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徐丽萍徐丽萍,中国国际扶贫中心。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但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的差异日趋扩大。为缓解和缩小这些差距,中国政府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并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这一进程中,中国政府始终将减缓贫困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国家把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开始完善农村的社会政策体系,尤其是社会保障政策,把扶贫投入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把贫困地区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区域,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切实提高扶贫政策的执行力。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减贫规划,使扶贫、减贫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动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截至2010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大幅减少,按1196元标准统计,有贫困人口2688万人,贫困发生率降为2.8%。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2011年中国政府把国家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这一时期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是贫困问题出现了新的特征。一方面,贫困的区域性、综合性和复杂性交织在一起,连片特困地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贫困人口分布更加分散在连片地区、贫困县和贫困村,贫困问题更加复杂,贫困人口底数不清,常规扶贫工作手段指向不准、针对性不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对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了明确阐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并确立了精准扶贫战略。一方面,国家划定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区域发展带动减贫;另一方面,开始完善贫困识别机制,开展摸清贫困人口底数、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的精准扶贫工作。2013年,在全国统一开展到村到户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并实行动态管理,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为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把扶贫开发工作抓紧做实,真扶贫、扶真贫,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六项机制改革和十项重点工作,为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以及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奠定了基础。

为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此决定成为今后5年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体系,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同期,我国除了开展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减贫工作以外,还开展了以就业为核心的城市减贫工作,城市减贫政策体系逐步得到充实和完善。在减贫国际合作方面,一方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和一些国际机构因为中国国力的不断提升开始调整对中国的援助政策,尤其是2010年前后调整最为明显;另一方面,因为中国在减贫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很多发展中国家渴望学习中国减贫的经验和做法,中国政府和联合国驻华机构于2005年联合成立了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专职承担中国对外减贫交流合作,为世界减贫事业做贡献。从此,中国对外减贫交流与合作翻开了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