最后拌上色拉调味汁。如果没有优质橄榄油,不妨只用醋调味,那样也好吃。最近,我喜欢只用醋调味。如果想做比较高档的色拉,鲷鱼、比目鱼、虾,大概都是不错的食材。不过,鲐鱼的味道也不错,而且更有俄式农家菜的风味。吃俄式色拉时,喝啤酒很合适。

3.面包黄油布丁。把鸡蛋和牛奶(十个鸡蛋配一百毫升牛奶)倒入锅内,再把切成大块的面包(三天前的面包)投入其中浸泡,过一会点上火,用饭勺上下轻轻翻动。渐渐地,面包染成蛋黄色,鸡蛋凝成糊状。当面包块和锅底有点焦时,把锅从火上端下来(煎面包前别忘了在锅里加两三滴香草精)。

4.清汤蒸鸡蛋。先用白果和鸭儿芹做蒸蛋羹,再用勺子舀起来放进碗里,最后倒入清汤。

5.凉拌蒸鸡蛋。先用同样的方法做出蒸蛋羹,再把蛋羹晾一晾,用勺子舀起来盛在盘里,最后像做生鱼片一样加上青芥辣和酱油。

6.煮鸡蛋。(1)菠菜煮过后用黄油炒,炒好后盛放在盘子中央。鸡蛋煮硬后切成圆片,摆放在菠菜周围,鸡蛋周围则撒上切成小丁并用黄油炒好的面包皮。最后,把鸡蛋尖尖的一头放在菠菜上面,做出帽子的形状。(2)把煮硬的鸡蛋切成圆片,用酱油、酒和少量糖略微一煮。

除了俄罗斯的鱼肉色拉,其余的几道菜都好吃,大致合大家的口味。其中既有日本特色菜,也有高档菜,还有小吃。至于那道鱼肉色拉,情况有所不同。如果你吃不惯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的家常菜(不是所谓的西餐),也许一读“鱼肉色拉”几个字就会感受到一股腥味。不过“百读不如一尝”,如果你自己做着吃,它准保没有腥味,而且保证可口。我让没有去过西方国家的人吃那道菜,屡试不爽。德国似乎早就有俄罗斯色拉,据说威廉二世曾在战场上做那道菜让士兵们吃。而在郊外的餐馆,俄罗斯色拉配上好吃的烤面包和啤酒几乎就是一顿午餐。

德国与啤酒

慕尼黑的皇家啤酒馆,支撑天花板的粗柱子之间满是砧板似的桌子和喝啤酒的人群。皇家啤酒馆不像日本的啤酒馆,没有人把心思分给啤酒之外的东西;人们不会一边喝酒一边嘀嘀咕咕地说公司和家里的事,也不会在回公司的路上挤时间过来喝酒。在那里,只有一心一意喝啤酒的人。就像孩子得到允许可以在星期天玩耍一样,德国男人喝啤酒得到了公司、妻子和上帝的允许。比银座的狮子啤酒馆大三四倍的皇家啤酒馆,是啤酒和人的世界。又粗又红的胳膊上生着金色汗毛的女招待挽起衬衣袖子,把桶里的啤酒“咕嘟嘟”倒进大啤酒杯,又用大木铲迅速刮掉冒出的泡沫,端着啤酒“咚咚咚”走过来。诸如对贫困生活的不满、对缺少爱情的不满、对当不了“某某小姐”的不满,不会出现在她们脑海里。她们只有一个念头:“本姑娘(不是‘我’也不是‘人家’)在端啤酒”,回到家后,把壮实的胳膊支在桌上大口喝啤酒,然后去洗衣服、约会,或给父母帮忙;就是这样的感觉。总之在皇家啤酒馆,人和啤酒以外的东西全都失去了存在感;只有豪迈地斟满的啤酒,以及豪迈地喝啤酒的人。下酒菜是大块囫囵烹制的猪肘或香肠,蘸着芥末酱吃,也相当豪迈。

啤酒馆外,喝啤酒仍几乎是德国人每天都要举行的庆祝仪式。无论是歌德、莫扎特、弗洛伊德、马克思·瑞恩哈德、赫伯特·冯·卡拉扬,还是街上的约翰尼斯老头、邻居恩斯特和情人索菲、对门的律师盖姆,他们都有一股啤酒味。也许,病人也把药粉用啤酒冲着喝。

德国人喝啤酒的方式,我很喜欢。喝啤酒,非酣畅淋漓不可,来不得半点小气。在巴黎,喝葡萄酒是国民每天的“庆祝活动”,不过他们也经常喝啤酒。大人带孩子去咖啡馆问孩子喝什么,孩子就会噘着薄薄的、玫瑰色的小嘴说“啤酒”。欧洲人爽朗,不像日本人那样阴郁,我认为这是他们日常喝的饮料里含有适度酒精、既便宜又好喝的缘故。

不过,我本人不能痛痛快快地喝啤酒;用汽水杯子喝上半杯,我的脸就会红得像酒吞童子[6]。啤酒、苦艾酒、茴香利口酒、威士忌、白葡萄酒都是我爱喝的美酒,而可怜的我只能像品酒一样小口啜饮。

我喜欢的东西

大文豪夏目漱石似乎舔尝过果酱。我则经常舔尝炼乳。最近我更讲究了,把绵白糖放进无糖炼乳中来舔尝。那时的我仿佛置身天堂,柔柔的甜味一直蔓延到我的神经。小时候的牛奶香气会从记忆中苏醒吗?……推理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用“像猫舔了牛奶一样”形容一个人背地里得了便宜而得意微笑的表情,而我用匙子舀牛奶喝时活脱脱就是那副样子吧。

至于清酒的气味,我甚至讨厌跟喝了清酒的人待在一间屋里。不过,如果是以前新桥、柳桥的艺伎和那些优秀的演员、说书艺人——即“sya”和“si ka”(以前人们将艺伎和演员戏称为“sya”,将说书艺人戏称为“si ka”)待的屋子,坐坐倒也好。他们的一起一坐、斟酒动作,都无疑传达出一股考究的美感。

我喜欢的洋酒是白葡萄酒(莱茵河流域出产的莱茵葡萄酒,或在涩谷找到的格拉夫葡萄酒,据说龙土轩会加这种清淡的葡萄酒到菜里。至于拉菲堡红葡萄酒、伊甘庄园白葡萄酒的味道,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是可可利口酒,是苦艾酒。至于威士忌,我尤其喜欢它的香气。据说好的威士忌有木桶的香气,有一次我忽然感受到那种香气。那一定是我的幻觉:那是三百四十日元的托利斯威士忌!

淡茶[7]、红茶(立顿牌)、上等煎茶[8](玉露茶没有清淡的味道)、瑞士或英国产的巧克力片、战前的威化饼干、现做的上等抹茶细砂糖点心,都是我喜欢的。至于粗茶、咸味脆饼干、花林糖[9],我不是很喜欢。不知为什么,我讨厌平民化的东西,那些非常有钱、开口就是“平民、平民”的人也让我讨厌。我想如果那些老市民听到别人“尊称”自己为“平民”,大概会嗤之以鼻的吧。

最爱的香烟牌子是菲利普·莫里斯,或战前的金蝙蝠。因为有个长得像布里亚利(法国电影演员)的小说人物,我感觉他像是会抽菲利普·莫里斯的,所以我喜欢上了这种烟。喜欢的奶酪是荷兰奶酪和小瑞士奶酪(表面的发酵牛乳较硬,整体呈小三角形,一块块用锡纸包着,吃的时候加一点糖。),这比上等点心还好吃,可惜日本没有。黄油烤比目鱼、比目鱼刺身、奶汁炖菜、清淡的炖蔬菜、加白糖的炖胡萝卜、番茄肉汤、俄罗斯色拉、八杯豆腐[10]、蚬贝三州味噌汤,也都是我喜欢的。

或许是嘴馋的缘故,就连毛衣的颜色,我也喜欢胡椒色、可可色、日本栗的颜色、覆盆子雪糕色等,这些颜色都适合我。我喜欢一切味道和颜色都甜美柔和的东西,喜欢那种“雅致的甜”。

点心的故事

记忆中有一种点心,沉淀在明治静谧的光影中,有红白相间的、澄澈的浅绿的、黄的、朦胧的半透明樱花粉的,那是谜一般的花样点心——有平糖。

硕大嫣红的牡丹、淡红的樱花、尖儿红红的樱花花苞、泛点绿或茜草色的橄榄色叶子、散发着肉桂味道的浅茶色枝条,还有红白相间的缎带打成的花结。

那些“花束”色彩鲜艳,底下垫着白纸,躺在母亲苍白而纤长的手上。每次母亲都从中折两三朵“樱花”和几片“牡丹花瓣”,给我当零嘴。那一刻,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门照入室内,淡红的“樱花”、绿色的“叶子”和嫣红的“牡丹”明净闪亮,宛如威尼斯玻璃或波西米亚玻璃的碎片。

法国大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追寻失去的时光,用手心感知、确认往昔,以使其重现。他喜爱幼时在姨婆家尝过的小玛德莱娜点心,而有平糖就是我的小玛德莱娜。

天长节[11]那天,父亲从宫中带回来的白棉布包袱唤起了我心中的美梦。我解开包袱,里面静静地放着状如绯红色羽叶甘蓝的上等日式草饼、掺淡茶粉的琼脂下透出蛋白和山药做的仙鹤的羊羹、鲜红的外皮上粘着冰糖渣的豆沙馅点心。明治时期,文学家的稿酬并不多。那些亮晶晶的点心差不多都是别人送的,而我们家常吃的是本乡和青木堂的马卡龙、葡萄干饼干、用锡纸包装的巧克力、水果糖、蜂蜜蛋糕等。一位远方的朋友经常给我们家送东西,比如又白又甜、味道像上等蜂蜜的薄荷糖,还有无核白葡萄干,这些东西每年都给我们家带来一次欢乐。

如今,我常吃的点心变来变去,眼下是下北泽青柳店的“半生点心”[12]。半生点心就像一个淡黄色的栗子,里面包着上好的栗蓉。美中不足的是,或许是要使用新鲜栗子的缘故,这种半生点心只在秋冬之交的两三个月内供应。青柳店还有一种梅花形的半生点心,淡红色的糯米皮包着白豆沙馅,上面洒满了白色的罂粟籽。这两种半生点心,每隔三天我就会各买十个。除了半生点心,平时我还吃桃山饼;桃山饼品质优良、味道讲究,连出生于明治年间的我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卖桃山饼的商店,代泽有一家,下北泽有两家。即使在一家店里忘了买,在别的店里也能买得到,这对我来说很方便。还有“雪霰”,它虽是大批量生产的廉价点心,却味道清淡、品质上乘,我也喜欢吃。

可不知为什么,我爱吃的物美价廉的点心也好,我爱用的称心如意的肥皂也罢,但凡我喜欢的东西,厂家准会停止生产;而我也无可抱怨,毕竟糕点厂不是专门为森茉莉这个老婆子做点心的。

饼干

我懂一点法语,“饼干”用法语写出来就是“Biscuit”。

在我的印象中,“Biscuit”一词好像来自英国,法国人保留了原有的拼写,而将其读作“bisukyu”。我想用英语说的东西只有饼干,所以“Biscuit”应该算我用英语写的。我原本不喜欢英语,因为在女子中学学的那点法语已经刻在了我的脑子里,而我又不懂别的外语。况且英语单词中有一大堆字母不发音的情况,这让我很恼火。还有英语单词的读法,学过法语的人怎么也想不出为什么要那样读,这也让我恼火。比如“Pie”,在英语中好像读作“pai”,可我总觉得它读作“pi”。“Pie”怎么不念“pi”呢?每次在咖啡馆盯着菜单,我都会不高兴。尽管讨厌英语,我却唯独不想用法语讲“饼干”和“小烤箱”这两个词。因为我觉得,饼干是英国的东西。饼干最好的是英国产的:看上去硬,嚼起来脆,有一丝黄油和牛奶的香气,还有优质面粉的味道。

读小说、看电影的时候,我也会被那些有趣的内容吸引。不过我实在嘴馋,小说、电影中的饮食场面鲜明地留在了我的脑海里,经久不散。美国电影中首先会出现大饭店的早餐桌,接着会出现一把银壶;透亮的深褐色的咖啡从壶嘴汩汩涌出,我心里发出一声惊叹:多么诱人的咖啡!我忘不了让·迦本电影中的烧鸡,忘不了希区柯克电影中农家餐桌上的掺水烈酒和堆成小山的松饼,也忘不了福尔摩斯晚餐桌上的凉拌鸭肉和白兰地咖啡。而当我读黑岩泪香[13]翻译改编的一本英国小说时,那位贵族给含冤入狱的女儿送她平时吃的饼干的情节打动了我。那是什么样的饼干呢?……我眼望虚空,浮想联翩。

我虽然喜欢法国,却觉得英国的面包、红茶和饼干最好(然而,我去伦敦时惊讶地发现,英国的菜肴和除饼干之外的点心都不好吃)。有一次,一位从京都回来的朋友送给我两斤[14]京都市面上卖的英国面包。那四天里,每天早上我都吃面包配红茶和火腿蛋的英式早餐,感到心满意足。至于红茶,我一般喝一直读我的小说的那位姑娘送的纯英国产红茶。(她有意大利古典素描中的天使一般的面庞,身上那件素净的意大利雨衣好看又得体,肩上挎着一只素净的皮包。她是安东尼·博金斯的影迷,和我谈起博金斯就有说不完的话。)就像酒鬼醉酒一样,我会被那种红茶的香气弄醉。那时我露出陶醉的目光(我自以为那是陶醉的表情,别人却以为我在发呆),带着一份好心情写小说。

饼干一定要又硬又脆,并且要适当薄一点;嚼饼干的时候,饼干要有口感,云母状的细粉末要散落在胸前或膝上;饼干要有优质面粉的味道,还要带着一丝牛奶和黄油的香气;刻在饼干上的拉丁字母和小孔要排列得整齐规范,不能有一丝紊乱;小孔还要扎得深,并且美观、清晰。少了哪个条件都说不过去,饼干便不配被称作饼干,不配让约克玫瑰似的英国贵族少女用她那洁白的牙齿咀嚼。也许那些饼干会说:森茉莉那个写小说的怪婆子好打发,美国或日本产的饼干就够了。那可不行。我虽然穷却也是贫穷的布里亚·萨瓦兰[15],在精神上是贵族。

最近流行的“平民”一词,我十分讨厌。据说如今濒临绝迹的老市民,一被人叫“平民”就会嗤之以鼻:“平民?什么意思?”以前我在团子坂[16]上住,那里有一家叫“伊势屋”的糕点店。在伊势屋,玻璃瓶里装着两种点心:一种是又大又圆的玛丽饼干,一种是长方形的、周围像古典花边一样呈锯齿状的意大利威化饼干。那两种饼干似乎继承了英国饼干的传统,颇有品位,口感和做工均属上乘。战争期间,我被疏散到外地,远离了团子坂上的伊势屋。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碰到自己喜欢的饼干。

我嘛,从小吃青木堂的西式糕点长大,可后来青木堂没有了,我就改为专吃伊势屋的饼干,因为家里的女佣会在一分钟内把饼干买回来。那家店的饼干特别出众,是威化饼干,尽管我不明白它为什么叫意大利威化饼干。下午三点的餐桌前,我把那饼干用大盘盛放,拿出淡蓝色罐装的立顿红茶来泡上一杯,投入一块半方糖。玻璃门外,立着父亲石像的庭院花圃是一派冬日的萧索景象。

尽管我是“贫穷奢侈”的行家,泡在代泽澡堂的浴池里时,会想象西班牙红宫的水池(当然我要闭上眼睛。如果眼前出现耷拉着湿漉漉的鬈发、浑身通红的胖大姐;或瘦得皮包骨头、像被追到地狱针山上的女鬼一样的老板娘,那一切就都完了。),不过我也觉得能看到实实在在的院子真好。

日本战后也出现了一些价高质优的饼干,不过那些饼干要么黄油放得过多,要么味道过甜、颜色过浓,形状也是千奇百怪,不像饼干倒像甜点。至于美国产的黄油压花饼干,那就另当别论了。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仍认为除了传统的英国饼干,比如小伯爵冯德罗[17]的祖父斥退仆人后气鼓鼓地嚼下的那种,其他饼干都不该被叫作饼干。

贫穷的美食家[18]

玛利亚是贫穷的布里亚·萨瓦兰。

玛利亚今天又生气了,她是生自己的气。玛利亚相信,她的味觉、视觉、触觉和情绪都很敏感,她嘴馋的程度比得上布里亚·萨瓦兰。她必须满足那些欲望,否则就片刻不得安宁,而为了满足那些欲望,她需要付出笔墨难以形容的、极大的努力。她在生活中事事都要努力,别无选择。

玛利亚的家在淡岛。这一天,她从家到下北泽购买食品,回家途中经过木器店,发现忘记买冰了。这正是她生气的原因。

不知为什么,玛利亚每次走到那家店铺门前就会想起忘了买东西。那家店——说不清到底该叫木器店还是叫木匠铺抑或别的什么——经常给咸味脆饼店做玻璃橱柜,或给寿司店做柜台。做好后,那些刷了白色底漆、又大又招眼的物件就被搬到店门外。为什么走到那家店门前就会发现篮子里东西不够呢?玛利亚似乎找到了答案。原来,那家店铺前面有一家寿司店,寿司店对面是烤肉店(挚友萩原叶子经常约玛利亚去那里坐坐或买点什么,而玛利亚总是嘟囔着说“算了吧”。每天六点左右,世田谷区北泽周围的大叔大哥、男职员就会挤满店堂。到了冬天,店门口就会挂起诱人的淡红色灯笼。)之间有一条让人摸不清方向的小路(玛利亚至今也没摸清那条小路的方向。不过前不久,她在一次极偶然的机会中得知,拐过那条小路,前面是家名叫“酢浆草庄”的养老院。),烤肉店斜对面街角有一家丸子店,再旁边的街角则有一间供奉石地藏的祠堂;寿司店、烤肉店、丸子店和祠堂组成的歪歪扭扭的十字路口就是下北泽商店街的终点,而一路上的风景在那里就算到头了。

玛利亚忘记买的冰,叫“方冰”。冰切成大方糖的样子,用塑料袋包装,每袋二十日元。比起电冰箱里的冰,方冰形状更好,味道也更传统。

走到那家给咸味脆饼店做玻璃橱柜的木器店时,玛利亚会发现忘了买方冰,却又不愿掉头回去,她的双腿开始发沉。玛利亚原本不爱活动,甚至讨厌久坐,只想在家里躺上一整天。她的双腿走路笨拙,跑得也慢,完全是废腿。由于讨厌那双腿,玛利亚经常吃不加胡椒的凉番茄,而不加胡椒和荷兰芹的土豆泥也不得不吃。实在没办法,玛利亚只好欺骗、再欺骗自己那双不情不愿的腿,为满足与萨瓦兰一样的敏感的舌头而奔走。

玛利亚没有方冰就无法过夜,因为她要用它做半夜喝的冰红茶。在那只状似人们站在酒馆里小饮时手握的高杯、半截有竖纹、并按玛利亚的喜好变了形的杯子里——玛利亚加入足量贮藏在大罐中、冒着冰窟般凉气的方冰,然后才倒上热热的红茶。方冰是为现沏冰红茶而存在的冰。

每隔一两个小时,玛利亚就必须要喝冰红茶。说什么“夜里喝的冰红茶”,好像玛利亚每晚都在熬夜写稿,但其实她只是一觉醒来喝杯冰红茶,写上几笔四岁孩子写的那种字之后便又昏昏睡去;然后又醒来,又喝冰红茶。玛利亚的夜晚是看不出电灯为何而亮、冰红茶为何而喝的夜晚。要说白天她总该好好写稿了吧,其实白天也是大同小异。只不过白天有时屋里会突然响起查尔·阿兹纳弗那克制而多情,又有些寂寞的歌声“et pourtant, pourtant, que je n'aime que toi[19]”,这时玛利亚就像沉睡的野兽醒来,就像写作冲动上来、表情变得像青眼珠尖牙齿的鱼一样的室生犀星[20]那般,头脑异常清醒。半夜时分,玛利亚调低了收音机的音量,雷·查尔斯和约翰尼·哈里戴的歌都彻底变成了摇篮曲。其实玛利亚也晓得再不写稿就糟了,所以她无论如何都需要红茶,冬天是温红茶,夏天是冰红茶。虽然是四岁孩子的字,一年中写得出来的幸福日子也只有几十天;更多是因写不出而绝望,绝望得累了多半就睡着了的日子——玛利亚的写作生活就是这样。由于红茶与睡眠无休止的轮流登场,红茶眨眼间就会用完,采购清单里每隔三天就会有红茶。

红茶是袋装的立顿红茶,两只立顿红茶包放进茶壶,注入开水。要让开水像绳索一样从壶嘴里涌出,水花溅落在茶壶周围。玛利亚把水壶放在火上后要么发呆,要么睡着。结果壶里的开水蒸发掉大半或彻底烧干,水壶整个发白、壶盖上的涂料发出难闻的气味,都是常有的事。即使顺利地把滚烫的开水倒进了茶壶,捞出茶包的时机也很难掌握——红茶不能浓得发涩,也不能太淡。这样煞费苦心泡好的红茶,注入那只加好冰的杯子里。英国红茶散发出一股仿佛莽草熏香,又仿佛拿破仑白兰地的香气。

玛利亚睁着一双大眼睛,破屋四壁虽然清晰可见,但当铺着英国贵族的那种白底花纹桌布的餐桌上的东西进入视野,玛利亚瞬间变得比“白金之手”的萩原朔太郎[21]还高贵。她眼前突然一亮,身心变得快乐。她的心随之回到了自由自在、无为无我的至境,变得像彼得·奥图扮演的国王一样。玛利亚的那张脸变成了彼得·奥图扮演的国王,而那国王正以魔鬼般的馋劲,愣头愣脑地舀起饭菜冲匙子张开嘴巴。其实玛利亚没有彼得·奥图的成熟沉稳,也没有厉害的魅力,所以只要一照镜子她肯定泄气;但她仍感觉自己的脸正是自己想象中的那副样子。

彼得·奥图这个演员的面孔下,潜藏着一点点阴郁、为神所允许的幼儿般的坏心眼和绝对任性的一面。当他在影片中戴着阿拉伯头巾亮相时,玛利亚做梦也没有想到,那张面孔会冲淡让·克劳德·布里亚利在自己心中的身影。彼得·奥图的那张面孔曾让玛利亚觉得难以亲近,那是一张拥有冷漠无情的美、世上独一无二的面孔。而查尔·阿兹纳弗的身上则看得到贝雷帽压在前额、穿着罩衣系着皮带、任由风吹膝盖的戈斯[22]的身影;他还有一张菩萨心肠的富翁家雇的好园丁或牧师,或圣母院看门人的脸,从头到脚浸透着巴黎风范。

最近,玛利亚每天都给这两位演员送上幻想中的花束(玛利亚的幻想是高于现实的现实),而花束是团子坂别墅区玫瑰园里的玫瑰。明治、大正时期,东京有那种洋气的花圃、玫瑰园。只存在于明治、大正时期的文部省美术展览会上的一排排油画中的古雅的、笼罩着轻烟的本乡、动坂[23]的玫瑰园里,种植着约克、兰开斯特等纯种玫瑰,那比王宫里的传统英式蔷薇庭院还要漂亮。要怎么描述才能让现代人明白这些呢?

从彼得·奥图到玫瑰园,玛利亚担心话题可能越扯越远,但她写东西就这样,从头到尾都在跑题。

话说回来,不只是玫瑰园,明治、大正时期的东京,一切景物都披着淡淡的轻烟。樱花掩映的五重塔,秋天的动物园内那片让人联想到山本森之助[24]的《老树青苔》的树林,原田直次郎[25]笔下的农田雪景,早晨荷塘边的田间小路,所有的风景都笼上了淡蓝色的烟霭。而当夕阳烧红远处的屋顶时,四处又飘荡起混合着红色的淡紫色轻雾。

明治时期,工厂这种东西开始出现。到了大正,“女工哀史”这类词语也被制造出来。那些工厂烟囱冒出的烟雾,飘浮、缠绕在东京及其周边地区的一切景物上。那雾色虽凄寂,却也熏蒸出无数屋顶下的幸福。袅袅升起的淡蓝紫色,就像在冬日的巴黎或夏洛克·福尔摩斯居住的雾都伦敦那样,衬托出城市富有韵致的街景。因此淡紫雾气中的上野山丘,总是和樱饼那忧伤的甜味、樱木或栎木炭火的味道一起,留在玛利亚的脑海中。那记忆如同被夕阳浸染的树林,红红的、闪烁着幸福的光。从这种意义上,玛利亚要说:明治和大正年间本乡和动坂的玫瑰园,要比伦敦培育了庚斯博罗画笔下公主贵妇的丝带褶皱般的约克玫瑰,或爱丁堡玫瑰的英国玫瑰花圃还要了不起。

而废气、锶、铯(这是原子弹时代的东西,如今的毒物越发厉害)、罂粟花里的白粉末和孔雀绿、俾斯麦棕、金胺、若丹明(它们是有毒着色剂)无处不在;人、猫、狗、鸟儿和昆虫的死亡与日俱增,东京让玛利亚感到恐惧。所以她更要为了满足与布里亚·萨瓦兰一样的口味,为了得到必要的冰块,在淡岛与下北泽之间东奔西走,过着疲于筹措的惨淡日子。

总之,如果没有冰块,如果不能用喜欢的方式把喜欢的食物送进口中,玛利亚就会失去世间所有乐趣中最大的乐趣,立刻陷入moody情绪中。“moody”一词似乎也可以理解为有mood(玛利亚讨厌“mood”一词,看到就会颤抖,一直弃之不用,而她不得不用“mood”的日子终于到来了。),似乎也用于心情好的场合。玛利亚不懂英语,并没有搞得那么清楚。但美军好像用它来表达完全相反的意思,指一种无可奈何、莫名其妙、无法排遣、郁积于心的不快,也指一种没有来由的、必须向身边的人发泄的一种麻烦情绪。玛利亚现在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发泄对象是自己。虽然“人畜无害”,但也正因如此,她的moody心情愈演愈烈。

尽管玛利亚的生活在喝红茶与绝望入睡之间往复交替,但她也会有天突然开始写东西,写着写着就会写成小说。这样的事情一年中也会发生一两次。所以早上玛利亚都要尽情享用美味,自觉地打开心爱的收音机,把四份报纸翻来翻去,然后再按顺序叠放好。不然就会有种世间毫无乐趣,未来不会更好的悲观。

比如现在,玛利亚会打开罐子,从那堆让人联想到北极的“方糖冰”(毕竟是方糖状,不像室生犀星诗中的冰那样咯吱咯吱地冻成一片)中——她爱装满罐子的冰——取出瓶装蛋黄酱、镰仓火腿、黄油、煮硬的鸡蛋、两个透着玫瑰色宛如玲珑玉珠的番茄(玛利亚讨厌红色和服内裙那样的红),还有只剩下半截粗尾巴的黄瓜,放进大碗端进屋。然后,玛利亚会把洋葱切成薄片撒在切开的番茄上,在它和薄黄瓜片上撒盐和胡椒。(就像了不起的主妇快刀切菜一样,切出透明的薄片需要相当的时间和耐性。玛利亚那双手根本没有耐性,不过为了满足自己体内的贫穷萨瓦兰,她还是耐着性子动手切菜,差点没掉眼泪。她的努力虽然不足以传为美谈,但也恰是最好的努力。)然后打开火腿罐头,把这些菜盛在白盘子里。(那白盘子并不像白瓷那样矫情,只是普通的陶瓷盘。白瓷或许也算陶瓷的一种,但大概烧制方法要更复杂,玛利亚不清楚陶器和瓷器的区别。白瓷本身大概是漂亮的,但因为矫情的人喜欢礼赞白瓷,所以玛利亚并不喜欢它。白瓷还算好,青瓷则让玛利亚讨厌。它令人联想起古怪的大爷大妈屋里的茶壶或茶碗,或气氛诡异的旅店餐馆洗手间里的木屐。)接下来,玛利亚会在凝固的蛋黄酱里拌入芥末,拿鸡蛋和剩下的那只没撒盐的番茄蘸着吃下肚去。并给特制的三明治吐司涂上黄油。(这种吐司的塑料包装袋上印着闪闪的金线,切片虽薄但六片仅售二十五日元。原先很上档次,但最近品质急剧下降,变成了二十日元。玛利亚发现的点心或面包,要么有一天突然消失,要么品质下降,让她伤心。究其原因,玛利亚住的世田谷区那一带豪宅林立,没有一个像她那样的贫穷萨瓦兰。人们拿各种难吃的点心面包当下午茶吃,他们买花式小面包,或从成堆的面包里选便宜且厚,分量又多的面包。做午饭的时候,把胭脂色的马肉或鲸肉火腿和乱七八糟的卷心菜叶、大葱一起炒,炒好后放在面包上当午饭。至于分量少、价钱贵的面包,他们从不买。)接下来,玛利亚一边慢悠悠地翻阅按照漫画、情感问答、小说、新闻的顺序叠放的报纸,一边把番茄、黄瓜和火腿轮番放入口中。只有这样,一天才算开了个好头。

读报纸吃早餐的同时,玛利亚会听晶体管收音机。因为时而要让收音机闭嘴,时而要让它发声,忙坏了玛利亚的右手。原来,所有玛利亚喜欢的节目,途中都会插播令她汗毛直竖的歌曲,或让她火冒三丈又不寒而栗的商业广告。这些东西没完没了地冒出来。令玛利亚汗毛直竖的歌曲主要有两类:一是年轻女子用猫儿发情时的声音唱的情歌,二是旧时代侠客感觉的男子,高唱的那种浪花调[26]。她尤其头痛的是猫儿叫春似的歌声。猫儿就是猫儿,叫春不是为了让人听,更不是为了捞钱。猫儿也许多少懂得撒娇,可那差不多是无意识的行为,它们是凭着本能发出那种声音。

玛利亚以前喜欢披头士乐队,喜欢乐队成员的每张照片,尤其是专辑A Hard Day's Night上的照片,每次看到就想起福尔摩斯小说初版插画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画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并肩而行,马车里一个黑胡子男在窥视他们)。打扮得那样古典的四个蘑菇头跑出来,非常有味道。玛利亚不由感叹想出这造型的人该多聪明啊。

他们的歌也漂亮,特别是《米歇尔》《昨天》。一面是贫穷的萨瓦兰,一面又有点躁狂症倾向的玛利亚在听赛尔维·瓦丹和阿兹纳弗的歌曲之余,经常哼唱这两首歌。但后来,披头士乐队终于来了。玛利亚在画报上看到乐队经纪人艾普斯滕的面部大特写,又看那四个年轻人散发着私生活气息的照片,突然感到不寒而栗。

尤其是约翰·列侬,他穿着短裤赤脚进屋和他隔着窗户欠身向歌迷挥手的照片特别可怕。他们来到日本后就像猛兽被关进了动物园一样,一般人都同情他们,而他们早就被艾普斯滕(挺像拉斯普京[27],连名字都像)那条毒蛇锁进了囚笼。还有那个给他们做西装的女人,似乎也是一个怪物。他们绝对不能反抗艾普斯滕,彼此之间不能打架,不能有别的发型;除了几亿存款、一无所知的新婚妻子和尽情吃喝的权利之外,他们是毫无自由的囚徒。

玛利亚见过一张发青的诡异彩照,上面是王子饭店(?)豪华料理剩下的杯盘狼藉,空空如也的漂亮碟子、盛着凉红茶的茶杯、躺着碾灭的上等卷烟的烟灰缸……那四个蘑菇头的年轻人,承受着毒蛇吐出的气息,机械地按照指示歌唱、说话、举手投足,每个人的心都被毒蛇冰冷气息的锁链五花大绑起来了。

明白了这些再听他们的歌,就不会觉得他们的歌声里是美丽的情欲和醉意,而是会听出恐惧而不快的低语。唯独巴黎拒绝了那四个年轻人,这是当然的,毕竟巴黎拥有真正的情欲和醉意,不需要他们的迷药。他们歌声中那不自然的甜味很别扭,与其说是魅力,毋宁说是一种奇怪的药物反应。崇拜他们的少女,并不只是简单的尖叫和亢奋,而是毒品依赖者的陶醉状态。不过,长得像俄国人的布莱恩·艾普斯滕好像一度打算当演员,而他没有表演天分,这或许是电影界的损失。可以这么说,司汤达和巴尔扎克要是有那样的面孔该有多好——他的五官就是如此不凡。

出于这些原因,玛利亚吃吃早餐、读读报纸的时候听着的广播经过一番开开关关,最后终于关上了。

接下来,玛利亚拖着不情不愿的双腿,勉强走到下北泽后街那家有冰窖的破屋门前。一个瘦男孩舔着夹心面包里那层黄色的所谓的“奶油”,奶油已经舔干净了,他还在恋恋不舍地舔。这男孩会拿冰块出来。玛利亚回家路上之所以要拖着不情愿的双腿经过给咸味脆饼店做玻璃橱柜的店铺门前,是因为附近的“马込屋”早早就停止了方冰的销售。玛利亚因此非常不悦,虽然她生气是常有的事,但今天她从一大早就生气了。

贫穷美食家的火气是很大的。如果后街的那家小破店也不卖冰块,那就万事休矣。玛利亚跟这些小气的店主老头老太较劲,好几次想买电冰箱。但要把那个又白又大、光溜溜的家伙,在别人家或店里看一眼也会感到不适的怪物搬进自己的屋子,玛利亚终究做不到。

电气时代、太空时代制造的,全是像鼻涕虫、无脸妖怪一样的玩意。比如那些“名设计”的花瓶、茶碗、椅子,还有那盏形似灯笼的台灯,白乎乎的飘浮在空中。空荡得不自然的房间,只会让玛利亚觉得那里住的是怪物。而那台灯比提灯阿岩[28]更让她害怕。披头士有不自然的情欲,台灯是不自然的怪物灯笼。

玛利亚在没有那些怪东西的自家屋内喝红茶,有时还喝上等的煎茶。煎茶,夏天要用凉水泡,冬天则要用和夏天一样温度的凉开水泡。夏天在茶里放一两块冰,冬天则要泡得浓一点,喝时注入少量热水。煎茶只能用凉水泡。而冰茶,虽然也有用冰块泡的做法,但玛利亚还没有试过。红茶的搭档是婴儿钙质饼干,煎茶是下北泽青柳店的淡黄色栗子形半生点心,或淡红色的麻糬皮包着白豆沙馅、上面洒满罂粟籽的梅花形半生点心。若是就在附近买的话,就是红白两色的“鸟之子”或淡红色的“洲滨”[29]。喝红茶的时候,玛利亚偶尔也会给特制的三明治面包涂上一层薄薄的黄油。战前,团子坂上的“伊势屋”有玛丽饼干和意大利威化饼干(锯齿纹长方形饼干),两样都是不逊于英国饼干的上等货。可惜战后就只剩返了潮的美国饼干和好像掺了黏土的日本饼干。

黑岩泪香翻译改编的一本小说《英国种》中,有一位贵族父亲给含冤入狱的女儿送她平时吃的饼干;玛利亚曾经感动地想象那是什么样的饼干。如今,日本最好的就是钙质饼干了。毕竟是打着婴儿食品的旗号,吃起来果然不像黏土,而且有牛奶的味道,牙感也不错。

贫穷的美食家玛利亚爱吃比目鱼刺身,不过最近市场上虽然有鲷鱼,比目鱼却不多。玛利亚回忆起以前冬天下雪的早晨,从鱼店老板手中接过薄薄的经木[30]价目表时,看到第一行写着“平目”或“ひらめ”[31]时的喜悦心情,她有些感动。这时,女佣把比目鱼刺身端了上来。(玛利亚走进厨房,把刺身从鱼店的怪盘子移到西洋盘子里,重新摆成讲究的样子。鱼店的盘子有的是卷边纸盘,图案则是石笼和芦苇叶、如意宝珠和香烟缭绕的图案,或香鱼在水流中游动之类的图案。夏天刺身放在来历不明的冰块上,愈发让人讨厌。冰块上的鱼半温半冰也讨嫌,变得水嗒嗒的。而且由于刀功不好,鱼皮和鱼身中间淡红色的部分掉了下来,耷拉在一旁也是惨不忍睹。现在的高级料亭似乎有意避免那种状况,切好刺身后又放回鱼骨上。这种摆盘夸张的刺身,即使温度凉宜也很讨人厌。配菜也是,以前附近的鱼店,刺身的配菜是新鲜的防风、新鲜的萝卜旋成的薄片、海蕴之类的东西;而如今在代泽的鱼店,腥气的荷兰芹和干巴巴的萝卜旋成的薄片中掺杂着胡萝卜,令人发指。)比目鱼在白盘子上有点透明,鱼身表面浮动着淡玫瑰色和浅绿色的钝钝的光泽;配上自家制的干净萝卜泥,不用盛那么满。萩原叶子是个怪人(其实玛利亚才是怪人),对玛利亚的缺乏感性表示遗憾,她喜欢女作家中像大姐姐一样让人感到依恋的那种人。而玛利亚感性的对象是昔日比目鱼的色泽(这是室生犀星式的表达)和雪天早晨粘着雪花的鱼店的经木,真是可怜到家了。人没有让她感性的价值。

如今,冬天千辛万苦搞到一盘比目鱼刺身,跟小山似的萝卜泥一起盛在白盘子里的日子也不是没有。可即便盘子如愿上了餐桌,也不算圆满——酱油不能加得过多,加得过少也破坏心情,萝卜泥加多少也难把握,还不要说这盘比目鱼刺身出现在餐桌前经历的种种磨难。以前,只要看看鱼店的经木价格表,说一声“比目鱼刺身”,一盘刺身就会径自来到玛利亚身边。如今,没有雨靴的玛利亚要冒着冻雨冰雹,穿着凉鞋“啪嗒啪嗒”地走去鱼店;如果碰上没货,她还得远征到下北泽的市场。玛利亚的走路方式让脚下的凉鞋变得像匙子一样,每走一步就舀起一股泥水。走不到五十米(具体多少米不知道),心情就会变得黯淡。而且玛利亚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不记得买长筒雨靴。记性差是事实,但也因为雨靴多半不合玛利亚的脚,让她苦恼。虽然玛利亚的脚像过去中国女子的脚一样小,可鞋子不知道是什么结构,玛利亚的脚就是塞不进去。玛利亚的胸也不大,可在澡堂更衣室里,玛利亚不照着拉奥孔雕像的姿势跳一会舞就穿不上衬裙,简直就像大鹏幸喜[32]穿女式衬裙一样。日本就是这么一个国家,卖的衬裙是胸小的玛利亚穿不了的衬裙(据说有九十多厘米,比普通的衬裙大),雨靴是玛利亚那双和中国女人一样小巧的脚穿不进去的雨靴。

比目鱼刺身出现在白盘子上,终于,玛利亚用那双黑漆圆头长筷,夹起生鱼片送入口中,如同置身天堂。(玛利亚喜欢每双十日元的黑漆长筷,感觉它“格”最高。每双七十日元的女式筷子是用有瑕疵的螺钿之类做的,犹如乡村富家太太用的筷子,若是放在东北乡村,它就是扒拉小豆南瓜或毛豆鲱鱼籽这种东西的,玛利亚甚至不愿把它拿在手里。至于象牙筷,新的用起来舌头痛,旧的筷头又会变成讨厌的茶色。)玛利亚对自己说一声“您辛苦了”,缓缓夹起生鱼片,加上恰到好处的酱油和萝卜泥。再把黑红相间绘有小菊图案的金边碗里的白饭,用鱼片裹着一并夹起,送入口中。那一瞬间,就是玛利亚历尽艰辛之后的大团圆。有时玛利亚不加萝卜泥,而是把比目鱼刺身浸在酱油里蘸成赤红,弄碎三片左右放在米饭上。那是玛利亚幼时家里灌输的吃法,是充满乡愁的吃法,食物入口的瞬间,就是昔日某段午后时光重现的时刻。啊,和煦的小阳春,那逝水般的刺身年华!

贫穷的美食家屋里的情形大致如上。要么是玛利亚吃到了可口的菜或点心,心情愉快,要么是玛利亚正在努力让那些美食出现在床边,又或者是玛利亚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再不就是玛利亚睡着了。不管怎么说,吃得到口的东西就是最好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