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寄魂

首席离开之后,文潇岚才终于可以安静地看上一阵子书了。这座医院那么大,首席找到魏崇义也不知道得等多久了,而魏崇义虽然狡诈,却不具备守卫人那样杀人于无形的手段,想来也不至于动手杀人。

“清静一会儿吧……”文潇岚自言自语地嘟哝着。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渐渐有雷声轰鸣,这样的天气对北京而言不算多见。突然一阵大风吹过,窗户被吹得撞到了窗框上,发出一声巨响,好在玻璃没有碎。文潇岚连忙跳下床,扑到窗边,准备把窗户别上。就在这时候,她无意中发现病房楼下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是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少女,看上去像是一个天真未凿的中学生,但在这样的一场大雨中,她竟然没有打伞,就那样徜徉在雨水里。而再仔细一看,雨水落在她的衣服上,又纷纷滚落到地上,就像她身上涂了一层厚厚的油,连雨水都沾不上去半点,白色连衣裙始终保持着干燥。

如果是在过去,文潇岚固然会觉得有些惊奇,但也不会特别在意。但现在,在魔王世界里打过几个滚之后,她立刻敏感地意识到: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极有可能是一个守卫人或者黑暗者。而一个守卫人在这种时候来到这家医院,或许只有一种目的。

文潇岚匆匆披上外衣,冲下楼去,到了一楼才发现忘了拿伞。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冒雨跟在少女身后。少女恍如不觉,径直走进了另一栋大楼,走入电梯。文潇岚在一楼大厅等了一会儿,发现电梯停在了四楼。

四楼是肿瘤科。

看来魏崇义是得了癌症啊,文潇岚想,怪不得看起来那么憔悴。

她来不及等电梯,索性发挥出运动健将的本色,快步爬楼梯上到四楼。肿瘤科的走廊里很安静,似乎死亡的阴影让活人们都变得沉寂。一眼望去,走廊上空无一人,也没有任何特殊的动静,让文潇岚有些疑惑。但她坚信,那个白衣少女的到来绝不会是偶然的,她一定是冲着魏崇义来的。

她一个一个病房地探头寻找,入眼的是一个个或瘦弱或浮肿的病人,以及或愁眉不展或强颜欢笑的家属们。文潇岚躲避着这些人好奇的目光,只觉得那种压抑的气息已经钻进身体内,让她好不难受。

走廊是东西向的。她走完了西边的长廊后,又去往东边,看遍了每一个病房,既没有发现白衣少女,也没有发现魏崇义。东边走廊的尽头是水房,她叹了口气,决定先去洗个脸,现在脸上又是雨水又是汗水的,很不好受。

但刚一走进水房,她就吓了一跳。地上躺着一个人,正是对她痴缠不休的首席。那一瞬间她马上想到了曾经被范量宇弄晕在地上的前男友周宇玮,一下子心都绷紧了。好在刚刚蹲到地上,首席就呻吟了一声,身体动了动。

文潇岚的心放下了一半,连忙扶住他:“你怎么了?没事儿吧?”

“我找到你说的那个魏崇义了,”首席说,“他得了肺腺癌,在这里做放疗,429病房。但是他不知道怎么的注意到了我在打听他,把我打晕了。”

“你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怎么会被那么一个老头打晕了呢?”文潇岚摇摇头。

首席脸上一红:“他确实很老,看上去也很衰弱,但我确实想不到他的动作那么迅速。而且我从小到大都没打过架……”

“算啦!”文潇岚摆摆手,“那个老家伙的确阴险,也不怪你。你现在能动吗?要不要我扶你先去门诊部看看?”

首席摇摇头:“他力气不大的,我没事儿,伤得肯定比你轻多了。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找那个魏崇义,但他逃走应该还不久,你快去追吧。”

这番话反倒让文潇岚有些发愣,只觉得首席在她心目中原本低在海平面以下的地位似乎一下子上升了不少,可以在水面上露个头了。事情紧急,她也不愿意多矫情:“好吧,你多小心,真是对不起你了。我先去找死老头,回头再去看你。”

她担心首席说出类似“为了你我挨一下也没关系”之类肉麻死人的电影台词,几乎是逃也似的飞奔而走。进入429病房,看见这个双人病房里一张床上没有人,但床头放着一些杂物,另一张床上躺着一个正在熟睡的老太太。而在床边,一个中年妇女正在无聊地玩着手机,看来是陪床的家属。

“请问,您看见旁边这张床上的老头去哪儿了吗?”文潇岚问。

“没注意。”中年妇女用淡漠的语气说。

文潇岚无奈,伸手摸了摸魏崇义的床铺,发现床单上还微微残留着一点儿热量,说明他离开并没有多久。她的第一反应是追下楼去,但紧跟着,一个念头冒了出来。

以魏崇义的身体状况,再加上正在侵蚀机体的癌细胞,他的运动能力一定相当差,此时此刻在这样的大雨天里,很难让人相信他离开医院后可以逃多远,甚至于死在半道上都说不定。而魏崇义是如此聪明的一个人,他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文潇岚做出了一个猜测:魏崇义并没有逃离医院,甚至没有逃离这栋大楼。他很有可能和他过去无数次的逃亡一样,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看上去跑了,其实还藏在大楼里。那么,如果他能成功骗走追兵,应该还会回来拿一下随身物品——他跑得太匆忙,有很多东西都没能带走。

那是不是该留在大楼里守株待兔呢?

她离开病房,回到水房里,看见首席已经站起来了,靠着墙正在休息,看来确实无大碍,不过,状态也不算好。

“怎么样,找到了吗?”首席问,眉头仍然皱着,可见头部肯定不舒服。

“没找到,我还在想办法。”文潇岚说着,看了看首席,犹豫了一下,“头是不是还疼得厉害?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别弄成脑震荡了。”

“真的不用了,”首席说,“能帮你做一点事,我很高兴,别担心我。”

文潇岚向后退了一步:“你是谁?”

“你为什么这么问?”首席一愣。

“你不是真正的吴洋,”文潇岚盯着首席,“吴洋是个顶级闷骚,虽然我相信他心里确实想的是‘能为我做点事十分高兴’,但你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会把这话说出口来。你不是吴洋,到底是谁?”

名叫吴洋的首席笑了起来。他的笑容充满了狡黠和邪恶,完全不是过去的那个吴洋所能做得出来的表情。

“哎呀,本来还想逗逗你寻一下开心呢。”“吴洋”说,“你还蛮聪明的,这下子玩不成了。”

他吹了一声口哨,文潇岚身边的世界立即暗了下来。

又是幻域,文潇岚想,早就习惯啦。

她并不慌乱,慢慢等着眼前重新亮起,这次出现的幻域倒是远不如过去见过的骷髅荒原或是记忆迷宫那样奇诡,相反显得非常平凡,平凡到压根就不像一个幻域。

这是一个空旷的篮球场。

并不是人们在电视直播里见到的那种能容纳上万人的职业体育篮球馆,而是一个水泥地的露天篮球场,和各个大学里所能见到的基本差不多。篮球场的两端各自安放着一座陈旧的、篮网都被撕破了的篮球架,地上的三分线和罚球线也都很模糊了。而在篮球场的周围,是一片铅灰色的虚空,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此刻文潇岚和假吴洋就站在中圈附近,而在其中一个篮球架的下面,躺着两个人。文潇岚视力不错,能看清其中一个人是魏崇义,而另一个则是先前那个在雨中没有被淋湿的白衣少女。文潇岚看了看白衣少女,又看了看假吴洋,一时间有些不明所以。

“所以说啊,你觉得我是冒充的,其实是错误的,”假吴洋咧嘴一笑,“这具身体,确实是那个小伙子的,我只是借用了一下他的躯壳而已。这个白裙子的小姑娘也是那样的。”

“借用躯壳?这种事我倒是遇到过。”文潇岚想起了这所学校曾经的副校长李济,“你是怎么借用的,也是变成一只虫子钻到别人的脑子里去吗?”

“别用‘虫子’那么难听的形容嘛——虽然事实上倒还真长得像。”假吴洋说,“没错,和你们学校的副校长一样,我也完成了那种进化,完全抛弃了人类的躯体。”

“那你是守卫人还是黑暗者呢?”文潇岚又问。

“这二者其实并没有什么质的区别,特别是在现在的情况下,”假吴洋说得别有深意,“不过,你就把我当成邪恶的黑暗者吧。”

“我才懒得分什么正义邪恶呢,又不是中二日漫,”文潇岚摆摆手,“就说说你想要干什么吧?”

“我想把你和魏崇义都带走,就那么简单。”假吴洋说。

“你要带走魏崇义我可以理解,”文潇岚说,“我对你有什么用,这我还没明白。”

“我觉得你应该想得明白。”假吴洋说,“你想想,我要从守卫人的眼皮底下抓走魏崇义,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文潇岚想了想,忽然面色有些苍白:“范量宇。你抓我,是为了用我来威胁大头。”

假吴洋满意地点点头:“所以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就不需要我多说什么了。”

“你真的觉得他那样杀人比吃饭还容易的货色,肯为了我受你的胁迫吗?”文潇岚问。

“我没有身体,只能侵占他人的身体,操控他们的头脑,所以我比一般人更懂得揣摩人心。”假吴洋说,“所有人都知道你和范量宇关系不错,但很少有人敢像我这样做出足够大胆的揣测。”

“什么揣测?”

“你对范量宇的重要程度,超过了任何人的想象,”假吴洋顺手从地上捡起一个脱皮的旧篮球,以熟练的姿势拍着球,“抓住你,就足以威胁他做任何事情。”

“还任何事情……”文潇岚摇摇头,“你真的不了解大头。他是我的好朋友是不错,但是,我并不是那个可以让他不顾一切做出任何事情的人。”

“那我们就试试好了。”假吴洋的口吻充满自信。

文潇岚还没有答话,身后忽然想起一个声音:“好吧,试试就试试。”

那是范量宇的声音。

文潇岚一惊:“大头,你什么时候来的?”

她回过头来,范量宇正站在另外一个篮球架下,抄着双手,看起来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

“来了很久了,”范量宇不紧不慢地说,“本来我想早点动手把这个废物打发掉,但听完他的话之后,我倒是好奇了。我准备看看,他到底打算怎么用你来胁迫我。”

说话的这个时候,文潇岚和假吴洋站在篮球场的中圈,范量宇则站在一端的篮球架下,尽管这个球场的长宽尺寸不算太标准,但十米的距离至少是有的。看样子,他还真没有说假话,故意拉开那么远的距离,就是要和假吴洋较一较劲。

先前还一直神色自如的假吴洋,此刻脸色也不禁稍稍有些变化。他盯着范量宇看了一会儿:“你以为这样虚张声势就能吓倒我吗?我对人心的判断,从来没有出过错。你信不信我可以随时杀掉她?”

他的身畔释放出淡红色的蠹痕,把文潇岚包裹在其中,看来是随时都可以对她发起致命一击。文潇岚只感到一股无形的力量挟持着自己的身体,连手指头都挪动困难,只能无奈地继续站在原地。

范量宇会怎么做呢?她不安地猜测着。一时之间,似乎“范量宇会怎么做”变成了最关键的问题,她的安危本身倒反而顾不上去考虑了。

“那你就试试看啰。杀吧,看我会不会害怕。”范量宇一摊手,然后迈开步子向着中圈走来。他的步伐并不大,但篮球场毕竟是那么小,几步之后就已经接近了。

假吴洋咬牙切齿,看样子想要对着文潇岚痛下杀手,但又被范量宇的气势所震慑,犹犹豫豫不敢下手。他只能伸手拖着文潇岚不住往后退,但当退到球场另一端之后,已经退无可退了。倒是范量宇在逼近到这一侧的三分线附近时,悠闲地停住了脚步。

“我给了你那么多机会杀她,为什么不动手呢?”范量宇问,“这不过是一个没有附脑的普通女人,如你所说,手指头都不必动一下,就能杀掉她。你为什么不下手?”

假吴洋满头大汗,却说不出话来。身前的这个双头怪物仿佛具备一种神魔一样的可怕的压迫力,让他光是继续站着都已经筋疲力尽了。如范量宇所言,在这几十秒的时间里,他有无数的机会,可以轻易拿走文潇岚的性命,但他却不敢。面对着这个双目冷酷如冰的双头怪物,他那些操弄人心的手段仿佛突然间变成了顽童手里的水枪,虚弱而可笑。

“快点啊。”范量宇用充满嘲讽的语调催促着,“现在她就在你手里,我的蠹痕还没发动,你完全有机会抢在我之前杀了她。你不是要胁迫我吗?你不是要利用她让我投鼠忌器让你带走姓魏的老头吗?来啊,试试啊。”

假吴洋依然没有开腔,倒是文潇岚忍不住了:“喂,大头!我的命就真的那么不值钱吗?”

这句话倒也并不是完全认真,还是带了一些戏谑成分,毕竟范量宇一向都是那么强势,在她的猜想里,这个双头怪物一定是有什么独特的绝招可以控制住局势,才会那么无所顾忌有恃无恐。

但没有料到,范量宇扭过头来,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啤酒瓶,我们有在一起打架喂麻雀的交情,这是事实;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唯一的一个朋友,这也是事实;如果你遇到了危险,我会想办法救你,这还是事实。但是,如果你以为你的命会比我的尊严更重要,那就错了。没有任何人可以拿任何东西来威胁我,即便是你的性命。”

文潇岚语塞,说不出话来,忽然间觉得心里一阵冰凉。这似乎应该是范量宇的常态,应该是这个虽然偶尔会喂喂麻雀、但杀过的人比文潇岚见过的人还多的怪物的常态。但不知怎么的,那种冷漠的语气却让她感到深深的刺痛。那颗吓人的大脑袋仿佛在一瞬间变得陌生,让文潇岚无法把他和那个同她一起血战白骨、陪她逃课、陪她喂麻雀、陪她参加变装舞会的时而粗鲁、时而细心、时而狂暴、时而安静收敛的男人联系在一起。

“你说得对。”文潇岚轻声说,“我是你的朋友,但也就是朋友而已。你终归是……守卫人世界里的顶梁柱,怎么可能为了我而低头。”

她慢慢地坐在地上,把下巴放在膝盖上,不再说话了。假吴洋看看她再看看范量宇,脸上终于现出了绝望的表情。没等他反应过来,范量宇已经欺身近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整个人都举了起来。吴洋虽然相对而言是个斯文人,但块头也并不算小,在范量宇的手里,却像一根羽毛一样轻飘飘没有分量。在范量宇惊人的威势的压迫下,他的蠹痕也像一阵烟一般消失了。

“等等!别杀他!”文潇岚忽然想起来了,“他现在占用着我朋友的身体!你要是杀了他,我朋友也死了!”

范量宇继续把吴洋的身体抓在手里,侧头看了她一眼,阴沉地说:“你以为他还没有死吗?”

文潇岚大为震惊,一下子站了起来:“你说什么?这……这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你以为你在看喜羊羊所以不会死人吗?”范量宇的口气里充满了不屑,“我还以为你和这个世界接触了那么久,已经知道了它不是学生会里的过家家呢。你自己看看吧。”

他像拎小鸡一样把吴洋的身体拎到文潇岚身前。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绕着他走了一圈,终于发现,在吴洋的后脑勺上有一个血迹已经干涸了的深洞,大小差不多相当于一根大拇指插了进去,隐隐可以看到洞的深处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那就是这个黑暗者的真身。他把自己进化成了一个小小的、可以活动的附脑,深深地钻入了吴洋的大脑里。比之当年和大脑共存的李济,他下手更加残酷绝情。

她转身扑到篮球场边,翻江倒海地吐起来,只觉得胆汁都要吐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来,用纸巾擦了擦嘴,重新走回来,目光里充满了愤恨。

“我刚刚想起来,你虽然也稍微见识过那么几次魔王世界的战争,也亲眼见过尸体,但是却从来没有见过身边的熟人丢掉性命,是么?”范量宇冷不丁地问。

文潇岚也被问得一愣,想了一下,慢慢点点头:“确实,我们一起打过骷髅,在记忆迷宫里见过你好多次杀人,离开迷宫后还见到了创造迷宫的那个老头的尸体。但是你说得对,我没有亲眼见到自己的朋友死,即便是刘大少,他死的时候,我也没有在场。”

“那么,现在你亲眼看到了,你有什么感受?”范量宇接着问。假吴洋依然在他手上绝望地晃荡着,脸色已经憋的青紫。但此时此刻,即便离开了吴洋的身体,他也难逃一死,所以干脆不做挣扎了。

“就像是心口被猛然扎了一刀。”文潇岚声音低沉,“他本来可以不死的。如果我那会儿在病房里直接赶走他,而不是要他去找魏崇义,他根本就不会被卷进这件事,不会送命。他是我的同学,偷偷喜欢我,昨天还在一起探讨学生会的工作呢。我们的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啊,读书,考试,打工,实习,看着喜欢的当红小鲜肉犯花痴,谈一点注定无疾而终的小恋爱,偶尔和宿舍的姐妹闹点小别扭然后唱一次K和好,和学生会的小婊砸们激烈撕逼……”

“你仍然可以重新回到这样的生活。”范量宇的话语里似乎有一些别样的意味,“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世界。天选者已经无法回头了,但你只是普通人,你还可以选择。”

“是啊,我还可以选择……”文潇岚无精打采地重复了一遍。她怔怔地盯着吴洋那具已经失去生命的躯体看了好一会儿,双目里突然迸出火花:“替我收拾了这个王八蛋!”

范量宇点点头,拎着假吴洋走回到另一端的篮球架,把他摔在地上:“你为什么要把幻域弄成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篮球场?这种创意我倒是很少见。”

假吴洋捂着脖子喘了一阵子气,这才缓缓地站起身来,哑着嗓子说:“我从小就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虚弱,根本不能运动,但我很喜欢别人打篮球的那种姿态,总是做梦梦到自己身体强健,可以抱着篮球在球场上蹦跶。所以我经常会跑到小区附近的露天篮球场边,满怀着羡慕看别人运球、投篮、摸篮板甚至抓框——不过我们那一片没人能扣篮,毕竟是小地方。”

“后来有一次,有一个那一片弹跳最好的高个子在打完野球比赛后,似乎是感觉身体彻底活动开了,于是去尝试扣篮,结果失败了,摔了一跤。站在一旁观看的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然后被他带着身边的小弟们臭揍了一顿,差点打得我心脏病发作。他警告我,不许我以后再靠近篮球场半步。所以在之后的若干年里,我再也没有去过篮球场。”

“再后来,我终于被家族发现了,并且成功地完成了附脑的进化,抛弃掉以前的累赘肉体。我回到那座小城,找到当年参与过殴打我的所有人,逼着他们先把那个领头的大哥活活打死,再构建出这个完全模仿那座篮球场的幻域,逼着他们在球场上打球,不许停下来,直到若干个小时之后活活累死。”

范量宇的目光里居然流露出一丝赞赏:“很有创意啊,我都忍不住要开始喜欢你了。所以,我会给你一个求生的机会,陪我打一场篮球赛吧,不准使用蠹痕。”

这话听得文潇岚和假吴洋同时一愣。但范量宇的脸上没有丝毫开玩笑的痕迹,假吴洋想了想,咬紧牙关,从自己的幻域中创造出了一个篮球。

“一对一斗牛,不计两分三分,三局两胜,谁先进两个球谁就算赢。”范量宇在三分线往内一步的距离站定,“这里是你的主场,你先攻。”

假吴洋点点头,退到三分线外,开始运球。范量宇弯下腰来,放低重心,摆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防守姿势。假吴洋双手交叉运球,做出要突破的架势,但却突然间收住脚步,急停跳投,球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在篮筐后沿撞了一下,进框了。

“不错,居然连三分都会投。”范量宇说,“看来你完成进化之后,一定经常在幻域里练习球技吧?”

“有时候我会抓人来这里陪我打篮球,打完后再把他们杀掉,”假吴洋说,“有时候我也会直接侵占一具身体,用他的身体去真实的野球场打球,挺有趣的,有一种把童年都弥补回来了的感觉。”

“你就是个疯子!变态!”文潇岚听得怒不可遏,“你把人命当成什么了!”

“在魔王的世界里,谈人命的价值是虚妄的,毫无意义。”没等假吴洋回应,范量宇已经开口了。文潇岚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好了,轮到我进攻了。”范量宇抱着篮球走出三分线。假吴洋也做好了防守动作。

范量宇开始拍球。文潇岚虽然不懂篮球,但毕竟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好歹看过一些校内的篮球赛。她发现范量宇运球的动作也是有板有眼,虽然比不上冯斯和他的前队友们那样训练有素,但也看得出来,是货真价实打过篮球的。

奇怪了,她禁不住想,这个怪物成天忙着打架杀戮,居然也有时间打篮球。但很快地,她心里微微一颤,猜到了原因。

那大概是当年范量宇还没有变成现在这个杀人怪物的时候,和那个名叫范舒琳的女孩在一起时练就的。或许那是范量宇一生中最平静最快乐,也活得最像正常人的一段短暂时光。

“所以,读书、考试、跳舞、打篮球……”文潇岚轻声自言自语,“如果她没有死该多好,你也许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突然之间,范量宇运球的身姿在她的眼中变得无限遥远,仿佛已经被幻域中的迷雾所深深吞噬。

范量宇看来并不擅长中远投,也没有出手投篮的打算。面对着假吴洋的防守,他选择了转身背打,背身运球后用自己粗壮有力的身体一步一步往里挤。虽然事先说好了不能使用蠹痕,但他强壮的身躯即便只用自身的力量,也绝不是假吴洋所能抵挡的。范量宇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挤到了篮下,轻松地转身挑篮。比分变成了一比一平。

接下来轮到假吴洋进攻。这一次,范量宇的防守异常严密,不给他轻易出手的空间,假吴洋运球转了几圈都不得要领,最后匆匆强行出手,球偏了。范量宇摘下篮板后再进攻,依然是拿手的背身往里挤,但假吴洋这次也有了防备,并不和范量宇生扛,而是在对方出手投篮的一瞬间伸手把球拍掉了。

他运球出了三分线后,一个转身作势要快速抢投三分,范量宇连忙扑上去封盖。但这只是一个假动作,假吴洋等到范量宇的身体被晃起后,并没有出手,而是运球直杀篮下。范量宇以和他的体型不相称的惊人的敏捷落地后迅速回追,在假吴洋起跳上篮的同时也高高跃起尝试盖帽。

但假吴洋的技术比范量宇想象中还要高一点,他竟然在空中做出了一个扭腰闪躲的动作,然后侧手上篮。半空中传来一生闷响,假吴洋的身体被重重撞飞,摔在了地上,但篮球在篮筐上磕磕碰碰几下之后,还是滚进了网子里,然后砸在地上。

球进了,二比一。范量宇输了。

“真正的吴洋打篮球可没你好。”文潇岚站在假吴洋身边,叹了口气。被范量宇撞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何况这个黑暗者本身只是侵占了一具普通人的身体,并没有特殊强化。现在假吴洋趴在地上口吐鲜血,看架势肋骨不知道断了几根,左肩膀也脱臼了。

“我毕竟是经常打球的人。”假吴洋邪恶地一笑,“这具身体毁了,但我也赢了,二比一。范先生是守卫人世界里数一数二的强者,想来刚才说过的话不会耍赖的吧?”

“当然,我一向说话算话。”范量宇也跟着笑了笑,随即身上突然间爆发出蠹痕,把假吴洋的身体包裹在其中。假吴洋痛叫一声,竟然疼得在地上打起滚来,这无疑是范量宇的蠹痕对他的神经的猛烈摧残。

“你不守诺言!”假吴洋怒吼道,“你答应了如果我赢了就放过我的!”

“别开玩笑了,我什么时候答应过放过你?”范量宇哼了一声,“我刚才说的是,‘给你一个求生的机会’。求生的意思,就是让你活下去,但也仅仅是活下去而已,要放过你,那可不在我的承诺范围内。”

假吴洋还想说什么,但范量宇施加的痛苦似乎超过了他承受的极限,他只能在地上拼命挣扎,嗓子都喊哑了,那尖锐的嘶吼让文潇岚只觉得头发都要立起来了。她想要叫范量宇停手,却又想到此人是杀害吴洋的凶手,一阵仇恨涌上心头,最终没有说出口。

一分钟之后,喊叫声忽然停止,吴洋的身体软软地平躺在地上,不再有任何动作。而从他的后脑伤口处,那个小小的虫子一样的附脑慢慢爬了出来。

这就是黑暗者的真身。失去了人类的躯壳之后,这个真身就像一只软乎乎的爬虫,文潇岚觉得自己用两根手指头就能把它捏死。而范量宇居然就真的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伸出两根手指头,把它夹在了手里。

“它马上就要支持不住这个幻域了,现在反而是我在用蠹痕替他维系,”范量宇说,“这种进化方式毕竟不多见,我要把它带回家族去研究。”

“我是真没想到,你这样的人居然也会用文字游戏骗人。”文潇岚说,“其实你直接出手干掉他他也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打篮球、给他虚假的希望?”

“不是你要我帮你收拾他的么?”范量宇反问,“比起直接揍扁了拖走,从希望到失望,难道不是力度更大的‘收拾’吗?”

文潇岚下意识地摇摇头:“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只是……”

她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对不起,是我不好。其实我心里就是想看他倒霉,越倒霉越好,但是当你真的下手之后,我又去指责你。我真是个……虚伪的人。”

她低头看着吴洋不再有生气的尸体,泪水慢慢地顺着面颊流下。范量宇抄着手,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倒也算不上虚伪,只是说明你内心固守的法则仍然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你依然不属于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那个世界……这难道不就是那颗名叫地球的破烂星球么?”文潇岚看来有些失魂落魄,“怎么就会被割裂成你的世界和我的世界了呢?”

“这就是这颗破烂星球的真相。”范量宇说,“如果你承受不了,尽早离开比较好。”

文潇岚不觉有火:“反正也没有任何人能拿来威胁你,我也不会成为你的累赘,你干嘛非要一句又一句地不把我赶走就不罢休?”

范量宇没有回答,脸上就像是戴了一副无法变化的面具。文潇岚还想要发泄几句,脑子里刹那间闪过在过去的日子里与范量宇在一起时的种种,一瞬间心又软了下来。何必和他斗嘴?文潇岚对自己说,这个大头怪身上所背负的原本已经太多。虽然今天他让自己有些……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欠自己什么,他依然是自己的朋友,那就够了吧。

只有站在他那个位置上,才有可能真切体会到他的内心,除此之外,一切的臆测都不过是水中捞月。也许他说得对,不同的世界只能交汇,却永远无法交融。

“回去吧,回你的学校去。”范量宇的口吻稍微温和了一点,似乎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那些话有些硬,“这两个死人我会处理,魏崇义我也会带走。”

文潇岚咬着嘴唇犹豫了一阵子,忽然开口说:“能不能安排一个地方,把魏崇义交给我?”

范量宇十分意外,愣了一下才问:“为什么要交给你?”

“因为现在我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取得魏崇义信任的人,”文潇岚把先前与魏崇义的对话向范量宇复述了一遍,“这个人又老又犟又得了绝症,已经不会吃任何威胁了,我知道你们有读心之类的法门,但他的身体恐怕也承担不起。而他对你们守卫人是从骨子里的不信任。也就是说,你把他带回去也没有任何作用。”

“倒也有理。”范量宇沉吟着,“但你确定你就一定能劝说他?”

“我不敢确定,但我必须要试一试。”文潇岚说,“这是唯一的机会。”

“但是你……”范量宇有些踌躇。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文潇岚说,“我也知道,我这样只会在学生会斗小婊砸的废柴永远也不可能适应你们的世界。但现在已经不是去细分你们我们的时候了。从魏崇义的口风来判断,他所掌握的秘密,可能直接决定着你们和魔王之战的最终命运。如果魔王真的赢了,不管是你的世界还是我的世界,最后只怕都要变成尸山血海——那时候再去分你的我的还有什么意义呢?”

范量宇没有回答。他捡起地上的篮球,随手拍着球,不时出手向着篮筐扔一下,要不是那两颗头颅太过骇人,乍一看还真像是一个在野球场上练球的篮球爱好者。文潇岚知道他是在思考权衡,所以也并没有去打扰他,而是查看了一下魏崇义的状况。还好,虽然魏崇义始终昏迷着,但身上没有显眼的外伤,呼吸也很平稳,看来没有大碍。但那个不幸的被侵占身体的白衣女孩,如同范量宇所说,也早已经死亡。人命对于这些黑暗者来说,犹若草芥。

范量宇漫不经心地投了几次篮,没有一个能进筐。最后他抱住了球,猛地高高跃起,把球扣进了篮筐。那个陈旧的篮球架经受不住范量宇那惊人的力量的撕扯,轰然断裂倒塌。

“好吧,我会去给你安排。”这一下石破天惊的扣篮仿佛也让范量宇的心情舒畅了不少,“不过,这件事结束之后……”

“我会躲得远远的,不管你们打得怎么天翻地覆,我都不会去管的。”文潇岚打断了他的话,“但在此之前,至少让我把这个忙帮完。”

范量宇盯着文潇岚看了许久,最后把视线转移开:“好吧。”

冯斯调动着自己贫瘠的文化积累,回忆起一些和格萨尔王有关的常识。格萨尔王是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的主人公,是莲花生大师转世,在一个妖魔横行、民不聊生的时代降生到了藏地,成为岭国的国王,一路斩妖除魔为民造福。

也就是说,从“斩妖除魔”这个角度来说,格萨尔王倒还真和守卫人有些类似之处。冯斯想着,发问说:“这么说,格萨尔王并不是一个史诗里的虚构人物,而是真实存在的了?”

“确切地说,并不存在一个名叫‘格萨尔王’的个体,”王欢辰说,“格萨尔王的传说,本身就是一个刻意流传下来的对魔王的警示。我们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族群。”

“族群?”冯斯眉头一皱,“像守卫人那样吗?”

“有些类似,但我们并不是守卫人。”王欢辰说,“你应该能看得出来,我没有附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里其他的所有人也和我一样,都只是普通人。所以,我们这个族群其实是以普通人的力量和魔仆战斗了许多个世代。”

“这怎么可能?”邵澄忍不住插嘴说,“以凡人的力量,没有可能和魔仆相抗衡的。”

“有可能,虽然自身的力量不足够,但如果能驯化妖兽的话,就能够利用妖兽去和魔仆进行对抗。”王欢辰回答。

“驯化妖兽?”冯斯想起了自己接触过的那些或庞大或精悍、或愚蠢或聪明的怪物,“我怎么觉得这玩意儿听起来比移植附脑风险还大呢?”

“的确风险很大,但我们并没能获得移植附脑的技术。”王欢辰说,“雪域高原是一个很独特的封闭环境,不能像其他地方的人一样可以互相交流互通有无。所以你们都学会了对附脑的使用,而我们,只好不走寻常路了。”

他说着,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狼毒草纸装订而成的小册子,在两人面前翻开。灯光下,冯斯看得很清楚,这本册子大概是用藏文和图画配合的方式,来讲述这一群藏人驯化妖兽的历史。虽然藏文他一窍不通,但那些图画倒是朴拙浅显,很容易看明白。

“倒是走出了一条独特的路。”冯斯表示佩服。在他面前的这一页正好描画着一个藏人在雪山里冒着危险采药,再往下的另一张图,则是大锅熬药。邵澄已经猜出来了:“你们是用药物去控制妖兽?”

王欢辰点点头:“没有别的办法。我从头说起吧。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对于当年魔王内讧后消失的那段历史,大致是这么推断的:在涿鹿之战后,由于魔王的力量暂时消失,导致了全球大部分的魔仆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而位于西藏的那只魔仆,恰好就在失联的时候遭遇了一场雪崩,被深埋起来了。这之后,两位魔王渐渐恢复元气,一点一点地召唤过去的仆从,西藏的这一只魔仆却始终杳无音信,本来由魔仆负责豢养的两只巨鼠也由此没有了主人,只能悄悄蛰伏起来。两位魔王以为那只魔仆不存在了,于是遗忘了它,却不曾料到它在一个意外的机缘下重新复苏,然而……思维却混乱了。”

“思维混乱?”冯斯一怔,“意思是发疯了?失忆了?”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王欢辰说,“它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只是凭借着还深藏在潜意识里的本能不断地制造和培养妖兽,对藏民们施行杀戮。”

“嗯,听起来有点像是武侠小说里那些发了疯的高手,”冯斯说,“我有点儿了解了,《格萨尔王传》里所提到的那个妖魔横行的时代,其实就是对妖兽肆虐的真实写照。”

“没错,那是一段非常黑暗的时期,”王欢辰说,“那时候即便中原地区的文明也仍然处在相对原始的阶段,我们的先民们无法和外界沟通,无法获得成为守卫人的技术,一开始几乎是任由妖兽宰割。直到后来,我们渐渐找到了用药物影响妖兽、甚至控制妖兽的方法,才算是终于找到了转机。那只魔仆毕竟独力难支,何况本身头脑也不够清醒,不能完全发挥出属于它的智慧,渐渐落于下风,最终被击败杀死。然而,在这样的当口,人性的贪婪却显现了出来。你们能猜到发生了什么吗?”

邵澄不大明白,冯斯却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慢慢地说:“我来猜一猜吧。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就开始抢胜利果实了,对么?”

王欢辰叹息一声:“没错。一部分上层的人决定囚禁魔仆,把操控妖兽的技术霸占起来,并且试图以此来奴役藏人。他们击败了魔仆,自己却成为了新的魔仆。幸好,那只是一部分人,还有其他人不愿意同流合污,坚定地反对他们。”

“那群反对的人,应该就是你们这个族群的先祖了,对吗?”冯斯问。

王欢辰点点头:“只是操控妖兽的方法在他们手中,我们的先祖一开始也无能为力,只能藏身于暗处、就像现代的地下游击队那样进行战斗。那一场战争异常惨烈,甚至于超过了和魔仆的斗争本身,因为魔仆和妖兽的智慧是远远比不上人类的,何况我们只能一点点根据残损的资料摸索对付妖兽的方法。不过最终,我们还是胜利了,魔仆、妖兽和野心家都被埋葬在高原的冰雪之下。”

“既然你们胜利了,为什么还要藏起来?”邵澄问。

“因为那一场战争让我们对魔王的力量产生了恐惧,”王欢辰回答,“西藏生存条件远比汉地艰难,人口也少,在先战魔仆再藏人内战之后,我们一度怀疑会遭遇到灭族的危险。所以,在战事结束后,我们决定把控制妖兽的技术封存起来,消灭掉所有曾被我们用来帮助作战的妖兽,让整个西藏恢复过去的平静。从那以后,我们一直默默地观察着西藏,也观察着藏区之外的世界,但始终没有现身过。”

“后来那些欧洲人来到藏区,形成了一个独特的黑暗家族,害了不少人,你们也没有想过去制止?”冯斯有些不满。

“他们所造成的破坏,相比之过去的魔仆,根本不算什么。”王欢辰不以为忤,“而且,汉地的守卫人迟早会发现他们。事实证明,他们虽然疯狂,但并没有带来什么巨大的灾难。我们的力量不能够为了这种小事而轻易动用。我知道你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人,对这种袖手旁观的冷漠很不高兴,但相信我,我们必须这样做。”

冯斯反倒是尴尬起来:“别,这顶高帽我不接,我哪儿有什么狗屁的正义感,也没有资格去审判你们。不过,你们一直潜伏到现在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为了魔王的真相。”王欢辰目光炯炯,“我们深知魔王力量的可怕,所以反过来,我们绝不信任任何掌握了这种力量的存在。守卫人数千年来和魔仆们一直在进行着对抗,我们当然也了解这一点,但同样的,我们也深知,这样的对抗是别无选择之下的被迫为之。假如魔王真的被彻底杀死了,守卫人们成为了地球上最强大的力量,他们还会安于现状吗?他们还会心甘情愿去做普通人类的守护者吗?我们倾向于——不相信这一点。”

冯斯叹息一声:“这个说法,已经有好几个人跟我提过了。我也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做出自己的判断,可能是因为我现在已经拥有了守卫人的能力,却还有着一颗普通人的心。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见过太多守卫人世界里的丑陋面,即便是身边很熟的人也会耍得你团团转,但是要对抗魔王,又不能离开他们。”

“可是,我们并不认为要对抗魔王一定不能离开守卫人。”王欢辰说,“我知道邵先生听了一定会不高兴,但是这千百年来,守卫人光是和残留的魔仆妖兽作战就已经精疲力尽了。他们真的可能是魔王的对手吗?”

“我不会不高兴。”邵澄说,“这个问题其实我也在反复思考——没有人比守卫人本身更知道魔王的力量有多可怖。所以我也有点明白你们的思路了,你们觉得依靠守卫人去消灭魔王是不现实的,所以想要找到另外一种能和魔王对抗的方法。那么,你们找到了吗?”

王欢辰摇摇头:“还没有,但我们一直在向着这个方向努力。在我们看来,如果不能找出魔王的本质,其他的一切都只是皮毛,甚至连皮毛都达不到。”

“但是现在,你突然主动联系邵先生,还把他和我带到了这里来,说明你已经有了一些突破了,对吗?”冯斯问。

“我给你看一样东西。”王欢辰说着,爬上梯子,从书柜高处的某一层取下了一个木盒子。打开盒子之后,里面是一张残缺不全、带有烧焦痕迹的纸页,而且上面全是藏文。好在还能隐约分辨出一些图画的内容,冯斯索性用蠹痕创造出一个放大镜,在照明灯下眯着眼睛费劲地辨认着。

“这是什么玩意儿?好大一坨……”冯斯一边看着一边嘴贱,“看这么骨骼清奇的相貌,像是个妖怪……魔鬼……魔王?这是魔王鲁赞吗?和你家唐卡上那位长得挺像的。”

“是的,就是魔王鲁赞。”王欢辰说。

“那他身边的这些又是什么?”冯斯细细观看着,“这好像是……一片水域?这是大湖吗?”

“对,大湖,就是我们所说的‘海子’。”王欢辰回答。

“然后这个是……一棵树?对吧?一棵树。树的旁边是头牛,这个好认。”

“对的,一座海子,一棵树,一头牛。”

“魔王和这三样东西,代表着什么?”冯斯问。

“不是三样,是四样。”王欢辰说。

“四样?”冯斯搔搔头皮,“我明明只看到三样啊。难道这个海子里还藏着什么东西?”

“不在海子里,在鲁赞的身上。”邵澄说,“你仔细看他的额头。”

“额头?啊,没错,额头上还真有个玩意儿。这是什么?好像是……一条鱼?”冯斯的鼻子都快要凑上去了。

“这就是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邵澄说,“藏人没有不熟悉的。”

“四个寄魂……那到底是什么?”冯斯说,“难道是和伏地魔的魂器差不多的东西?”

王欢辰点点头:“没错,东西方神话里都有类似的传说,把灵魂分散开来寄托在某些物体上,只要不消灭光这些灵魂碎片,灵魂的主人就永远不会被杀死。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就是一片海子、一棵大树、一头黄牛和额头上的一只小金鱼。当年格萨尔王就是在被鲁赞掳走的妃子梅萨的指点下,先毁掉了海子、大树和黄牛,然后一箭射破金鱼,取走了鲁赞的性命。”

“这个传说,难道和现实有什么联系?”冯斯问。

“联系很紧密,”王欢辰说,“这是我们的先祖毁灭那群背叛者时,从他们的领袖的密室里发现的。那位领袖一直在修炼着一些古怪的法术,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装神弄鬼骗人的,但有一样却在装神弄鬼的外皮下存在着一些真功夫,那就是通灵术。”

“通灵术?”

“对,通灵术。通灵术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但那位领袖却的确掌握着某种读取他人思维的手法,我们后来对他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发现他长有一个附脑。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天生变异的附脑人,可能也是古代藏区唯一存在过的一个附脑人。”王欢辰说,“不过,他的附脑并不完善,并不能像那些真正经过训练的守卫人那样清晰无误地读取他人的思维和记忆。他只能做到被他人的思维所影响,然后在潜意识的驱动下,完成某种类似于‘自动写作’的记录和演绎。”

“我懂这个意思,通俗点说,就是乡村神汉们跳大神的真实版。”冯斯说,“所以说,这张图也是他跳大神的结果了?”

“否则他不会那么重视,把这份资料藏得那么深。”王欢辰说,“我们猜测,他在研究那只半疯癫的魔仆的过程中,终于和魔仆发生了头脑的交感,并且读取出了一些真正有用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守卫人掌握过的重大信息。”

“也就是说,一个半疯癫的魔仆,和一个无法精确表述读取内容的读心者,联手留下了魔王的秘密?”冯斯惊叹不已,“简直搞得我要相信上帝的存在了。那这幅图到底指向何处呢?”

“据说,那位领袖在最终战败之前,亲自开口留下了一段说唱词,正是格萨尔王传中北地降魔的故事的最早雏形。而他也不断在一种近似癔症的状态中反复描绘鲁赞和四个寄魂,这让我们可以确定,这个故事当中一定包含着很深的隐喻,极可能就是魔王的终极真相。所以后来,我们推动了格萨尔王传的诞生,虽然其他的故事都只是编造,但北地降魔这一章却饱含着深意,希望能有后来人能把它解读出来。”

“原来你们才是格萨尔王传的真正创始者,所以自称格萨尔王的后裔倒也挺合情理的了,”冯斯说,“可是,这个故事到现在依然没有被解读出来。”

王欢辰沉重地叹了口气:“因为线索太少啊。我们做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和解读,想要推测出那四个寄魂到底代表着什么,以及它们对魔王而言意味着什么,是不是真的摧毁了四个寄魂就可以杀死魔王。为此我们坚定地杜绝了附脑的引入,反而调动所有资源培养历史学、考古学、古生物学、地质学等等方面的学者,期待能从历史的遗留中找寻答案。”

“嗯,守卫人们靠武力,日本人靠生物科技,你们钻研历史考古,倒是各有各的道路走。”冯斯说。

“我们从历史的种种细节里找到了大量魔王对人类文明、以及人类出现之前的生物进化的干预证据,”王欢辰说,“守卫人终究只是猜测,但我们却可以坐实,整个地球生命的进化史,就是魔王的实验史,而人类,正是他们最接近成功的实验品。但是这个实验品出了很严重的问题,导致了两位魔王最后的决裂和同室操戈,也给了人类几千年宝贵的喘息和发展时间。然而,问题出在哪里,还是没有人知道。不过,倒是找到了其他一些守卫人并没有能够掌握的发现。”

“你指的……是不是巴丹吉林庙今天发生的那档子事儿?”冯斯忽然想起,“来这里之前,邵澄说过,你们是巴丹吉林庙最初的创建者之一。你们为什么要在沙漠深处建造这么一座庙?那个时间和空间的错位到底是怎么回事?梁野去了哪儿?”

“巴丹吉林庙的实质,是一个观测点。”王欢辰说。

“观测点?观测什么什么的?”

“观测寄魂可能埋藏的地点。”王欢辰吐字清晰地说,“巴丹吉林庙只是这个世界上的若干个观测点之一,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冰川,则是另外一个。除此之外,在中国以及中国之外的区域,都存在着这种观测点。”

冯斯想了想:“寄魂可能埋藏的地点?这也是你们从历史文献里找到的?”

“还包括我们亲自主持的考古发掘。”王欢辰说,“我们发现,在战争之外,魔仆们还策划了不少的隐秘行动,完全不和人类接触,似乎是为了隐藏什么东西,又或者是寻找什么东西。只不过,随着守卫人势力占据上风,那些魔仆都隐遁起来了,但是他们活动的痕迹被我们捕捉到了,并且相应地找到了十来处这种可疑的地点。”

“你们没有挖地去找找么?”冯斯刚说完,就拍了拍脑袋,“哎呀,真笨!魔王就算是要藏什么东西,肯定也是利用异空间去藏,不会笨到在地上打洞的。”

“是的,所以我们才在这些敏感区域都安排了人手,并且做好了各种措施。”王欢辰说,“以巴丹吉林庙为例,18世纪中期正是准噶尔贵族和清廷交战的时候,我们为了避免在当地的活动引起怀疑,索性选择了在沙漠中央修建这座神庙。不过,倒也并非纯粹为了监视魔王,在沙漠腹地里建造一座喇嘛庙,本来也是很多人的夙愿。是不是觉得可笑?”

“不,一点都不可笑,至少在现在的我眼里,一点也不。”冯斯认真地回答,“我的朋友文潇岚以前去过巴丹吉林庙旅游,见到过庙里的住持——应该就是你们的人吧?回来对我夸奖了一大通这座庙的修建如何如何不可思议,一代又一代的喇嘛坚守在沙漠深处又是多么多么的虔诚坚贞。那时候我还嘲笑她‘仁波切中毒’呢,但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回头看看,忽然才觉得,有信仰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要是换了我,没有点儿什么精神支柱撑着,肯定没有办法在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一整年一整年地待下去。更何况,当我们以人类的脆弱躯体去面对魔王那样的存在时,心里藏着神啊佛啊什么的,总能……壮壮胆吧。抱歉我说得那么庸俗……”

王欢辰微笑着摇摇头:“佛本来就能带给人勇气,用词并不重要。我接着说吧。除了巴丹吉林庙,我们在其他不少地方也布置了类似的观测点,但我们本身没有附脑,对魔王力量的感应是很有限的,所以只能在守卫人家族里安插内应,通过他们的信息来加强监视。”

冯斯一拍巴掌:“所以今天,梁野刚刚出动你们就得到消息了!一定是梁氏家族发现了巴丹吉林庙里魔王力量的异动。不过,他们怎么会关注到那里的呢?”

“因为魏崇义,别忘了魏崇义曾经和梁野有过勾结,所以梁野也略微知道一点我们的事情,只是所知不详。”王欢辰说。

“魏崇义?他和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魏崇义……曾经是我们当中的一员。”王欢辰的目光中隐隐有些悲哀,“后来,他背叛了。”

范量宇替文潇岚安排的这个临时住所显然是动了一番心思的。这个小区外表看起来陈旧朴素,安保却很严,内部的绿化环境和建筑质量也相当不错。而文潇岚和魏崇义所在的这个单元,远离小区的各个出口,附近视野也相对开阔,还安排了范家的人昼夜监视,魏崇义想要逃跑只怕很不容易。

“这个小区我来过,”文潇岚说,“国家保密级别科技单位的宿舍,我以前代表学生会来拜访过老校友。你们守卫人真是无孔不入啊。”

“要是连这一点也做不到,还谈什么和魔王打架?”范量宇说着,递给文潇岚一个小小的玻璃瓶,“放在在老东西的鼻孔下面,拔开塞子,他马上就能醒。不过你的脸最好离远点——那味儿可不好闻。我走了。”

他转过身,准备离开这套小小的两室一厅,文潇岚叫住了他。

“最近……你一定有很多架要打,对吧?”文潇岚问。

“不会少。”范量宇简短地回答。

“小心点儿,别死那么快。”文潇岚说,“虽然你今天很惹我生气,我还是希望你能活着我好找机会收拾你。”

范量宇笑了笑:“好,那我尽量不死吧。”

范量宇用帽兜遮住他的头颅,离开了房间。文潇岚站在阳台上,看着他的背影在楼下渐渐走远,直到一个拐弯后消失在一栋楼后,这才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回屋里,走进了魏崇义的房间。这个得了癌症的老人此刻正躺在床上,陷入昏睡中,看上去是那样的衰弱无助,完全不像醒着时那样狡黠诡诈。

文潇岚定了定神,先揣了一把水果刀在衣兜里,再把玻璃瓶放到魏崇义的鼻子旁边,尽量伸长胳膊离得远一些,然后扒开瓶塞。尽管已经把脸转开,她还是闻到一股相当刺激的气味,忍不住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打完喷嚏,低头一看,还真灵,魏崇义果然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先是懵懂了大概有两秒钟,随即腾地坐起身来,动作相当迅猛。

“别激动!别激动!”文潇岚连忙说,“是我,魏先生,我是文潇岚,我们在医院见过的。”

魏崇义认清楚了文潇岚的相貌,仍然很警觉地翻身下床,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确认屋里除了文潇岚之外并没有别人,这才稍微显得安定了一些。他重新回到自己的房间,吃力地在床边坐下:“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科技单位的宿舍。”文潇岚说,“这里很幽静,不会有人来打扰你。”

魏崇义哼了一声:“这帮子守卫人,果然在哪儿都有窝。”

“这不是守卫人安排的,是我……”文潇岚刚说到一半,忽然住口不说。她摇了摇头:“算啦,你这么老奸巨猾,我编谎话也不可能骗得过你的。没错,这间屋子是守卫人帮忙安排的,我这么一个没用的大学生可没这本事。但是请相信我,守卫人也的确是为了妥善地解决问题,才这么做的。他们答应了我,你只需要告诉我就行,我不必把你的秘密告诉他们。”

魏崇义有些吃惊:“他们真的那么说?”

文潇岚点点头:“是真的。他们现在别无选择,只能相信天选者的判断力。也就是说,只要你告诉了我,我可以只把秘密交给冯斯,而不必通知守卫人。你如果还是不想说,我不会勉强,只是请你考虑得仔细一些,不要那么急就拒绝我。”

她给魏崇义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在一旁坐下。魏崇义喝了两口茶,放下茶杯,脸上阴晴不定。

“天选者现在去了什么地方?”他冷不丁地发问。

“啊,冯斯……现在好像在川藏交界的地方,”文潇岚回答,“那里有一个新近开发的冰川旅游区,他带着女朋友去那儿旅游了。呃,好像还不能算是女朋友,不过也差不多……”

“是詹莹的女儿,对吗?”魏崇义又问。

“对,是詹教授的女儿。”姜米说。

“川藏交界的冰川……詹莹的女儿……看来是天意啊。”魏崇义长叹一声。他重新站起来,来到窗边,看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回过头来。

“好吧,我把我所知的一切都告诉你。”魏崇义说,“先从我的身份开始——我是一个叛徒。”

他向文潇岚讲述了格萨尔王后裔一族的始末。文潇岚听得目瞪口呆:“真是没想到,居然在守卫人和日本科技组织之外,还有另外一支存在了那么久的力量。而且听起来,你们这一支好像是完完全全没有追寻任何利益,比守卫人和那帮日本人更难得呢。所以你选择背叛,也是为了追逐利益的原因么?”

魏崇义神情木然:“不错。我是一个异类,总是不甘心就那样过着离群索居而永远无法出头的日子。不妨告诉你,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基地,就藏在冯斯这次去旅游的冰川里,我在那个基地里待了整整三十年。生活条件倒是不能算很差,至少有茶喝有肉吃,但是那种寂寞和单调实在难以忍受。那个年代还没有互联网,我每天枯坐在冰层之下等待着接收可能的电报,不知道外面的日出日落,只有时钟提醒我一天又过去了。我不想一辈子那样下去,于是选择了背叛。”

“我逃离家族,离开了藏区,开始思考怎么能利用我对魔王世界的了解去获取足够的利益。最开始,我决定尝试着去移植附脑,但是我的体质其实根本不适合移植,结果手术失败了。万幸,我没有死,捡回了一条命,但却变成了现在这副鬼样子。”

“原来你的身体变得那么衰弱,是附脑移植手术失败了啊,”文潇岚的话语里有些同情,“我见过附脑移植成功但最后被附脑反噬的人,我们学校以前的一位校长,所以其实对普通人而言,没能得到附脑反而是一件幸运的事情。至少你还活着,不是么?”

魏崇义苦笑一声:“活着也未必是一种幸运。我休息了一段时间,至少能重新活动了,这时候也知道了附脑的可怕之处,不敢再去碰第二次。我开始意识到,格萨尔王后裔们坚持站在岸上观察,其实是一种保险的态度,只不过,自己不下水,未必不可以利用他们去换取其他的利益。而且,我还有一个愿望,希望能够利用魔王的力量恢复我过去的身体,不求什么特殊的力量,不要像现在这样半残就好。我这也是自作自受。”

“你的确是……”文潇岚咕哝一声,“所以你去找了哈德利教授?”

“是的,我在搜寻购买一些资料的时候,意外发现哈德利也在向同样的买家求购。我跟踪并且调查了他的背景,发现他对那些和魔王有关的蛛丝马迹最感兴趣。他是美国人,又是个普通人类,不容易引起中国守卫人家族的关注,我经过仔细思考后,觉得可以利用他。”

“但是按照冯斯的说法,哈德利也是个很聪明的人,而且警惕性很高,他怎么会相信你呢?”文潇岚问。

“对付哈德利这样的人,装成好人是没有用的,直接把利益摆在明面上,反而有好处。”魏崇义说,“我明确地告诉他,我掌握了很多他所不了解的情况,希望能和他合作,他获得学术成就,我分钱。当然,我的目的其实也不是为了钱,但我相信,直截了当地谈钱一定可以取信于他。果然,他相信了我的话,开始让我担当他在中国的临时助手。”

“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哈德利在我的帮助下获得了不少进展,但对我来说却进展甚微,他并没能找出什么对我而言算得上新鲜的东西。但我也发现了,他的思路很敏捷,尤其不像我们一样已经有了思维定势,所以我还是很耐心。到了后来,终于,一个意外的突破性进展到来了。”

“是不是……那个上面刻有上古文字的木盒子?”文潇岚想了想发问说,“冯斯也跟我提过,范量宇也跟我提过,说是哈德利的一个朋友、一位姓袁的中国学者发现的?”

“袁川江不是哈德利的朋友,但他的女学生汤素静是哈德利的朋友,那个盒子上的字的最终翻译内容,也辗转被汤素静得到。哈德利正是从她那里得到了那些文字的翻译。那些文字让哈德利陷入了深思,但对我而言,却几乎就是打开一切秘密的大门。当然,还仅仅是‘几乎’,毕竟我那时候对守卫人世界的运转还没有理解得太深。”

“所以后来你才和梁野合作了。”文潇岚说,“你表面上是受制于梁野,但其实,你也在利用他刺探守卫人的真相和本质。而且你所开的那间疯人院,似乎……别有深意?”

“是的,在和梁野的接触过程中,我注意到了人脑和附脑间的复杂关系,就想到了利用精神病人来研究人脑的异化。后来的事情你大致也知道了,我和梁野互相利用,各有所获,我还藏起了哈德利从西藏带出来的魔鼠。可惜的是,我并没有从中获得什么,反倒是让天选者激发出了他的蠹痕。这大概或许就是天意了。”魏崇义再次一声叹息,听上去不无悔意。

文潇岚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只能默不作声。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对了,冯斯说过你身边有一只很邪气的黑猫?”

“对,金刚,那是我机缘巧合从一个快死的守卫人那里得到的,有着影响人精神的特殊能力,也只有它能压制住魔鼠。”魏崇义说,“不过,我在这一次的逃亡途中把它放掉了,毕竟我已经没有余力保护它了。”

“那只猫还是起到了很大作用的,要是没有它,冯斯现在还是个大废柴呢……你怎么了?”文潇岚说着,忽然发现魏崇义的脸色有些不对。

“我头疼。”魏崇义双手捧住脑袋,脸上的表情十分痛苦。

“是不是抗癌药的副作用?”文潇岚站起身来,“范量宇他们给你准备了充足的药物,其中就有止痛药,我去给你拿。”

刚刚走出两步,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闷响。文潇岚赶紧转过身,只见魏崇义已经倒在了地上,两只手紧紧抱住头,喉咙里不断发出凄惨的呻吟。

“好痛!头要炸了!”魏崇义低喊着,“放过我!放过我!”

放过我?文潇岚愣了两秒钟,猛然间意识过来,这并不是什么急病发作或者副作用,而是魏崇义遭遇到了某种攻击!

糟糕,肯定又是什么守卫人或者黑暗者的蠹痕!文潇岚很是焦急,却也知道自己对此无能为力。她眼看着魏崇义在地上打着滚,情急之下,掏出了手机想要把范量宇叫回来。但啪的一声,手机屏在她手里碎裂了,整个机器也随之黑屏,不再有反应。

“是谁?”文潇岚扔下手机,大喊一声。虽然处于绝对的劣势,但和范量宇在一起混习惯了,她的胆气倒是很壮,也并不慌乱。

但是并没有人回应。文潇岚在屋子里四处找了一遍,甚至开门查看了楼梯和楼顶的天台,附近并没有藏着什么人。当然,守卫人有无数种方法可以隐藏起自己的行踪,找不到也并不意外。她只能郁郁地回到屋里,眼看着魏崇义已经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却毫无办法。

可是范量宇明明说了,这附近安排了范家的人二十四小时监视,那么,有人通过蠹痕对魏崇义发动攻击,就算他们阻止不了,也应该能有所察觉啊。可为什么已经好几分钟过去了,这些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

是他们已经提前被杀死或者制服了吗?

又或者……这个攻击者的能力已经超出了守卫人们所能觉察的范围?

魏崇义已经说不出话来。在这个无形无色、连方向都找不到的攻击之下,他的脑子似乎已经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眼球突出,面色惨白,七窍流血。这个一次又一次躲过了守卫人追捕的老人,却在一个看似很安全的地方,莫名地遭受重创,走向了死亡。

文潇岚恨得咬紧牙关。她看见魏崇义的嘴唇不停地瓮动,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于是低下头,把耳朵凑近。耳中传来一阵急促尖锐的呼吸声,可以想象魏崇义在竭尽全力地试图说话,但却根本不能说出哪怕是一个清晰的字词了。

但文潇岚却注意到,魏崇义的手指在地上轻轻地划动着,指尖上还沾着从他的鼻腔或是嘴里流出来的血。她一下子意识到,魏崇义虽然已经无法说话,却还在竭力想要对她传递什么信息,所以用手指头蘸着血,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尝试在地上写字。

她知道以魏崇义的身体状况,在遭受了这样的攻击之后已经不可能活下来,于是也不去装模作样做什么无用功的急救,而是屏住呼吸,细细看着魏崇义手指下的笔画。魏崇义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几乎是完全凭借着本能在移动手指,写下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字。而他似乎也只有力气写这么一个字了,再往下,他连手指头都难以动弹了,只能用涣散的眼神努力向文潇岚做出示意。

文潇岚不顾尘土,趴在地上细细看去,魏崇义写的这个字简直就像是狂草,她只能费力地猜测:“这是一点,这是一横,然后……好像是个广字头,啊不对,左边还有两点,这是个病字头。然后……这是‘病’字吗?看起来很像。”

魏崇义无法言语也无法摇头,但目光中流露出失望的神色,文潇岚知道自己猜错了。她皱着眉头又看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问:“那,如果不是‘病’字的话,这会不会是……会不会是‘疯’字?”

这句话刚一出口,她就注意到,魏崇义的眼睛里骤然亮起一道光芒,她知道,自己猜对了。那么,再联想到魏崇义过去所干的营生,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

“疯人院,你是想说疯人院,对不对?”文潇岚问,“你的秘密就藏在你那间早已废弃的疯人院里,对不对?”

魏崇义没有回答。就在文潇岚发问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之火终于熄灭,只有浑浊的双目还不甘心地圆睁着。文潇岚怔怔地看着他的尸体,过了好久,才慢慢站起身来。

“好吧,疯人院,我知道了。”文潇岚轻声说,“虽然你并不算什么好人,但总算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办了一件好事。我会把这个消息告诉冯斯的,你安息吧。”

手机已经坏了,没办法用来和外界联系。文潇岚只能走向大门,准备跑下楼去求援。然而刚刚打开门,她就怔住了,门外并不是被邻居们的杂物堵住了一半的楼道,而是一大片荒芜的坟地。

“我怎么老是能遇到这种事儿啊……”文潇岚摇摇头,“好吧,这次你想要带给我什么呢?”

她也并不慌张,迈步走进这片幻域。在阴霾的天空下,坟场里除了她之外没有任何人影,只有一座座灰色的中式墓碑沉默地伫立着,呛人的香烛气息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还有灰黑色的烧过的纸钱灰在半空中飞舞。

至少能说明这一次来的这个敌人是中国人,文潇岚自嘲地想。

她继续前行,慢慢靠近了那些墓碑,然后注意到了墓碑上的名字,心里微微一颤。距离她最近的那座墓碑,碑面上清晰地刻着死者的名字:冯琦州。

再往后,是一个个要么熟悉要么至少听说过的名字:池莲、曾炜、李济、翟建国、杨瑾、何少衡……

这些人,全都是在最近一两年被卷入魔王世界的战争后失去性命的“新人”。

看着这些名字,文潇岚隐隐有了一种预感。果然,再走出几步,在那些旁人的名字从她身边掠过后,她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文潇岚之墓。

墓碑上甚至还有她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她青春靓丽神采飞扬,但这张脸此刻却镶嵌在冰冷的墓碑上,映衬在坟场晦暗的大气里,显得分外诡异。

“你这是想要吓唬我吗?”文潇岚抬起头来高声说,“既然我已经落到你手里了,你随时可以把我剁成肉酱,还有必要玩这种鬼把戏吗?”

她说话的回声在坟场里回荡着,却并没有听到任何回音。她一气之下,大步跨过了这座墓碑,前方的地面突然剧烈震颤起来,让她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上。而就在她的脚边,地表瞬间裂开了一条巨大的裂缝,宽度超过了三米,裂缝的内部更是深不见底,里面可以隐隐见到幽远的暗红色光芒,还有能清晰感觉到的热气透上来。毫无疑问,里面是岩浆一类灼热的物质,如果活人不小心掉下去,肯定连肉酱都留不下来啦。

文潇岚又是一阵气往上涌。这是把我当三岁小毛孩呢,她想,装神弄鬼地恐吓我。她正想再开口尝试和对方对话,但忽然之间,一种转瞬即逝的疑惑感在脑子里闪现了一下。她想起了冯斯出发旅行前对她说的话。

“宁哥不大通世事,小樱毕竟太年轻经验不够,家里剩下的三个人,还是得靠你。”那时候冯斯说,“你呢,智商肯定是有的,毕竟是学委嘛,就是和我一样,有时候遇事容易冲动。我已经吃过好多亏了,你得以我为鉴,稍微冷静点儿。”

稍微冷静点儿,冯斯如是说。这厮虽然一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这一次说的却半点没错。冷静,一定要冷静,刚才自己已经感觉到了一点点不对劲,要赶紧抓住这个疑惑,找出破绽。

文潇岚闭上眼睛,平心静气地思考着,努力想要找出自己产生怀疑的源头。她回想着自己过去所亲身进入过的幻域,以及听冯斯等人描述过的幻域,总觉得现在所身处的这一片有一些不对劲。可到底是哪点不对劲吗?

两分钟之后,她睁开眼睛,缓缓地站了起来。

“食言而肥……我一定会变成一个胖妞的。”文潇岚自言自语着,“答应得好好的,要冷静要冷静,最后还是冲动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猛地向前一纵,跳进了灼气升腾的裂缝里。

“闹了半天,魏老头儿是从你们这儿叛逃出来的。”冯斯说,“怪不得他那么奸猾,那么能隐忍。”冯斯说。

“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好了。”王欢辰依然不以为意,“他原本就是个很聪明的人,在这里也积累了很多有用的知识,遗憾的是,他的头脑够用了,身体终究只是凡人。有的时候,当我们去追求超越能力极限的欲望的时候,光有头脑是没有用的。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

“没错,看他老人家混得那么惨,恐怕还真不如继续呆在这里呢。”冯斯表示赞同,“好歹这里有饭吃有网上,对于宅男来说就够了。”

“如果人人都是宅男,世界早就和平了。”王欢辰说,“他逃出去之后,我们也曾尝试把他抓回来,但他毕竟聪明,藏匿得很好,后来又找到了梁野这个靠山。我们毕竟都不能打,没办法去和梁氏家族硬拼。但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成为了梁野的手下,至少可以暗中关注他的动向。据我判断,魏崇义把我们的知识和守卫人的能力结合在一起,可能对于魔王真相的揣测又进了一步,甚至于……”

“甚至于有可能直接摸到了魔王的本质。”王欢辰说。

冯斯一下子站了起来:“真的?”

“只能说很有可能。”王欢辰回答,“我甚至怀疑近期的所有异动都和魏崇义的发现有关——魔王势力可能沉不住气了。这次巴丹吉林庙的事情,多半也和此事有关,它们已经不在乎会不会被我们观测到了。”

“这算是狗急跳墙吗?”

“从双方的实力对比来说,可能我们更接近跳墙的狗。”邵澄说,“也许是魔王终于打算收割了。”

“收割”这个词让冯斯禁不住心里微微一颤。他正想再问王欢辰一些更深入的问题,却忽然感觉到脚底下有些轻微的颤动。自从唤醒了附脑之后,他的感觉倒是越来越敏锐了。

门被推开了,刚才送茶水的年轻喇嘛急匆匆地跑进来,看神情有些惶急。王欢辰问:“怎么了?”

“出事了。”年轻喇嘛说话很简短,“观测点异动。”

王欢辰的神色瞬间变得肃穆。冯斯忙问:“观测点?这里也是观测点?”

“而且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观测点,”王欢辰说,“没时间解释了,你和邵先生赶紧离开,另外,这个东西你拿着。”

冯斯接过王欢辰递来的东西:“这是什么?U盘?”

“里面装着的是我们历年来累积的重要资料,虽然大致结论你已经知道了,但这些资料以后还能有学术上的用途。”王欢辰说,“希望你也能和魏崇义那样,结合着守卫人的特殊能力,尽快找出魔王的真相。”

“那你们呢?为什么不一起走?”冯斯说。

“因为只有你和邵先生才有能力走掉。”王欢辰提高了声调,“你们俩快走!上到地面后也不能停,尽量走远些!”

“好,我们走。”冯斯没有犹豫。从王欢辰的眼神里,他已经看出了形势的紧迫性,隐隐猜到这里可能会发生和巴丹吉林苗相仿的事件。而如果说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从魔王世界里学到了很多经验教训的话,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当机立断,不能矫情。

邵澄自然也十分果断。两人离开房间,穿过大厅,按照喇嘛的指点快步跑向大厅另一侧的出口。那里有一台机械升降机,无疑就是为了紧急情况而预备的。

冯斯踩上了升降机的踏板,身体开始随之上升。事情发生得如此仓促,他甚至来不及和王欢辰多说两句话。他只能扭过头,大吼一声:“我会尽力的,死胖子!”

灯光很快从脚下消失,升降机进入了一段黑暗的上升通道,顶端的出口处隐隐可以见到晨光。已经快要天亮了。

然而,距离那一缕最初的晨光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升降机停住了。

“看来是下面的供电系统已经失效了,”冯斯说,“你有办法吗?”

“我是个没有什么本事的人,好处在于,总算有那么一点点笨力气。”邵澄回答。

邵澄身上绿色的蠹痕激发出来。冯斯注意到,邵澄的手脚似乎微微伸长了一些,脸型也有一点向外凸出,除此之外,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

“来,我背你。”邵澄说。

冯斯会意,趴到邵澄背上去。邵澄脚下一蹬,看似没有用什么力气,冯斯却忽然感到身体悬空,竟然向上窜出了好几米。在蠹痕的作用下,邵澄一瞬间拥有了超越凡人想象的可怕的力量。

“所以你的蠹痕的作用就是强化自身的基础能力?”冯斯问。

“是的,没有任何特异之处,平凡的蠹痕。”邵澄回答。

“武侠小说里早就说过了,一切最平凡的招式,只要拥有足够的力量,都会拥有石破天惊的效果。”冯斯说。

邵澄笑了笑,没有回答,继续向上攀爬、或者说纵跃。冯斯在他背上就像没有分量的空口袋一样,只觉得自己的身体不由自主地不断上升,就像在游乐场里玩某些追求失重感的高空器械。但这个过程没有持续太久,整个山体都开始晃动,而且越来越剧烈。这个人工开凿出来的上升通道的洞壁很快出现了明显的裂缝,并且开始有大大小小的碎石落下来。

“小心那些石头,”邵澄说,“它们伤害不到我,但可能会把你砸得头破血流。”

话音刚落,前方正巧坠下来一块带有明显尖锐的棱角的石头,足有拳头大小,向着两人的头顶砸下来。邵澄正想要分出一只手去挡开这块石头,但忽然间眼前一花,石头消失得无影无踪。倒是从自己的背后多出来一根长长的金属杆——似乎是握在冯斯手里。

“我虽然废柴,也不能拖累你拖累得太厉害。”冯斯说,“我现在有了一些操纵时间的小技巧,当那些石头靠近的时候,我有从容的时间打掉它们,而且是在它们没有动能的情况下。”

“物质和时间,很了不起。”邵澄的语声里充满了敬佩。

几分钟后,两人顺利地跃出出口,来到了地面上,但按照王欢辰最后的指点,邵澄并没有停步。在平地上,邵澄的奔跑更加迅速,让冯斯恍惚觉得自己其实是坐在一辆高速奔驰的越野车上。

大约在雪地上跑出两公里的路程后,地面突然一阵剧烈的颠簸,邵澄立足不稳,摔倒在地上。但他和冯斯都没有忙着起身,而是索性伏身在地上,聆听从远处传来的声响。两人都具备强大的附脑,感知能力比常人更为敏锐,此刻全神贯注地感知着那个地下秘密基地所发出的最后动静。

冯斯的脑袋又开始疼起来了,毫无疑问,尽管已经离开中心点直线距离超过两公里,那里所产生的蠹痕波动仍然很强大,以至于他的附脑又产生了共鸣。他已经很有经验,毫不抗拒这样的痛感,反而努力去捕捉和加强,以期待获取更多的信息。

这果然是一种过去从未感受到过的异动。仿佛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在狠狠地撕扯着空间,但又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害,而是带来了某种——极致的形变。简直就像是在头脑里体会到拓扑学的实例,冯斯莫名其妙地想。

但这样的拓扑学变换并不仅仅涉及到空间,仿佛还和时间有关。来自于刘岂凡的那个移植附脑开始极大地不安分起来,一些诡异的幻象也开始在脑海中升腾。那些幻象飘渺模糊,看不清具体的形象,但冯斯能从中嗅出危险的气息。

十分钟后,震动停止了。在熹微的晨光下,冰川深处显得寂静安宁,仿佛刚才的地震完全未曾发生过。

“我们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邵澄说,“地震之后冰川结构不稳,滑坡或者雪崩都很容易发生。”

“但我想回去。”冯斯说。

“回去?”邵澄先是愣了愣,随即很快地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们回去。”

“辛苦了。”冯斯也不多客气,回到了邵澄背上。邵澄全力奔跑,很快重新回到升降平台的出口处,但两人向着下方一看,都愣住了。

“时间,果然是时间。”冯斯喃喃地说,“时间发生了变化,和巴丹吉林庙发生的一切多半是一样的。”

——那条原本供升降机垂直升降的、人工开凿出来的通道不见了。如今呈现在两人视线里的,是一道幽深狭长的天然裂缝,一望而知是由大自然的伟力经由千万年的时光而自然形成的。就在十来分钟之前,这里体现出的科技,是一个隐忍坚强的人群的艰苦创造,但这样的创造在顷刻间被抹去了全部的存在痕迹,被完全吞入时光的黑洞。

“我想,下面的人也已经不在了。”邵澄说。

“但我们还是得下去看看。”冯斯说,“我觉得有可能会找到些什么。”

“没问题。”邵澄答得很干脆,然后开始向下攀爬。他的身手灵活矫健,而且力道十足,这一路顺着地缝下行看起来充满风险,实际上很顺利。两人很快就落到了裂缝的底部,眼前是一个巨大的地下天然洞窟。

没有光亮,不管是现代的照明灯还是古代的烛火。没有人工装修的痕迹,没有办公桌和电脑,没有勤奋工作的喇嘛们,也没有王欢辰那张油光可鉴的脸。先前看到的一切都在这短短的几十分钟内消失无踪,只剩下一个古老而空旷的地洞。

“真的和巴丹吉林庙一模一样。”邵澄说,“所有的东西都回到了过去的样貌,人也都不见了。”

“有一点区别,”冯斯说,“巴丹吉林庙并没有完全消失,只是变旧了。考虑到它的修建时间,说明发生在那里的时间的倒退最多也就是三百多年。但是这里……存在的时间比巴丹吉林庙长得多,也就是说,这里倒退的时间也比那里多。”

“两个地方蠹痕的力量不一样。”邵澄明白了冯斯的意思,“这里更强。”

冯斯创造出两盏手提式照明灯,两人在地洞里仔仔细细地巡视了一圈。从地质结构来看,这里确实是王欢辰和喇嘛们所藏身的那座洞窟,只是做了一些人工改造,但那些人工的痕迹现在都已经完全消退。

在确定光凭肉眼观察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之后,冯斯在洞窟的中央一屁股坐了下来。他闭上眼睛,尝试着调动来自于刘岂凡的那个可以操纵时间的附脑,来寻找蠹痕残留的特殊气息。邵澄守护在一旁,不敢去惊扰他。

时间……时间……为什么会和时间有关?为什么时间要倒流?

附脑在感知,大脑在思考,冯斯全神贯注,渐渐进入了一种近似老僧入定的忘我状态。

“时间这种东西,很难依靠人类的日常逻辑去理解。”刘岂凡过去曾经对冯斯这样解释过,“就像你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小小的时间碎片可以包含一整个世界一样。不过你是天选者,说不定什么时候你的附脑就能觉醒出操控时间的力量,到了那会儿,你就能自然而然地明白了。”

没想到,就在说完这番话后没多久,刘岂凡去世了,把他自己的附脑移植给了冯斯。但对时间的掌控本来就是守卫人世界中最高深的技能之一,和冯斯所拥有的创造物质的能力差不多,他用了几个月时间,虽然能玩一些简单的把戏了,却很清楚自己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尤其是还根本没有摸到时间本质的皮毛。

好在此时他的心态已经比以前平和许多,而且越来越在潜意识里接受一种叫做“宿命”的东西,明白某些事情强求不得,不如顺其自然等待机遇。所以此时此刻,虽然内心对找出冰川密窟与巴丹吉林庙的消失真相充满了渴望,他也并不急于求成。

找不到就算了,冯斯对自己说,在这个世界里,着急是毫无卵用的。

这反而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和敏锐,一点一点地,他开始感觉到了一股淡淡的蠹痕的气息。这气息挑动着他的神经,让他又开始沉浸入那种古怪的欣快感。根据过去的经验,他对这样的欣快感不再加以抵抗,而是引导着自己去接受和适应。

我和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体的。

冯斯渐渐觉得身体仿佛漂浮了起来,又好像是沉浸在了无边的海水中,但一点也不憋闷,反而十分的舒服,似乎已经和某些事物融为一体了。那种过去曾经经历过的全知全能的体验再次出现,但却又有所区别。

因为这一次,他体会的并不是地域的无限宽广,而是时间,属于这个地下洞窟的所有时间。时间在他的感知里不再是一种无法回头的单向度路线,而是变成了一幅长长的画卷,他可以在画卷中信步游走,停留在任何一处。

他看见那座曾经见过的21世纪的地下“办公室”,喇嘛们坐在电脑前全神贯注地工作着;然后他看到了电脑时代之前,另外一批年纪更大的喇嘛正在样式陈旧的台灯下整理着古老的纸质卷宗,颜色斑驳的木桌上还放着算盘,那画面活像是老会计们在办公;再往前,连电灯都还没有的年代,人们在忽明忽暗的油灯火光下对着一具尸体祈祷,那或许是在经年累月的守候之后默默死去的先辈……

这座洞窟的历史在冯斯的脑海里毫无保留地展现着。他看到了这里的每一次生死,每一次别离,所有的挣扎和坚持,所有的绝望与希望。这里只是地球上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角落,藏着一群完全不为人所知的人,但这里所发生过的一切,都在时光中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记。

遗憾的是,由于残留的蠹痕太过微弱,感知的范围没有办法进一步扩大,冯斯无法看到那条工程量巨大的隧道的开凿过程,更加无法看到地表之上曾经发生的事情。但即便是这一丁点的微小感知,也足以让他感到震撼,甚至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动。

但不久之后,他发现了一个麻烦的问题:他无法退出那种状态了。时间仿佛成为了一股涡流,把他裹夹在其中,无法脱身,而且那股舒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似乎带有某种不能抗拒的诱惑,要让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融为一体吗?冯斯在迷迷糊糊中想着,好像有点什么不大对劲,但又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是天选者,是拥有魔王血脉的人,和魔王遗留的蠹痕融为一体倒也合情合理。或许那样才能找到我的本源。

冯斯越来越放松,感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畅快感,仿佛体内有什么东西要脱离身体飞扬于天际,一切的束缚都即将消失,他会获得完全的自由。

放松……脱困……抽离……摆脱束缚……

正当浑然忘我之际,他突然感到左手手掌一阵剧痛,这突如其来的剧痛狠狠地刺激到了他的神经,让他的自我意识终于重新清醒。

他睁开眼睛,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地下洞窟里。但随着意识的复苏,刚才那股微弱的蠹痕也完全消失了,一丁点都没有留下。

然后他发现了那剧痛的来源是什么:自己的左手看上去略有点变形,似乎断了好几根指骨。即便他颇有毅力不怎么怕疼,毕竟十指连心,这一下也痛得他倒抽凉气,忍不住呻吟出声。

“抱歉,用力稍微大了一点。”邵澄在一旁淡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