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 混凝土的养护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可采用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选择养护方式应考虑现场条件、环境温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
1.混凝土的养护时间
(1)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采用其他品种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时,养护时间应根据水泥性能确定;
(2)采用缓凝型外加剂、大掺量矿物掺和料配制的混凝土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3)采用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4)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地下室底层墙、柱和上部结构首层墙、柱宜适当增加养护时间;
(6)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
2.洒水养护
(1)洒水养护宜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覆盖麻袋或草帘后进行,也可采用直接洒水、蓄水等养护方式;
(2)洒水养护应保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3)洒水养护用水应符合规范;
(4)当日最低温度低于5℃时,不应采用洒水养护。
3.覆盖养护
(1)覆盖养护宜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覆盖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加麻袋、塑料薄膜加草帘进行;
(2)塑料薄膜应紧贴混凝土裸露表面,塑料薄膜内应保持有凝结水;
(3)覆盖物应严密,覆盖物的层数应按施工方案确定。
4.喷涂养护剂养护
(1)应在混凝土裸露表面喷涂覆盖致密的养护剂进行养护;
(2)养护剂应均匀喷涂在结构构件表面,不得漏喷;
(3)养护剂应具有可靠的保湿效果,保湿效果可通过试验检验;
(4)养护剂使用方法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5.大体积混凝土结构养护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裸露表面应采用覆盖养护方式,当混凝土表面以内40~80mm位置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小于25℃时,可结束覆盖养护。覆盖养护结束但尚未到达养护时间要求时,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直至养护结束。
6.柱、墙混凝土养护方法
地下室底层和上部结构首层柱、墙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不宜少于3d,带模养护结束后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继续养护,必要时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方式继续养护;其他部位柱、墙混凝土可采用洒水养护,必要时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