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预制桩的起吊、运输和堆放

1.预制桩的起吊、运输

混凝土预制桩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及以上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起吊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平稳,保护桩身质量。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吊点的设置如图2-1所示。打桩前,桩从制作处运到现场以备打桩,并应根据打桩顺序随打随运以避免二次搬运。当运距不大时,桩可用起重机吊运;当运距较大时,桩可采用轻便轨道小平台车运输。预应力管桩在运输中应设置保护圈,防止桩体撞击而造成桩端、桩体损坏或弯曲;钢桩在运输过程中对两端应进行适当保护。

图2-1 吊点的设置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的吊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查,规格、批号、制作日期应符合所属的验收批号内容;

(2)在吊运过程中应轻吊轻放,避免剧烈碰撞;

(3)单节桩可采用专用吊钩勾住桩两端内壁直接进行水平起吊;

(4)运至施工现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桩。

2.预制桩的堆放

桩的堆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排水畅通。垫木间距应与吊点位置相同,各层垫木应位于同一垂直线上。对于圆形的混凝土桩或管桩的两侧应用木楔塞紧,防止其滚动。在现场堆放的层数不宜太多。对混凝土桩,堆放层数不宜超过4层;对钢管桩,直径在900mm左右的不宜超过3层,直径在600mm左右的不宜超过4层,直径在400mm左右的不宜超过5层。此外,对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桩应分别堆放,便于施工。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最下层与地面接触的垫木应有足够的宽度和高度,堆放时应稳固,不得滚动;

(2)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

(3)当场地条件许可时,宜单层堆放,外径为500~600mm的桩不宜超过4层,外径为300~400mm的桩不宜超过5层;

(4)叠层堆放桩时,应在垂直于桩长度方向的地面上设置2道垫木,垫木应分别位于距离桩端0.2倍的桩长处,底层最外缘的桩应在垫木处用木楔塞紧;

(5)垫木宜选用耐压的长木枋或枕木,不得使用有棱角的金属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