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中日韩消费金融比较研究
- 王国刚
- 4073字
- 2020-08-29 02:49:32
序一
一 本课题研究的简要过程
本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和株式会社野村综合研究所合作研究成果。此前,双方就中国的银行业发展、汽车保险市场等进行过两轮的合作。2012年7月,在汽车保险市场课题研究成果发布会之后,双方就“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课题的合作研究事宜进行了前期探讨。2012年10月,经多次磨合商讨之后,双方决定展开“消费金融”课题的合作研究,着手启动事宜。
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先后召开了四次“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的专题研讨会。这四次专题研讨会均由笔者主持,日方的主要负责人是野村综合研究所的木村靖夫和广濑真人。会议的简要情况是:第一次专题研讨会于2012年11月16日召开,野村综合研究所的中岛芳德介绍了日本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概况,乐天信用卡公司经营企划部主任Jong geuk Kim介绍了韩国消费金融的发展概况。参加会议的中方人员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的有关研究人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的有关研究人员、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研究人员、消费金融公司人员等,日方人员包括野村综合研究所的人员和有关商界人员,韩方人员包括有关研究人员和商界人员等。第二次专题研讨会于2013年1月17日召开,日方的世尊信用卡公司(上海)总经理塚崎刚朗和韩方的乐天信用卡公司经营企划部主任金种极分别以本公司为例,介绍了两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野村综合研究所的山崎大辅进一步介绍了日本消费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参加会议的中方人员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的有关研究人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的有关研究人员、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研究人员、消费金融公司人员等,日方人员包括野村综合研究所的人员和有关商界人员,韩方人员包括有关研究人员和商界人员等。第三次专题研讨会于2013年3月7日召开,主要由中方介绍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国家商务部政策研究室的张学源发表了题为“扩大消费需求与消费信贷问题”的演讲,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许振宇发表了题为“中国商业发展的制度背景及其对消费金融服务的参与”的演讲,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韩云发表了题为“企业通货——预付卡的功能分析”的演讲,金融所银行室主任曾刚发表了题为“中国消费信贷发展概况”的演讲。参加会议的中方人员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的研究人员、商务部的研究人员、中国人民银行的研究人员、商界人员和金融机构人员等,日方人员包括野村综合研究所的人员和有关商界人员,韩方人员包括有关研究人员和商界人员等。第四次专题研讨会于2013年4月11日召开,主要由中方介绍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金融所金融市场室主任杨涛发表了题为“中国消费金融实践及政策支持”的演讲,中国人民银行郝雅红发表了题为“中国银行卡发展现状”的演讲,支付宝小微金融研究院赵兰发表了题为“支付改变未来”的演讲,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郑春艳发表了题为“消费金融公司在中国的发展”的演讲。参加会议的中方人员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的研究人员、商务部的研究人员、中国人民银行的研究人员、商界人员和金融机构人员等,日方人员包括野村综合研究所的人员和有关商界人员,韩方人员包括有关研究人员和商界人员等。
在每次专题会议中,中、日、韩三方人员对研讨的论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日方不仅对中方会前提供的演讲稿进行了认真阅读,而且每次都列出了需要讨论的问题清单。这对推进研究深化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这四次专题研讨会的基础上,中、日、韩研究人员分别着手进行研究成果的撰写工作。2013年5月10日完成初稿后,又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和统稿工作。呈现于读者面前的就是三方共同研究的成果,它凝结了三方研究人员的共同心血。
二 几点粗浅认识
此次合作研究,不仅使笔者对消费金融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而且对一些金融理论和中国的金融实践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不揣鄙陋,将点滴认识呈现于此,供读者指点批评。
第一,关于消费金融的含义。“消费金融”至少可从消费品和消费者这两个角度展开研究,因此,消费金融就有了两个边界不同的含义。从消费品金融来看,消费金融主要包括消费者运用各种金融安排购买消费品和消费服务的活动。其中,既包括运用信用卡购买日用消费品的活动、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扩展消费的活动、通过各种借贷机制提前消费的活动(如住房贷款、装修贷款、教育贷款和汽车贷款等),也包括运用金融机制进行消费支付(如缴纳水、电、燃气、电话等费用)的活动、运用金融机制保障消费安全(如旅行支票等)等。从消费者金融来看,消费金融应包括消费者通过金融机制所展开的所有活动,既包括消费品金融,也包括运用金融机制进行各种金融投资运作的行为。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各项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也是各项金融活动的最终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金融不仅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和创新空间,而且对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有着根本性的意义。
中国经济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都必须围绕消费结构升级而展开。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等更是要求,根据居民消费结构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调整,有效发挥金融的积极作用。迄今为止,中国金融基本上还是以机构为主的金融,对城乡居民的主要功能在于以存款方式向这个金融体系提供最为低价的资金。截至2013年4月,中国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42万亿元,这些资金极大地支持了中国金融和经济的发展。但与此相比,金融服务于广大居民的功能并未充分发挥。在今后的进一步发展中,中国金融应走进百姓家庭、服务于百姓一生,从消费品金融和消费服务金融向金融投资延伸。就此而言,目前对消费金融问题的研究只能说是刚刚破题,还有众多的论题有待深化。
第二,关于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金融在本质上,是在资产权益基础上以获得这些权力的未来收益为目的而进行的交易过程和这些交易关系的总和。从理论逻辑和历史线索来看,金融从实体经济的运行中产生,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因此,从实体经济角度看,金融属于内部生成的机制,这决定了金融的内生性。但从中、日、韩消费金融的研究中不难发现,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金融发展在改革开放背景下,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受体制机制约束,这些金融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从实体经济部门外部植入的金融,有着明显的外植性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强化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过程中,中国可能更需要注重的是,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变外植性金融为内生性金融,使金融向实体经济“回归”。
毫无疑问,中国金融已发展到如今,从头再来是不可能的。因此,“回归”并不意味着需要重新起步。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回归”方面已无事可做,更不意味着我们应不思悔改地一味按照老路继续前行。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在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过程中,将一些必要的“金融权”交还给实体经济部门以弥补以往的失误,还是必需的。第三方支付的兴起给我们上了深刻的一课。它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从实体经济内部产生,是内生性金融的重要表现。一句“十年消灭银行业”的妄言虽有待时间的检验,但给我们外植性金融的继续发展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对此还缺乏足够认识的话,那么,也许届时中国金融将不得不面对“不幸言中”的结果。面对中国金融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现实状况,有人常说:“我们输在了起跑线上。”的确,就历史的时间而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起步较晚。面对中国金融取得的巨大成就,有人自豪地说:“我们用30年时间走过了某些发达国家用200多年走完的路程。”但后行者有着后发优势,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不应因经济规模和金融规模大于几千万人口的国家而沾沾自喜。就体制机制而言,中国金融的相当多方面甚至尚未达到发达国家在19世纪的水平。更不用说,中国金融是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起步发展的。因此,中国金融的体制机制改革任重而道远。
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是金融发展的历史必然。中国金融要迈上新的台阶,要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首先必须认识到,众多金融创新的内在机理不是来自金融部门,而是来自实体经济部门。由此,必须深刻认识实体经济部门的内生性金融要求,然后才会有扎实的金融创新。为此,必须改变“金融是金融机构专利”的理念,只有改变金融机构才能增强从事金融活动的监管意识,将票据发行、债券发行、股票发行等“金融权”归还给实体经济部门,激发实体经济部门的金融创新热情和积极性。在此背景下,才能形成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部门互动的金融创新发展新格局,真正落实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要义。
第三,关于金融理论研究。长期以来,在中国的金融研究中,人们较多地将视野集中在货币政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金融风险、金融机构发展和金融市场运行等方面,这都是必要。但探讨与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消费金融却十分有限,探讨实体经济部门“金融权”问题的更是凤毛麟角。从金融发展来看,也许这些方面的探讨在中国更加有实质性意义,更符合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因此,我们需要着力开展这些方面的探讨,尤其是在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的研究中,更应充分考虑到百姓的金融要求和实体经济部门的“金融权”。
三 本书的写作
本书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和株式会社野村综合研究所合作课题的研究成果,在写作中得到了各位作者和相关合作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特致以谢意。
在本课题研究过程中,就本书的写作问题,主编和副主编多次组织写作人员进行专门研讨,提出了写作的总思路和各章内容的安排。本书各章的初稿由以下人员提供:第一章(曾刚、李广子),第二章(野村综合研究所山崎大辅、宣晓影),第三章(乐天信用卡公司金种极、宣晓影),第四章(李广子、张学源),第五章(曾刚、徐义国),第六章(曾刚、宣晓影、郑春艳),第七章(杨涛、郝雅红、赵兰),第八章(郭金龙、胡宏兵),第九章(曾刚、宣晓影)。初稿完成后,主编和副主编对全书稿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在中国,消费金融的研究历史不长,限于研究水平和时间等因素,本书的研究也只是一个初步成果。之所以将此成果编书出版,主要是希望通过抛砖引玉,推进这方面的研究深化,故请读者不吝赐教。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