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村改革进程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科学界一度对中国农村改革抱有极大的研究热情。当时研究界的主流声音多以小岗故事为原型,认为这是沉寂了许久之后,中国农民力量的一次觉醒,是中国20世纪下半叶以来农民集体行动的制高点(Kelliher, 1992; Zhou, 1996),其结果是国家-社会力量交易的双赢(周其仁,1994),很多学者对中国农民的自主性及其行动能力展示了乐观的态度。

然而,从之后30年的经验看,虽然在最初几年中,农业经济和农民物质生活条件的确得到了非常规的发展和改善:在改革前25年时间里,农业增长率年平均为2.2%,1978~1984年的农业增长速度则达到了年均7.4%,其中,1981~1984年家庭承包制由局部到普遍推广的三年时间里,更高达10.9%(蔡昉等,2008:30~31)。但农民自主性和行动能力却并未如学界预测的那样快速成长,农民的利益仍处于受损位置(折晓叶,1996, 2005;张静,2003;周飞舟,2006)。以“小岗神话”为代表的对集体化末期底层乡村农民的行动力及其政策推进作用的描述存在着过于简略化、单一化和自然化的倾向,缺少对集体化末期中国乡村治理与底层政治更为复杂和深入的关怀与考量(赵彗星,2007;布拉莫尔,2012)。

尽管如此,作为中国市场转型第一步的农村改革对了解当代中国社会的运作逻辑仍然具有重大意义。不能因为从这一事件中得出的理论判断有失偏颇,就否定这一事件本身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价值。恰恰因为曾经的研究并没有很好地揭示出这一转变本身背后的真正逻辑和机制,我们才有必要重新回到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考察当中。它不但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人民公社制度之后的集体化末期中国乡村治理的基本格局和面貌,也能够揭示中国农村改革的推动力量究竟是什么、国家在制度转型中是否只扮演了被动退出的角色、农民的主体意识和行动能力究竟达到了何种程度并以何种方式表现出来,以及国家如何在实现制度变革的同时维持自身意象的延续和统一。正是带着对上述问题的关注和思考,本书重新回到代表中国市场改革先声的农村改革进程中,通过对农村改革先发地之一——安徽省农村改革实践过程的实证研究,再现斯皮瓦克认为,法国思想家在某种程度上有意无意地混淆了“代表”(represent)的双重含义——它既可以是政治领域的“代表发言”(speaking for),也可以是艺术和哲学意义上的“再现”(re-presentation)。以斯皮瓦克为代表的底层学派更看重后一种知识建构的方式。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乡村既复杂、微妙,同时又充满新的可能与机遇的政治社会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