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从政治学到法政治学
一 政治的最一般内容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如上所述,“政治”是我们生活中用得极为广泛也极具影响的一个词。由于种种原因,不同的时代,人们对政治有不同的态度。“两千多年来有志于或涉及政治学研究的学者虽然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各种各样的回答,但是关于什么是政治的问题至今还没有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关于政治的定义或涵义,政治的概念还是不清晰。”而这种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本身就是由政治决定的。在任何社会中,没有一个人的生活能离开政治。不同的政治有不同的结果,不同的政治也决定了不同的生活,决定了政治本身。在封建专制皇权之下,臣民高呼皇上万岁万万岁,不是臣民的内心愿望,而是不高呼就可能有生命和财产之虞。在今天的民主政治条件下,人民不需要对统治者高呼万岁,这本身就是政治的进步。民主政治与民主相联系,民主政治使政治成为一种公共参与的社会生活方式。公共参与改变了政治,而公共参与的政治又反过来改变公共参与的方式,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因此,现代政治最直接最普遍的概念就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当然,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列宁说:“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孙中山也说过,“政治,政是众人之事,治是治理,政治就是治理众人之事”。这里所讲的政治都是民主政治。只有民主政治才需要公众的参与,也只有在民主政治下公众才能够参与管理社会。因此,如果政是公共事务,治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则民主政治就是用一种民主的方式管理公共事务的机制或模式。这是民主政治下的政治。
不同的社会,由于对公共事务管理的方法、主体等的差别,形成了不同的政治。比较突出的就是民主政治和专制寡头政治的区别。民主政治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公共事务归属于公众,由公众来实施社会和国家的管理。这是民主政治最大的政治优势。公共事务本来就属于公众,但在不同的社会中,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往往被部分人如权贵们把持,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受到严重影响。只是在民主政治条件下,由于公众的广泛参与,公民事务才归还给公众,从而出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质和量的巨变。从质上来说,公众事务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有权对公民事务发表见解,行使自己的权利,故民主政治下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得到了真正的实现。从量上来说,由于民主政治鼓励和提倡公众参与,故公共事务的公众参与度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真正实现了公众自己管理公共事务的目标,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管理智慧的最大化。
二 公共事务管理下的不同分类
即使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政治作为公共管理的一般形式仍然可以有不同的内容。如果说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是政治的最一般理解,则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之下,政治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理解或形式。或者说,其他所有的政治理解,都可以从公共事务引申出来,并产生其他不同的政治见解。而法政治学作为对政治行为的规范化要求,需要对不同政治行为做出更加明确和具体的分类。
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内容。
(1)政治是阶级斗争。这是马克思主义最广泛的一种理解。比较典型的说法就是“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列宁说:“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无产阶级为争取解放而与世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关系。”毛泽东也说过:“政治无论是革命的和反革命的,都是阶级对阶级的斗争。”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当然是政治;但阶级斗争并不是政治的全部。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阶级矛盾尖锐的社会,阶级斗争肯定是最重要的政治。但即使在这个时候,阶级斗争仍然要从属于公共事务,或者说为了公共事务。首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无产阶级革命的阶级斗争最终是为了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这正是人类理想的公共事务管理的最高境界。其次,即使在阶级社会中,也不能把阶级斗争扩大化,把社会生活中的其他政治都归结于阶级斗争。比如,不同利益的博弈,是民主政治下的合法行为。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要鼓励公民为合法的利益努力或奋斗,对于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应当支持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由于民主政治是由不同的利益群体组成的,更应当鼓励和发展不同利益群体的对话和交流,通过对话和交流实现不同利益的平衡。因此,要反对把政治直接等同于阶级斗争的倾向,要把正当的利益诉求与阶级及其斗争分开。
(2)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列宁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同经济相适应不能不占首位”, “政治是集中了的经济”;毛泽东说,“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 “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等等。这是我们国家流传较广的观点。而经济不能不与分配相联系,故经济和政治的联系,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分配正义。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分配正义的观点,认为社会正义的问题就是分配问题,而社会正义就是政治问题。从这个角度说,政治就是“Who Gets What, How and When”,也就是说,政治是关于谁得到什么东西,怎样得到和什么时候得到,或者说政治是关于利益分配的,利益分配的问题集中起来就是政治。这个问题在生活中非常突出,比如,经济发展中的两极分化,其实就是一个分配不公问题。有人利用权力获得了超越常人的巨大利益,而大多数人辛辛苦苦劳动却所得极少。同时,利用权力谋利还带来许多其他的问题,比如如何让更多的人用辛勤劳动和智慧去创造财富,而不是利用权力投机取巧,或者如何防止有人利用公权力以权谋取私利,这表面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但它的背后是政治。为什么有人能够利用权力来谋私?权力是哪里来的?谁赋予的?权力究竟是干什么的?如何通过政治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等等,这些都是政治问题。而且,经济问题最终要通过政治表现出来。要解决腐败问题,必须通过政治手段,即把公权纳入法治的轨道。
(3)政治是国家的理论或学说。一个社会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分配最终都与国家有关,故政治问题就是国家问题,并与政府和权力相联系。有没有一个好的经济环境,如何创造一个经济环境,其实质就是国家和政府如何处理与经济生活的关系。市场属于社会,真正的市场经济应该建立在成熟的市民社会之中,市场经济只是市民社会的一种经济和生活方式。市场的成熟和发达首先取决于社会,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就是“社会有机体”。没有成熟发达的社会有机体,市场经济就难以成功。而国家的使命就是保证社会有机体的形成。今天的发达国家为什么难见垄断现象?一个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形成了成熟的社会有机体,国家和政府被关进了笼子。而把国家和政府关进笼子就是现代政治学最重要的理论,并通过制度保证权力不被滥用。正是从这个角度,不少学者直接把政治理解成为有关政府、国家的学问。美国政治学家捷特尔说,“政治学可以简捷地定义为国家理论”;也有学者认为,“国家现象及其各方面各种关系成为政治学的主题”。又因为国家、政府与权力有关,故政治也被理解为一种有关权力的学问。这方面的代表是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1930年他在《政治学与精神病理学》一书中说:“研究政治就是研究影响力和有影响力的人物”, “研究政治就是研究权力的形成和分享”, “政治行为就是人们为权力而进行的活动”,等等。毫无疑问,政治与国家、政府、权力有关,但并非在国家、政府和权力以外就没有政治。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政治有关,比如空气污染问题、食品问题,表面上看是社会生活的细枝末节,但这些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离不开政治。毛泽东说过,“你有五个碗,我们吃酸菜,这个酸菜里边就出政治”。这是对于政治最通俗的解释。从这个角度,可以说一石一草皆政治,因为一石一草的公共管理涉及政治及其权力的行使。权力行使被严格纳入法治的轨道,石草水鱼的管理就规范,水中的鱼和天上的鸟都能享受到法治的保障。
(4)政治还与人们的生活方式有关。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政治就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在不同的社会,人们有不同的生活方式,而不同生活方式的背后就是政治。比如,中世纪提倡和强制推行禁欲主义生活方式,宣扬禁欲生活是热爱上帝并献身于上帝的真诚表现等,这是中世纪神学政治的生活。在这种生活中,自爱、自私是骄傲、堕落和罪恶的根源,强调真正的美德在于蔑视自己和否定自己。同样地,封建专制统治中的人们哪怕是官员,也只能生活在恐惧中。这些官员为了活命,只有匍匐在最高统治者的脚下,或甘为鹰犬,或戴着面具苟延残喘。他们唯一的自由是说一些连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话,来赞美和歌颂眼前这位暴君,并以此来蒙骗广大不明真相的民众。现代社会中,政治对生活的影响同样无处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曾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政治对人们的影响太大了,强政府不仅要管你的思想,甚至连人们留什么样的发型、穿什么样的衣服都要管。如在“文革”期间,女士的发型很少,男士如果留长发就危险了。同样,裤脚太宽了走在街上会被剪掉。“文革”已经过去多年,但在我国社会生活中,这种强政府的思路和习惯还在不少地方存在,政府什么都要管,人们称之为“全权主义政府”,它的权力是如此之广泛,使得我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被它管理,这样的政治显然就涉及每一个人的生活,是一种过分政治化了的生活。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政治和生活的联系,应当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过分政治化了的生活显然不是一种好的政治生态和生活。
(5)政治还与人们的纠纷解决机制有关,不同的政治有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会有各种各样的交往和冲突,有了冲突就需要解决。而用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解决社会冲突及其机制,也是政治。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就是关于“冲突”的一种机制或方式。它是关于人和人之间、社会不同群体之间“冲突”的化解及其解决的一种方案。对一个社会来说,解决冲突和纠纷的机制应当尽可能公平合理。但什么才是公平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呢?古往今来,人们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制度,其实就是为了公平地解决社会冲突和纠纷。比如,近代产生的检察制度,就具有公平正义的意义。历史上,封建社会曾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法国封建时代长期实施纠问式诉讼,法官集侦、控、审三权于一身,几乎拥有无限的诉讼权力,而被告人的权利却“被牺牲得干干净净”。封建统治者为了国家利益可以对任何有害行为包括具有侵害危险的行为处以严厉刑罚,个人没有任何权利值得国家尊重。中国封建社会中同样充斥着大量的非法追诉行为。封建统治者滥施刑罚造成的司法黑暗是中国封建社会最残暴的一页,如明代厂卫组织滥用司法侦缉特权,朝廷文武百官,甚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本身的司法审判活动也在其监视之下。它们不仅有权侦查逮捕,还有权任意刑讯、拘押,可说是集侦缉、逮捕、审讯、典狱、行刑于一身。厂卫们可以私设刑堂,对犯人行使各种酷刑包括大量的法外酷刑,如剥皮、刷洗、枭首等,不胜枚举。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中,许多思想家对封建的追诉制度提出了批评:“让判决公开,让犯罪证据公开,让唯一能进行社会控制的大众意见公开,只有它才能限制暴力与激进;这样人民才会说,我们不是奴隶,我们受到保护。”在法国大革命中,反对法官独断审判权的主张获得了广泛的支持,最终建立了检察制度,“将原由法官行使的权力一分为二:由检察官负责提起公诉,法官的工作限于审判一职”,通过莅庭、提起上诉、抗诉、再审等手段,制约法官,使“法官与检察官彼此节制,借以保障刑事司法权限行使的客观性与正确性”。同时,以德国为代表的欧陆国家,“创设检察官的另外一项重要功能,在于一个受严格法律训练及法律拘束之公正客观的官署,控制警察活动的合法性,摆脱警察国家的梦魇”。可见,检察制度的创立,无论是针对法官还是针对警察,都体现了一种制约精神、一种人权保障。
如此一来,政治与我们的社会生活,几乎形影不离。早在1825年,法国政治家让·安泰尔姆·布里亚-萨瓦兰(Jean Anthelme Brillat-Savarin)认为美食也是政治。在他那本《厨房里的哲学家》里甚至说过,“美食是一种治国手段”。事实上,舌尖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从来就没有间断过。以欧洲为例,法国国王路易十四首先把烹饪完善为权力的艺术,在他的授意之下,凡尔赛宫的宴请被赋予复杂的政治内容,空间布置、餐桌上的席位安排、各类菜品的摆放位置、受邀赴宴的贵族和官员,各有不同的标准和学问。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是政治。这就要求对政治行为本身和政治的影响区别开来。一石一草皆政治,强调的是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联系及影响,或者说一石一草的问题背后最终是政治;但并非一石一草的问题本身就是政治问题。政治关系到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利益的分配,关系到国家和政府,关系到权力和纠纷的解决,只有当一石一草的问题与这些问题有关的时候,它们才是政治问题。比如,环境问题就包含着政治,这是人们公认的;但它本身也有自然和社会的问题。从环境本身来说,如果再不注意环境的保护,任其污染下去,人们可能看不见生态的拐点,这是非常严重的,一旦自然和社会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向政治问题转换。因此,政治学虽然一般不解决自然和社会问题,但也会涉及自然和社会问题。而当自然和社会自身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就会有政治问题凸现出来。因此,政治学不仅涉及自然和社会问题,且这些问题往往是自然和社会本身所无法解决的问题,是更根本的自然和社会问题。反之,如果自然和社会的问题本身能够通过自然解决,则它就不是政治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要创造条件,将自然和社会的问题归还给自然和社会。也就是说,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应当创造一种良好的向善的政治,在这个政治之下,一切自然和社会的问题都不需要经由政治的层面来解决,而自然和社会自己就能够解决。当然这本身就是一种政治。
三 法政治学是把政治行为关进笼子的学问
从法政治学的角度来讲,良好的向善的政治就是将政治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的政治。所谓良好的向善的政治,历史上比比皆是。子路和孔子有一个“三八二十三”的故事。子路是孔子的得意门徒。一日,他在市场上闲逛时,见到一个买者正与卖者争吵不休。那个卖者说:“我一尺鲁缟三钱,你要八尺,共二十四钱,少一个子也不卖!”买者争辩道:“明明是三八二十三,你多要钱是何道理?”子路立刻笑着对买者说:“三八二十四才对,你错了。”可是买者依然不服,双方争执不下,于是便要打赌。子路性格爽直,为人勇武,当场便把自己刚买的头盔作为赌注。而那个买者更是火气旺盛,竟然愿意将自己的脑袋作为赌注。二人击掌为誓后,去找孔子评理。孔子听了原委后,笑着对子路说:“子路,你错了,快把头盔输给人家吧。”子路一听,顿时非常气愤,自己最信任、最敬仰的老师怎么可以说出这样的谎话呢?这是一个多么明显的谎言啊!后来子路才明白,原来老师的回答有深意:“我输了,头盔可以重新买到,可是那个买缟人输了,他势必要用生命来抵偿啊!”这里面包括了生命的真谛、真理的意义和孔子仁慈博爱的高尚政治人格。但是,孔子向善的政治理想,在中国长期得不到实现。
显然,中国历史上不缺乏良好的政治思想家和智慧,缺少的是规范政治行为的良好制度,以及促使这些制度成为现实政治的社会力量。当中国古代的圣贤大儒教导人们要崇信“仁义礼智信”,推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时候,他们忽略了良善政治的基础需要有一种抗衡的力量和约束权力的制度,否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不可能成功。社会力量的抗衡和制度的约束是规范公权的保证,也是道德生长的土壤。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政治对抗,但这种对抗是有底线的对抗,是允许对手生存或存活的对抗。只有在有底线的对抗中,才有向善政治。最典型的是不久前去世的曼德拉,他的“世纪葬礼”,名流政要云集,极尽哀荣。人们注意到,他漫长人生的95年中有近1/3的时间是在狱中度过的。我们可以说曼德拉的成功离不开他的信念、精神和毅力。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曼德拉之所以能够成为曼德拉,还与他的对手有关。《新民晚报》有一篇林奇写的文章,名为《对手的成全》,就讲到了政治的对抗及其底线:“在狱中,他能开辟菜园;能代表政治犯致函当局请愿;能向国际红十字会诉说遭受的不公;能通过函授攻读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能写回忆录并出版从而引起世界关注;能会见外国要人;甚至能 ‘秘密’建立一个非国大机构……这些都可以不允许,但是没有。”“这是一种更高的成全。对手们成全了曼德拉,其实是成全了自由、平等、民主、公正,也成全了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是文明的政治行为成全了曼德拉。这就是为什么要把政治纳入法制轨道的法政治学原因。
近代,这种有底线的、良好的、向善的政治开始产生,并成为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起点。于是,政治学关于国家、权力和分配的社会正义问题的解决被纳入法制轨道。而作为政治纳入法制轨道的最重要表现就是政治成为公众的关注对象,成为人们权利行使的起点,公权不再能够为所欲为,而人们的权利也逐步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人们不但有权参与公共政治生活,而且不再会因为对政府的关心和表达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由此,涉及社会事务公共管理的政治学成了一门科学。而作为科学的政治学就应当容许对政治事务的理性和科学的讨论和研究。为了保证这种研究不带偏见,必须有一些规则,而且必须保证这些规则能够有效实现。这就必须做到哈贝马斯在其“形式伦理学”中所论述的达成共识的三项要件:“(1)每一个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都应该被允许参与对话。(2)包括三项:A.每一个人都被允许对任何主张提出疑问。B.每一个人都被允许在对话中提出任何主张。C.每一个人都被允许表达其态度、欲望和需要。(3)不允许以任何内在的或外在的强迫方式阻止言说者履行其由第一条和第二条所规定的权利。”这既是政治学研究的条件,也是任何一门社会科学研究的条件。
由此,政治学和法学日益结合起来,而这也使政治学成为可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法学成就了政治学。没有法的保障,政治学就难以成为科学。这一点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治学的发展中可见一斑。20世纪20~30年代,中国不少留学生到欧美包括日本学习政治学,回国后他们就希望在中国发展政治学,20世纪30年代清华大学的政治系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但在当时的中国,发展政治学的环境很差,加上后来日本入侵,中国的政治学处于萌芽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种种原因,政治学同样不被重视。特别是1952年实行全国院系调整后,在中国高等教育中把政治学砍掉了。在这个背景下,从1952~1964年,中国的各个大学没有政治学系,只有国际政治系。中国的教育可以谈外国的政治,但没有对中国政治的研究。到“文化大革命”前,甚至外国的政治也难以研究。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政治学研究逐步发展起来,先是恢复了国际政治系研究外国政治,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政治学系、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才开始慢慢恢复。但到目前为止,政治学还存在大量的问题。这首先就与人们长期对政治的偏见或歧视有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中国,政治问题往往与犯罪相联系。说某人有政治问题,恐怕这个人的一生就完了。另外,政治不是一种学术,而把政治和政治家相等同,似乎政治地位越高的人政治学水平就越好。比如,我们社会的一些单位,往往让一些领导来讲各种理论问题,就是这个习惯和倾向。其实政治家和政治学不是一个概念。政治领袖不等于政治学专家。政治地位高,不见得政治学研究有水平。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学生学政治学,不会去学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比如普京讲了什么,默克尔讲了什么,奥巴马讲了什么。政治家的讲话涉及的是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基本措施,而政治家的这些讲话与政治学不但没有直接关系,而且作为政治家还要容忍公众对其讲话和措施的批评。如果把政治权威当作政治学权威,把权力和思想、权力和学问混为一谈,就不会有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