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书各章标题采用章·节·条·款四级编码,比如2.1.3.4表示第2章1节3条4款(简读为2.1.3.4款), 2.1表示第2章1节(简读为2.1节), 2.1.3表示第2章1节3条(简读为2.1.3条)。如此标注较为醒目,方便读者查阅。排列组合的概念

事物的件数(或方式数)若是按成分的顺序不同数计出来的,则总件数(或总方式数)称为排列数;事物的件数(或方式数)若是按成分的不同数计出来的,则总件数(或总方式数)称为组合数。

例1,三人互通电话和三人相互握手有所不同。

三人通话与顺序有关。我打给你和你打给我各算一次,总次数涉及谁打谁接的顺序,故属于排列。

打电话发生在两人之间,即发话人与受话人之间,发话人是三人中之任一,受话人则是其余二人之任一,故发话有3方式,受话只有2方式,如图1-1所示。

图1-1 打电话

按a×b×c法则得:

排列总数=3×2=6方式(排列)

上式因子3、2不可颠倒,故6为排列数。6个排列(排队列表法)是12、13、21、23、31、32。

这6个排列是三人通话的次数和方式数。

三人握手与成分有关。只要两个人的手拉到一起,不管谁先伸手谁后伸手都只算一次,故握手总次数只与握手的两人有关,而与顺序无关,故握手总次数属于求组合。

由于握手也发生在两人之间,先伸手者可称为主动一方,后伸手者可称为被动一方,今三人参加则主动一方为三人中之任一,故有3方式,而被动一方则为三人中余下的两人之任一,故有2方式。

如果握手分主被动则应有(a×b×c法则):

3×2=6方式(排列)

但握手不分主动和被动,每两次只算作一次,故实际握手次数是:

这3次组合(排队列表法)是:12、13、23。这3个组合是三人握手的次数或方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