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公开营业的私人钱庄本节根据张震宇和毛春华(1993)、应健雄先生、方培林先生和虞爱莲女士提供的原始资料整理。

1984年9月25日,经苍南县钱库区政府批准,中国改革后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公开营业,随后又有乐成钱庄、巴曹信用钱庄、金乡钱庄三家钱庄申请开业并得到批准。

方兴钱庄属独资经营,账面自有资金5000元。1984年9月下旬获得钱库区委的批准、取得临时工商执照并开业。该钱庄得到市、县、区各级政府的支持和众多媒体的报道,但一直没有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正式承认。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的调查,到1985年8月中旬,其存放款户共665户,累计发生业务2024笔,存贷累计发生额1391.48万元。其中,累计存款990笔652.7万元,存款余额89.2万元;累计放款1034笔738.78万元,余额71.64万元。钱庄自定存贷利率:存款月利率10‰~12‰,贷款月利率20‰~25‰,利差约1分,经测算,月利差收入平均为6000多元。方兴钱庄经营到1989年自行清盘歇业。

乐成钱庄是1985年3月19日经乐清县城关工商所批准经营“民间货币”,并发给个体户临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00元。乐成钱庄由虞爱莲等三人合伙经营,在乐清城关设立三个营业点,办理存贷业务。钱庄有《营业章程》和《存贷款试行条例》,其主要规定有:①存款不限地域,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②存款活期月息1%,定期半年以上月息1.2%; ③贷款利率实行浮动,暂定月息2%; ④贷款要经营者一致同意才能发放,贷款需要有抵押或担保人;⑤贷款限于本镇,贷款期限最长为半年,最短为半个月;⑥采取最佳服务时间与最好的服务项目,24小时均可营业。据方崧、罗吼(1986)调查,乐成钱庄开业7个月累计发放贷款80万元。乐成钱庄1988年升级为箫台城市信用合作社。

巴曹信用钱庄1985年初成立,对外挂三个牌子——巴曹工商服务公司、巴曹橡胶厂、巴曹信用钱庄,由7人合股,自有注册资金为4.19万元,负责人黄仕想。存款利息为月息1.5%~2%,贷款利息为月息2%~2.5%。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调研,1985年3月3~15日,累计吸收存款13.21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6.52万元(88户),存款余额10.44万元,贷款余额10.895万元。巴曹信用钱庄运营不久即停业。

金乡钱庄于1985年2月领取工商营业执照,1985年3月6日由金乡区公所批准试办。该钱庄由金乡区工商联会计江昌国和个体户沈信郎合办,特聘供销社离休干部项延华为顾问。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调查报告称,该钱庄是否开业说法不一:一说沈信郎因患病、项延华因子女反对都退出创办,金乡钱庄没有实际营业;另一说是该钱庄在暗中办理存放款业务。杨照南、王延庆(1985)则说金乡钱庄于1984年9月25日开始营业,可能是误把方兴钱庄当作金乡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